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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柜管理办法3篇 会计保险柜管理办法

2022-11-06 16:00:39综合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保险柜管理办法3篇 会计保险柜管理办法,供大家阅读。

保险柜管理办法3篇 会计保险柜管理办法

保险柜管理办法1

  加油站保险柜使用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加油站资金管理,规范加油站保险柜使用流程,特制定本方法。加油站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有关规定。

  一、系统内在营加油站统一配置的投币柜保险柜(大部分加油站)主要用于存放加油员和记账员收取的营业款项,包括现金、支票;普通保险股主要用于存放备用金、印章、发票等重要物品。

  二、保险柜必须安装在符合安全要求的收银室或办公室内,投币柜保险股应固定安装,不允许移动使用。

  三、钥匙及密码的保管

(一)保险柜钥匙和密码必须不同人员分开保管。

(二)密码保管人员变动时,必须立刻更改保险柜密码。

  四、保险柜提示

  为防范抢劫风险,保障员工安全,市公司已统一制作保险柜提示“保险柜仅由公司专门人员开启。加油站应在保险柜上方的统一位置张贴该提示。

  五、投币式保险柜使用流程

(一)收到现金管理

  1、市公司规定加油员、记账员携带现金最高上限为3000元,找零金标准为:每人200元。

  2、营业现金由加油员负责收取的站点,按下列程序投进投币式保险柜。

① 加油员将需要投放的现金以整百、整千为单位进行整理。② 加油员按规定将需要投款的金额整理好放入投款袋,并封好封口。

③ 交接班时,加油员应立即清点手中现金,将油款封入投款袋,并投入保险柜。

④ 投款袋应按颜色分班,须编号并标明姓名,确保不会同其他员工混淆。

⑤ 加油员应填写《每班保险柜存款记录表》对每笔投款进行登记,并及时投入保险柜。

  如遇工作繁忙时,员工应在接待完该批顾客后立即将现金按上述程序投入保险柜,以降低被抢劫的风险。投款是注意应将款项完全投入保险柜内,以确保安全。(二)开启保险柜清点货款

  投币柜保险柜由站长和记账员共同开启,营业款项取出后,移至符合安全要求的房间交给记账员核实清点。现金清点查核后,填写《保险柜现金核实表》,由加油站站长和记账员共同签字。当站长不在场时,经手人签字后,站长须补签。

  营业额较大的加油站,站长应在下午缴行或银行上门收款前对当天的营业款作一次清点,一并缴行。同时需将营业款按相应的形式日期分别填写交款单,以便交款单金额和《销售日报表》金额进行核对。如当天现金清点完后不能立刻送入银行或需等待银行上门收款,记账员必须将现金封包存入保险柜。(标注日期)

  六、日常管理

  1、保险柜的日常管理要纳入加油站的日常管理中,是督查的考核项目之一。

  2、保险柜的管理如出现问题,按照加油站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3、加油站站长及记账员(收银员)每日要按照办法的规定管理保险柜,保证现金和支票的运营安全。

  4、经理要把保险柜的管理作为日常检查工作之一,每月对所属加油站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专项检查。

  七、附则

  1、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市公司零售管理部。

  2、本办法在发文之日起实施。

保险柜管理办法2

  保险柜或密码箱管理办法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1、维护公司内部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财产及人员安全;

  2、保险柜是指为保管公司重要物品而购置的带有机械式或电子式密码锁的立体式柜;

  3、密码箱是指为保管公司重要物品而购置的带有密码锁的便携式箱;

  4、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保险柜、密码箱。

  二、管理组织

  1、总裁办(总经办)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2、总裁办(总经办)负责本办法的监督、考核和日常管理;

  3、保管人为总裁(总经理)以下职位者对总裁(总经理)负责;

  4、保管人为总裁(总经理)以上职位对董事长负责。

  三、购置申请

  1、申请人根据需要填写行政物品购置申请;

  2、经批准后,总裁办(总经办)予以购置,并登记入库;

  3、申请人领用时需填写行政物品认领单。

  四、保管办法

  1、公司指定专人保管保险柜或密码箱;

  2、保险柜或密码箱保管人(以下简称保管人)为保险柜或密码箱安全性第一责任人,并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协议;

  3、保管人设置密码后,自行妥善保管好钥匙和密码,未经申请同意,不得向第二个人泄露;

  4、保管人将另一套钥匙、密码装入密封袋,密封后即盖上公章,并且

①保管人为总裁(总经理)以下职位:由总裁(总经理)和保管人在密封条上签字后,交与指定人员予以保管;

②保管人为总裁(总经理)(含总裁(总经理))以上职位:由董事长和保管人在密封条上签字后,交与指定人员予以保管;

  5、保管期间,保管人不得私自另配钥匙;

  6、保管期间,因保管人疏漏发生保险柜或密码箱相关钥匙遗失事件,保管人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董事长汇报,如有延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责任追究。

  五、交接办法

  1、出差交接

(1)、保管人由于工作原因出差,如需要交接保险柜或密码箱,向公司予以申请,经相应上级同意后,与指定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2)、保管人返回岗位后,及时履行交接手续,核对物品,准确无误后予 1

  以接收;

(3)、保管人重新设置密码,并启封前次密封袋,重新办理密封手续。

  2、假期交接

(1)、保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暂时不能完成保险柜或密码箱的保管工作,如需要交接保险柜或密码箱,向公司申请后,经相应上级同意后,与指定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2)、保管人返回岗位后,及时履行交接手续,核对物品,准确无误后予以接收;

(3)、保管人重新设置密码,并启封前次密封袋,重新办理密封手续。

  3、离职交接

(1)、保管人离职时,须在离职前办理保险柜或密码箱交接手续;

(2)、保管人、接收人以及监交人共同完成交接工作,并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

(3)、如无法完成交接,总裁办(总经办)立即启动紧急预案工作,指定人员对相关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呈递总裁(总经理)或董事长予以裁决处理;

(4)、接收人作为新的保险柜或密码箱保管人,按照本办法第四条《保管办法》进行日常工作。

  六、奖惩办法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处以100--500元的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全额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外,将情节予以降职、降级、开除等处分;如违反国家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违反保险柜或密码箱保管程序的;

  2、钥匙遗失或密码泄露的;

  3、保险箱或密码箱不正当使用的;

  4、保险柜或密码箱保管不善被他人窃用的;

  5、其他违反本保险柜或密码箱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失的。

  附件:

  1、保险柜或密码箱安全责任协议

  2、保险柜或密码箱交接登记表

  3、保险柜或密码箱交接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

保险柜管理办法3

  保险柜管理规定

  一、保险柜的管理

  保险柜由公司或财务部授权,由出纳员负责管理使用。

  二、保险柜钥匙的配备

  保险柜要配备两把钥匙,一把由出纳员保管,供出纳员日常工作开启使用;另一把交

  由公司负责人保管,以备特殊情况下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开启使用。出纳员不能将保险柜钥匙交由他人代为保管。

  三、保险柜的开启

  保险柜只能由出纳员开启使用,非出纳员不得开启。如公司负责人需要对出纳员工作

  进行检查,如检查库存现金限额、核对实际库存现金数额,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开启保险柜,应按规定的程序由单位负责人开启,一般情况下不得任意开启。

  四、财物的保管

  每日终了后,出纳员应将其使用的空白支票(包括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现金收据、印章等放入保险柜内。保险柜内存放的现金不应超过一千元,登记现金日记账、其他有价证券、存折、票据等应按种类造册登记,贵重物品应按种类设置备查簿登记其质量、重量、金额等,所有财物应与账簿记录核对相符。保险柜内不得存放私人财物。

  五、保险柜密码

  出纳员应将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纳员调动岗位,新出

  纳员应更换、使用新的密码。

  六、保险柜的维护

  保险柜应放置在隐蔽、干燥之处,注意通风、防湿、防潮、防虫和防鼠;保险柜外要

  经常擦干净,保险柜内财物应保持卫生整洁、存放整齐。一旦保险柜发生故障,应到公安机关指定的维修点进行修理,以防泄密或失盗。

  七、保险柜被盗的处理

  出纳员发现保险柜被盗后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保卫部门),待公安机关勘查现场时才能清理财物被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