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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3篇 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22-10-07 14:12:30综合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关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3篇 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供大家参阅。

关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3篇 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关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1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历史任务,也是加强“三农”工作的重要战略部署。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的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二十个字的要求是一个有机整体,既包括发展农村生产力,也包括调整完善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

  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规划先行,抓好试点示范,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推进。首先要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任务,促进农村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同时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党的建设,着力解决广大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让农民真正受益。其次,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权益,在实践中推进农村各方面制度的创新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再次,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强求一律,不盲目攀比,不强迫命令,更不能搞形式主义。同时,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国的共同行动。

  良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明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定要有良好开局,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这两年粮食连续大幅度增产,供求矛盾有所缓解,但粮食产需仍有一定缺口。特别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耕地不足的矛盾会越来越突出,继续增产难度加大,长期保持粮食供求平衡任务十分艰巨。因此,一定要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依靠科学技术,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二是积极促进农民增收。这两年农民增收比较多,很大程度上是政策扶持和价格因素带来的,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民增收的难度很大。要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减少农村贫困人口。

  三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要加快推进农村道路、饮水、电网、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沼气和秸秆气化等清洁能源,继续增加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投入,逐步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

  四是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农业税全面取消后,要着力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同时统筹推进粮食流通、征地制度和农村金融等方面的改革,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明年要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逐步加大“多予”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三农”的支持。已经出台的各项支农措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逐步把行之有效的支农措施规范化、制度化,建立起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

  解决好“三农”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只要我们始终不渝地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万众一心,扎实推进,把中央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就一定能开创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

关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2

  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2006年1月17日)

《实施意见》共分九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三、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

  五、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六、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七、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八、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

  九、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领导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体现了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也体现了农村全面发展的要求,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切实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文明进步,通过农民辛勤劳动和国家政策扶持,把广大农村建设成为生机勃勃、环境优美、和谐安康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2)基本原则。一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入手,又要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二是统筹规划,逐步推进。既要坚持规划先行,高起点搞好长远规划,统筹谋划好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生活等各项事业发展,又要从经济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的乡村搞起,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防止一哄而起、急于求成。三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从不同乡村的实际出发,确定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措施以及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不搞齐步走、一刀切。四是依靠群众,惠及农民。充分考虑不同方面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承受能力,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维护好农民权益,使农民真正得实惠,不搞形式主义,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五是讲究科学,突出特色。坚持按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办事,注重体现农村特点,传承地方优秀历史文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不搞一个模式,防止千村一面、脱离农村实际。

(3)目标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的目标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要通过10-15年的不懈努力,使广大农村逐步达到“五新一好”目标:发展新产业,农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实现生活宽裕;形成新机制,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业协会等为主体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展,合作经济组织覆盖农户明显增加,农民组织化程度逐步提高,乡镇政府职能得到切实转变;建设新村镇,村镇建设纳入规划管理,农村生产生活设施和公共服务更加完善,村容镇貌显著改观;树立新风尚,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培育新农民,农村人力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农民整体素质不断提高,逐步成为守法纪、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创建好班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明显提高,基层政权真正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更加健全,基层干部真正成为农民群众的贴心人、组织农民创造幸福生活的带头人。

  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4)大力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能力。针对农业生产的迫切需要,加快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控、节约资源和防治污染技术的研发、推广。把农业科研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提高农业科技投入比重。鼓励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各级政府要在财税、金融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扶持。改善农业技术创新的投资环境。加强农业高新技术研究,继续实施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要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积极探索对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完善农技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机制。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扩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对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和粮食主产区的机械化作业水平。

(5)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坚

  持“希望在山、潜力在水、重点在田、后劲在畜、出路在工”的农业发展思路,在保护生态和节约资源的前提下,加大农业资源的综合开发力度,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继续实施种子工程、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建设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不断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生产效益,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加快建设油料、棉花、水果、蔬菜、茶叶等生产加工

  基地。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坡,大力发展工业原料林、毛竹、油茶等,加大对湖泊、大中小水库、易涝低洼田、宜渔稻田等资源的开发,进一步扩大全省水产养殖规模,发展各具特色的特种水产养殖。大力发展畜牧业,扩大畜牧良种补贴规模,推广健康养殖方式,安排专项投入支持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试点。加强动物疫病特别是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防控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突发疫情应急机制,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确保基层兽医队伍稳定。着力培养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扩大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各级财政要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为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中小企业扩大融资渠道创造条件。抓好优质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扩大园艺、畜牧、水产等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快发展循环农业,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形成“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在全省形成一批各具特色,具有规模效益、品牌效应和产业集聚力的优质农业产业群。

(6)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促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鼓励和支持商贸企业、邮政系统及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改善农村市场环境。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引导各类大中型流通企业直接到试点县(市、区)的乡村投资建设连锁“农家店”。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加快农业标准化工作,健全检验检测体系。供销合作社要创新服务方式,广泛开展联合、合作经营,加快现代经营网络建设,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

  三、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7)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推进跨地区劳务协作,组织和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向城镇有序流动,不断增加农民的务工收入。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着力发展县城和在建制的重点镇,从财政、金融、税收和公共品投入等方面为小城镇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要着眼兴县富民,着力培育产业支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乡镇经济,引导企业和要素集聚,改善金融服务,增强县级管理能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8)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资保障金等制度,切实解决务工农民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务工农民的职业安全卫生保护。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依法将务工农民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认真解决务工农民的子女上学问题。

(9)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因地制宜抓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整村推进扶贫规划的实施,加快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的转移培训,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地区调整结构,拓宽贫困农户增收渠道。继续实施以工代赈工程,积极组织贫困群众投工投劳,认真落实劳务报酬政策。继续增加以工代赈等扶贫配套投入,完善管理机制,提高使用效益。加快完成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贫困人口易地搬迁扶贫任务。

  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

(10)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在搞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继续搞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滨湖地区的排灌设施改造,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大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实施新一轮沃土工程,科学施用化肥,引导增施有机肥,全面提升地力。增加测土配方施肥补贴,继续实施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和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试点。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继续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切实搞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稳定完善政策,培育后续产业,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和完善水电、采矿等企业的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机制,从水电、矿产等资源的开发收益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企业所在地环境的恢复治理,防止水土流失。加大农村能源、农村电网、农村公路和农村信息化建设力度。

(11)加强村镇规划管理。以乡镇为单位,搞好乡镇所在地、行政村、自然村规划。安排资金支持编制村镇规划和开展村庄治理试点。规划要体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产业发展、生产生活设施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全面进行规划。县(市、区)要加强对村镇规划的指导和管理,建立“村庄自愿申请、乡镇审核批准、县里统一备案”的自然村新村建设申报制度。自然村新村建设申报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乡镇审核批准后才能开始实施。严禁未规划先建设、边规划边建设、违反规划乱拆乱建等现象。要加强乡镇所在地的小城镇建设,使乡镇成为辖区内的农业生产指导中心、教科文卫服务中心和社会管理中心;加强村委会所在地的中心村建设,使中心村更好地履行直接面向广大农民群众的服务和管理职能;加强自然村建设,使自然村成为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

(12)大力改善人居环境。抓好“六改”:一是改房,做到房屋整洁。有保留价值的房子可进行整修,有历史意义的建筑和名胜古迹要注意保护,没有保留价值的土坯房和“空心房”要逐步拆除。坚持“一户一宅”,引导有建房需求的农民在规划区内拆旧建新,引导独立户和散户集中建房。新建房屋要经济实用、安全美观,体现地方人文特色,注重节地、节材和节能。二是改栏,做到人畜分离。对猪牛栏进行改造,有条件的地方提倡发展畜牧小区。三是改水,做到逐步饮用上卫生安全的自来水。根据不同地方的水源条件,50户以上的村庄可以自然村为单位,使用小型供水设备抽取地下水或引山泉水,规模小的村庄和散居农户,可推广一家一户机械提水,基本实现自来水。自来水的水质要卫生安全,收费要规范,尽可能减轻农民负担。四是改厕,提倡使用水冲厕。既要推广适宜农户使用的“三格式”、“双瓮式”水冲厕,也可建设与沼气池相结合的水冲厕。五是改路,做到道路硬化。逐步做到进村道路和村内道路硬化,改善通行条件。六是改环境,做到林果成荫、环境优美。整治脏、乱、差,对水沟、水塘、垃圾进行全面清理,搞好农户家庭卫生。要与发展庭院经济相结合,宜林则林,宜果则果,搞好村庄绿化。推进“四普及”:一是普及沼气。在有条件的村庄普及沼气,推行“猪—沼—果(菜)”等生态农业模式。二是普及有线电视。在全面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的基础上,完善县、乡、村有线电视传输网络,提高农村的有线电视入户率。三是普及电话。加强农村通信网络和互联网建设,提高农村的电话普及率和网络覆盖率。四是普及太阳能。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能源,在有条件的村庄和农户逐步推广太阳能热水器。

  五、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13)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强化政府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认真落实“一费制”、“两免一补”等政策,从2007年开始全省农村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完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继续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力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力度监管和规范农村学校收费,进一步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

(14)继续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以先进实用农业技术和务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加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增强农民科技致富能力和自主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守法纪、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提高补助标准。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培训机制。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纳入预算,不断增加投入。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15)全面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每个乡(镇)要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设立一所卫生所(室)。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室)要逐步达到相应的配置标准。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稳步推进农村医疗救助试点,逐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等地方病防治。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

(16)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各级财政要增加对农村文化发展的投入,加强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发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保护和发展有地方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农村文化生活的载体和手段,引导文化工作者深入乡村,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活跃农民文体生活。扶持农村业余文化队伍,鼓励农民兴办文化产业。

(17)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基本实现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扎实做好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积极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2006年开始抓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工作,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8)积极倡导乡风文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强化农村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入推进文明村镇、和谐村组、和谐家庭等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树立勇创家业的理念,大力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倡健康文明的丧葬文化,逐步规范并加强农村墓地管理。继续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障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六、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19)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阵地建设,继续搞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加大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引导农村基层干部发扬求真务实、踏实苦干的工作作风,广泛联系群众,增强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关心和爱护农村基层干部,继续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充分发挥农村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作用。

(20)进一步推进村民自治,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搞好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鼓舞农民,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积极发展农村村落社区组织,培育各类专业经济合作协会,推动农村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推动和引导村民理事会的健康发展,使农民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

  七、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21)进一步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创新乡镇事业站所运行机制,精简机构和人员。按照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事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切实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深化农村学校人事和财务等制度改革。推进和完善“乡财县代管”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

(22)统筹推进农村其他改革。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完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健康发展。深化国有农(林)场改革,逐步剥离国有农(林)场办社会的职能,转变经营机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建立产销区稳定的购销关系,加强国家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步伐,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拓宽就业安置渠道,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抓紧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成果,进一步扶持农村信用社减轻历史包袱,完善治理结构,优化经营机制,强化支农服务功能,实现国家支农政策与农村信用社信贷政策的良性互动。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新增存款要保证一定比例投放当地,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八、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

(23)加大对农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继续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稳定、完善和强化行之有效的支农政策,重点在“多予”和“强化”上下功夫。总的要求:一是做到“三个终结”,实现全面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除烟叶外)和牧业税的目标。二是做到“三个高于”,支农资金要按照法律规定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全省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三是做到“三个强化”,强化粮食直补力度,将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资金总额提高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同时强化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新增化肥储备利息补贴。四是做到“三个加大”,加大财政对粮食大县和财政困难县的奖励补助力度;加大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力度,将农(林)业职工土地承包费中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费用全部减除,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加大农业综合支持和服务能力建设力度,增加生态公益林补偿、农田水利、农业科技、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完善减灾防灾体系、动物防疫体系、农技服务和农村流通体系,加强安全饮水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实现“三个加快”,加快普及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和农民培训步伐,加快农村公共卫生设施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农村医疗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扩大到40个。

(24)对自然村基础设施建设适当扶持。具体是“两补两免一简化”:对改善自然村通村委会所在中心村和自然村内道路通行条件,给予水泥等实物补助;对农户改水、改厕、建沼气池,给予适当的资金或实物补助。免除自然村和农户改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的各种规费;免费向自然村提供规划图纸和向农户提供房型设计图纸。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方便、快捷、规范的服务。

(25)统筹安排各种支农资金和项目。省直各有关部门实施乡村公路建设、农村“六小工程”建设、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文明村镇建设、小康示范村建设、农村村落社区建设、定点扶贫和移民搬迁等项目,要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要求,统筹安排。对中央和省分配以及来自其他渠道的各种支农资金,县(市、区)政府在不改变资金基本用途和管理渠道的前提下,可进行整合,捆绑用于新农村建设。对保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中小学教育正常开支的转移支付资金,以及给予农民的各种补助款,要及时拨付到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九、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领导

(26)把新农村建设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理解和把握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和要求,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为目标,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投入机制,建立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发展机制,建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工作机制,建立社会各界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参与机制,努力健全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治理机制,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扎扎实实把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向前进。

(27)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任组长,省长任第一副组长,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指导。各设区市、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立足自身职能,找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形成建设新农村的整体合力。

(28)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社会的事业,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要因势利导,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鼓励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志愿者以多种方式联系村庄和农户,进一步形成关心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要顺势而为,调动一切积极力量,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引导人才、智力、资金等资源流向农村、支持农业、服务农民,开创各方面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生动局面。

(29)抓点带面,逐步推进。先选择经济条件较好、工作基础扎实、农民积极性较高的村庄进行试点,由点到线、由线到面,逐年推进。各级党政机关和有关单位要建立新农村建设联系点,每年集中帮建1-2个自然村,搞好服务、协调、指导,从人财物等各方面帮扶联系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30)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各地要根据经济实力、村镇现状、人口结构、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制定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分类指导。自然村建设要从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出发,切忌贪大求洋,急于求成,不要搞进口草坪,不要建广场。坚决防止搞形式主义、搞举债建设。要尽可能降低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户改房建房的各种费用,千方百计减轻农民负担。物价、工商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建筑建材市场监管,防止价格上涨抵消惠农政策给农民的好处,对借新农村建设之机乱涨价、以次充好、销售假冒伪劣建材等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

(31)加强调查研究,推动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农村第一线,掌握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好农民群众关心并急切盼望解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要认真总结各地的成功经验,总结推广好的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不断扩大和巩固新农村建设的成果。

(32)围绕新农村建设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加强“三农”工作的重要一年。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和各种有利条件,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抓手,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确保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

  做好2006年和“十一五”时期的农业和农村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艰苦创业,扎实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努力奋斗。

关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今年我省农业和农村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进程,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性的认识(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只有立足于城乡全体居民,切实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保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让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发展进程、共享发展成果,才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只有着眼于所有城镇乡村,着力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农村社会进步,力,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才能真正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联系,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现代化建设进程的重要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必须走工农协调发展、城乡共同繁荣的道路。但由于长期形成的城乡分割二元结构没有根本改变,城乡失衡状况没有根本改观,农村发展与建设明显滞后,农民生活水平还不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只有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才能真正实现全面小康。只有农民过上宽裕文明的小康生活,才能提高农民购买力,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因此,必须从解决农民最急需、最迫切的生产生活问题入手,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现代化建设进程打好基础。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是我省新时期面临的重大战略任务。农业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基础,农村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部分,农民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力量。我省在新一轮发展中形成的“四个推进”的指导思想、“四个基本”的目标任务、“四个关键”的工作要求,在实践中取得了重大进展,全省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但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进程中,农业依然是最薄弱的环节,农民依然是最困难的群体,农村依然是最大的难点。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集中更多要素投入农村,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整体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有利于提升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水平和层次。

  二、准确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原则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必须全面加强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推动产业发展形成新格局,农民生活实现新提高,乡风民俗呈现新风尚,乡村面貌发生新变化,乡村治理形成新机制,加快形成工业和农业相互促进、城市和农村共同繁荣的新局面,逐步建成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必须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不断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快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不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村经济整体素质;不断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农村经济效益;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筑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实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必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不断创新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城乡分割、要素在城乡之间分配不均、农村管理方式滞后等突出问题,努力消除阻碍农村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动力。

(三)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根据农民意愿、围绕农民需求、依靠农民力量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量力而行,先易后难,从解决农民最急迫、最直接、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以农民群众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工作的主要标准,真心实意为广大农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千方百计为广大农民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实惠。

(四)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尊重农民的愿望,广泛听取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以推进。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典型示范、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考虑地理位置、产业布局、节约用地、环境保护等方面因素,高标准、高起点搞好总体规划。根据各地自然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目标和任务,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不强求一律,不盲目攀比,不强迫

  命令,不搞形式主义,不提脱离实际的口号,不定超越现实的目标,不搞劳民伤财的工程。

(五)必须形成强大合力。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部门参与、互动联动、一体运作的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农民群众通过辛勤劳动创造美好幸福生活的信心和热情。同时,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

  村建设,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六)必须统筹协调发展。实施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实行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方针,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稳定完善和深化各种行之有效的支农政策,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协调发展。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增强整体发展意识,推进扶贫开发和山海协作,实现区域功能互补、联动发展。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和农村循环经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好今年农业农村工作

  今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一年,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总体部署,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实行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完善和强化支农政策,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和谐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农业增加值增长4%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4—5%。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1.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以市场为导向,按照“三、四、九”规划要求,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继续建设闽东南高优农业产业带、闽西北绿色产业带和沿海蓝色产业带,做大做强畜牧、水产、林竹、园艺四大主导产业,抓好畜牧、笋竹、水产品、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花卉、烤烟九个重点特色产品。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有效降低农产品农药残留。加快实施畜禽良种、畜产品加工工程,突出发展水产养殖、远洋渔业、水产品精深加工,继续实施林业“三五”工程,积极培育森林旅游业。

  2.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以产业化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实施“百龙千亿”工程,扶持发展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提高龙头企业竞争力和带动力,延伸农业产业链,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着力培育一批农产品名牌。大力推广“公司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

  3.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继续实施“星火计划”、“跨越计划”、“丰收计划”、“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科普惠农工程”等科技兴农项目。用好“6&am#8226;18”平台,促进更多的农业技术成果与企业、农户对接,大力推广新肥、新药、新品种、新技术、新农机具,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带动农业生产力实现质的飞跃。扩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突出抓好50个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认真实施“动植物保护”工程,完善重大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控制和防控应急反应机制,加快中尺度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三期工程建设。大力推广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继续实行购置新型农机具补贴办法,鼓励和扶持农民购买新型农业机械。

  4.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鼓励商贸供销企业、邮政系统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实施“百乡千村”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化“农家店”。完善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统筹规划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建设,有计划地投资建设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

  5.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全面实施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合作实验区建设,加快建设台湾农产品贸易的物流集散基地、台湾农业外移的吸纳基地、台湾农民再创业基地、农产品加工出口基地,构筑两岸人员、科教、信息、人力资源交流平台,加快台湾优良种子种苗的引进繁育和示范推广。发展和壮大一批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拳头产品,培育一批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的农业企业。

  6.加快发展循环农业。大力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加强对资源开采、消耗、回收、利用以及社会消费等环节的监控与治理。大力推广“畜一沼一果”、“畜一沼一菜”、“四位一体”大棚等循环农业模式。开展“一池三改”沼气工程建设,今年完成4万口改造任务。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

(二)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1.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继续实施粮食“良种工程”和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提高粮食单产,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全省粮食自给率保持在50%以上。落实国家扶持粮农生产的各项措施,完善种粮直补、良种补贴、保护价收购等政策。继续落实好省市县三级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完善省级粮食储备库建设,确保粮食安全。

  2.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支持乡镇企业加快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体制创新,重点发展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科技应用型工业企业和服务业等非农产业。以县城和建制镇为重点,从财政、金融、税收和公共品投入等方面支持小城镇发展,着力培育支柱产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引导企业和要素积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3.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就地就近有序转移,力争今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0万人以上。创新劳务对接机制,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网,免费为外出农民工提供就业咨询与服务。推动劳务派遣工作向农村延伸。切实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探索建立适合务工农民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障、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办法。认真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

  4.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按照扶贫政策不变、扶持力度不减、扶贫地点滚动调整的原则,继续采取资金捆绑、干部驻村、部门挂钩的办法,继续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计划,进一步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扶贫济困活动。继续组织实施“造福工程”,今年拟完成2万人搬迁任务。采取产业扶贫、小额信贷等到村到户帮扶措施,促进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

(三)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

  1.加强农田基本建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土地整理力度,捆绑使用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资金,今年完成土地整理30万亩,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加大土地治理和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大力实施沃土培肥、耕地修复工程,重点建设标准农田6万亩,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施年十万亩旱片整治工程,推进百个重点旱片整治。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在20个县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300万亩以上。相关部门要配合烟草部门做好烟田改造、整理工作。

  2.改善水利基础设施。加快水利“六千”工程建设,今年完成农民饮水工程1500个村、水库保安工程60座、山地水利蓄水池4000个、农田节水灌溉50万亩、河道清水工程100公里、水土流失治理150万亩。积极推进农村初级水利化县建设。完善农田灌排体系,推广和普及喷、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加强农村小型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鼓励民间资金投资兴建小型水库、小山塘、山地蓄水池等水利设施项目。

  3.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农村“年万里”路网工程建设。合理利用水资源,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大农村自来水建设和推广力度,解决好农村饮水困难和安全。积极发展农村能源,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加快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步伐,努力实现新增水电装机30万千瓦。推进中心渔港建设。采取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办法,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加快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福建三农服务网”,逐步健全农村科技、信息服务体系。

  4.加强农村生态建设。加强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加快沿海防护林和生态公益林体系建设,推进农村造林绿化。加强“五江两溪”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乡、生态镇和生态村的建设,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力度。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和完善水电、采矿等企业的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机制,从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收益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企业所在地环境的恢复治理。

  5.扎实推进村镇建设。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各级和有关部门要从政策上、资金上给予扶持。加强对农民建房的规划与管理。免费向农民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积极稳妥地推进自然村整合,大力改造空心村、城中村和城郊村,进一步优化村庄布局。实施以“三清六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路、改水、改厕、改沟、改圈、改厨)为主要内容的“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继续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家园清洁行动”,推行垃圾无害化处理。

(四)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1.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继续实行农村低保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制度,进一步完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助学体系。增加农村教育投入,继续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空置校舍处置工作。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和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培训,重点选拔培训一批农村骨干教师,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行城乡学校对口帮扶制度,每年从城市与农村各选择一批中小学进行结对帮扶。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规范农村学校收费,进一步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

  2.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和素质,促进科学种田。大力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和新型农民。继续实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今年完成6万人培训任务。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今年完成8万人培训任务。鼓励企业与职业技术学校结成用工和培训联盟,建立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学校组织培训的“订单、定向”劳动力培训与转移机制。

  3.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建设,推行省、市、县级医院挂钩帮扶所有乡镇卫生院制度,实施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对乡村医生进行补贴和培训,配齐配强村级医生或卫生员。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试点县扩大到40%左右,并将财政补助标准从人均20元提高到40元。扩大农村医疗救助试点范围。对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实行医疗救助。

  4.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建立乡镇计生行政、群众组织和技术服务队伍三位一体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造福工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和农村社会保障优先向计划生育户倾斜。

  5.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大力发展先进文化。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2131”工程,开展农村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和乡村农民体育娱乐场所建设,巩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全面推进广播电视电话进村入户,提高有线电视覆盖率和电话入户率。

  6.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大力开展农村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教育。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以“六提倡、六反对”为主要内容的移风易俗活动,引导农民树立新风,破除陋习,远离迷信,自觉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五)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1.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推进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在每个设区市选择1个县(市)开展试点。落实全面取消农业税的相关配套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开展清理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妥善处理历年农业税尾欠。积极稳妥地开展撤乡并镇工作。大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交叉任职,加快事业单位整合,妥善安置乡镇分流人员。建立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继续缓解县乡村财政困难,逐步加大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和对村级的补助,不断壮大村级集体财力。对村级农民技术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计划生育管理员、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协管员和乡村医生等农村“五大员”实行政府津贴。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行“乡财县管乡用”等管理方式。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变经营机制。

  2.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步伐,严格征地程序,依法制定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及时落实补偿资金。积极探索多途径、多方式的安置补偿办法,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拓宽就业安置渠道,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3.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社会化服务、林业合作经营、森林资源流转、林业发展支撑、林业管理等体系建设,拓展改革成效。推进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落实管护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海域使用管理制度,促进海域使用权流转和海域的合理开发利用。

  4.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委托信用社开展农村信贷业务,支持财政支农资金在农村信用社开户,并可适当降低存款利率。扩大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鼓励发展农村信贷担保机构,探索实行以林权、大农业资产等抵押、质押的担保形式。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农业和农村信贷投放。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依据国家有关管理办法,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信贷。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

(六)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1.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深入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探索建立“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镇村换届选举工作,全面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任镇村干部,防止宗派宗族等势力的介入,严肃查纠选举不正之风。积极推广“三推两考一选”等办法产生乡镇领导班子,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充实到基层领导岗位上,以换届推动发展。全面推行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继续做好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创新农村基层组织管理体制和党组织设置形式,推进村党组织“三级核心网络”建设。实施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工程”。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

  2.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推行以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活动。加强基层政府诚信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全面推行村务决策听证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实施“依法治乡”方略,落实好村居“四民主、两公开”制度,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推动农村依法治农、依法兴农。

  3.培育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继续增强农村集体组织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强化国家基层经济技术服务部门作用,鼓励、引导和发展农村各种新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扩大乡镇“三农”服务中心试点。加强对农村“五大员”的培训和管理,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增强整体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动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引导农业生产者和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搞好信息服务,维护成员权益。鼓励发展农村法律、财务等中介组织。

(七)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1.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继续完善和动态管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发展福利事业,加大公共福利设施投入,鼓励支持民间团体和个人创办社会慈善事业,扶持民办福利机构发展。

  2.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继续实行省领导和省直部门挂钩扶持20个经济欠发达县的制度。加强沿海市(县、区)与欠发达地区市县的对口协作和帮扶工作。有计划地从沿海选派一些优秀干部到欠发达地区挂职任职,从沿海和城市选派一些优秀年轻干部、专业技术人才、医生、教师等到欠发达地区帮助工作。继续扶持发展山海协作重点项目,支持欠发达地区开展招商引资和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库区、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

  3.保障农民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强化农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农产品加工生产环节源头治理力度,强化农资、农药的生产经营监管。加强农村防灾减灾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

  4.维护农村社会安定稳定。深入开展平安县、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适合农村治安特点的治安防治防控网络体系,积极推进110接处警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妥善处理涉农案件的综合机制。严厉打击影响农村安定稳定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继续整治“六合彩”、偷私渡、毒品犯罪、黑恶势力等区域性突出治安问题。加强农村信访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纷争,确保农村社会的安定稳定。

(八)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

  1.强化工作责任。建立地方和部门双重责任制,由各级党委、政府负总责,同时把相关任务落实到各有关部门,由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把新农村建设工作成效、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党政领导和部门工作政绩的重要内容。各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

  2.认真制定规划。坚持城乡统筹,体现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突出农村特色,根据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趋势,认真组织调查研究,着手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把科学发展观融入到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统筹谋划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政策和项目,使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认真组织开展典型示范工作,以点带面,扎实推进。

  3.深入宣传发动。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宣传,组织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制定宣传计划,开辟宣传专栏,及时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各级党委和政府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宣传各地成功经验和做法,宣传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形成全社会齐心协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4.把“多予”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研究“多予”的办法、拓宽“多予”的渠道,逐步加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增量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高于上年。按照存量调整、增量倾斜的原则,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把更多的建设资金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按照渠道不变、资金整合的要求,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大事实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拓宽投入渠道,逐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导向、农民投入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投入的资金筹措机制。

  5.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组织发动群众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青妇组织、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专家学者的作用,深入农村考察,帮助总结经验,剖析问题,研究对策,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献计献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家联谊会等中介组织和团体的作用,组织发动海内外企业家和广大港澳台侨胞,支持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