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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应急预案共3篇(应急监测预警)

2022-06-23 06:25:09综合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监测应急预案共3篇(应急监测预警),供大家阅读。

监测应急预案共3篇(应急监测预警)

监测应急预案共1

  锡林浩特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

  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提高我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现场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加强对市内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及时掌握事故现场污染状况,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为政府和有关部门有效控制及消除事故污染提供及时、科学依据,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6)《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

(7)《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9)《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

3、编制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和强化我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快速、高效、科学、有序和协调一致地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财产损失和对生态环境破坏,保障我市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做到响应迅速、出动快速、监测及时、数据准确、处置有效、减少危害、控制和消除污染。

适用范围

(1)、因自然灾害影响而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

(2)、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环境污染事故。

(3)、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严重污染事故。

(4)、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5)、污水、废弃物的非正常排放导致的污染事故。

(6)、其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锡林浩特市环境监测站成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组,在锡林浩特市环保局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开展应急监测工作。锡林浩特市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工作组,下设技术管理小组、现场监测小组、分析实验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

1、应急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应急监测领导小组负责监测站应急监测的指挥、协调工作。

2、技术管理小组:

  负责应急监测任务的接收和任务的下达;负责应急监测方案的制定;负责应急监测全程序的质量控制;负责报告的录入、审核的报送。负责应急监测技术规范的收集和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信息库、危险源信息库和专家信息库。

3、现场监测小组:

  负责参与应急监测方案的制定和现场监测方案的补充和修改;负责建立现场实验室并负责现场监测和样品采集工作;负责现场监测人员的人身防护工作;负责应急监测仪器、采样器具、人身防护装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4、分析实验小组:

  根据需要负责建立现场分析实验室,并进行现场样品分析;并负责实验室样品分析工作。

5、后勤保障小组:

  负责应急监测工作的车辆安排;负责将现场样品及时送到实验室;负责应急监测工作仪器设备、人身防护装备、应急通讯设备的维护与补充工作。负责应急监测工作的其它后勤事务。

三、技术要求

  应急监测严格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所有参加应急监测活动的人员都必须执证上岗,严格按照监测方案实施监测,监测人员认真填写监测记录、报告、严格执行审核制度;应严格按照站《质量手册》规定的程序进行。污染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应报出第一期环境监测快报,并应在污染事故影响期间内连续编制各期快报。及时报告市环保局、市政府,并提出应急建议。

四、储备

1、监测人员技术储备

  监测人员除掌握一般监测技术外,还应熟知应急监测知识,各类潜在环境污染事故风险的特性知识;掌握市监测站应急监测工作程序,并掌握必备的人身防护知识。

  技术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应急监测技术培训、宣讲应急监测工作程序和应急监测预案,并组织应急监测实战演练。

2、监测物资储备

  监测物资储备包括应急监测仪器、设备、药品、试剂、器皿、防护准备,以及存放应急专用物资的场所。设立专用储备柜保存备用,并贴上应急监测专用封条和定期清洗、更换。

3、资料(信息)储备

  建立应急监测资料库、包括文字资料和计算机库,储备应急监测时需要的标准、方法、应急监测预案、作业指导书,以及历年应急监测的资料汇总,供应急监测时备查,同时建立市潜在事故污染源分布数据库。

4、专家库的建立

  建立专家库,以备不时之需。对各类污染状况的处理进行咨询,结合专家意见,对污染事故进行及时、科学的处置,以期将危害减少至最小。

五、应急监测工作程序

  接市环保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监测任务后,由应急监测领导小组按本预案启动应急监测工作程序。下达应急监测指令,通知各应急监测工作小组做好准备工作。

  应急监测工作程序

1、任务接收(分析、质控、后勤等全部要同步上岗)

技术管理小组在接收应急监测任务时应填写《应急监测任务接收单》,并按应急监测程序进行工作。

2、任务下达、人员安排及准备工作

  技术管理小组下达《任务通知书》,并加盖“应急监测”章。夜间或时间不允许时,可口头或电话通知各专业组,事后补发,各专业组必须签收。

  各专业组根据《任务通知书》或口头通知,立即做好应急监测各项准备工作,分析、后勤、质控、报告有员同步上岗。现场采样监测人员30分钟小时内做好准备,携仪器设备、采样器具、防护设备赶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监测和采样。实验室分析人员作好分析准备、后勤保障人员提供车辆和保障条件、质控人员同步进行质量控制、报告有员作好资料收集。

3、现场采样及监测

  现场采样监测人员接到应急监测任务通知后,立即携带所需仪器设备、采样器具、试剂、药剂、防护装备和所需的监测预案、标准、方法、规范等资料,赶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监测和采样。应急监测必须有一位应急监测领导小组成员一同前往现场,污染事态严重时应急监测领导小组领导和技术管理小组成员一同前往现场。

4、现场情况报告制度

  现场采样监测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污染状况调查后,立即向应急监测领导小组汇报现场情况,以便及时了解污染状况,决定是否增加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是否增加现场采样监测人员和仪器。对无法监测或不具备监测条件和能力的项目时,应向上一级部门报告,请求技术支援。

  现场监测和分析数据需现场报告时,报告审核人员应到达现场审核报告,并应立即电话报告应急监测领导小组,并同时电话报告技术管理小组和局值班室。

5、样品的保存与运输

(1)在采样前根据样品性质、组成和环境条件,确定和检验所造成保存方法和保存剂的可靠性。

(2)水环境监测样品保存必须按规范水样条件保存。

(3)在现场工作开始前要安排好样品的运输工作以防延误分析时机。

(4)在运输前应检查现场采样记录、核实样品标签是否完整,所有样品是否全部装车。

(5)样品运输必须配有专人押运、防止样品损坏或致污。移交样品时,应进行核对并办妥交接手续。

6、实验室分析

  实验室分析人员接到分析样品后,应立即按准备好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样品分析,并接受质量控制组的考核和检查,接受应急监测领导小组和技术管理小组的指导,准确、快捷的完成样品分析,做好原始记录,提交分析报告。

7、报告编制与提交

  技术管理小组在接到应急监测任务后,与现场采样监测、分析应同步收集资料为编制报告做准备。待监测、分析数据出来后,认真进行数据处理,按职责认真进行报告审核,以最快的速度提交报告。

  报告审校人员收到应急监测报告后,应严格、全面地审核报告,在确认监测报告数据具有监测数据的“五性”后,批准报告并提交市属相关部门,同时按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

六、应急监测终止程序

  接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急监测终止的指令后,由应急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监测终止,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安排正常的环境监测或跟踪监测。

七、信息保存、发布

  每次应急监测原始记录,报告应按监测站有关规定建档。并按工作程序存入数据库。监测结果统一发布渠道。由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对外宣传口径,并派专人发布污染事故消息。

监测应急预案共2

  环境监测的要点:

  为保证工程安全和周边建筑物及地下管线的安全,施工严格按照“信息法”施工,加强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修改设计并采取防范措施。

  监测内容

  按基坑重要性等级布设相应的监测点。 监测要求

  土方开挖工作开始之前,应埋设监测点和基准点,并观测一次。土方开挖初期观测时间间隔不宜超过5天,开挖中期不宜超过2天。开挖后期应每天观测。基坑开挖间歇期、变形趋向稳定时,观测间隔时间可为5~7天。基坑运行维护阶段观测时间间隔可为10~15天。当暴雨阶段或出现异常情况时(边坡位移速率达到3m/天)应加密监测频率,监测结果(包括图表)及时反馈给基坑支护单位、支护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及监理人员。监测精度应符合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监测警报值为边坡水平位移累积至30mm,水平位移和沉降连续3天达到3mm/天或变形速率连续变大。

  基坑监测工作应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监测前应提供专门的监测方案。

  基坑开挖后,支护施工人员必须每天对现场情况进行目测检查,当出现险情及时报告给有关各方,以便采取加固措施。

  应急抢险措施

  由于基坑工程土层的非均匀性,基坑维护设计与施工是门综合性的岩土工程工作,基坑开挖后土体和地下水自然平衡状态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对环境存在或多或少的影响,因而加强基坑开挖的环境监测,做好应急抢险准备以防患于未然是很有必要的。在基坑开挖支护和基础施工过程中,对万一出现的险情做好充分准备。

  组织措施

  成立以建设单位为首,各相关单位现场负责人为主的基坑工程应急工作组,确保基坑出现险情时,各项措施能及时实施。并要求全体成员在基坑开挖期间,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应急工作组成员构成应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基坑设计施工单位和土方开挖单位的现场第一负责人。

  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一些险情,制定各种抢险方案,备足抢险设备和物质,如钢管、编织袋、反铲等。

  技术措施

  周边地面沉降过大的应急处理

  一般由杂填土层含水流失、降水过量或坑壁滑塌引起。 若由杂填土层含水流失引起的局部地面沉降,则宜加强侧壁止水措施。

  若由坑壁渗水引起的局部地面沉降,则宜加强侧壁止水措施。影响周边建筑物安全时还应进行加固处理。处理方式视具体情况,可采用注浆、高压旋喷桩和锚杆静压桩等方式。

  基坑侧壁流水流土的应急处理

  基坑侧壁局部出现析水、涌砂或渗水,迅速采用止水材料缩小范围,埋管引流,注浆封堵,必要时迅速在次区域内采取反压回填的补救措施,并查明水源,采取相应措施止水,设置引水管或盲管将集水集中排出,在基坑内集中抽排。

  基底局部出现流水流土时,应根据情况,设置中粗砂混碎石反压过滤层,或用土袋砌筑围堰、盲管疏排等。必要时应及时反压回填,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注浆(双液注浆)封堵、疏导与封堵相结合。

  支护结构位移过大的应急处理 支护结构位移过大的应急处理

  基坑局部出现位移变形、沉降过大,迅速在此区域打入木桩,或采用型钢进行斜向支撑,或采取加设锚杆并注浆;坡顶采取卸载、坡顶采取反压回填(坡底部可采用袋装土叠包)的补救措施。

  桩身挠曲变形过大

  由于桩身刚度不足。处理方式为立即反压回填,并视具体情况,采用局部角撑、斜撑加强,或采用锚杆加强。

  冠梁侧向位移过大

  由于坡顶超载影响。处理方式为清除坡顶超载

  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出现桩身变形过大,着采用反压回填,并增设局部角撑、斜撑加强,或采用锚杆加强。;

  在基坑维护阶段出现桩身变形过大,则采用尽快实施砖模、增设局部角撑、斜撑加强,或采用锚杆加强。

  边坡塌滑的应急处理

  若挂网喷射砼出现位移过大,出现塌滑险情。

  增加锚杆控制位移 清除并禁止坑边堆放杂物 做好坡顶排水措施 其他应急预案

  监测单位应在基坑开挖前进行周边环境现状调查,主要查明周边建筑裂缝、地面裂缝发展情况,设置监测标志并拍照记录。此项工作由业主组织,监理单位参加、监测单位负责,土方开挖前完成此项工作。拍照记录存放业主和监理各1份。

  监测单位应于当天将监测信息反馈给有关各方。当基坑出现险情后,监测单位应根据需要加密加强监测,随时为信息化施工提供有力支持。

  严禁土方开挖过程中碰撞支护体系。若土方开挖对支护体系有较严重的损坏,应认真评估损坏程度,采取加撑,加锚杆等方式处理。土方开挖过程中,应由工长现场指挥反铲,按土方开挖方案中确定的线路和方法开挖,监理公司旁站监督,不得野蛮作业。

  土方开挖基坑下部土方期间,要求反铲24小时停留在基坑现场,反铲司机能随叫随到,随时准备进行反压回填抢险工作。

  基坑开挖期间,花管注浆设备、材料和人员留在现场,随时准备进行侧壁止水处理。

  要求土方开挖单位多备潜水泵,派专人及时将坑内积水抽排,严禁积水泡坑。

监测应急预案共3

  盐边县金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金隆煤矿

  供水施救系统应急预案

  生产技术科编制 二〇一五年

一、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1、引发事故的隐患原因分析

  1)、由于地面中心站故障(软件、硬件或病毒感染)导致整个系统瘫痪; 2)、由于监测分站故障导致区域性信号无法正常监测;

  3)、由于传感器、断电器等调校不准或故障导致无法正常监测,发生误报、漏报或闭锁误动作、不动作;

  4)、由于传输线路短路、抽线或其他原因导致地面中心站无法监测、监控现场设备;

2、防范措施

  1)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整定后的传感器非专职调校人员不得在井下拆卸或调整。

  2)安全生产监测系统地面主机部分专人专管、专机专用,严禁将主备机和服务器用作他用;严禁利用主备机和服务器上网或其他任何工作;系统必须备足相关备品、备件。

  3)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

  开关的负荷侧。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4)安全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进行1次调试、校正。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5)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或停电检修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具有安全措施。

  6)瓦斯断电器必须按规定吊挂在配电点上方,电缆吊挂整齐,接线附件必须符合完好标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甩掉远动开关或甩掉控制线路。串联风时,所用的瓦斯断电器要控制风机开关。

  7)使用单位必须每天派人对所使用的瓦斯断电器及闭锁开关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将闭锁开关的控制回路的保护装置甩掉,不准随便改变闭锁开关控制回路的电压电流参数,严禁不通过瓦斯断电器闭锁供电。

  8)瓦斯超限时,瓦斯断电器动作实现断电。当瓦斯数值降至复电值时,必须用启动按钮复电,禁止采用其它方式复电。

  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改变安全监测和人员监测设备的位置、中断监测设备的运行,不得损坏监测设备。

  10)安全监控系统的系统调整、地址修改由信息中心专职技术人员按矿生产接续要求进行,其它人一律不得擅自执行、调整。修改时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执行。

3、发生事故后的处理措施

  1)地面中心站出现故障,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抢修。如硬件故障,备用设备

  立即投入使用;系统恢复正常后,必须分析故障原因,查找存在隐患,同时对故障设备及时维修或补齐。软件原因造成故障,事后能重心安装的要重新安装,不能安装的要联系厂家处理。

  2)监控分站故障后,立即组织备用分站下井更换,同时汇报相关领导和部门作好应急准备;

  3)传感器或断电器出现问题后,立即通知责任单位更换,并查找原因分析处理。

  4)由于传输线路原因造成故障的,立即组织人员排查,短时间无法恢复的,立即更换新缆线,确保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状态。

二、报警应急处理预案

  随着我矿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在我矿的安全生产中发挥的作用日显重要,与安全生产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为了保证在安全监控报警的初期,就把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解决处理,不至于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因此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规定,特编制该预案。

(一)、矿属各单位的职责范围: 1、调度室:

  作为全矿安全生产指挥中心,通过调度大屏及监视器所反映的各种安全生产信息进行调度指挥。系统测点的安装、撤除、增加和转移由调度室在平衡安全生产布局的情况下确定;当系统出现的异常信息、报警信息或图像、监控数据异常要及时通知通风队、井下现场、其他相关区队及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处理。

①负责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系统24小时稳定运行,信息准确可靠。

②负责监测系统传感器的调校、维修、以及设备的领用、保管及发放工作,并对传感器、电缆等相关设备统一编号、建帐、转帐、消帐,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帐、物相符。负责向通风队提报监测系统年度计划。

③在调度室、通风队的指导下对系统的测点进行设置,负责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的监测系统的设计、安装和撤除工作;其中断电器与被控开关的触点连接由使用单位负责,各分站供电电源由本地点用电单位负责提供。负责地面通讯主干线路的安装维护;负责矿井风门传感器的安装与撤除工作。

④在调度室设信息调度对监测监控系统进行专题调度,当系统出现故障时,要迅速判断故障范围,现场问题及时通知调度室、通风队和使用单位进行处理,系统主干线路故障要在短时间内组织排除。

⑤调度室要对各使用单位所负责安全传感器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机电科:

  作为机电主管部门,对涉及信息化、自动化的机电管理,与调度室共同管理,并负责对井下供电系统监测的测点安装、撤除、转移进行业务指导,并提供相关资料和图纸;通过计算机网络对安全生产监测系统的相关信息进行监视,对供电系统出现的故障及时组织处理;按照通防要求及范围,提供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机电硐室及其它地点的瓦斯断电设计及设备的断电端口。

3、通风队:

①通风队值班员负责通过计算机监测监控系统时刻对矿井通风、瓦斯、防火方面的相关信息进行监视,发现瓦斯、一氧化碳超限、一组风门同时敞开、风机停电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安排有关人员现场处理,并分析事故原因,对监测

  监控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调度室组织处理。

②落实瓦检员在巡检过程中,对巡检范围内传感器的运行状态和显示数据进行检查和核对,对安全传感器所在区域的气体进行检查,发现传感器显示的数据与现场实际气体误差较大时,要立即汇报通风区,由通风区调度员负责通知信息中心进行调校或更换,以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③通风区作为全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技术业务部门,根据矿井生产需要,对通防方面的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对监测系统传感器、断电仪等装置的架设位置、测量范围、断电浓度和断电范围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安装、撤除和移动,进行业务指导,并提供相关图纸。每月5日前向调度室提报月度安全传感器安设计划;负责对监测系统年度计划进行汇总并上报。

二、瓦斯传感器报警应急预案

  通风队、调度室必须24小时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时刻监控,当系统出现的异常信息、报警信息或图像、监控数据异常要及时通知井下现场、相关区队及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检查处理。

(一)、瓦斯传感器报警:

  当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瓦斯传感器报警时,调度室要立即调查造成报警的原因,同时通风队调度员要立即联系井下瓦斯检查员对现场瓦斯情况进行测定,并将测定的结果汇报调度室,然后由通风队调度员将井下测量结果反馈给调度室。

1、如果测量的瓦斯情况正常,则说明是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信号线和电源线出现线路故障,此时调度室要立即分析、查找故障原因,确定故障范围。

(1)属于调度室责任范围的,调度室应立即组织人员解决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处理时间。超过2小时未处理完毕的,对调度室罚款100元。

(2)属于其他单位责任范围的,调度室应严格按照故障处理程序通知责任单位处理。责任单位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处理时间。超过2小时未处理完毕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2、如果实属瓦斯超限报警时,首先通风队要立即分析引起瓦斯超限的原因,并由瓦斯检查员向调度室详细汇报井下具体情况,通风队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再根据现场实际,采用相应的处理方法。

(1)井下采掘工作面风流中及其作业地点瓦斯浓度达到%时:

①现场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立即组织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立即汇报调度室,由瓦斯检查员对现场的气体情况和瓦斯探头进行检查和比较,(瓦检员不在现场,由区队兼职瓦检员检查)。

②瓦斯检查员在查明现场气体情况确认后立即将现场实际情况汇报矿调度室值班人员,然后到现场与安监员一起对现场的气体情况进行监护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③安全监测系统值班员发现井下浓度达到%瓦斯传感器超限报警后,立即向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并做好超限地点、时间的记录,时刻注意观察超限地点瓦斯变化情况。

④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将超限的地点、时间、汇报人的姓名、现场的气体情况作详细的记录。

⑤值班调度员立即通知有关人员下井组织查明原因。

⑥值班调度员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

⑦施工单位队长和通风队队长及有关人员接到报警通知后立即到调度室集合,成立现场事故处理小组,由总工程师立即召集会议,对现场的情况进行分析,

  在通风队值班人员到现场查明原因将现场实际情况汇报矿调度室后,由通风队制定处理措施,汇报总工程师同意后,负责组织实施。

(2)井下采掘工作面风流中及其作业地点瓦斯浓度达到%时:

①现场管理人员和安监员负责组织将所有作业人员停止工作,人员撤离到全风压通风的采区进风巷或主要进风巷中,由班组长安排专人负责在巷道全风压风流处设置警标牌进行警戒,严禁人员入内,把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悬挂在巷道警标牌处(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由警戒人员检测瓦斯浓度。并汇报调度室。

②立即通知其他距离较近人员迅速撤离到主要进风巷道中。

③安全监测系统必须切断采掘工作面所有非本安电气设备的电源(如安全监测系统不能切断电源,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手动切断所有电源)。

④安全监测系统地面中心站要记录好超限断电时间和瓦斯变化情况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⑤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井下的汇报后,将超限的地点、时间、汇报人的姓名、现场的气体情况作详细的记录。

⑥值班调度员立即通知有关人员下井组织查明原因。

⑦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

⑧在检查人员未到达现场前,由瓦检员和安监员在现场监护瓦斯变化情况,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⑨检查人员到达现场后,带领瓦检员、安监员一起查明瓦斯的来源,涌出的浓度、压力和工作面通风情况,立即汇报调度室,具体的瓦斯处理工作,由通风队制定处理措施,汇报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时:

1、现场管理人员立即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

2、附近20m内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3、安排瓦检员负责查明原因,瓦检员在查明原因后,将现场实际情况及时报调度室和通风队值班人员,由通风队确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时:

1、现场管理人员或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人员撤至主要进风巷道中,第一时间内汇报调度室。

2、由班组长安排专人负责在巷道全风压风流处设置警标牌进行警戒,严禁人员入内。把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悬挂在巷道警标牌处(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由警戒人员检测瓦斯浓度,并立即向调度室进行汇报。并立即通知其他距离较近人员迅速撤离到主要进风巷道中。

3、由瓦检员和安监员一起在工作面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新鲜风流一侧,每隔5分钟检查一次回风流瓦斯浓度,并及时向调度室进行汇报。

4、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将超限的地点、时间、汇报人的姓名、现场的气体情况作详细的记录。

5、通知沿途回风巷道工作人员,停止工作、切断电源,人员撤至新鲜风流中,并在每个与回风巷连通的巷道入口设置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6、调度室值班员立即通知通风队值班人员下井组织查明原因。 7、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

8、调度室值班员负责通知各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 9、安全监测系统地面中心站要记录好超限断电时间和现场的瓦斯变化情况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10、通风队值班人员到达现场后,在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的情况下,带领瓦检员、安监员一起查明瓦斯的来源,涌出的浓度、压力和工作面通风情况,立即汇报调度室

11、接到报警的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成立现场应急处理小组, 由总工程师立即召集会议,根据通风队值班人员汇报的井下现场情况,分析气体的来源和大小,具体的瓦斯处理工作由通风工队队长制定处理措施,汇报总工程师同意后,负责组织实施。

(四)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因异常情况达到%时: 1、现场管理人员或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同时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人员撤至主要进风巷道中。

2、由班组长安排专人负责在巷道全风压风流处设置警标牌进行警戒,严禁人员入内。把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悬挂在巷道警标牌处(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由警戒人员检测瓦斯浓度,并立即向调度室进行汇报。并立即通知其他距离较近人员立即撤离到主要进风巷道中。

3、由瓦检员和安监员一起在工作面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新鲜风流一侧,每隔5分钟检查一次回风流瓦斯浓度,并及时向矿调度室进行汇报。

4、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将超限的地点、时间、汇报人的姓名、现场的气体情况作详细的记录。

5、调度室值班人员在1分钟内汇报值班领导、总工程师、矿长。

6、在5分钟内汇报煤业公司领导、通知救护大队立即出动,进行处理。 7、通知采区内所有作业人员立即停止工作,沿途回风巷道的工作人员,停止工作、切断电源,人员撤至新鲜风流中,并在每个与回风巷连通的巷道入口设置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8、调度室值班员负责通知各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 9、接到报警的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总工程师立即召开会议,根据现场的情况,分析气体的来源和大小,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如果现场情况无法控制,汇报总指挥后,总指挥要迅速作出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人员是否全部撤出。调度室值班人员下达命令关闭沿途回风巷道以及现场的局部通风机电源。

10、救护队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派救护队员赶赴现场进行检查和监护,排放瓦斯前,必须制定安全排瓦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如果现场无法控制,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工作面。

(五)在处理瓦斯事故的过程中,现场作业的施工区队人员,必须服从瓦检员或通防管理人员的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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