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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论文:泰安市集体林林权制度林权改革3篇

2022-11-07 08:54:13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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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论文:泰安市集体林林权制度林权改革3篇

泰安市论文:泰安市集体林林权制度林权改革1

  沙河店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我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原泌阳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区、县林改指导组、督导组及区县、林改办的精心指导下,在各村委会、村组干部、镇林改办全体人员的辛勤工作和辖区群众的积极参与下,紧紧围绕实现森林资源增长、林业产业发展、林农持续增收、林区社会和谐的目标,按照“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要求,严格把握改革的范围。从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来开展工作,做到了认识到位、领导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狠抓落实。目前已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所有工作,现总结于后。

  一、基本情况

  我镇位于驻马店西部,距市区25公里,南与老河乡相接,西与板桥镇相连,北与遂平县凤鸣谷管委会相邻,全镇总面积96平方公里,辖16个行政村、192个村民小组、7988户、人。全镇现有有林地面积.55亩,本次林改涉及12个村民委员会、51个村民小组703户。

  二、林改完成情况

  止9月30日,我镇共完成集体林地确权勘界面积.2 亩,占应确权勘界面积.55 亩的102%,完成12个村、51个村民小组703户的确权勘界工作,其中联户构图、联户办证27宗665户。共核发林权证户数703 户,面积.2亩,宗地703 宗,核发林权证64本,制证、发证工作已于9月30日全面结束。全镇无一起林权纠纷发生。

  三、主要做法

(一)、领导到位。在原泌阳县召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后,我镇及时成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吃透林改政策,合理编制工作流程,并于2009年2月20日召开全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培训会,4月底全镇12个村民委员会51个村民小组都分别成立林改领导机构,开始了扎实的林改行动:一是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及分管农业副职为副组长、财政所、党政办、信访办、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农业服务中心。真正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加强领导;二是在镇机关抽调了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扎实的干部,组建了一支素质过硬、纪律严明、管理有序、运转高效的林改工作队伍;三是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请销假审批制度,指导好、引导好、把握好、开展好各村民小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四是确保经费落实,镇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拨出经费4万元,确保了此项工作有序、稳步、高效的顺利开展。

(二)、宣传到位。镇、村、组各级分别开展林改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加大全镇林改宣传力度。通过召开群众会、户主会、党员会和各村民小组骨干人员及有威望的老干部等各界人士参与的林改动员会。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台、刷写标语、致林农的一封公开信、入户走访、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宣传林改的目的、意义、范围、内容及把握的基本原则等。在林改期间,全镇共下发《致林农的一封公开信》8000份,林改政策解答3000多份,书写标语60条,出动宣传车20台次。在宣传发动上,做到了加大力度,推进深度和广度,不留死角,使林改工作进入农家,形成全镇上下人人知林改、议林改、积极参与林改的良好氛围。

(三)、措施到位。根据区和原泌阳县林改要求及相关的政策解答,在区县指导组、督导组的精心指导、督导下,结合我镇镇情、村情、林情的实际,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做到了改革的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并引导群众走一村一策、一组一策、一山一策,做到主体改革措施明确、政策明确、范围、内容明确、奖惩措施明确,目标、责任、时间明确。

(四)、责任落实。建立健全了工作责任制,落实了相关责任,各项林改工作分解落实到每一位林改成员,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同时加强对村民的指导,把需要由村民参加的林改工作事项明确到户,责任落实到人。

(五)依靠群众。重大事项的决策,都由村民多次讨论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才能实施,既尊重了民意,合乎了民情,又体现了民主,实现了平稳改革,为我镇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基础。

(六)、严格规范操作,保证林改有序开展。镇党委、政府在2月20日全镇林改动员会上,镇党委书记要求各村委会、镇林改办务必在林改工作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操作中,要原原本本贯彻、认认真真执行,规规范范操作,切实做到改革不走过场,符合农民意愿。一是要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对改革方案及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村民民主决策后实施,做到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二是要吸取“三定”时工作不到位、管理粗放的教训,内外业人员要高度负责,做到相关资料完整,做到记载的地块、地类、面积和四至界线“四统一”;三是要认真细致做好确权发证工作,做到实际面积、承包合同、林权证面积和承包经营登记薄“四相符”,承包面积、承包位臵、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林地标注“五到户”,让农民吃下“定心丸”。通过区县林业技术人员的精心指导,我镇于7月开始分组进行外业勾绘工作,在实地勾绘、表格填写、面积计算及电脑录入工作中,严格按上级要求,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

(七)、加强资料收集归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

  我镇从林改动员会开始,一直把档案收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求镇林改办及12个村民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有关林改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根据区林改办的要求,我镇做到标准、要求、规格、模式“四个统一”。目前,我镇已完成了林改资料收集整理及归档任务的100%。

  四、几点体会

(一)、加强领导,组织保障是前提

  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分管农业副职为副组长的林改领导机构,做到了六到位,即:组织保障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业务培训到位、宣传发动到位,确保了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是关键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林改工作放到战略的高度,摆上议事日程,保持思想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创新工作机制,激励奖惩机制,做到身体力行,亲自督导指导林改,为林改工作的全面完成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依靠群众,机制创新是基础

  群众是改革的主体,同时也是首次改革的最大受益者,我镇在林改中,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按《土地承包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由村民自主决定林改方案,从而使林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四)、试点先行,调查摸底是根本

  林改工作在12个村委会中进行调查摸底,根据各村委会的村情、组情、林情,各村委会采取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全面铺开的方式进行。

(五)严格质量,规范操作是核心

  质量是林改的生命。在林改工作中,严格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质量,为确保林改工作质量,结合我镇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对照业务技术操作规范及相关的规定进行自检自查,做到时间、进度和质量的协调统一。

(六)公平、公正、公开是保障。

  镇林改办、村委会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林改工作,坚持“三公开、四公示、六签名”的原则,充分尊重民意,顺民心,妥善处理林改中出现的各种纠纷和问题,确保林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存在的问题

  我镇的林改工作在取得较好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林改中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的村委会干部对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够,缺乏改革的主动性、积极性。存在着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二是一些村委会保障措施不力,组织机构不健全,影响了林改的进度和质量,对林改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思路不清晰、办法不多;三是有的群众对林改的认识不足、不到位,参与林改的积极性不高,只注重耕田耕地,不注重耕山管理,没有理顺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缺乏长远意识。

  驿城区沙河店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泰安市论文:泰安市集体林林权制度林权改革2

  王 庄 村 集 体 林 权 改 革 方 案

  王庄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尧都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金殿镇政府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展,结合我村实际,经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制定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人口现状

  经调查核实,公示后确认,王庄村共计347户1438人,参加本次林改以2010年11月10日前农业在册人口为准,包括在校大、中专学生10人,合同兵、义务兵3人。

(二)林权现状

  全村共五个居民小组,347户居民,1438人,全村总面积亩,荒山荒坡面积亩,耕地面积1082亩。

  二、指导思想

  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尧都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坚持森林分类经营方针,进一步明晰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创新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加快推进现代林业生态建设,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改革的原则;坚持权益平等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尊重历史、维护稳定的原则。

  四、总体目标

  全村集体林地实施林权制度改革,在2010年到2011年两年时间内全面完成主体改革任务。本着尊重历史、依法办事的原则进一步稳定和完善承包关系。逐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落实、责权划分明确、利益分配合理、流转程序规范、监督服务有效、配套机制完善的现代林权制度,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努力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五、林改的方式

  均山到人、联户承包的方式。

  六、林改的方法

(一)我村荒山荒坡面积亩,耕地面积1082亩。

(二)将本村分山户数347户,按照村现小组5个组,由农户自愿推出本组代表人,农户再将自己的林地委托给代表人,根据委托书和联户承包议事规则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本方案经全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表决通过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执行。

  王庄村村民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

泰安市论文:泰安市集体林林权制度林权改革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统计指标的解释和说明

  整体说明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统计表主要是反映改革的进展情况表中所填的数据为进度数据,要求填写每期期末(累计)数和本期新增数。其中期末(累计)数,主要是指标在统计期期末状态,有些指标需要填写林改以来发展到现在的累计数。本期新增数,主要指统计期内数值的变化状况。

  指标1-3 地(市)、县级、乡(镇)成立林改工作机构个数:是指地(市)、县级、乡(镇)级人民政府成立的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的林改工作 机构。

  指标4 林权管理服务机构:是指经编办批准成立的集信息发布、政策咨询、中介服务于一体的林业综合性管理与中介服务机构。

  指标5 林业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是指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设立的机构,承担林业承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林权纠纷调解仲裁的日常工作。

  指标6 林改培训人数:是指本行政区内参加各级林改培训的人数,包括各级林改工作人员、乡村干部及林改工作骨干等。

  指标7 纳入改革范围的集体林地面积:指全省的集体林地面积。

  指标8 已确权集体林地面积:是指经过本次林权改革,已经明确产权归属的集体林地

  面积。

  指标9 自留山面积:指“三定”时或这次林改中,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划定的自留山。指标10 家庭承包经营面积:是指通过均分到户,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面积。

  指标11 联户承包面积:是指多个农户共同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面积,共有一个林权证。指标12 集体股份经营面积:是农民持有股份,林地由集体统一经营的集体林地面积。指标13 集体统一经营面积:是指由集体统一经营,未将股份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集体林地的面积。

  指标14 大户承包面积:主要是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招标、租赁、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的集体林地面积。

  指标15 其它形式经营面积: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等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集体林地面积。指标16 发证本数:是指明确权属后,发放林权证的本数。指标17 发证面积:是指已发放林权证的集体林地面积。

  指标18 发证户数:是指通过均山到户和大户承包获得林地后,发放林权证的农户数。联户承包后,林权证在农户手中的算1户,林权证在村集体里的,暂不纳入统计。

  指标19-23 林权纠纷:主要是指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指因界线争议引起的纠纷。纠纷发生件数:是指发生的林权纠纷数量;调处件数:是指已经调处的纠纷数量;纠纷争议面积:以上各类纠纷涉及的总面积;已调处面积:是指纠纷调处后消除争议的面积。

  指标24-28 国有林业单位经营集体林地面积:主要指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国有单位经营集体林地的面积。同一块林地,有多个单位经营的,只统计1次,不重复计算。已发证面积:指已发放林权证的国有单位经营集体林地的面积;发证到户面积:指林权证已发放给农户的国有单位经营集体林地的面积。

  指标29 补偿面积:是指纳入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集体林地面积。指标31 中央财政:是指中央财政对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额。指标32 地方财政:是指地方财政对国家级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补偿金额。指标33 补偿面积:是指纳入地方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集体林地面积。指标35 省级财政:是指省级财政对地方重点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补偿金额。指标36 市、县财政:是指市、县级财政对地方重点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补偿金额。指标37 抵押面积:是指用于取得抵押贷款的集体林地面积。指标38 农户抵押面积:是指农户用于取得抵押贷款的集体林地面积。指标39 贷款金额:是指获得的林权抵押贷款金额,填写累计数。

  指标40 农户贷款金额:是指农户获得的林权抵押贷款金额,包括联户和大户的林权抵押贷款。

  指标41 贷款农户数:指获得林权抵押贷款的农户数量。

  指标42 农户贷款余额:指农户持有林权抵押贷款的余额,等于当年新增的林权抵贷款金额加上上年底的林权抵押贷款余额减去当年归还的林权抵押贷款金额。指标43 投保面积:指参加森林保险的集体林面积。

  指标44 保险金额: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实际投保金额。

  指标45 每亩投保金额:指保险金额与投保林地面积之比。指标46 保费: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交纳的保险费。

  指标47 保费费率:是指保费占保险金额的比率,等于所交保费与保险金额之比。指标48-51 政策性补贴:是指保费中政府补贴的部分,包括中央、省级和县级政府补贴。指标52 林农负担:是指保险费中农民自己承担的部分。

  指标53 林权交易服务机构:是指县级及以上的林权交易机构,包括综合服务中心中设立的交易机构。

  指标54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是指县级及以上的评估机构,包括设立在林权交易机构里的评估机构。

  指标55 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是指经过资产评估主管部门审批,取得资产评估资质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

  指标56 有资质的资产评估人员:是指取得资产评估资质,具有资产评估师证书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人员。

  指标57 流转面积:是指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依法采取转包、出租、入股、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集体林地面积。

  指标58 林权交易机构中流转面积:指经过林权交易服务机构流转的集体林地面积。指标59 转让:指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移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行为。

  指标60 入股:是指农户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依法采取入股的方式,与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组织或团体入股经营的行为。

  指标61 出租:主要是指承包方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林地,在一定期限内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并收取租金的行为。

  转包:主要是指承包方把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林地,在承包期限内二次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的行为。林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主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受转包人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使用的权利,获取承包林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经发包人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指标62 其他:是指除了转让、入股、出租、转包以外,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依法采取其他流转方式。

  指标63 本集体组织内:是指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依法流转给本集体组织内部农户。

  指标64 本集体组织外:是指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依法流转给本集体组织以外的企业、团体、个人等。

  指标65 流转蓄积量:是指发生林权流转的林地的林木蓄积量。

  指标66 林权交易机构中流转蓄积量:指经过林权交易服务机构流转的林地活立木蓄积量。

  指标67 流转金额:是指农户通过集体林权流转所获得的资金数。

  指标68 林权交易机构中流转金额:是指经过林权交易服务机构流转所获得的资金数。指标69 林业合作组织:是农民自愿参加的,以农户林业生产经营为基础,以某一林产业或林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互助合作经济组织,包括林业专业合作社、各种林业协会等。

  指标70 加入合作组织的农户数:指加入林业合作组织的农户总数。指标71 合作组织经营林地面积:指林业合作组织经营的集体林地面积。

  指标72 林业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经工商部门注册成立的,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林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是合作组织的一种形式,数量应小于等于林业合作组织数量。

  指标73 加入合作社的农户数:指加入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总数。指标74 合作社经营林地面积:指林业专业合作社经营的集体林地面积。

  指标75 种植面积:指林下经济作物种植的面积,包括林药、林菜、林菌、林草、林粮等多种形式。

  指标76 农户数:指开展林下经济作物种植的农户数量。指标77 产值:指开展林下经济作物种植所产生的总产值。

  指标78-80 养殖规模:指进行林下养殖的动物数量,主要统计林畜、林禽、林蜂三种形式。

  指标81 农户数:指开展林下养殖的农户数量。指标82 产值:农户林下养殖所产生的总产值。指标83 集体林地面积:是指以林地资源为依托,开展森林景观利用,如森林人家、森林观光旅游等的集体林地面积。

  指标84 农户数:指利用森林景观,办农家乐的农户数量。指标85 收入:指农户开展森林景观利用所获得的收入。

  指标86 农户数:指从事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并从中能够获得经营收入的农户数量。指标87 产值:指农户通过林下产品采集加工所产生的产值。

  指标88 林下经济相关专业合作社个数:所有与林下经济相关的林业专业合作社的个数。

  指标89 林改涉及农户数:指本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到的农户数量。指标90 林改涉及人口数:指本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到的农村人口数量。指标91 林改县农民人均收入=∑各林改县农村人口数ⅹ农民人均收入/∑林改县农村人口数。

  指标92 来自林业的收入 =∑各林改县农村人口数ⅹ人均林业收入/∑林改县农村人口数。

  指标93 来自林下经济的收入=∑各林改县农村人口数ⅹ人均林下经济收入/∑林改县农村人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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