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年度述职报告大全3篇(常年法律顾问年度总结报告),供大家参考。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年度述职报告大全1
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一般会遇到法律问题,这里河南誉坤律师事务所分享一个收集到的法律咨询服务合同范本,范本内容包含法律咨询服务范围、委托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合同解除、争议解决等事项。
常年法律顾问及法律咨询服务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传真: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处理相关法律事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均应诚实信用地遵守并履行以下条款:
第一条 法律咨询服务承办人选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甲方指派 作为联系人,协助乙方工作。
双方人员联系方式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本合同约定的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由第一条第1款确定的承办律师因合理原因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
第二条 通知和文件往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等,必须使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 ___ ___方式送达。
2.甲、乙双方通知和通讯地址见合同首部。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三条 法律咨询服务范围
1.常年法律咨询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具体包括:(1)应甲方要求,为甲方的管理决策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依法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起草、审议、修改甲方在日常行政管理、对外联系活动以及作为特殊民事主体参与签订的合同、协议、章程及其他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3)应甲方的要求,参与会议、磋商、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所需要的各类法律文件;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调查、谈判、协调、调解;
(6)根据甲方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7)办理双方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2.专项法律咨询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咨询服务,具体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委托期限
1.常年法律服务期限 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咨询服务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专项法律服务期限
乙方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咨询服务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完成全部专项法律咨询服务事项或甲方对乙方解聘之日止。
3.合同续期
合同期满前______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第五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费用包括法律咨询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2.法律咨询服务费分为常年法律咨询服务费和专项法律服务咨询费。
(1)根据(收费办法),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常年法律咨询服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元。
(2)根据(收费办法),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专项法律咨询服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元。
3.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同意,法律咨询服务费支付方式如下(可选):(1)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咨询服务费;
(2)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法律咨询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元,其余法律咨询服务费于________(具体日期)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3)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乙方开具的发票为本合同项下的法定结算凭证。5.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承办由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甲方交办的法律咨询服务事项,如在本合同第三条确定的聘请期限内发生下列费用,属于其他费用,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票据实报实销。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与乙方及乙方指派的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如实提供与进行法律咨询服务事务有关的情况和规章、制度、账册、报表等资料;
(2)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3)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咨询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指派合格、资深的律师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法律咨询服务;
(2)乙方律师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尽职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咨询服务事项。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办理相关法律咨询服务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3)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4)乙方在受聘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期间,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委派律师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委托代理人;
(5)乙方及其指派的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法律咨询服务范围或解除合同;
(6)乙方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接触、了解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未公开的资料、业务秘密、不宜公开的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七条 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全额退还或拒付律师服务费和办案费用,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无正当理由,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律师;
(2)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和合同约定认真负责地从事法律咨询服务,经甲方指出仍不及时改正;
(3)因乙方律师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4)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未公开的资料、业务秘密、不宜公开的情况及个人隐私。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或中止合同履行直至甲方自行纠正完毕时止,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法律咨询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第八条 合同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其他约定或法定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逾期支付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法律咨询服务费或者其他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的法律咨询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聘请费用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五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咨询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3.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xxx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个条
生效
1、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份,各方各执___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年度述职报告大全2
聘 请 常 年 法 律 顾 问
协议书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陕西嘉盟律师事务所
地 址: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南段
甲方因单位工作运行的需要,为实现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利开展提供法律保障,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请,指派马榛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受托承办下列法律事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工作(经营)管理事务的法律意见,解答法律咨询,根据需要出据法律意见书、建议书;
2、乙方为甲方的重大工作(经营)决策提供口头或书面形式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3、审查、修改甲方的合同及有关法律文书;审核相关法律文件;
4、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可以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对口工作的法律宣传;
5、应甲方的要求和委托,就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书和发表律师声明等法律文书;
6、参与处理调解行政管理活动中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争议或者其它重大纠纷事项;
7、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8、代理参加民事、经济、刑事和行政诉讼以及仲裁活动,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9、经双方协商的其它法律事务(双方另行约定)。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文件;
2、甲方应如实告知与乙方的法律顾问工作有关事实情况,不得捏造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3、甲方如委托乙方本合同第二条中的第8项业务时,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签发授权书;
4、甲方应当按时交纳顾问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另行委托代理事项应交纳的代理费。
5、乙方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实现甲方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提供法律服务;
6、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认真、及时的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
7、乙方须保守因工作关系而获得的相关涉密事宜;、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服务请求。、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可根据甲方的提议,双方协商决定。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1、常年法律顾问费用为每年人民币元,每年于本合同签订日期之日起日内一次付清当年费用。法律顾问期间,以上合同第二条第1项至第6项不再另行收费,以上合同第二条第7项至第9项在本合同约定收取的顾问费之外按乙方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律师代理费。
2、律师受甲方委托,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鉴定、翻译、资料、复印、交通、通讯、差旅等费用时,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额实报实销。
3、如果甲方逾期不支付有关费用,乙方有权中止或解除本协议,并且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乙方不退还已收的费用。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乙方退还自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之日起以后的费用。若甲、乙双方中任一方中途提出正当理由和依据要求终止本协议,双方应协商予以解决,必要时签订书面协议。
六、本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如需续签,应另行协商,重新签订合同。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
乙方:陕西嘉盟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
日 日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年度述职报告大全3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
地址: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审查、起草、建立及完善甲方公司内部的管理体系或业务操作制度,使之按照现代企业的规范化模式运作;
2、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3、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4、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7、协助审查甲方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从法律角度解答有关财务问
题和税务问题的咨询,并提供适当建议;
8、审查甲方公司有关资产及其权属证书、税务、劳动及其他专门领域的法律文件;
9、协助甲方进行投资、融资活动,从法律角度进行整体方案的设计、策划,对相关文件进行法律审查;
10、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11、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根据甲方不同性质工作指派相应专业律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其中包括根据甲方要求不定期在吴忠市内进行一定期限的法律服务,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快递等通讯方式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联系人为律师。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4、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及资料;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3、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立即通知乙方。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
1、甲、乙双方约定法律顾问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整/年,由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乙方支付。
2、在乙方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期间,甲方对外发生的诉讼纠纷和其他重大、复杂的法律事务,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收取律师代理费。
3、转帐: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4、以下费用由甲方承担: 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约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约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