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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卫生工作计划范本3篇 食品卫生工作方案

2022-10-10 12:03:55工作计划

  制定工作计划是一个很好的工作习惯,有了一份完整的工作计划之后,可以帮助我们避免工作中会出现的一些小失误。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食品安全卫生工作计划范本3篇 食品卫生工作方案,供大家阅读。

食品安全卫生工作计划范本3篇 食品卫生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卫生工作计划范本1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保障我县肉食品卫生安全和养殖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20__年监督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20__年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抓好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采取以自学为主,定期集中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检疫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动物性食品卫生学》等相关业务知识,使大家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扎实抓好全县规模养殖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把动物性食品安全风险消灭在生产环节上。

  一、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积极配合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关于规模养殖场的管理工作,确认我县已备案的规模养殖场(只有经过畜牧部门备案的规模养殖场才列入监管范围),将已备案的养殖场进行分类,即,一及、二级、三级。

  二、明确各规模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一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必须是县监督所的分管副所长和执法骨干;二、三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是当地畜牧兽医站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同时明确监管责任人的任务和责任: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每月必须到场检查一次,二、三级监管的规模场,每两个月要到场一次。

  三、加强一级监管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力争在20__年,我县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全部达到《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四、为了使养殖业主深入了解肉食品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计划搞一期养殖业主培训班。

  五、完善各规模养殖场的各种台账和检查记录。

  三、加强我县屠宰场(点)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动物入场查证验物工作。凡是无证或无标的动物(特别是生猪)、证物不符的,一律不得进入屠宰场。

  二、严格宰前检疫工作。凡是有染病或疑似染病的动物,一律不得进入屠宰环节,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急宰或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宰后同步检疫工作。1、必须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操作;2、生猪必须按农业部规定进行5% “瘦肉精“抽检。

  四、督促屠宰场完善各种动物防疫设施,更换、重修不合格的设备。

  五、加强检疫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检检疫员检疫操作、是否按规定着装持证上岗。

  六、进一步完善屠宰场的工作台账。年初要有独立的工作室和独立的休息室,各种证章的存放要符合相关要求,不得随意摆放。

  四、加强兽药经营的市场的管理工作

  一、重点检查无证经营的兽药经营店,严肃处理无证经营兽药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兽药经营企业gsp整改后日常管理工作,重点检查经营假劣兽药、过期兽药行为,

  三、加快速度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安装电子台账的软件安装工作,日常督促业主进行兽药购销台账登记。

  五、加强学校食堂和酒店、快餐店等人群集中用餐地方的肉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检查

  这些地方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钻监管工作的漏洞,病死动物的死尸、屠宰环节的一些废弃物,往往在我们监管疏忽的时候流入食用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在这些人群集中用餐的地方,我们要求食品加工业主要建立台账,详细登记肉食品进购情况。肉食品的进货渠道必须是正规的屠宰加工企业,必须是经过官方兽医检疫合格的动物或动物产品。

食品安全卫生工作计划范本2

  为认真做好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镇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隆盛镇20__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将相关制度落到实处

  镇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将根据我镇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在以前已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力求使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全镇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正常开展。

  二、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我镇20__年的食品安全工作仍然采取“全县统一领导,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结合当前的监管现状和监管体制实际,进取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相关单位职责人是第一职责人”的食品安全职责制度,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理顺监管职责,明确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相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全力推进我镇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职责追究制,全面实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

  20__年,镇党委、镇政府仍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年终综合目标考核资料,对各村(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镇党委、政府将与各村(社区)签定《20__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职责书》,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职责,实行职责追究制度。镇食品安全协办公室将进一步细化、量化对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力求做到考核办法既简明扼要,又切实可行。

  四、坚持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继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去年我镇的食品安全各专项整治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镇各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和各村(社区)共同努力下,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推动了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纵深发展。由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所以,今年我镇各村(社区)要在认真和分析去年整治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履行职责,结合我镇种植养殖业、生产加工业、经营流通业、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的强化监督,务求取得实效。要经过开展各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查处食品安全大案要案,有力地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进入辖区市场;要进一步规范在街头、集贸市场开办的饮食摊点,抓好农村消费比较集中的场所经营食品的日常巡查监督和集中整治,异常要加强对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坚决防止假冒伪劣儿童食品危害儿童身体健康;要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主要节假日为重点时段,以乡镇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及送货上门经营活动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以降价促销等名义面向农村推销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继续全面实

  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小餐馆、中小学校食堂以及群众自办家庭宴席等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对农村宴席严格实行《厨师登记备案和定期体检》、《自办宴席报告和检查备案》等管理制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同时继续做好全镇奶制品的市场监管,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及婴幼儿的生命健康安全。

  五、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宣教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要按照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煤体和宣传手段,继续组织开展资料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职责和自律意识,同时也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本事,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自觉筑起食品安全防线;教育和指导农村群众科学使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逐步推行食品市场质量认证,逐步规范其经营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及时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加大失信成本,大力宣传重质量、讲信誉的优质食品、优良品牌,扶优扶强,增强群众的消费信心,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构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做到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共享

  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信息员,对因工作变动调整的,要及时进行补充,同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按时报送各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景及有关信息,认真做到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的向前开展。

  七、扎实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重要节日和镇里组织的重大活动期间,镇食品安全办公室都将协调组织镇农业、卫生、质监、工商、贸易、畜牧、公安、食药监部门的执法人员,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真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八、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景督查

  20__年要对各村(社区)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授权和履行镇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分工中明确的职能职责情景开展督查。镇食品安全办公室将提请镇政府分管领导适时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景进行督查和抽查,并将其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资料。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处理,确保全镇人民饮食安全万无一失。

  总之,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在20__年中,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要求镇内各村(社区)要立足本职,以保证全镇人民饮食安全为己任,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探索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齐心协力,构成监管合力,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努力为公众食品消费安全树立起坚强的屏障,促进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跃上新台阶。

食品安全卫生工作计划范本3

  20__年,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战略部署,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要求,围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这一主线,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将风险防控理念贯穿工作始终,探索推行餐饮服务单位良好行为规范,切实保障市民饮食安全。

  一、紧抓高风险业态,筑牢学生饮食安全保障网

(一)学校食堂。继续开展“四查”(学校自查、季度检查、飞行检查、督导检查),通过八项措施(制定检查计划、确定监管清单、督促学校自查、落实季度检查、实施飞行检查、检查结果公示、纳入年度考核),督促校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市局、各县区局分别制定20__年学校检查计划,明确监管清单。

  2.市局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继续对全市学校食堂进行公开评价。

检查形式和检查内容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完善,由评价现场情况为主逐步向评价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为主,半年一次。评价结果在市局外网网站、社会媒体进行公示,并纳入年度考核。

  3.各县区局将季度检查和飞行检查列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明确监管频次、重点和责任人,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其中,季度检查由日常监管机构实施,每季度至少一次,每学期开学之初开展全面检查,二、四季度开展重点检查;飞行检查由各县区局采用“双随机”方式开展,每年不少于两次。各项检查要督促校方健全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每月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自查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整改,并作好记录。自查情况在食堂餐厅醒目位置或学校网站公布。

  4.各县区局季度检查、飞行检查情况要及时在市局外网网站进行公布,并于20__年7月15日、20__年1月15日前汇总公布半年及全年检查情况。

  5.做好省局飞行检查、督导检查的迎查工作。

(二)校外托管场所。继续实施“登记管理、星级公示”,探索校外托管场所“微管理”,促进社会共治,严格落实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的食品安全首负责任和主体责任。

  1.各县区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济食药监餐饮〔20__〕109号)要求,进一步统一登记条件、内容和程序,统一监管手段和公示形式。

  2.春、秋季开学10天内,各县区局对全市校外托管场所进行摸底,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登记和星级评定,评定结果在托管场所、学校门口和市局外网网站同时向社会公示。

  3.各县区局对辖区托管场所落实季度检查制度,实行动态星级评定,动态评定结果及时录入校外托管场所公示系统并实时更新。

  4.探索实施校外托管场所“微管理”。

一是建立“监管群”,成员为监管人员和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以宣贯食品安全知识、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要求为主;二是建立“交流群”,成员主要为监管人员、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学生家长,开设监管动态、明厨亮灶等栏目,让学生家长随时了解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和监管情况,实时掌握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或者:市局开发独立的济南校外托管场所手机APP,实现上述功能)。每个县区至少选择10所学校周边校外托管场所较为集中的区域开展此项工作。

  5.市局将对校外托管场所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日常监管情况进行随机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对县区局餐饮监管工作的考核。

(三)学校周边餐饮单位。进一步加大学校周边餐饮单位的整治力度,将学校门口周边500米范围内的餐饮单位视同学校食堂,开展季度检查,督促规范提升,严格量化分级,力争学校周边餐饮单位量化评定等级达到B级以上。市局将对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的整治情况进行随机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对县区局餐饮监管工作的考核。

  二、突出风险防控,强化对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管

  按照《济南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济食药监餐饮〔20__〕64号)要求,落实“四查”制度,以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突破口,探索将风险分级管理与公开评价相结合,增强公开评价工作的针对性和公正性,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1.市局修订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公开评价方案和标准,突出风险管理理念。

继续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公开评价,每年两次。

  2.各县区局督促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落实自查制度,严格落实季度检查和飞行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以高风险场所为突破口,推行餐饮服务单位良好行为规范

  以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单位、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场所为试点,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良好行为规范体系,规范经营行为。

  1.市局以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加强调研,探索制定有关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良好行为规范标准,与县区局共同选择试点单位予以指导实施。

全年至少选择1家学校食堂、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城市综合体开展良好行为规范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率先实施HACCP、ISO等先进管理方法和标准。

  2.各县区局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餐饮服务单位良好行为规范建立、执行情况,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有条件的县区局可以先行先试,带头试点,力争每个县区至少1家餐饮服务单位开展良好行为规范试点工作。

  四、多措并举,全面提升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水平

(一)推进城市综合体公开评价工作。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公开评价办法、标准进行修订,探索引进第三方机构,增强公开评价工作的公正性和社会影响力。

(二)开展小餐饮规范提升行动。《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省局也将制定《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市局、县区局要加强调研,摸清小餐饮底数,按照省局要求推进“六项标准”,即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票据留存、加工规范、场所清洁。各县区至少打造1个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

(三)持续推进示范创建。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安山东”、“食安济南”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示范创建,不断拓展创建范围和层次,突出各县区监管特色和亮点工作,力争做到“区区有亮点、县县有看点”。做好省局示范创建单位复查的迎查工作。

(四)推进网格化监管。按照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做到“定格、定人、定责、定标”,监管机构、监管人员、检查信息上墙公示,推动监管“两责”落实。

(五)开展规范整治。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及其周边、旅游景点、车站码头为重点区域,以夏秋季、传统节日、中高考、开学前后为重点时段,以畜禽水产品为重点品种,开展重点规范和整治。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对高风险单位、品种的监督抽检力度,加大对问题产品的查处及追溯力度。

(六)促进社会共治。引导社会多元参与,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规范化建设,加强与教育、商务、旅游、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餐饮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