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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组织部考核述职报告3篇 组织委员考核述职报告

2022-10-07 17:55:29述职报告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省委组织部考核述职报告3篇 组织委员考核述职报告,以供借鉴。

省委组织部考核述职报告3篇 组织委员考核述职报告

省委组织部考核述职报告1

  述职报告

  XX院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述职报告

  2011—2012这一年里,我任职于组织部,在这里我学会了更多待人处事的方法,结交了更多的朋友,在这里我真的成长了许多,下面是我的述职报告:

  一、工作的不足

(一)常规工作

  每月1--5号上交团总支工作档案,每月11--15号上交团费。这些工作我们会具体到部员,由部员具体的负责,以确保每月的任务能够及时的完成。

(二)团关系的转接

  团关系的转接分为两种:新生团关系的转接和毕业生团关系的转接。在新生到来时我们将进行团关系的转接,最初新生报到时我们可以制作更为详细的信息统计,方便后续的工作。毕业生团关系转接,使他们顺利毕业,正式走向人生的下一站。

(三)一二·九和五四入团

  在一二·九和五四入团的前期,我们积极开展选拔优秀团员的活动,经过重重地审核,确定入团的积极分子。随后,举行的入团仪式使入团积极分子对共青团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使增进了此次入团的同学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同时,我们的工作也存在着不足,虽然已经强调了填写团员证的格式,但仍然会有同学填错。

(四)先锋杯活动

  与往年的先锋杯活动相比,今年的先锋杯活动有了新的亮点,如:续写雷锋日记,通过微博宣传先锋杯活动等。但是先锋杯活动也存在着许多的不足,如:宣传不到位,许多同学仍不理解此活动的意义;活动形式的不新颖等。

(五)与学生会其它部门的合作

  我们部除了完成自己部内主要的工作外,积极地参与学生会的其他活动,与其他部门合作,保证学生会活动的顺利进行。我们部主要是负责团的事,平时可能很少和其他部门沟通,以后我们会加强和其他部门的交流与合作。

  二、改进

(一)加强内部的管理,合理分工,实行责任到人,保证部内工作顺利完成;

(二)确实发挥部门的作用,保证特色活动出色完成;

(三)加强对部门成员的培训,提高部员的为人处事的能力;

(四)加强与兄弟部门的交流,合作,保证学生会的工作顺利完成。组织部各项工作都需要细心和耐心,也需要和个兄弟部门的配合,一起努力完成我们的使命。努力促使下一届组织部部员彼此之间相互磨合,相互配合。在以后的工作中督促下一届组织部成员继续发扬优点,弥补不足,并改进工作方法,争取将组织部的工作做得更加出色。

  述职人:XXX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省委组织部考核述职报告2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批准,山东省滕州监狱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

  察(公务员)7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和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司法厅关于录用公务员的要求,现将2006年山东省滕州监

  狱招考人民警察(公务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报考山东省滕州监狱的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山东常

  住户口(200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

(二)报考条件

  除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规定的条件外,报考山东省滕州监狱人民警察(公

  务员)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

  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扁平足;

  2、裸眼视力(旧标准)以上,或者裸眼视力均在(旧标准)

  以上且矫正视力(旧标准)以上;

  3、男性身高不低于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

  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4、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76年3月1日至1988年3月31日期

  间出生);

  5、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性别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2、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

  刑,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其他不适宜担任人民警察的。

  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含选调生)不能报考;与滕州监狱在职公务

  员有应回避关系的不能报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委培单位同意。

  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考山东省滕州监狱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认定的方

  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6年4月19日-23日。

  查询时间:2006年4月20日-25日。

  报名网址:(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

  身体初检、现场认定时间:2006年4月24日-26日。

  身体初检、现场认定地点:枣庄市鲁南人才市场(枣庄市市中区光明东路19号)

  1、网上报名具体办法:

(1)报考人员登陆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部门或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滕州监狱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2)滕州监狱在报名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内,在网上查看本单位的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如果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确认。网上报名期间,滕州监狱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陆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枣庄市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办理身体初检、现场认定手续。

  2.身体初检、现场认定的具体程序:

(1)参加身体初检、现场认定的人员必须通过滕州监狱网上初审确认。

(2)提供本人报名序号。

(3)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枣庄市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4)身体初检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认定。身体初检、现场认定由枣庄市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滕州监狱组织实施。

(5)经身体初检合格、现场认定无误的,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按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规定的免收报名费考务费的除外,下同)。

(6)下载准考证。报考人员现场认定后,于5月8日-5月13日登录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7)报考人员身体初检、现场认定手续, 不得由他人代办。报名资格一经认定,不能更改。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的,视作放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滕州监狱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间为:6月2日-6月3日。地点:山东省滕州监狱(滕州市姜屯镇:滕州市汽车总站乘5路车到滕州监狱机关院下车)。

  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以后,需向报考单位提交本人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参加工作或从业时间、本人现身份、同意报考公务员)、国家承认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单位介绍信应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报考人员系中小学教师的,还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属于人事代理形式管理的人员,由现工作单位和人事代理部门共同出具。

  报考人员系应届毕业生的,应提交身份证、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报考职位有其他要求的,均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2天仍未向招考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包括非应届毕业生面试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报市人事局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4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现场认定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到西部或农村、社区工作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滕州监狱在进行现场认定时初审,将有关材料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内容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省和市分别阅卷。

  笔试时间为5月14日。

  上午8:00-11:00申论

  下午2:30-4:OO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考点、考场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按申论占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确定的省直机关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人数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普通管理职位招考的,按部门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部门和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张榜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6月6日-7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00- 6:0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担任监狱机关人民警察所必备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试题分为通用和体现部门职业特点两部分,前者所占比例为70%左右,由省人事厅统一命制;后者所占比例为30%左右,由省人事厅、司法厅统一命制。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面试由枣庄市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滕州监狱组织。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由招考单位通知考生,向考生发面试通知书。面试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证件,交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张榜公布。

  四、考核政审与体检

  报考山东省滕州监狱人员的体检、政审工作在枣庄市组织人事部门的指导下,由滕州监狱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体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全面情况。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2名应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对考核合格人员,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招考条件中规定的人民警察身体要求,到市级以上综合医院或组织人事部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考核、体检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须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批准,从其他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录用与管理

  经考核政审和体检合格,拟录用为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公务员)的人员,由滕州监狱提出录用意见,填写《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上报省监狱管理局,经省司法厅审核后,报省人事厅审批。对拟录用的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公务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录用通知书》,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正式任职,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并凭《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及其他相关材料评授警衔,享受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监狱人民警察,按规定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月的上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省司法厅统一组织。培训期满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自费参加下一期培训,期满考试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鲁人发[2006]8号和省人事厅、省

  司法厅鲁人办发〔2006〕6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附:2006年滕州监狱招考人民警察(公务员)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枣 庄 市 人 事局山东省滕州监狱二00六年四月十四日

省委组织部考核述职报告3

  创新举措 强化监督

  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近年来,省地税局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创新举措,不断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切实为发挥税收职能、服务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着眼预防抓教育,切实增强选人用人纪律意识

  以学习强化预防。围绕领导干部熟悉、人事干部精通、广大干部知晓,开展大学习、大宣传。去年省局党组先后2次召开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央及省委关于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严管理干部等方面的法规文件。全系统各级地税党组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近200余次。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省局组织举办了各市地税局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负责同志,市、县地税局干部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市局业务骨干共130余人参加的专题培训班。全系统深入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集中教育宣传活动,共寄送学习函300余份、开展专题讲座20余次、自我测试1000余人次、印发资料2000余份。

  以警示强化预防。坚持以案施教、以案警示、以案明纪,注重用选人用人的反面典型及时提醒、警示和约束领导干部。去年以来,省局将《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

  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关于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的通报》和《关于对徐社新、张松坚案件中涉及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人员处理情况的通报》作为警示教材,印发系统副处级以上干部。组织各市地税局对2009年以来的选人用人违法违纪案件进行通报,通过开展警示教育,防范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问题的发生。

  以提醒强化预防。每次干部考察、考核民主推荐测评前,要求负责动员的人员必须在会上强调推荐纪律,使与会人员知晓纪律要求及拉票行为应当承担的后果,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自觉抵制拉票行为。通过组织提醒,让符合推荐条件的干部不敢去拉,参加推荐的干部不愿被拉。同时,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将考察任务、考察组的人员组成以及联系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受理有关对考察对象的来信来电及对考察工作的建议意见,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二、深化改革抓源头,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

  抓干部任用规范化。出台《安徽省地税系统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施行办法》,细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依法任用”操作程序,坚持“六个严格”,即严格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严格干部考察工作、严格审查干部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干部的“三龄两历”、严格干部任职有关手续、严格举报问题的调查核实,严格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真正做到出以公心,维护公正,主持公道,提高公信。

  抓干部转任制度化。制定《安徽省地方税务系统人员轮

  岗交流暂行办法》,对市、县地税局机关内设机构以及直属、派出机构负责人、税收管理员、稽查人员以及人事、监察、财务部门负责人轮岗交流作出规定。全系统大力开展干部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机关与基层之间交流轮岗,每年交流轮岗面均保持在20%以上。去年上半年,省局结构机构改革,加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力度,对21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交流。“十一五”以来,开展干部轮岗交流167次,交流轮岗6258人。

  抓竞争性选拔常态化。出台《安徽省地税系统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对系统竞争上岗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作出统一规定,各市地税局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出现空缺,原则上都通过竞争上岗方式产生。“十一五”期间,全系统17名处级、240名科级干部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特别是去年,省局党组“自我革命”,打破选人用人权力过于集中、缺乏透明度的做法,探索多种形式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全年选拔任用35名处级干部,均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和差额票决这“四个差额”,优中选优。

  三、创新举措抓重点,持续提升选人用人水平

  规范“一把手”用人权。在全系统推行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制度,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由与会人员逐个发表明确意见,党组书记最后发言,将“一把手”的选人用人权最大限度地释放,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把干部选拔任晒在“阳光”下。与此同时,先后出台了加强党组自身建设、领导班子和

  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等意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用人、用财等决策行为的规范,真正把干部管住管好,使领导干部少出问题、不出问题,有效防范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实行干部选任工作全程记实。全程写实,提拔任用干部一人一表,如实记录干部基本情况、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重要情况,涵盖动议到任职的每个环节、程序和步骤。突出重点,建立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把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环节和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易发点,作为重要情况予以记录。明确责任,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分工,分别指定专人填写、专人审核,将记实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帐”可查。2010年全年共整理干部记实材料900余份,创建35名新提拔处级干部档案,为有效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依据。

  推行干部工作日志制度。全系统实行工作日志制度,干部个人进行工作记实,记实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内容、工作结果、取得成效等,重点记录个人职责范围内的重要工作、特色工作、亮点工作、创新性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等。各级人事、征管部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查阅、了解干部工作实绩等多种方式,了解记实情况,确保记实内容客观、真实,工作记实评价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健全机制抓长效,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 拓宽监督渠道。通过省地税局网站和举报电话,公开受

  理干部选拔任用问题举报,对反映问题情节比较具体、线索比较清楚,要求在15日之内办结。坚持“四个注重”,即注重在日常信访举报中、在干部考察中、在考核中、在人事干部中收集信息。同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通报有关监督情况,加强对干部的监督。

  健全制度建设。去年以来,省局党组广泛征求基层地税部门和干部意见,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干部提任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机关)意见、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省局管理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办法、干部考察考核十二不准纪律规定、严禁干部拉票行为若干规定等7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干部选任和监督机制,使干部选任工作更加规范、透明,得到了干部职工的普遍认可。

  强化考核检查。每年派出检查考核组,结合市局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税收执法综合督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全省17市地税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集中检查。特别是去年以来,先后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反映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对系统近年来受理存查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全面梳理,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并结合考核开展全面实施“一报告两评议”,对17个市地税局党组选人用人情况实行民主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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