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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3篇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022-10-11 16:49:53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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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3篇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1

  关于上报

《桃花岭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

  木林乡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桃花岭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予以上报,请审查批复。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桃花岭村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了切实做好桃花岭村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按照《 木林乡委员会、木林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村级党组织和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 木林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林乡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乡总体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好配强村委会班子,优化结构,激发活力,提高素质,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不断提高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建设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步骤

  桃花岭村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0年11月1日-12月31日)

  1、成立机构(11月1日-11月20日)。为了确保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有序、顺利开展,村上成立了由村支部书记梁荣斌任组长,村文书丰碎林任副组长,其他人员为成员的第七次村委会换

  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村支部,由梁荣斌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换届选举协调指导工作;丰碎林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办理具体业务。

  2、摸底调查(11月21日-11月30日)。积级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本村的人口、户数以及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基本情况,掌握村民对村委会成员的信任度和认可度、村干部的选举思想动态等社情民意,以及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等有可能影响和干扰村级组织选举的情况。

  3、制定方案(12月1日-12月10日)。精心研究制定本村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个社社长进行培训。

  4、宣传引导(12月11日-12月31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选举办法,召开村民大会,成立村级选举委员会,制定本村选举办法。要坚持先审计再换届的原则,我村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人员对村级财务收支、集体资产管理使用、村级债权债务、生产经营性和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情况,以及农民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其它内容进行认真清理和审计,对村级财务收支和账目情况进行全面详实的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选举阶段(2011年1月1日-1月25日)

  5、选民登记(1月1日-1月4日)。所有选民在户口所在地的村进行登记。要加强与外出经商务工人员联络沟通,保障村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进行选民资格审核和确认,杜绝错登、重登、漏登现象的发生。对有特殊情况的选民登记和资格认定,村民选举委员会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必要时可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6、选民公示(1月5日)。统一张榜公布选民名单。

  7、发放选民证(1月6日-1月11日)。公布选举时间、选举地点,统一发放选民证。

  8、提名和推选候选人(1月12日-1月17日)。要着眼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落实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始终,引导村民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标准,把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公道正派、作风民主、群众公认、组织协调能力强、致富带富能力强、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人提名为候选人,重点要选准配强村民委员会主任。村主任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主要应以45岁左右为主体。同时,要选拔部分30岁左右、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综合素质好的产业带头人进入村委会班子。鼓励农村致富能手、复转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通过法定程序参与竞选。根据我村人口和户数确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1人和委员4人组成,其中设一名女委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村委会主任和委员候选人。如所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多于规定的差额时,应当召集村民会议,以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式进行预选,按照各职务候选人的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得票多者为正式候选人。候选人确定后,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调整或变更。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时,其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中的任职资格自然取消,所缺名额从上次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9、公布候选人(1月18日)。村民选举委员会要采取一定方式,对正式候选人进行公示,客观公正地向村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组织候选人同群众见面,介绍治村设想或竞职承诺,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禁止私下拉票。要加强对候选人治村设想或竞职承诺的审核把关,其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其他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要引导候选人围绕发展经济、完善管理、改进服务提出方案和措施,防止出现为当选进行个人捐助村级公益事业比拼加码的现象。对候选人承诺捐助村内集体的资金或物资,不应由候选人在选举前或选举后私自决定分配方案,要待换届结束后,采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讨论决定。

  10、投票选举(1月25日)。选举时要积极动员、组织选民参加选举大会并亲自投票。投票选举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设置秘密划票处,确保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规范委托投票,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村民,可以分设若干投票点投票;年老、病残不便到会的村民,可以设流动票箱。同时,要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当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当出现同一职位的两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谁当选,或者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的情况时,应另行选举。已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资格有效,参与村民委员会工作。投票结束后,应立即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告,并为新当选村委会干

  部颁发当选证书。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月27日-2月28日)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结束之后,做好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及时统计、汇总、上报选举结果,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资料的立卷归档,于2011年2月23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送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保障措施。

  1、广泛宣传。通过张贴标语和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公开委员职数和条件标准。

  2、加强领导。重点对可能出现家庭、宗族和派别势力干扰选举的村进行督查指导,坚决制止宗派、家庭势力干扰选举。

  3、维护社会稳定。要随时注意掌握换届选举工作动向,提高政治敏锐性,及时发现和解决换届选举中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对待群众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妥善解决处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对选举引发的重大事件要妥善处理,逐级上报,不得隐瞒。要认真做好退下来和落选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他们顾全大局,积极支持新班子开展工作。

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2

  张家庄乡油坊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油坊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市、县、乡《关于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村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村总体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好配强村委会班子,优化结构,激发活力,提高素质,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不断提高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建设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步骤

  油坊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1年11月25日-11月30日)

(一)成立机构(11月26日-11月29日)。

  1、成立领导组(11月26日)为了确保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有序、顺利开展,村上成立了由村支部书记任占平任组长,任德任副组长,史凤琴为成员的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村支部,由任占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换届 1

  选举协调指导工作;任德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办理具体业务。

  2、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11月27日),其主要工作是建立选举指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村民选举委员会在乡村民委员会选举实施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下,主持本村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主任任占平、副主任高继魁、成员李文德、宋文、史登云共5人组成。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李文德、宋文、史登云、高九寨、任德、史凤琴通过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其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自行终止,出现缺额时由预设人员递补。选举委员会组成后要报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工作指导小组备案,并及时张榜公布。

  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交接工作结束时终止。

(二)摸底调查(11月28日)。积级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本村的人口、户数以及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基本情况,掌握村民对村委会成员的信任度和认可度、村干部的选举思想动态等村情民意,以及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等有可能影响和干扰村级组织选举的情况。

(三)制定方案(11月29日)。精心研究制定本村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

  第二阶段:选举阶段(2011年12月1日-2012年1月10日)

(一)选民登记(12月1日-12月4日)。所有选民在户口所在地的村进行登记。要加强与外出经商务工人员联络沟通,保障村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进行选民资格审核和确认,杜绝错登、重登、漏登现象的发生。对有特殊情况的选民登记和资格认定,村民选举委员会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必要时可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二)选民公示(12月5日)。统一张榜公布选民名单。

(三)提名和推选候选人(12月6日-12月14日)。

  1、本次换届选举采取先确定候选人的方式实行差额选举。

  2、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职数设置

  实施村民委员会成员由3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2人。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女性成员,成员之间不得有近亲属关系。村委会所设职位和职数应向村民张榜公布,为有选举权的村民按职位和职数的要求提名候选人做准备。

  3、任职条件

  村委会班子成员侯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政策;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

(3)身体健康,年富力强,具有一定科技文化知识;

(4)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乡民服务;

(5)村委会班子成员候选人要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

(6)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具备胜任该职务所需的专业知 3

  识和管理能力,掌握有关政策法规,善于吸收和运用新知识、新技术、新经验,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科学预见能力和创新能力,副主任兼文书职位必须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7)村委会班子成员候选人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宜推选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七年的;担任村组干部期间,村务长期不公开、侵占集体土地和资金,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的;以非法手段煽动、组织群众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4、候选人的条件应在提名确定候选人前予以公告,以便选民提出自己满意的人选。

  5、候选人提名确定方式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由有选举权的村民按照“等额提名,差额原则,多数确定”的方针,以一人一票、无记名投票的“海选”方式直接提名产生。在操作方法上,原则上采取以村民小组设立投票站预选的方式进行。

  一人同时被提名主任和委员职务候选人时,按提名人数多的职位确定其候选人身份。主任正式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正式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1—3人。

  6、候选人资格审查。依照村委会组织法、选举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候选人任职条件资格,乡选举实施工作指导小组应当对候 4

  选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规定程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后,应在选举日前5日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并上报乡选举实施工作指导小组备案。

  7、正式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因此造成正式候选人差额不足时,应当在“海选”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的顺序递补,调整后的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的3天前公布。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选为正式候选人的,不再参与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其缺额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进行补选。

(四)公布候选人(12月15日)。村民选举委员会要采取一定方式,对正式候选人进行公示,客观公正地向村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组织候选人同群众见面,介绍治村设想或竞职承诺,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禁止私下拉票。要加强对候选人治村设想或竞职承诺的审核把关,其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其他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要引导候选人围绕发展经济、完善管理、改进服务提出方案和措施,防止出现为当选进行个人捐助村级公益事业比拼加码的现象。对候选人承诺捐助村内集体的资金或物资,不应由候选人在选举前或选举后私自决定分配方案,要待换届结束后,采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讨论决定。

(五)发放选民证(12月16日-12月25日)。公布选举时间、选举地点,统一发放选民证。

(六)投票选举(12月26日-12月31日)。选举时要积极动 5

  员、组织选民参加选举大会并亲自投票。投票选举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设置秘密划票处,确保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规范委托投票,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村民,可以分设若干投票点投票;年老、病残不便到会的村民,可以设流动票箱。同时,要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当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当出现同一职位的两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谁当选,或者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的情况时,应另行选举。已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资格有效,参与村民委员会工作。投票结束后,应立即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告。

  第三阶段:完善总结(2012年1月1日-1月10日)

  1、新老村委会进行工作交接

  2、选举新一届村委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

  3、建章立制、制定本届村委会任期目标和发展规划。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强调一下纪律要求:

(一)十不准

  1、不准做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竞职承诺。

  2、不准伪造、使用虚假身份证明。

  3、不准托关系,打招呼,串联或拉帮结派搞不正当竞选活动。

  4、不准以发送钱物或许诺其他利益等方式进行贿选。

  5、不准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妨碍他人行使民主权利。

  6、不准以造谣、诬告、诽谤等方式侮辱、陷害他人。

  7、不准以损毁选票、毁坏票箱、冲击会场等形式干扰、破坏选举。

  8、不准操纵选举或搞虚假委托投票、在选举现场临时委托投票。

  9、不准编造、传播、散布干扰换届工作的言论和消息。

  10、不准寻衅滋事或煽动、串联他人到上级机关无理闹事。

(二)八不许

  1、不许机关干部回村、社区干扰换届选举。

  2、不许宗族宗派势力干扰破坏选举。

  3、不许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共财务。

  4、不许领导干部封官许愿、暗中许诺。

  5、不许擅自调整变更候选人。

  6、不许随意减少、变更换届程序。

  7、不许在资格审查中弄虚作假、隐瞒和歪曲事实。

  8、不许不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3

  XX社区居委会第十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2011年3月28日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了切实做好第十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选举产生新一届居委会成员,推选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组建新一届居民代表会;建立健全居务监督委员会;修改和完善居委会各项制度。

  二、换届选举的时间方法和步骤

  本村第十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XX月份开始,至XX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选前准备阶段主要做好一下工作,摸底调查,成立工作机构,制定选举方案,动员部署,开展集中培训

  第二阶段:组织选举阶段(XX月XX号-XX月XX号)

  1、推选选举委员会(XX月XX号)其主要工作是建立选举指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居民选举委员会有主任,委员共7人组成,居民选举委员会由户代表推选产生,报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其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自行终止,出现缺额时 1

  由预设人员递补。

(二)做好选民登记工作(XX月XX日前)

(三)候选人提名(XX月XX日)此为预选,预选在正式选举前

  1、本次换届选举采取先确定候选人的方式实行差额选举。

  2、居委会由居主任、副主任、及委员共5人组成,年龄限制,男58岁以下,女55岁一下。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中至少有1名女性人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列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1)被处管制以上刑罚或者刑满释放不满叁年的,被处劳动教养或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三年的(2)两年内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开除党籍处分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3)违法计划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完结或者处理完结未满3年的(4)因病不能履职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正式选举(XX月XX日)选举日应订到选举委员会推出之日起之后20天

  第三阶段:完善总结

  1、新老居委会进行工作交接

  2、选举新一届居委会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

  3、建章立制、制定本届居委会任期目标和发展规划。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强调一下纪律要求:

(一)十不准

  1、不准做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竞职承诺。

  2、不准伪造、使用虚假身份证明。

  3、不准托关系,打招呼,串联或拉帮结派搞不正当竞选活动。

  4、不准以发送钱物或许诺其他利益等方式进行贿选。

  5、不准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妨碍他人行使民主权利。

  6、不准以造谣、诬告、诽谤等方式侮辱、陷害他人。

  7、不准以损毁选票、毁坏票箱、冲击会场等形式干扰、破坏选

  举。

  8、不准操纵选举或搞虚假委托投票、在选举现场临时委托投

  票。

  9、不准编造、传播、散布干扰换届工作的言论和消息。

  10、不准寻衅滋事或煽动、串联他人到上级机关无理闹事。

(二)八不许

  1、不许机关干部回村、社区干扰换届选举。

  2、不许宗族宗派势力干扰破坏选举。

  3、不许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共财务。

  4、不许领导干部封官许愿、暗中许诺。

  5、不许擅自调整变更候选人。

  6、不许随意减少、变更换届程序。

  7、不许在资格审查中弄虚作假、隐瞒和歪曲事实。

  8、不许不及时办理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