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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考评办法3篇 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2022-10-10 16:33:33综合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城市管理考评办法3篇 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以供借鉴。

城市管理考评办法3篇 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城市管理考评办法1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督察考评暂行办法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保障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高效,促进队伍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根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方位目标责任制及考评办法》,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督察原则

  1、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日常督察与定期督察相结合,专项督察与综合督察相结合的原则;

  3、监督与纠错、教育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二、督察内容

  主要是对各科室、执法中队、全体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文明执法等行为及效能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议等。

  三、督查标准

  具体标准按照《平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方位目标责任制及考评办法》执行。

  四、督察方式

  督察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全面与专项,日常与备案相结合的方式,在值班局长的指导下,实施督察工作。

  1、督察工作应坚持在同一时间段内,尽力做到督察区域或路线、范围和项目大致相同。

  2、督查科每天进行不定期督察,督察时间、内容等由督察科根据工作计划确定,每次督察时督察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3、每周由值班局长组织一次定期督察,参加人员为值班局长、督查人员,督察时间、内容等由值班局长确定。

  4、督察人员可以通过录音、摄影和摄像等手段收集督察证据。

  5、对重点时段、严管路段的督察进行全面巡回督查,冬季每天上午10:30—12:00,下午5:00—6:00,其他季节每天上午10:30—12:00,下午5:30—7:00。

  6、对一般时段和其他路段的督察,在重点时段以外,对各中队在所属辖区内其他路段的督察,须确定大致相同的督察项目、内容和路段长度。

  7、执法严管路段的市容督察标准是自早上8:00—下午6:00的时间内,占用城镇道路的非交通活动,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或外墙摆卖商品,无乱搭乱建,乱扯乱挂,破损牌匾。

  其它路段的市容督察标准是无占用主车道,慢车道的非交通活动,无乱摆乱建,乱扯乱挂,破损牌匾。

  8、对各中队辖区内的违章违法案件,采取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督察人员发现后,须在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责任中队,有中队长签字确认。

  9、对上级领导交办、局组织开展的集中活动等工作的专项督察,须在值班局长组织下,督查人员和各执法中队的中队长共同参加,采取集中检查的方式进行。

  10、每次的督察结果应填写《督察记录》,两名督察人员签字后方可作为督察考评依据。值班局长组织的督察,须有值班局长和督察人员共同签字后方可作为督察考评依据。

  11、督察人员应当每天填写督察工作日志,写明督察时间、参加人员、督察内容、督察范围、督察区域或路线、发现问题以及处理建议等。

  五、督察考评

  1、督察科对日常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现场解决的,要及时通知责任科室、中队进行现场整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在当日内下达书面督察整改通知书,由值班局长交办责任科室、中队,并督促整改。责任科室、中队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达到标准要求的,不再作为考评依据。没有按照要求整改的,作为考评依据。

  2、各科室、中队对在督察中提出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及时加以解决。适用简易程序查处的违法案件,半天之内应进行整改查处,一天内报告处理结果;适用一般程序查处的违法案件,一天内要报告制止、整改情况,15天之内要报告查处结果。

  3、督察科对日常督察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应及时加以通报,每周不少于一次。责任科室、中队对督察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2日内提出申诉,由值班局长会同督察科核查确认。在2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直接记入当月考评结果。

城市管理考评办法2

  站前街道办事处

  网格化城市管理奖惩和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调动各责任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加大城市管理的监管和处置力度,实现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机构

  1、街道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程光远

  副组长:崔海宾

  殷科

  成员:李盾贺维华万旭春

  初显艳杨萌张龙

  于洪飞李晓娟

  2、各社区主任负责考核二级网格运转情况。

  二、考核对象

  各级网格责任人

  三、考核内容

  各责任单位工作内容

  四、考核分值量化标准

(一)街道考核评比采取百分制的形式量化考核结果,具体分值如下:

  1、网格工作全面考核,共计80分。其中:

(1)、排查率考核35分

(2)、处置率考核45分

  2、民意满意率10分

  考核小组根据《社区网格化管理民意测评表》计算民意满意率分值。

  3、领导评价得分10分

  4、奖励加分。各社区获得区级以上荣誉或开展创新工作并得到区绩效办认定,给予加分,加分上限为20分。

  5、惩罚扣分。各社区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视情况给予扣分。

(二)分值对应等级:

  评先评优,共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三)实施动态考评。

  实行月考、季评、年总结,坚持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月考核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态考评。建立考评档案,对全街网格巡查、问题处置、每月检查考评等情况进行立案归档,作为考核评价的基本依据。

  五、督查考核纪律:

  1、督查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客观如实地反映网格化管理运转现状,确保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2、督查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随意透露考核过程与结果;

  3、督查组必须严格遵守廉政要求,坚决杜绝在被考核社区内吃、拿、卡、要;

  4、督查组成员必须实行回避原则,不参与对本人负责网格(含下级网格)的督查;

  5、被督查的社区及各级网格责任人要主动配合督查组工作,按规定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情况;要高度重视督查组发现的问题,针对反馈意见并积极整改。

  站前街道办事处

  2011年12月20日

城市管理考评办法3

  南召县城市管理考评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增强对城市管理的综合考评工作,促进城市管理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创建“省级卫生城、省级文明城”工作不断推进,根据城市管理各参与单位工作职责及工作标准,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评机构及考评方式

  由县城市管理考评办公室组织,文明办做为牵头单位负 责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城管局做为城市管理的主力军全力配合,抽调专人、专车及其他装备等协助县城市管理考评办公室进行考评,采取现场摄像的方式,每周随机抽查,月底累加,作为本月考评结果。

  二、参与考评的单位及职责

(一)城管局(城管监察大队、景观股、渣土办、环卫站、园林站、橡胶坝管理所、垃圾处理场)

  1、城管监察大队

  一是根据县城实际管理情况,和县委、政府对县城区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要求,将城区现有街道划分为三类:精品街、严管街和控制街,按照“精品街严禁、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的原则进行分类管理。其中:一类为“精品街”:中华路、人民路、黄洋路,管理标准为——实现“八无”: 无店外经营、无占道经营、无违章棚亭、无乱堆乱放、无乱扯乱挂、无乱贴乱画(小广告)、无乱停乱放、无外摆灯箱、广告牌;二类为“严管街”:伏山路、世纪大道、光明路、滨河路。管理标准为——实现“五无”: 无突出店外经营,无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无违章棚亭,无外摆灯箱、广告牌;三类为“控制街”:丹霞路、古城路。管理标准为——实现“三无”:无占道经营(确保不下道牙),无占道棚亭(确保不下道牙),无乱堆乱放;二是参与公安、住建、电业、交通、产聚委、公路、药监、规划等其他单位城市管理的协管工作。如协管车载广告、逆行、汽车乱停乱放、载人三轮、餐饮摊点、基建占道等,做到积极主动、密切配合;三是限定临时市场经营时间,每天8点半前必须清理完毕;四是规范健民、古城、丹霞三个市场,确保有序经营。

  2、景观股

  一是负责城区户外广告及宣传品设置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区各街道门店招牌、户外广告、布标横幅的管理。城区所有商家必须按要求规范设置门店招牌,对未经市容景观股同意擅自设置门店招牌要及时予以取缔,对未经市容景观股同意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和布标横幅要及时予以拆除、取缔。二是负责实施城区主次干道(广场、空地)等公共空间临时占用的有偿使用和市场运作;三是负责沿街建筑立面容貌和临街景观的监督管理,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遮雨(阳)蓬要组织人员及时予以拆除;四是负责城区主要街道临时建筑的外部装修、搭建的审批与管理;五是做好城区户外广告管理整治工作,全面清理城区沿街单位、门店橱窗及其他擅自设置、悬挂、张贴的广告、装饰物品,及时清理墙体两侧及电线杆上喷涂的小广告,净化城市空间。

  3、渣土办

  一是清理城区道路及沿线堆积的建筑渣土,及时清运,杜绝沿路堆积;二是整治沿街抛洒渣土行为,确保及时清理、无残留;三是清理沿街道路常年淤积的沙土,确保不出现新的堆积点;四是对产生渣土的根源进行追责,杜绝乱抛、乱倒;五是负责其它应急处置,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

  4、环卫站

  一是实行“二班倒”,清理垃圾,清理尘土,全天候保洁;二是清理快慢车道及人行道垃圾、沙土、杂草,确保道路干净、无杂物;三是搞好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管护,确保干净整洁,摆放合理美观;四是每天道路洒水,保证主要道路冲洗干净;五是规范垃圾清运,杜绝沿街焚烧和二次落地;六是搞好内河卫生清理,确保视野内无漂浮物;七是做好入城口、城乡结合部和背街小巷的卫生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清理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八是搞好城区公厕管理维护,确保24小时干净整洁、正常使用。

  5、园林站

  一是搞好三个公园、城区道路绿化带、高速口绿化带花草树木养护管护工作,做到及时洒水、除草、施肥、喷药、修剪,确保花草树木健康成长;二是治理公园人行道、广场、草坪、绿化带内存在的垃圾、尘土、玻璃渣、杂草、漂浮物等各类“脏”的问题,确保视野之内干净整洁;三是治理公园及绿化带内小广告(牛皮癣)、乱摆摊、私搭乱建等各类“乱”的问题,确保园内活动规范有序;四是搞好公园小品、亭台、垃圾桶等管护,确保干净整洁、无损坏。

  6、橡胶坝管理所

  一是做好橡胶坝工程的正常、管理、运行、维护及安保工作,确保正常运行;二是治理水面卫生,确保无漂浮物;三是搞好护坡卫生整治,确保视野内无垃圾、杂草;四是搞好安全宣传及管控,杜绝入库洗澡等行为。

  7、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

  一是负责对进场生活垃圾进行过磅计量,采取机械摊铺压实,黄土覆盖的处理办法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细则操作,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二是负责对生活垃圾产生的渗滤液进行生化加膜处理,确保产生的污水达到环保标准,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二)住建局

  一是整治基建占道,施工现场做到围挡完备、与道路隔离,出入口路面硬化,杜绝水泥、钢筋、基建杂物乱堆乱放现象;二是搞好内河沿线居民污水引流收集,确保全部接入主污水管道,并搞好管道疏通,杜绝污水流入河道;三是搞好内河清淤,及时清除淤泥、杂草;四是搞好城区道路、桥涵护栏等市政设施维护,确保干净整洁、无损坏;五是整治私自搭接道口(牛舌头)行为,确保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六是搞好城市道路开挖管控,杜绝私自开挖现象;七是科学设置城区道路、桥涵标志、标牌,确保清晰、规范;八是加强公交车辆管理,确保有序运营。

(三)公安局

  一是搞好交通信号灯和城区监控探头的安装、维护,保证正常运行;二是合理规划设置临时停车位及路口标线、标示,确保清晰、规范;三是整治交通秩序,杜绝汽车乱停乱放、逆行、乱转弯、随意掉头现象;四是整治车载广告、车辆改装、遮挡号牌、报废车辆上路营运和僵尸车,确保出现一个查处一个,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五是联合交通局设置三轮车停靠站点,整治三轮营运秩序,确保规范、有序;六是开展渣土车、水泥罐车、物料车整治专项行动。

(四)交通局

  一是查处机动车辆(含载人三轮车),杜绝非法营运;二是合理规划设置客运汽车站点,协助公安交警大队管理站点运营秩序,确保规范、有序。

(五)电业局

  一是搞好城区路灯管理维护,保证早、晚明亮;二是搞好城区电力线路维护,杜绝乱拉线路。

(六)规划局

  整治店铺橱窗占压红线问题确保发现一起整改、拆除一起。

(七)产聚委

  一是处理项目施工期间渣工乱堆乱倒,杜绝渣土车沿路抛洒;二是及时设置施工运输便道严禁施工尘土带入城区道路。

(八)公路局

  一是搞好S331、C207环城段卫生整治及绿化树木管护,确保道路无垃圾、沙土、渣土,排水边沟无杂物,花木及时修剪、浇水、喷药;二是搞好道路红线执法,杜绝沿路建筑占压红线现象。

(九)药监局

  一是搞好沿街商店、摊点食品安全整治,杜绝三无产品; 二是检查治理餐饮门店卫生状况,落实前厅后灶;三是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统一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健康体检和培训,制售场所限定区域,设置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措施。

(十)文明办

  一是除单位内部卫生外,搞好门前屋后卫生管理;二是搞好单位卫生区和门面房脏、乱管理;三是搞好以干部职工为主的市民乱扔垃圾、乱闯红灯、乱停乱放及逆向行驶等不文明行为教育。

(十一)工商局

  通过办证、年审和日常巡查,加强对商户的宣传教育,使其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搞好门前卫生,按规定时间不乱倒垃圾;二是不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三是保护门前行道树及设施不被损坏。

(十二)城关镇、城郊乡

  一是搞好背街小巷硬化,完善供排水设施,从源头上控制沙土淤积问题;二是搞好主穿街道卫生整治(城关镇为西滨河路北段、G207城关段,城郊乡为新世纪大道),确保干净卫生。

  三、考评细则

(一)城管局(含城管监察大队、景观股、渣土办、环卫站、园林站、橡胶坝管理所、垃圾处理场,每个单位基础分为100分,按照实际考核情况进行统计,城管局最后得分为上述7个单位得分的平均分)

  1、城管监察大队(100分)

(1)值勤人员脱岗,未在路段落实管理任务而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之事的,扣分;未到下班时间擅自离岗的,扣分。

(2)所管路段的门店门前有堆放杂物、乱挂条幅、乱挂拖把及其它物品的,扣分。

(3)所管路段有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沿街叫卖的,扣分。

(4)群众投诉、举报等事项未落实到位的,扣分。(5)三个市场经营秩序及早夜市管理不到位的,扣分。

  2、景观股(100分)

(1)未及时发现悬挂条幅(不包括沿街门店门口设置的条幅)、设置彩虹门、举行商业演出、开业庆典、流动宣传等户外广告活动的,扣分。

(2)有小广告、乱贴乱画现象,扣分。

  3、渣土办(100分)(1)发现城区道路及沿线有堆积的建筑渣土或常年淤积沙土的,扣分。

(2)发现建设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渣土沿路抛洒的,扣分。

  4、环卫站(100分)

(1)垃圾(漂浮物)、道牙根部尘土、垃圾箱(含贴小广告及乱涂乱画)等卫生整治不到位,扣分。

(2)内河卫生整治不到位,扣分。

(3)街道洒水次数不够或不符合标准,扣分。(4)城区公厕管理不到位,扣分。

(5)环卫工人或分包人员无故脱岗、缺岗,扣分。

  5、园林站(100分)

(1)绿化带、草坪、广场、步道、行道树穴等范围内垃圾(漂浮物)、杂草等清理不到位,扣分。

(2)花草、绿化树木管护不到位,出现倒伏、人为损坏、无故死亡等问题,扣分。

(3)出现绿化带、公园范围内乱摆摊点、私拉乱建等现象,扣分。

(4)行道树、公园小品设施等部位有小广告、乱贴乱画清理不及时,扣分。

(5)公园公厕管理不到位,扣分。(6)保洁人员无故脱岗、离岗,扣分。

  6、橡胶坝管理所(100分)

(1)橡胶坝出现人为损坏,扣分。(2)橡胶坝水面及护坡卫生管理不到位,扣分。(3)橡胶坝内出现洗澡现象,扣分。

(4)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着装、无故脱岗、离岗,扣分。

  7、垃圾处理场(100分)

(1)值班人员未按要求落实值班制度,或在岗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扣单位分。

(2)进场垃圾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检验、计量、摊铺、压实、覆土的,发现一次扣单位分。

(3)填埋区周边漂浮物清理不及时,影响外观整洁的,发现一次扣单位分。

(4)对进入库区的垃圾运输车指挥监督不到位,造成库区垃圾乱堆乱倒的,发现一次扣单位分。

(5)渗滤液系统在运行期间,因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毁或造成事故的,发现一次扣单位分。

(6)未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细则操作的,造成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现一次扣单位分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注:按照城管局人员分包区域为单位分别进行考评,累加计入单位总分,同一区域同一问题不重复扣分。

(二)住建局(100分)

  1、基建占道未按标准整治到位,扣分。

  2、私自搭接道口(牛舌头、私自开挖城区道路监管整治不到位,扣分。

  3、市政设施损坏(含窨井盖)修复不及时,扣分。

  4、内河污水未按要求接入主污水管道,扣分。注:按照住建局人员分包区域为单位分别进行考评,累加计入单位总分,同一区域同一问题不重复扣分。

(三)公安局交警大队(100分)

  1、城区红绿灯、监控探头出现损坏或故障修复不及时,扣分。

  2、街道停车位、交通标示等破损、不清晰等未及时处理扣分。

  3、出现逆行、闯红灯现象末及时制止、处理,扣分。

  4、发现违规车载广告、僵尸车未及时查扣,扣分。

  5、汽车乱停乱放未及时处理,扣分。

  6、主要道路路口无交警执勤,扣分。

  注:以中华路、人民路、丹霞路、黄洋路、古城路、伏山路、世纪大道、迎宾大道、阳光大道等主要道路全段为单位分别进行考评,累加计入单位总分,同一路段同一问题不重复扣分。(杜绝以罚代管,如车辆乱停乱放贴罚单的同时必须及时移走)

(四)交通局(100分)

  1、客运停靠点客车、三轮停放秩序混乱,扣分。

  2、客运停靠点无人执勤,扣分。

  注:以三个停靠点为单位分别考评,累加计入单位总分,同一地点同一问题不重复扣分。

(五)电业局(100分)

  1、城区路灯灯头老化昏暗、损坏未及时更换、维修,扣分。

  2、主干道出现私拉乱接电力线路末及时拆除、整治,扣分。

  注:以城区路段为单位分别进行考评,累加计入单位总分,同一路段同一问题不重复扣分。

(六)规划局(100分)

  店铺橱窗占压道路红线末及时拆除、整改,扣分。

  注:以城区路段为单位分别进行考评,累加计入单位总分,同一路段同一问题不重复扣分。

(七)产聚委(100分)

  项目施工场地运输车辆未采取防护措施或未设置施工便道造成渣土带入主干道,扣分。

  注:以产业集聚区路段为单位分别进行考评,累加计入单位总分,同一路段同一问题不重复扣分。

(八)公路局(100分)

  G207、S331环城段沿线(含三座大桥)垃圾、漂浮物整治、绿化树木管护不到位,扣分。

  注:将C207、S331划分为四个路段分别进行考评,累加计入单位总分,同一路段同一问题不重复扣分。

(九)药监局(100分)

  餐饮店面出现店外加工或无前庭后灶情况,扣分。注:以城区路段为单位分别进行考评,累加计入单位总分,同一路段同一问题不重复扣分。

(十)文明办(100分)

  发现单位卫生区和门面房脏、乱情况的,扣分。注:以城区路段为单位分别进行考评,累加计入单位总分,同一路段同一问题不重复扣分。

(十一)工商局(100分)

  发现沿街商户乱倒垃圾、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及行道树和其他设施被损坏情况的,扣分

(十一)城关镇、城郊乡(各100分)

  1、背街小巷未按要求及时开工硬化,每超时间节点1天扣分。(按两个乡镇背街小巷硬化台账考评)

  2、主穿街道、背街小巷卫生保洁不到位,扣分。

  四、附则

  1、考核结果。考评按照百分制进行,每月底得分98分以上的单位予以奖励,95分-98分的单位不奖不罚,95分以下的按照比95分低的百分点相应扣减经费,并依据分值进行排序站队、下发通报。

  2、机制保障。实行联席办公会议制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协调落实相关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对整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南召县城建指挥部负责解释说明,并根据情况适时予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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