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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3篇 如何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2022-10-05 12:33:17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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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3篇 如何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浅谈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1

  新时期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的思考

  高霖

  加强领导干部权力监督,是党的建设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也是新时期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深刻指出:“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这些都是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关于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科学总结,为在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中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指明了方向。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重点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因此,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和纠正公有权力私有化和商品化,是保证我们党不变色、不变质的关键;是关系到党风建设,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成败的关键。我就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谈几点个人看法。

  一、进一步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新形势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事关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是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有效措施。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像监督意识不强、监督机制不全、监督力度不大等,此外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尚未有效全程监督,以及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惩处尚未达到应有力度等等,也是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 1

  须从社会系统观的角度来选择对策路径。首先,要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强化全民监督意识,要着力克服监督工作中的“三种不良心态”。要克服“不能监督,怕权力受损”的心态,帮助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名位观、权利观、监督观,奠定自觉接受监督、从严规范行为的思想基础;要克服“不敢监督,不必监督”的心态,要赋予监督部门开展工作所必需的权限,使监督部门充分认识到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既是一种职权,更是一种职责;要克服“难以监督,监督不了”的心态,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等形式营造民主健康、扶正祛邪、勇于监督、监督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其次,要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出发,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严肃查处 “ 跑官要官 ”、“ 买官卖官 ”、拉票贿选等问题,坚决防止干部 “ 带病提拔 ” 现象。实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加大督办和查处力度。领导干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提拔任职前已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必须对其选拔任用的过程进行调查,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档案,如实记录拟任人选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为实施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二、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机制,构建反腐倡廉“防腐墙”。党内监督是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完善的基本途径和重要手段。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机制,使党内监督制度化,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一是要坚持按照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督促检查,始终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二是要按照

  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探索和推行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议事规则,充分体现党内重大事项集体领导。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促使全体党员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党员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制度,坚持领导考评与群众考评相结合,按照德、能、勤、绩、廉,结合实际,严格实行群众推荐,公示等制度。五是要进一步完善党内责任追究机制,从问题查处上强化党内监督,积极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纯洁党员干部队伍。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实行党内监督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的内部监督,在各种监督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制约机制,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核心环节,是各种监督机制发挥有效作用的根本保证。首先要从思想教育入手,抓好领导干部党的宗旨观念、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使领导班子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公仆意识。其次要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把各级领导班子配备好,要做到用人公正、公开、公平,最终达到任人唯贤,保证权力真正掌握在德才兼备的人手里。再次要严格监督“一把手”。要认真抓好述职评议、廉政档案、民主生活会、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制度外,还要落实好《条例》规定的“一把手”定期述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制度、推荐任用追究制度、廉政谈话制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最后要严格执纪,对不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监督。首先要加强法律监督。通过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司法机关在依法惩处腐败分子、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其次要加强行政监督。对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执

  法监察,确保政令畅通。最后要加强审计监督。对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进行审计,对政府采购、重点工程、重点基金进行审计。同时,严格执行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做到了“逢离必审、三年审一次、一次审三年”。

  五、进一步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是一种手段,最终目的是解决问题,促进工作。在实施监督中,一定要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从大局和中心工作出发,追求最佳的社会效益,有效地防止和克服其破坏性的负面作用,正确发挥其舆论监督的作用。首先要坚持新闻舆论监督的党性原则。服从于党和人民的最高利益的原则。这是新闻传媒的出发点和归宿。确保良好舆论监督效果的原则。准确把握监督的方向、分寸、火候、方式等方面。其次要确保新闻舆论监督公开、公正、信息透明。舆论监督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新闻单位和采编人员要认真对待,及时发现社会生活中损害国家利益、侵害群众利益、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种事件。最后要加强新闻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道德和规范建设。作为新闻工作者要严格要求自己,既要敢于对各种腐败行为和严重不正之风公开批评,又要认真抓好新闻自律,使舆论监督充分健康开展起来。

  六、要进一步强化对监督者的监督。长期以来,某些监督者往往自认为是政策、法令的化身,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仿佛监督他人是自己的“专权”。我们的机制、体制的种种弊端往往又疏忽了对这些“监督者”的监督,造成“监督者”缺少监督的“真空”,结果“监督者”落马的事时有所闻,造成的严重后果令人担忧。所以对监督者而言,接受监督非常重要。接受监督的过程是一个完善自我、提升自我能力素质的过程。加强监督有两种手段——接受外部监督与强化内部监督,但外部监督只有通过内部监督制约才能发挥作用,从这种意义上而言,内部监督制约更直接、更重要、更根本。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要高度重视对自身的监督,既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更要切实强化内部监督。古人云,“以责人之心责己,则寡过”。正人先正己,只有管好了自己,才能更好地监督别人,法律监督才会更有力、更有效。

  总之,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必须在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形式优势的基础上,使各方面的监督相互支持,互相补充,协调作战,形成一个系统、严密、立体式的监督网络。

浅谈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2

  强化领导干部权力监督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当前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存在的问题

  1、互相监督“虚化”。互相监督实际上就是同级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由于同级班子成员之间日常生活和工作在一起,相互间最为了解,对存在的问题看得最清楚,成为党内监督链条中极为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一环。虽然实行民主集中制,但在现实中,由于一把手负责制,一把手往往强调集中多于民主,集体领导基本流于形式,权力仍高度集中在个别人手里,花钱“一枝笔”、用人“一句话”、决策“一拍板”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领导干部独断专行,不尊重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任意越权包揽;有的班子成员原则性差,看领导眼色行事;虽然有的同志原则性较强,但“胳膊拧不过大腿”;有的怕得罪人,随波逐流;正是以上原因,使一些错误意见也能通过合法程序,造成了同级相互监督缺位或失位,致使相互监督“虚化”。

  2、制度监督“软化”。虽然从中央到地方制定了许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和法规,各单位内部也制订了不少有关廉洁从政的规定和制度,对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还存在许多不尽完善的地方,表现为“四多四少”:即应急性、临时性的规定多,注重长效治本的规定少;正面规范行为的规定多,违反规定的处置措施少;过于抽象、笼统、弹性大的规定多,具体可操作的规定少;建章立制的多,严格执行的少。加上自由裁量权在幅度、范围上存在随意性,管理制度上存在漏洞,致使制度监督的“硬度”不够,给少艘匀彼教峁┝颂跫贾氯Φ睦挠谩?SPAN lang=EN-US>

  3、组织监督“弱化”。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监督,由于上下级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距离,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往往是非连续性和非全面性的,可谓是“管得着的但看不清”。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由于存在“看得见但管不着”的缺陷,实际监督效果不够理想。同级监督组织的监督同样也很难。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职机构,具有监督同级党委的职责,但在现实中,由于人、财、物等均在同级行政管辖范围,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监督主体受制于监督客体,主体的职能与权力不相适应,自然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督,这种状态下的制约监督难以达到完全意义上的有效的制约。

  4、民主监督“空化”。参与是监督的前提,没有参与,不了解情况就无法进行充分的监督。现实生活中,无论是纪检部门还是民主党派、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对权力决策参与的层面都不够深和不够广,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基本没有参与,一般干部职工和普通群众的参与就更不用说了。由于监督的主体对一些重大决策,尤其是权力的运作缺乏了解,加上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民主意识,有意回避监督主体监督,使监督主体的“知情权”被全部或部份“剥夺”,想监督也无法监督,民主监督流于“空化”。

  二、对当前领导干部权力监督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监督意识薄弱。一方面,有些领导干部特殊意识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有的领导干部强调身份特殊,自以为素质高而没必要接受监督;有的认为组织及他人的监督就是跟

  自己过不去,不愿接受批评和约束;有的很少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活动,把自己看作是一个特殊党员。对别人监督的多,对自己监督的少,缺少自律意识。另一方面,下属对领导干部监督的认识不到位。有的认为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容易得罪人甚至遭到打击报复,而不敢监督;有的认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达不到所期望的效果,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2、监督制度不够健全。一是现有的制度、法规出台落后于改革的步伐,缺乏前瞻性,使一些素质不高的领导干部有了可乘之机,从而不断产生一些新的腐败现象,例如《礼品登记制度》等。二是一些制度、法规太原则,缺乏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例如《行政监察法》。三是对领导干部监督制约的法律法规不完善,还没有制定出台较为系统的党内监督条例和反腐败法,尤其缺少对权力行使程序的明确法规,以致对领导干部监督制约缺少法律权威的支持。

3、监督还没有形成有效的网络。当前我们尽管已有许多种监督规定和监督制度,但各种监督形式之间不够协调,尚未形成法律监督、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合一”的监督体系和机制,以致造成监督主体之间在工作上有时互相脱节、各自为战,使应受监督的得不到及时监督和处理,人力物力运用的不尽合理,影响了监督整体效益的发挥,减弱了监督力度。

4、对同级党委的监督难度较大。在现行体制下,纪委书记往往是同级党委的副书记,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存在较大的制约性。同时,纪检监察机关的财政、人权及经济待遇都在同级行政管辖范围,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使纪检监察机关对同级党委政府的监督作用的发挥如何,往往与党政一把手的素质有直接关系。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的几点建议

  1、从思想教育上入手,强化权力主体的监督意识。

  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最基本的就是要使权力主体树立牢固的监督意识,如果权力主体连根本的监督意识都没有,那么监督就是纸上谈兵。因此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最基础性的措施就是要从思想教育入手,着力强化权力主体的两种意识,即:权力主体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主动大胆监督他人的意识。思想认识的深度决定监督的态度。各级党组织要采取有

  效的方式和方法加强对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要加强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使领导干部都能深入了解掌握党纪政纪条规,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从而更加自重、自警、自省、自励,提高监督的自觉性。要加强领导干部的党性教育,使每个党员干部都懂得在我们党内,无论职务大小,党员的地位是平等的,既要监督他人,又要接受他人的监督,人人监督人,人人受监督。位高权重的党员领导干部对事业的影响力大,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更要监督好别人。权力主体要通过教育,从政治上充分认识到监督的重大意义,从维护党的事业出发,充分认识到接受监督和监督他人是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履行《党章》、《党内监督条例》赋予的监督职能。履行是职责所在、是一种责任和义务,不履行则是失职,从而坚持原则,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加强对其他权力主体的监督。

  2、从责任落实上把严,增强相互监督的实效性。

  同级班子成员间的相互监督,由于相互之间知根知底,无论是参与还是知情的程度,都比其他组织和监督主体要多要强,监督的效果也是其他监督所无法比拟的。因此在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相互监督的优势,增强相互监督的实效性。一要充分认识到相互监督的特点。相互监督具有内部性的特点。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是在党组织内部,强调用党的思想、组织、纪律对党员和领导干部进行约束。具有主动性的特点。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是一种主动的预防措施,它不仅是一种事后监督,更着眼于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强调发挥预防作用,减少党内不良倾向和行为的发生。由于相互之间较知根知底,监督时能目标准确,有的放矢,针对性强,具有针对性强的特点。二要建立相互监督的工作责任制,突出相互监督的自觉性以及建立在自觉性基础上的强制性。责任制是工作得以落实的重要保证,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建立起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的有效责任机制,以制度的形式明确每个班子成员的监督责任和保障,确保班子成员只能作为,并有所作为。同时要建立相互监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一个班子,如果一个成员出了问题,其他成员没有尽到相互监督的职责,应负什么责任等用规定的形式明确下来。这样既能增强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的自觉性,又能突出它的强制性,只有强制性与自觉性二者有机统一和结合,才能实现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三要讲究监督方式方法。要牢固树立相互监督是对同志的一种关爱,而不是得罪人、和人过不去的思想。除了在有关会议上要充分发表意见外,在平时还应相互间多交流、多谈心,对认识不一致而又应该坚持的监督意见,要讲清利害关系,争取采纳,把监督工作做在前面;对班子成员“出格”的行为,要认真负责地提出批评,及时加以规劝,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的有关部门反映报告。四要发挥好民主生活会的作用。民主生活会是领导干部进行自我教育、自我解决问题的行之有效措施,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实践证明的解决党内问题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好办法。认真抓好民主生活会的会前、会中、会后三个环节,通过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到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会后“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从实践操作中把向,增强组织监督的合力。

  组织监督关键是要解决上级组织监督能为、少知情,同级组织监督知情、不敢为,下级组织监督既不知情、也不能为的问题。重点要强化三种组织的监督力度,从三个方向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一要强化上级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力度。这是一种以权力制约权力,最易接受,最见效果的监督。主要是要采取措施缩短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在如何知情上下功夫。因此上级组织要加强对下级组织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在检查监督中,切忌走马观花,凭汇报、凭印象“打分”,这样往往就起不到监督作用。上级可通过廉政述职、廉政汇报、廉政谈话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听取下级“一把手”关于廉政建设和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掌握“一把手”的思想和廉政状况。要经常深入下级组织,通过个别谈话等形式,了解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也可通过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了解有关情况。要加强审计监督,完全有必要每年对下级进行一次专门审计,从中掌握下级的廉政情况。必要时还可通过派员巡视、明察暗访、民意测评等办法,能比较客观真实地掌握和了解一些实际的深层次的问题,以便对症下药,及时教育挽救干部。二要强化同级职能部门的监督力度。我国现行政治体制下,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同级党委、政府的监督机构,在监督中往往力不从心,处于监督弱势。要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行政规格。监督规律告诉我们,有效的监督其主体、客体地位必须平等,所以有必要赋予纪检机关与同级党委、政府相同的级别规格,避免出现站在别人“屋檐下”监督别人的“以小督大”的弱势局面。要强化纪检机关的垂直领导关

  系,以保证其独立履行监督职责,不受其他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要改革下级纪检机关人员的任免方式,下级纪检机关工作人员应由上级纪检机关在征求下级纪检机关所在党委、政府意见的基础上任免。同时要充分发挥组织、审计、检察、监察等专门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协调配合,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工作,形成对“一把手”监督的合力。三要强化下级组织自下而上的监督力度。下级组织虽受上级组织的领导,但对上级组织仍有充分的监督权。上级要在让下级拥有充分知情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检举、揭发、申诉、控告、上访等制度,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切实保障每一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监督和制约的民主权利。对于下级组织在执行上级的决策、命令、决定等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应本着从促进党的事业的发展的高度,客观、公正、及时、毫无保留地向上级反映报告,避免一些错误决策造成更大损失,达到监督上级、纠正上级错误的效果。

  4、从制定规范上把关,增强监督制度建设的完备性。

  加强制度建设,依靠法制搞好党风,是邓小平同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小平同志说: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做为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具有严格的规范作用和鲜明的行为导向性,它是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准则,是规范管理和执法执纪的准绳,是党内外群众监督领导干部的依据。因此通过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进行监督,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的重要保证。一是制度建立要严明。必须掌握以下原则:要抓住关键人、关键部门和关键问题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要有针对性、系统性,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控制体系;要有强制性、约束力;要有量化标准,不能笼统,过于原则;要有可操作性,尽量减少弹性,便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赏罚分明,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罚条款。二是要完善权力规范。突出加强“分权”、“还权”、“裁权”制度的建设,把握权力运行规律,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以权力制衡为方向,逐步分解过于集中的权力,做到合理赋权,使权力运行处于有效制衡状态,防止权力过于集中产生的腐败;通过深化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消减行政审批审核事项,还权于市场,如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拍卖等市场手段代替行政审批行为;在行政审批中减少自由裁量权,以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制约、防止审批权力的随意使用。三是要坚持制度创新。一方面,要加快建立现代行政制度,依法规范公务行为。与现代公务员制度相比,我国公务员制度还存在不少缺陷,还没有提升到法制国家基本制度的高度。因此,必须加快建立现代行政制度,依法规范公务行为,尽快实现现代公务员制度廉洁高效的功能。另一方面,要加快完善现代法律制度,推进反腐败立法工作。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国家公务员法律体系,导致目前的许多腐败现象的发生是钻了法律法规的空子,因此亟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制约。当前应围绕依法治权,及时将比较完善、系统、成熟的制度规定,提升到国家法律、党内法规和行政法规层面,加快权力监督立法进程,构筑法制体系。尽快出台《监督法》、《廉政法》,完善各种监督制度和监督程序,实现权力运行机制法制化,从制度、法律上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四是执行制度要严格。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制度关键在于落实,再好的规范和制度如果不落实、不执行,也是一纸空文。因此做为领导干部首先要带头执行做好表率。其次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监督制度落实责任的监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哪一级出了问题,该由谁负责要坚决追究。再次要严格执纪执法,对有章不循的,该批评教育的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应给予法纪处理的应坚决处理,不能搞下不为例。

  5、从畅通渠道上着力,不断增强监督的民主性。

  一是要提高人民群众的权力监督意识。要纠正那些一提群众监督、群众参与监督就是搞群众运动,一提舆论监督就是违反“主旋律”的片面思想认识。要教育群众增强主人翁意识,增强民主参与意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二是要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各级人大常委会可考虑设立一个专门的廉政监督委员会,加强对其任命和选举的官员进行监督,特别是对那些掌握人、财、物的权力机关的监督,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执法检查、述职评议、直接调查听证等形式检查政府部门是否依法行政,权力是否按程序运行,是否集体决策、合理分权、公开用权。要引导人民代表正确行使对国家重大决策的参与权,对各级国家领导干部选举权、罢免权、弹劾权,以及通过合法途径发表严肃负责的政治见解等。三是要畅通信访、申诉等群众监督渠道。一方面要实现群众监督法治化、规范化,可考虑通过立法程序出台《公民监督细则》,明确公民监督的性质、任务、职权、义务及程序等。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群众举报网络和群众举报的保护机制,对打击报复举报人、上访人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要积极探索建立基于人民群众的监督机制。用法律的形式保障人民监督权利的实施,也就是任何权力的行使,都要经过人民群众的把关检验,以民主的形式决定哪些能干、哪些不能干,将监督的权利真正地、放手地还给社会还给人民,从而把干部命运的决定权名副其实地交到广大群众的手中。五是要强化新闻监督的职能。要制定《新闻法》,在确立新闻自由的原则下,对新闻工作者的地位、职责及其新闻报道加以规范,强调新闻报道的客观性、真实性,使之真正成为宣传国家法律的喉舌,使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处于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同时要改革新闻体制,象司法独立一样,实行新闻独立,并形成新闻竞争。新闻记者只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真实性负责,曝滥施职权、权钱交易丑行于光天化日之下。

浅谈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3

  理论论文:

  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

【文章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有不少企业党政领导相继因经济问题出现职务犯罪。究其原因,除了他们主观上放松学习改造,法制观念淡薄之外,更重要的因素是客观上对他们手中的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监管,因而导致私欲膨胀,为官一方,大势敛财,走向犯罪深渊。大量事实证明,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必然产生腐败。而腐败对社会是一种巨大的破坏力量,随着腐败的恶性发展,其后果必将丧失民心、丧失政权,最终亡党亡国。

【关键词】权力运行;监督;遏制监督;

  一、进一步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新形势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事关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是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有效措施。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像监督意识不强、监督机制不全、监督力度不大等,此外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尚未有效全程监督,以及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惩处尚未达到应有力度等等,也是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从社会系统观的角度来选择对策路径。首先,要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强化全民监督意识,要着力克服监督工作中的“三种不良心态”。要克服“不能监督,怕权力受损”的心态,帮助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名位观、权利观、监督观,奠定自觉接受监督、从严规范行为的思想基础;要克服“不敢监督,不必监督”的心态,要赋予监督部门开展工作所必需的权限,使监督部门充分认识到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既是一种职权,更是一种职责;要克服“难以监督,监督不了”的心态,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等形式营造民主健康、扶正祛邪、勇于监督、监督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其次,要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遏制用

  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出发,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严肃查处 “ 跑官要官 ”、“ 买官卖官 ”、拉票贿选等问题,坚决防止干部 “ 带病提拔 ” 现象。实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加大督办和查处力度。领导干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提拔任职前已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必须对其选拔任用的过程进行调查,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档案,如实记录拟任人选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为实施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二、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机制,构建反腐倡廉“防腐墙”。党内监督是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完善的基本途径和重要手段。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机制,使党内监督制度化,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一是要坚持按照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督促检查,始终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二是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探索和推行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议事规则,充分体现党内重大事项集体领导。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促使全体党员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党员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制度,坚持领导考评与群众考评相结合,按照德、能、勤、绩、廉,结合实际,严格实行群众推荐,公示等制度。五是要进一步完善党内责任追究机制,从问题查处上强化党内监督,积极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纯洁党员干部队伍。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实行党内监督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的内部监督,在各种监督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制约机制,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核心环节,是各种监督机制发挥有效作用的根本保证。首先要从思想教育入手,抓好领导干部党的宗旨观念、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使领导班

  子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公仆意识。其次要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把各级领导班子配备好,要做到用人公正、公开、公平,最终达到任人唯贤,保证权力真正掌握在德才兼备的人手里。再次要严格监督“一把手”。要认真抓好述职评议、廉政档案、民主生活会、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制度外,还要落实好《条例》规定的“一把手”定期述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制度、推荐任用追究制度、廉政谈话制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最后要严格执纪,对不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监督。首先要加强法律监督。通过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司法机关在依法惩处腐败分子、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其次要加强行政监督。对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执法监察,确保政令畅通。最后要加强审计监督。对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进行审计,对政府采购、重点工程、重点基金进行审计。同时,严格执行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做到了“逢离必审、三年审一次、一次审三年”。

  五、进一步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是一种手段,最终目的是解决问题,促进工作。在实施监督中,一定要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从大局和中心工作出发,追求最佳的社会效益,有效地防止和克服其破坏性的负面作用,正确发挥其舆论监督的作用。首先要坚持新闻舆论监督的党性原则。服从于党和人民的最高利益的原则。这是新闻传媒的出发点和归宿。确保良好舆论监督效果的原则。准确把握监督的方向、分寸、火候、方式等方面。其次要确保新闻舆论监督公开、公正、信息透明。舆论监督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新闻单位和采编人员要认真对待,及时发现社会生活中损害国家利益、侵害群众利益、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种事件。最后要加强新闻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道德和规范建设。作为新闻工作者要严格要求自己,既要敢于对各种腐败行为和严重不正之风公开批评,又要

  认真抓好新闻自律,使舆论监督充分健康开展起来。

  六、要进一步强化对监督者的监督。长期以来,某些监督者往往自认为是政策、法令的化身,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仿佛监督他人是自己的“专权”。我们的机制、体制的种种弊端往往又疏忽了对这些“监督者”的监督,造成“监督者”缺少监督的“真空”,结果“监督者”落马的事时有所闻,造成的严重后果令人担忧。所以对监督者而言,接受监督非常重要。接受监督的过程是一个完善自我、提升自我能力素质的过程。加强监督有两种手段——接受外部监督与强化内部监督,但外部监督只有通过内部监督制约才能发挥作用,从这种意义上而言,内部监督制约更直接、更重要、更根本。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要高度重视对自身的监督,既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更要切实强化内部监督。古人云,“以责人之心责己,则寡过”。正人先正己,只有管好了自己,才能更好地监督别人,法律监督才会更有力、更有效。

  总之,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必须在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形式优势的基础上,使各方面的监督相互支持,互相补充,协调作战,形成一个系统、严密、立体式的监督网络。“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决不能成为只说在嘴上、讲在会上的口号,只看成是上面的事、与己无关的事,而是必须落实到各级党组织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实践中去,必须落实到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建设的各个方面,切实体现到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之中,只有这样,才能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成为“让人民高兴、让党放心”的好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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