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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牛虻读书感想15篇 牛虻读书感悟

2022-08-22 18:06:00综合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有关牛虻读书感想15篇 牛虻读书感悟,供大家品鉴。

有关牛虻读书感想15篇 牛虻读书感悟

有关牛虻读书感想1

  在寒假中,我找出了爸爸珍藏的书《茶馆》。

  《茶馆》是老舍的著作,里面写了一个掌柜和他的茶馆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叫王利发的人,因为丧失了父亲,所以他二十岁就当上了裕泰茶馆的掌柜。在这个茶馆,你没事有事都能待很久。

  可是,好景不长,大清的警察宋恩子吴祥子天天来捣乱,搅得生意一塌糊涂。好不容易等到了民国,宋恩子吴祥子的儿子居然也当上了警察……

  裕泰茶馆一天不如一天,悲剧就天天发生:先是妻子被车撞了没人管,又是伤兵天天来搅生意,最后竟然让刘麻子给要走了。

  最后的一天晚上,老掌柜叫来了朋友秦二爷、常四爷一起说起了自己的遭遇,朋友走后,老掌柜将常四爷拣来的纸钱点燃了。一会儿,就火光冲天,老掌柜依然坐在哪儿,他想起了年轻的时候……

  《茶馆》这部小说看后总是叫人悲愤不已。为什么可以让小唐铁嘴儿、小刘麻子、小宋恩子、小吴祥子这样的家伙过得有滋有味,天天不愁吃不愁穿。而就不许像王掌柜、常四爷、秦二爷、松二爷这样的大好人过上好日子?这种世道也太不公平了,但那时的人们又能说什么呢?

  一锅老汤、一壶酽茶,一幕震撼人心的人间悲喜剧在百年老店“裕泰大茶馆”里上演,演绎着老舍先生蘸着沧桑写出的旧时代里黑暗的一页,把一幅沾满了人世坎坷的老北京历史民俗画卷生动地展示在读者面前,留下永恒的记忆。

有关牛虻读书感想2

  最早接触到沈从文先生的作品是《湘西游记》,当时是20__年的暑假,在湖南邵阳的雀林国学堂中。每天清晨,一边在操场上踱步,一边读这本书。回想起那时的生活,真的好不惬意,当时我在的位置,距离沈从文先生笔下的湘西不足300公里,这是我心之梦之想去的地方。

  未打开这本书时,满脑子都是这句“《边城》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内的人又想出来。”这也是我对《边城》的第一印象。阅读这本书时,我就经常思考这句话,这句话到底对吗?城内的人为什么想出去?城外的人又为什么想进来呢?

  读完这本书,我有了自己的答案,我觉得对这句话的理解可以从两个角度看。

  其一是作为读者的我们是城外的人,书中刻画的人物则是城内的人。城外的人想进去自然是真的,因为边城是一座安静祥和的城,这里的人悠闲自在的活着,这是沈从文先生笔下的世外桃源,寄托了他美好的期待和向往。

  至于城内的人是否想出来,我不知道,因为我们都不是城内的人,所以我不敢妄下定论。

  第二个角度就是单纯从故事的角度,城外和城内因为一条河分隔,一边是翠翠,另一边是天保和傩送,因为对爱情的追求,城内的人想进去,城外的人想出来。因为只是“想”,还没有得到和实现,这也与小说最后不圆满的结局相对应。

  《边城》作为一部中篇小说,带给我最美的体验和感受就是小说最后留下的无尽遐想,我们每个人都可以透过书中的文字,进入书中,扮演我们想要扮演的角色,逐一走过他的经历,并且继续向前走,这给了我们每个人当作者的机会,从这个意义来看,《边城》是一幅未完成的画作,是一幅未创作完的诗,每个人都可以继续写下去。

  后来虽多次去过湖南,但因时间原因总不得到沈从文先生笔下的《边城》游览和感受,希望下次可以有机会。

有关牛虻读书感想3

  翻开这本书,一起追随伏尼契的脚步……

  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母亲是两个孩子的继母,而他的亲生父亲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也就是说亚瑟是个私生子。然而他的母亲在他17岁得冬天里去世,他也开始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琼玛是他儿时的玩伴,他对她的爱纯洁得像一朵盛开的百合,同时琼也是组织里的一员。在一次对话中,亚瑟对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革命组织的事,神甫为此开始感到了不安。后来,蒙泰尼里赴罗马任主教之职,而卡尔狄神甫接任神学院院长一职,当亚瑟向卡尔狄神甫忏悔时受骗说出秘密革命组织的名称和自己偷运政治书籍的事实。卡尔狄神甫随即告密,亚瑟和一党同志被捕。

  亚瑟出狱后,告知琼是他将组织的秘密说出去时,受到了琼的鄙弃,深受打击,恰在此时,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在双重打击之下,亚瑟精神崩溃,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条伪称自尽,然后潜出海关,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这一年他才19岁。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到处漂泊流浪,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在他21岁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残废,伤愈后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极大地改变了亚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当年的恋人琼和他的亲生父亲面对他竟然也没认出他来。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有关牛虻读书感想4

  在暑假期间,我还看了另外一本书,叫做《牛虻》。

  《牛虻》是女作家艾 丽 伏尼锲的长篇小说,艾 丽 伏尼锲是爱尔兰女作家,柏林音乐学院毕业,年轻时侨居俄国。主要作品为长篇小说《牛虻》。

  本篇文章描述了纯真,优质的热血青年亚瑟,经过血与火的洗礼逐渐成为一名为了意大利的独立和统一而顽强战斗的刚强,无畏的爱国志士——牛虻的动人故事。

  作为一个性格鲜明的爱国志士的形象,牛虻是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意大利革命者的典型。

  我认为小说最动人心魄的篇章是牛虻为了崇高事业忍受各种苦命最后英勇牺牲的部分。

  牛虻的刚强与无畏,他那钢铁般的坚韧之力,他对敌人的憎恨与轻蔑,他那不为任何拷打凌辱所屈的坚贞品质,是使得几代年轻人受到心灵的震撼!

  读这部小说时,除了让我感动和受激励外,也让我感到了一丝凄凉:受尽磨难的牛虻对自己曾经最心爱的人冷嘲热讽,对自己最崇拜的神父——亲生父亲,也如同见了仇人一般,到了最后,一切真相大白时,不知有多少人流下了忏悔的眼泪,都在为当初的不应该而自责。但一切都太晚了,牛虻死了,含着满腔的幽怨死去了,最终留给了世人一具躯体,一种精神,

  一段故事和无限的思考。。。。。。

  不知你在读过此书后,是否想过,为什么亚瑟会变成牛虻?为什么牛虻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以最冷漠的态度来对待?为什么蒙太尼里的秘密,知道牛虻将死时才吐露?为什么他不早些以父亲的身份站出来?为什么。。。。。。太多太多的疑问,一时间充满了我的大脑。原来,答案就是——教会,使他们拆散了一对对情侣,改变了一个人的一生。

  作者以牛虻的身份抒发了对当时社会制度的不满,以及对当时世态炎凉的慨叹。这就是《牛虻》

有关牛虻读书感想5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这个是一个悲剧。然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元锡公馆的大少爷——周朴园。

  就像众多中国悲剧那样,一个风流的少年看上了自家的女佣,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倘若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两人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侍萍就更苦命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被她的青春美丽与温柔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会与她厮守一生?他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了侍萍。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的离开,原一味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错综复杂的关系又上演了,简直就是一团糟,最终导致了同母异父的兄妹相爱。身为他们的母亲,侍萍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也只能埋怨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命运,似乎一切该终结了,偏偏当年的风流少年周朴园在误会下道出了他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这件事害死了3个人……

  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不让人心痛?历这样的故事几乎是久演不衰,在类似故事下的牺牲者不在少数,我想,这并不是简单的故事而已,社会的真实情况应该是故事的原型。这与当时人民的道德准则、思想观念密不可分。在现今社会,人思想的改变,女人变得坚强、勇敢,绝不会无声无息受命运的压制,必会反抗。除了科技发达以外,人文思想的进步也是时代进步的一大标志。人们常常在知道过去的不幸后,暗自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美好的时代。然而,我不但要感谢新时代,新中国给予我们的幸福生活,而更应感激丽时代给我们的觉悟。没有过去的凄惨,哪来现在的幸福甜美?

有关牛虻读书感想6

  原来再美好的故事,最终也不过是悲伤散场。——题记

  从来都不喜欢目送的感觉,因为目送到最后,只空留下孤单和落寞。我们这一生却总逃不了目送,目送着他人远去的背影,自己也与起点渐行渐远,再也回不去了。

  一直很怀念小时的无拘无束,可是越长大,却觉得自己离快乐越来越远了,我和妈妈,就好像龙应台和她的儿子一样,中间隔了一扇紧闭的门,其实钥匙就在彼此手中,可谁都不愿先打开那扇门,不愿意先一步服软,就只能眼看着门关的越来越紧,钥匙也消失不见,只能目送着彼此距离越来越远。也许,等我们真正想往回走时,岁月却推着我们离开原点,注定无法相会。

  仍记得那个下午,六月的阳光却显得有些萧瑟,似乎与平日没有什么不同,我们却终将告别小学的六年生活,我们背上书包,离开了校园,走向新的生活,班主任金老师斜倚着门,阳光柔柔的洒在她身上,洒在她悄然滋生的皱纹上,不知何时,她光洁的额头爬上了小小的细纹,咦,又是何时的白发爬上了她的乌丝,是啊,她已不再年轻,越来越多的同学离开了教室,没有回头,我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不经意的回头一瞥,却发现她仍在背后望着我,目光中带着不舍,还有无奈,平日充斥着欢声笑语的教室,此刻只剩下了她,一向严厉的她,上钩的嘴角在一墙奖状的映衬下有些落寞,两道目光却一直随着我离开,我才明白,原来我一直在被人目送····

  龙应台一直在目送着自己的儿子华安远去,她的父亲也与她越来越远,她却怎么也追不上,她才明白,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注定追不上,而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所谓的缘分,只不过是渐行渐远罢了——

  就算缘分还在,最终却空留离开的结局,珍惜眼前的幸福,不要等到离开才追悔莫及,才是最重要的。

有关牛虻读书感想7

  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历经磨难。不仅要面对冰雪覆盖的高山、波涛汹涌的江河,还要与凶恶的国民党反动派进行激烈的斗争。然而,我们的红军战士没有屈服,勇敢面对困难,用自己顽强毅力,完成历史使命,成为世界历史上的一场伟大壮举。

  红军长征途中,硝烟弥漫,危机重重。我们的战士巧施计策,凭着机智、勇敢,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伟大胜利。《草帽计》中就有一段这样的记载:贺龙师长为保护战士,灵活运用军事战术。他命令战士们扔下草帽,继续行军。骄阳似火,敌人忍受不住煎熬,纷纷抢着戴上了红军战士“赠送”的草帽。果然不出所料,一会儿空中弹如雨下,敌人被自己的军队打得抱头鼠窜,落花流水。从这件事中看出,我们的红军战士团结一致,战胜了强大无比的敌人。《丰碑》中有这样一段故事:为了让一位战士温暖些,军需处长竟把身上厚厚的棉衣让给了那位战士,结果自己冻死在寒冷的雪山上。难道那位军需处长没有权利穿那棉衣吗?不,他宁愿牺牲自己,也不愿让战士们受苦。这就是红军的优秀品质,令人称颂。

  二万五千里长征中红军战士表现出来的勇敢、智慧、友谊、团结、顽强……这些精神时刻激励着我们。作为小学生,我们时刻要以长征精神为动力,刻苦钻研,勤奋学习,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我们国家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它们虎视眈眈地盯着我们国家,甚至想法设法搞分裂。面对这些丑陋的行为,我们应该以长征的精神要求自己,时刻来维护国家利益,使我们的国家成为世界领先的科技强国。

  新学期,我上了五年级,作业比以前多了双倍,我感到害怕,居然选择了退缩。今天,我读了《红军长征故事》,清醒地认识到与红军战士相比,自己实在是太渺小了,想起来真不应该啊!

  两万五千里长征令世人瞩目,也是中国近代史上最为重要的精神巨著!它时刻提醒我们青少年: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努力奋斗,让长征精神代代相传,发扬光大!

有关牛虻读书感想8

  解放战争初期,国民党军队和解放军相比,既有装备和数量的优势又有美国的支持,且国民党军队指挥官的学历普遍高于解放军,为什么却遭到了如此迅速和彻底的失败? 

  先看看张灵甫失败的原因。我认为国民党将军张灵甫及其号称天下无敌七十四师的灭亡主要是四个原因:首先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帮助蒋介石打内战,站在人民的对立面,这是必然的原因;第二,其军事上的冒进,使之成为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军很重视的、下决心不惜一切代价要歼灭的重要目标,这是导火线;第三,国民党内部腐败,军队里派系林立,各自保存实力,打自己的小算盘,无法做到统一的调度和指挥,这是关键原因;第四,张灵甫及七十四师平时仗蒋介石御林军“王牌中的王牌”骄横跋扈,得罪了其他的友军领导,致使其关键时期被人落井下石,这是重要原因。因为以上四点主要原因和种.种其他因素导致了张灵甫这位国民党军中颇有能力的干将和王牌军七十四师的全军覆没。张灵甫和七十四师不但是被解放军围困在孟良崮的孤军,更像是被国民政府的腐败包围的孤军,正是这种绝望使张灵甫走到了穷途末路,不得不一死报答蒋介石的器重之恩,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把他归为悲剧英雄的行列了。 

  再说解放战争国民党军队遭到迅速和彻底的失败,以上因素也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再者老蒋的部队没有政工干部,这一点他需要向---学习,打仗是打仗,政治思想工作必须得抓上去。国民党官兵的“效忠党国”只是口号,他们内心没有驱动力。临上战场了,或许以大洋,或许以高官,这些对于可能生命不保的人意义可谓不大。我认为国民党部队灭亡最重要的因素还是因其不得人心。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如果选择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最终只会被人民所淹没。国军的抗日英雄不乏其人,铁军、王牌军也不少,装备、数量更是占优,可就是没打过小米加步枪的人民解放军,为什么呢?主客观原因想找能找出一大堆来,但关键还是民心向背的问题。别说是机械化部队,全套的美式装备,就是美国人亲自来也不行,看看朝鲜战争就知道了。剧中表现的共产党人的信仰和国民党人的官僚作风,对现在也有积极意义。国共战争,国民党有兵,有武器,有大将,但仍失掉政权。就象以前中国台湾一样,国民党高高在上什么都有,但打不过草根的民进党。当年国民党的失败,一是败在国民党的腐败,再是败在没有民众基础。他们打的是没有国民支持的仗。而共产党人看起来什么都没有,但他们内心有希望,他们希望翻身做主人,没有任何愿望比这更有意义,于是可以舍生,可以取义!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此言实不谬也。

  总之,《红日》是一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堪称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历史上的一座重要的里程碑。

有关牛虻读书感想9

  一个彷徨又无助的身影,一个单薄又模糊的身躯,无力地向前,最终又无力的倒下,永久的倒下。“人死后究竟有没有魂灵?”这句话时而盘旋耳边,真切刺骨,时而遥远渺茫,漂浮虚幻……

  是谁在黑暗中叹息,是谁在彷徨中挣扎?一个身影的逝去,却带来了无尽的深思。人道是黄河十曲,毕竟东流去,漂浮其间,无奈独流水……

  祥林嫂--一个旧社会的典型代表,平凡的人生经历了不平凡的伤痛,弱小的身躯支持着沉重的压力,经历着时代轮回,四季交替,在凛凛寒风中,走向了生命的尽头--死亡,永远沉睡在厚厚的积雪之下。

  祥林嫂怀着对世界的渴望来到了人世,却带着无尽的愁苦古都离开了。怜悯之心,固然有志,但更多是对社会的评判。这是我想起了孔乙己,同样是生活在旧社会,同样是受尽煎熬,同样是艰难的朝向远方,满满的逝去,留下一个沉痛的身影。这与祥林嫂惊人的相同。封建社会的腐朽,还有那艰苦挣扎的农民,一声声无奈的叹息,随着一个王朝的灭亡,一同消逝,找不到半点踪迹。

  当清晨的风刮起第一粒沙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像电视画面一样,不自然扭动了一下,立即转向原貌,云依旧飞。风依旧吹,但我们都隐隐约约地感到这一不是原来的那个世界了。

  朝露昙花,咫尺天涯,祥林乙己,已为虚无,东流水去无从返,倚心惊回往,八千年玉老,一夜枯荣,问苍天此生何必?

有关牛虻读书感想10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是个悲剧。然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公馆大少爷周朴园。

  就像众多中国悲剧那样,一个风流少年看上自悲的佣女,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就更命苦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然被她青春美丽与温柔所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么能够和她厮守一生?他为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侍萍。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地离去。原以为故事结束了,谁知道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到一起,错综复杂的关心又上演了,简直是一团糟。

  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不让人心痛!历这样的故事几乎是经久不衰,在类似故事下的牺牲者不在少数。这与当时人民的道德准则思想观念密不可分。在现今社会,人的思想的改变,女人变得坚强、勇敢,绝不会被无声无息的命运的压制,必会反抗。

有关牛虻读书感想11

  炮火、子弹,射穿了和平,打破了平静,硝烟,扰乱了生活。废墟上,唯有那红得动人的野玫瑰拨开了愁苦的思绪,点点红色,染红了大地,斑驳了天际,触动了心弦。

  那一本厚厚的《飘》,读起来却没有一种疲惫和不耐烦的感觉,反而常常会会心一笑,不禁觉得这不愧是经过历史检验的世界名著。没有矫情的痕迹,没有高大全的虚假,没有夸张的情节,不知不觉,就已经叩开了自己的心灵。而这本小说里面,最能打动的人的,莫过于女主角郝思嘉。

  如果要我用一种花来形容这位女主角,我觉得没有比野玫瑰更合适的了。她既有玫瑰的惊艳与芬芳,也有玫瑰伤人的刺,在乱世中,依旧高傲地抬起头,怒放在一片劫后废墟里。她不像娇嫩的豌豆公主,因为厚厚的床垫下一颗小小的豌豆就彻夜难眠,她是一颗坚硬的咖啡豆,煮开了,就是一壶香浓的咖啡。

  南北战争爆发之前,郝思嘉就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公主,她拥有了让

  生活在几百年后的我依旧羡慕的一切,疼爱她的父母,阔绰的房子,时时

  刻刻等着服侍她的黑奴,威武漂亮的马,还有等着向她求婚的追求

  者。但是,战火把她所拥有的一切都烧毁了,或许就是因为这样,

  在一片荒野里面,那颗不断成长的心才变得格外引人注目。

  正是因为她已经失去或抛弃从前的一切,她才成长为一个

  佳人,一个穿越时空,感动万世的佳人。

  关于生活

  如果不是因为战争,在郝思嘉的眼里,生活一定是玫瑰色的。但是,那一场战争,残酷地脱去了她生活中那一层玫瑰色的纱罩。

  从前万人瞩目的郝小姐,仿佛就是在一夜之间,失去了可以呼来唤去的黑奴,失去了痴迷的追求者,失去了疼爱她的母亲。从前阔绰的庄园一下子就只剩下荒芜的土地,从前调皮不谙世事的她,眸子里一下有了威仪。从今以后,生活对于她而言,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就是每一天担惊受怕,精疲力竭,不再是那个娇贵的郝小姐。

  这一个过程,感动我们的,是郝思嘉忍住泪水,深夜赶马车回家的模糊身影;是她弯下腰一点点播种的单薄身影;是她杀死闯入家中的敌人时颤抖的身影。但是,支撑这个瘦弱身躯的坚强,或许是更能触动灵魂的。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忍受苦难,一路前行。对于一个千金小姐而言,一下子接受生活的磨难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都是极难忍受的。但是,当她知道家里已经是一片破败的时候,悲痛却是那么的短暂,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那么短暂。理智让她忍住了泪水,不至于让悲伤夺取自己与生活搏斗的力量。她想到了责任,对家的那一份爱尔兰式的感情和责任让她扛了下来。她一心只想让自家的庄园支撑下去,不管曾经怎么样,不管现在怎么样,只想着将来会是怎么样。于是,哪怕是黑奴都不愿意干的话,她都干;哪怕是父亲已经失了神,常常忘记母亲逝世而给郝思嘉带来痛苦,她也维持着那一份冷静与坚毅。在生活的弯道上,她转得是那么顺利,没有丝毫犹豫,没有丝毫惊慌,但是不经意间,她已经走出了从前的罗帐,看到了生活的本质,也扛起了生活的重担,从一个女孩,成长为一个干练的女主人。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挺住压力,孤独前行。这一段成长的路,是一段一个人的荆棘路。的确,伟大的灵魂,常常都是孤独的,因为它已经突破了现在,不是现在的人所能理解的了。在那个乱世里,郝思嘉已经突破了过去平静生活里的种.种束缚,而周围的人还是没有从过去走出来。所以,在别人眼里,她是个让人难以理解甚至恼怒的异类。而这个异类,用她的不一样,让历史铭记。我们看到了她当家时的强势,但是正是因为她的威仪,她才撑起了这个家;我们看到了她开店时的投机,但是正是因为她的果敢,她才抓住了机遇;我们看到了她服丧时的放纵,但是正是因为她的潇洒,她才把握住了缘分,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在苦难来临的时候,在承载着家庭重担的小船快沉没的时候,她果断地抛弃了一切不合时宜的东西。小姐的架子、腐朽的礼教、回忆的痛苦,于是,她才能够掌好这艘小船的舵。虽然,她智慧的选择换回来的是别人鄙夷的眼光,她也毫不在乎,她坚强的内心足以将这些毫无价值的指责排挡在外,做好一个掌舵人。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在上帝毁掉原有的一切之后,在荒原上重新播种。因为她是野玫瑰,坚韧的枝干让她能够在风雨中不卑不亢,丝毫不改怒放的容颜。这,就是对生活的勇气。

有关牛虻读书感想12

  当在站台上与马修一起看见那个与我同龄的,笑脸白净瘦削,身上紧巴巴地裹着短小难看的浅黄色绒衣,头戴着一顶褪色棕色的水手帽,有着一双会因情绪而变色的大眼睛的女孩,我就不由得可怜起起她来,为她今后的命运开始担忧。

  当一辆木头马车“得儿,得儿”地从一片林荫路上悠然地驶进绿山墙时,我已深深地被这位天性乐观,喜欢幻想的,有着一头红头发的女孩吸引住了,她的脸上洋溢着彩虹般让任何一个人看了都会情不自禁地微笑的笑容,这位女孩名叫安妮。她是露西·莫德·蒙哥马利笔下的主人公。这本书的名字叫《绿山墙的安妮》,是我暑假里读的印象最深刻的一本书。

  安妮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院里的可怜孩子。马修·卡斯伯特和玛丽拉·卡斯伯特是住在绿山墙农舍的一对兄妹。他们本想从新斯科舍的孤儿院领养一个11岁左右的男孩帮忙干农活。不料阴差阳错,把一个红头发的小女孩从火车站领了回来。她就是安妮,因为她不是可以干农活的男孩,差点被退了回去。她以自己善良美好的内心感染了大家,获得了大家的欢迎和喜爱,拥有了很多朋友,成为了马修和玛丽拉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人。安妮长大后,又很懂事。凭着自己的执着与不懈奋斗考考入女王学校,获得艾弗里奖学金。但是在艾比银行倒闭,家庭资金困难的情况下,毅然决定放弃读大学,当阿冯利的一名教师,分担家庭困难。

  就是这么一个脸上有很多雀斑而且叽叽喳喳有说不完的话的安妮。她使我由开始的同情,到逐渐吸引、感染,到最后深深的喜爱,把她作为榜样。她的生活并不特别优越、完美,可她乐观面对困难、生活,对生活充满了美好的幻想和奇异的想象。巴里家的池塘是“闪光的小湖”,林荫道是“白色的欢乐之路”,白杉树林是“闹鬼的森林”……一个个浪漫的名字都出自她超人的想象力,使她眼中这个世界变得更加多姿多彩。她还是个热情洋溢喜欢说话的女孩,她那连珠炮般充满跳跃性的语言常常让木讷的马修和古板严肃的玛丽拉跟不上她说话的节奏,感到眩晕。我为她的命运担忧,为她的长大高兴,为她的成功喜悦,为她的决定鼓掌,为她的品质喝彩。在她身上找到了我的影子:爱生活、爱说话、爱幻想、爱笑乐观的女孩。可我身处的是顺境,而安妮是在逆境下仍保持这种品质就难得可贵了。

  时代在不断进步,生活条件也优越了,但我们有些人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我也是如此,只要遇到一点小挫折,就被打败。就拿这次考硬笔书法特长章来说,我认为自己已经是创作班学生,而且获得过不少大赛的奖项考出这个章并不难,结果没考出,我懵了,我那乐观、活泼的性格一下子消失了。怨时间老人不公平,怨分配名额这么少的,甚至都想放弃下学期的培训了,我整天泡在课外书堆里,庆幸地是我看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安妮感染了我,让我思考,让我学习。其实硬笔书法既要学,也要练,光靠课堂的练是不够的,以前的成绩只代表过去,考前一点不练,考得出才怪呢。明白了在成功之路上,并不是到处都有鲜花的芳香;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我要向安妮学习,遇到困难不气馁,不放弃一丝希望;始终乐观而执著地奋斗进取、追求理想、实现抱负。这就是好书带给人的力量,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

有关牛虻读书感想13

  这个假期,我和妈妈共同读了一本书——《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的作者是加拿大著名女作家露西.莫德.蒙哥玛丽。

  在这本书中,女主人公安妮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女孩子,人们喜欢称她为“红头发安妮”。

  她长着一头红发,满脸的雀斑,自幼失去了父母双亲,是一个没有任何亲戚的孤女。最终被马修和玛瑞拉兄妹领养。她乐观,好强,热情,敏感,满脑子都是天真的梦幻,还时常有出格的言行,性格直率,快言快语,甚至有些粗心大意。为此,她常常惹祸,使自己吃了不少苦头。当然,不断长大的安妮最终有一个快乐的结局。

  安妮的身上有作者的影子。作者出生在加拿大北部爱德华王子岛省的克里夫顿,两岁时母亲病故,不久,父亲再婚后离开,作者只得来到卡文迪许村雨外祖母一起生活,并在那里长大。

  妈妈说我和安妮有许多相同之处:满脸雀斑,爱幻想,喜欢说个不停……我也并不否认,因为我和安妮确实相像。

  最后,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它能使你大笑,也能使你感动,它能教会你很多。是不是已经迫不及待去阅读这本书了呢?

有关牛虻读书感想14

  在看完《牛虻》一书后,我深刻体会到成长,是需要努力,是需要坚持,是需要惊人的毅力的。正如《牛虻》的主人公,亚瑟,在这么坎坷的一生中,依然找到自己生命的价值,为坚守自己心中的信念而努力坚持,虽然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亚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认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她,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13年后,当亚瑟化作牛虻归来,身心俱已大变。他记恨琼玛对他的伤害,即使在她面前内心再次强烈地翻滚着爱情,也不承认自己就是曾经的亚瑟,这种残酷的折磨让琼玛一直生活在悔恨和内疚中。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

  牛虻的死也是非常的凄惨。被自己亲生父亲处决!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可怜的牛虻!被自己最信任的人出卖,被自己最爱的人误解,被自己亲生父亲判死!对于一个天真的,认为世界时美好的人来说是多么残酷!他做过苦力,做过小丑,还四处流浪。这一切的坎坷,都锻炼了他的冷酷,坚强,无情。在经历过这么多风风雨雨后他终于心力交瘁了,不再相信任何人,不再对爱情抱有希望,只专心于革命事业。因为只有他的追求,能安慰他,能给予他精神上的支持。

  读完这本书,我深感自己的幸福。有和睦的家庭,舒适的环境,知心的朋友。但自己却常因为些小事埋怨。相对于坎坷的人生我更是满足与平静的对世界充满希望的现状。

有关牛虻读书感想15

  在读《活着》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一度觉得主人公实在是太悲惨了,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但读完后,我才明白,活着,可能仅仅就是为了活着,是一种生存的本能,是对生命的尊重,当你失去了一切,你会发现,你还有你的生命,你的生活还在继续,你的生命是别人无法夺走的。

  一边阅读,一边为福贵的悲惨身世流泪。同时我也思考,对于我们来说,活着比福贵要简单得多,福贵的痛我们无法切身体会,活着很简单,如果你要追求“怎么活”,那么活着也许也会变得奢侈。

  “生命是有尊严的,我们应当尊重生命,即使面对再多的苦难,也应该努力地继续活着。”这才是《活着》让我真正感动之处。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就如余华所说:“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因此,忍受苦难造就了活着。”

  《活着》写出了人们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写出了苦难对世界灾祸乐观的态度。他让我真正知道——活着本身就是艰难,而延续生命则是更深的艰难。

  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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