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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地籍岗位职责共6篇 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岗位

2022-06-30 05:40:31综合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国土资源地籍岗位职责共6篇 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岗位,供大家参考。

国土资源地籍岗位职责共6篇 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岗位

国土资源地籍岗位职责共1

  强化地籍管理工作 服务国土资源管理大局

  地籍管理工作是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

一、认识地籍:

  所谓地籍,是指记载宗地的位置、界址、数量、质量、权属、用途等基本状况的薄册,也称为土地的户籍。地籍的发展阶段可分为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和多用途地籍。最初,地籍只是确认土地权属,以便为征收税务服务,所以称谓税收地籍。产权地籍是在土地私有化时国家为了维护土地私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的一种体现形式。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地籍逐渐成为国家管理土地,取得土地有关资料、巩固土地制度、合理利用土地的综合措施,即发展为多用途地籍,也可成为现代地籍。

  地籍管理的作用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地籍管理是我国土地管理体系的基本手段。因为城乡地政管理的核心是土地的权属管理,它只有通过地籍管理,才能真正有效的将资源管理起来。同时,只有通过地籍管理才能将有关的各项土地数据、图件资料和信息收集、储存起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服务。因此,地籍管理工作是土地管理的基础工作。

2、实行地籍管理,通过土地登记,使土地权益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保护。对根本上制止违法用地、保护土地以及巩固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具有重要意义。所以说,地籍管理是保护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

3、实行地籍管理,通过土地调查、统计、评价等有关资料,为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确确定土地用途以及实行有偿使用国有土地制度提供客观的依据。地籍管理的核心是土地的权属管理。

二、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土地的所有权

  所谓土地的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益。

  根据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两种形式。

  国家土地所有权: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是国有土地的唯一体现形式,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土地所有权。

(一)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客体

1.城市市区土地属国家所有;

2.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荒地、山岭、滩涂、林地、和森林、草原、水域所覆盖的土地属国家所有;

3.国家依法没收、征用的土地属国家所有;

4.国有公路、铁路、学校或其他公共事业占用的土地属国家所有;

5.其他不属于集体的所有土地属国家所有。

(二)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行使

  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国家通过法律授权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国家土地所有权。主要通过以下方法行使:

1、依法登记确权

  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合法占用的国有土地,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2、出让、划拨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3、收回土地使用权

  国家可以将土地交由土地使用者使用,也可以依法予以收回。如在以下情况下国家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土地;用地单位已经撤销的;铁路、公路、机场等经核准报废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届满的;国家建设需要的等。

(三)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确认

  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确认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对国家土地所有权进行确定的行为。

  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确认除法律上应该归国家所有的以外,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若干规定》也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国家土地所有权。如县级以上公路线路用地属国家所有;县级以上水利部门直接管理的水库、渠道等水利工程用地属国家所有;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农民集体建制被撤销或人均耕地1分以下全部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其未经征用的土地归国家所有;

  1962年9月国家公布《六十条》以前,全民所有制单位、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华侨农场使用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迄今没有退还给农民集体的,属国家所有。如:1997年原南阳市砖瓦厂与七里园乡大屯村

3、4组土地所有权纠纷一案。

  1962年9月至1982年5月《国家建设征用条例》公布时至,全民所有制单位、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属国家所有:(1.)签订过土地转移有关协议的;(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使用的;(3.)进行过一定补偿或安置劳动力的;(4.)接受农民集体馈赠的;

(5.)购买原集体所有建筑物的;(6.)农民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转为全民所有制单位或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如蒲山镇供销社确权一案。

  集体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时指农民集体对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益。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可分为三级。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也就是通常说的 三级所有,队为基础。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演变过程:

  1950年国家颁布的土地改革法国家将土地所有权分配给农民个人所有,并颁发了土地所有权证。1950年—1956年间,农村土地所有权形式为私有制,1956年左右,国家走合作化道路,先后成立初级社、高级社,农民将自有的土地、牲畜、大型农具等通过入社的形式集中为合作社所有,土地所有权形式变为公有制。1958年国家实行人民公社化,合作社的土地转为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当时一些地方打破了生产队的界线,生产大队、人民公社成为最基本的核算单位,

  实行“一平二调”,无偿平调生产队集体土地和其他财产的现象非常普遍,1960年底,国家开始纠正“一大二公”、“一平二调”的错误,清理并退还了平调生产队的资产。1962年国家颁布《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规定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这样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土地所有制基本确定了下来。但当时基本上都没有留下来有效的文字记载,埋下了大批土地所有权纠纷的隐患。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有以下内容:

  宅基地、自留地使用,或通过承包经营合同发包给农民使用

3、可以依法使用土地兴建乡村企业或者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和国有企业联营等。

4、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在下列条件下可以收回:

(1)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解散;(2)原宅基地房屋拆除后,房主不再该宅基地上建房的;(3)因建设需要必须收回的。另外:原国家土地局颁布的号文件《确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若干规定》规定:乡镇村办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可依法确定使用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的,其闲置部分不予确定使用权,并退还给农民集体,另行安排使用。;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定: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定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法律规定,对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确定的行为。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定的依据:

1、土地改革时分给农民并颁发土地所有权证的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实施《六十条》时确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

2、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20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到20年或在20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如潦河坡乡闫沟村康家庄与闫小庄两组土地所有权纠纷。。

3、乡镇或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分别属于乡镇或农民集体所有。

4、乡镇或村办企事业单位使用的集体土地1962年9月国家公布《六十条》以前使用的,分别属于该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1962年9月至1982年国务院颁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时至占用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属于该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1.)签订过用地协议的;(2.)经县、乡、村批准或同意,并进行了适当的土地调整或经过一定补偿的;(3.)原集体企业单位体制经批准变更的。

  土地的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对其使用的土地,按照法律规定享有利用和取得收益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的确认: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1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

  用权。

三、地籍管理的内容

  当前,我国地籍管理包括: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土地权属管理、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和地籍档案管理等7各方面工作内容。

(一)土地调查

  土地调查是地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调查是指查清土地的类型、数量、质量、权属、利用状况所进行的一种活动。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土地条件调查三种。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按照土地利用进行分类,查清各类用地的分布、面积和利用状况为主的调查。目前我国实行的土地分类为3大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农用地就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商业、工矿、仓储、公共设施、公共建筑、住宅、交通等用地;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年度地籍变更调查属于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地籍调查主要是对土地的权属、位置、用途、地界、面积等进行调查。地籍调查的最基本单元是一宗地。所谓一宗地就是被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地籍调查主要服务于土地登记发证。

(二)土地登记

  土地登记是指依法对土地权属进行登记。 它是通过行政和技术手段,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他项权利进行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的过程。通过土地登记,可以依法将上述权利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从而有效保护了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可分为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注销登记。

  土地登记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11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 土地管理法》第13条,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记的程序:

  依据《土地登记规则》,土地登记可分为以下步骤:

1、发布通告

  一般由市、县人民政府发布,内容包括:登记区划分、申请登记的时限、应提交的资料、受理地点等。

2、申请登记

  应提交登记申请书、土地权属证明、地上附属物证明、有关身份证明等资料。

3、地籍调查

  就是登记机关根据申请,进行实地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实地核实土地权属来源、认定土地权属界线、设定土地权属界址点、测绘制图,为注册登记提供准确的基础资料。

4、审核公告

  登记机关认为受理的土地登记达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应当发布登记公告。

5、注册登记

  公告期满后,申请人或相关权利人对公告无异议的,登记机关报政府批准后,进行注册登记。如公告期间申请人或相关权利人对公告有异议的,可要求登记机关复查,暂缓登记。

6、核发证书

  证书可分为三种即: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土地登记费

(三)土地统计

  土地统计是以数据形式反映出土地的分类、面积、权属、分布状况。目前土地统计是土地管理部门唯一的数据来源。

(四)土地权属管理

  土地权属管理包括土地确权和土地纠纷的调处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和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这里指的土地所有权是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仅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他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包括在内。

  土地纠纷的处理程序:

  国土资源部17号令,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五)土地利用遥感监测

  遥感技术是从高空到地面各种对地球观测的综合性技术系统的总称。它由遥感平台、探测传感器以及信息接受、处理与分析应用等组成,周期性地提供监测对象数据处理和动态情报。

  土地遥感动态分为常规调查和遥感监测。常规调查是采用常规手段,实地调查土地利用发生的变化。遥感监测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对多个时相的遥感图像进行对比分析,辅以封面调查,获取土地利用变化信息。

  国土资源部成立以来,非常重视监测工作,将其列为部中心工作之一,国土资源大调查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项目从1999年开展,连续12年,每年开展对全国重点地区的遥感监测。

  2003年我区属国家监测范围,监测了小城镇建设与发展情况、城市扩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复核土地变更调查等内容。

(六)地籍信息系统建设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建立全国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监测”。

  1986年以来,我国开展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取得了大量的基础性资料。随着用地现状的变更,要随时进行土地变更调查、变更登记、年度统计等日常地籍管理工作,基础性资料要随时进行变更以保持资料的现势性,而地籍信息是非常复杂的,当前常规的手工管理模式和模拟存储方式,满足不了地籍管理的需要,造成大量的地籍信息与现实情况不符,制约了数

  据的变更,这是地籍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地籍信息系统提供了有利条件。建立地籍信息系统将从根本上解决地籍管理工作量大、技术难度高、图件数据变更困难等难题,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地籍工作的现状,大大促进地籍资料成果的应用和社会化服务,是加强地籍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地籍信息的管理、更新和应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面临的形势:

  一方面,计算机技术和信息化技术的发展,为地籍管理信息化和地籍资料的数字化提供了条件;另一方面,地籍管理繁重的基础性业务工作及所面临的机构人员精减的实际现状,要求地籍管理尽快实现信息化和自动化。

  发展现状:

  鉴于地籍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性,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司从八十年代末就开始着手抓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制定了《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开展了地籍信息系统软件测评工作,推广了一些应用软件,促进了地籍信息系统的建设。成立国土资源部后,地籍司更加重视地籍信息化工作,并结合国土资源大调查、土地变更调查和动态监测、土地登记、证书年检及信息公开查询等业务工作,全面推进地籍信息化建设,开发了相应的应用软件,实现了与各省局(厅)的联网,并着手进行信息化规范建设。

  从目前系统建设总体情况看,全国许多大中城市,特别是东南沿海的发达地区,都建立了地籍信息系统或以地籍为主要信息的土地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系统,一些中小县、市、区也建立了地籍信息系统或满足土地登记、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软件系统。从1999年开始,利用国土资源大调查的机会,开展1:1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建设,地籍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超过了土地管理其它业务的信息化建设。

(七)地籍档案管理

四、近期地籍管理工作

1、村庄调查。

2、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前期准备工作。

3、协助做好基本农田的整治工作。(1)做好图件保障,及时提供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图件与现状不一致的及时变更。(2)配合做好整治前的地类、权属、面积认定及勘测定界工作。(3)把基本农田整治成果及时反映到图件和数据上。

  地籍科

  2005年11月28日

国土资源地籍岗位职责共2

  国土资源局地籍处工作总结

  20__年市地籍工作总结

  20__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省厅地籍处的直接指导下,我市地籍工作以《湖南省地籍管理“十*五”计划纲要》及《湖南省地籍管理“十*五”规划纲要》为指针,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工作,以土地产权管理为核心,以地籍信息化建设和土地数据真实性为重点,以规范化建设为保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关于土地产权工作

(一)土地登记发证进展情况

  按照省厅地籍处的要求,今年4月下旬开展了全市土地登记发证

  进展情况的调研。我市从19XX年全面开展土地登记工作以来,一直将扩大土地登记覆盖面作为促进城乡土地统一管理,开创土地管理新局面的重要举措。通过近二十年来的不懈努力,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截止20__年底,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数为万本,发证率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数为万本,发证率为;[找材料到网-网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数为万本,发证率为,其中,农村宅基地发证数为万本,发证率为;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数为万本,发证率为。

  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数为万本,未登记原因主要有权利人不申请、地籍调查未完成及权属资料不全;集体土地所有权未登记数为万本,未登记原因主要有有权属纠纷及权属资料不全;集体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数为万本,未登记原因主要有权利人不申请、工作未开展、地籍调查未完成及权属资料不全;其中农村宅基地未登记数为万本,未登记原因主要有权利人不申请、工作未开展、地籍调查未完成及权属资料不全;城镇住房用地未登记数为万本,未登记原因主要有权利人不申请、工作未开展及权属资料不全。

  20__年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6587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__本,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本,基本上满足用户需要按时完成了登记发证任务。

(二)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情况

  根据《全国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方案》(国土资厅发[20__]XXX号)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实施了该项工作,于20__年10月15日全面完成。

1、加强组织领导

  组建永州市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局长、党组书记秦坤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陈满喜同志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工作的领导。

2、开展自查自纠

自查整改。各县、区、场国土资源局(科)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方案及土地登记有关要求,逐项开展检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纠正,8月底前完成自查整改,填写《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情况汇总表》和自查情况报告。

检查验收。9月1日至10日,我局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各县(区、场)国土资源局(科)进行检查。9月10日至15日我局地籍科对全市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情况进行总结。

3、检查汇总情况

  通过三个检查小组对各县、区(场)的检查,全市土地登记在岗人员为XXX人,土地登记在岗人员中持证上岗人XXX人;共检查宗地宗,[文章来源于=大=秘=书=网=站-帮您找文章,12小时内解决您的文章需求]其中不规范宗地3731宗,占抽查宗地;不规范宗地中登记机关不符合法律规定的0宗,登记程序不符合规定的65宗,土地确权登记依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27宗,申请登记资料不齐全的1016宗,土地登记中形成的资料文件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的418宗,未使用国家规定的土地登记表格的653宗,土地登记表格填写不规范的1550宗,未支付全部出让金登记的30宗,违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登记的1宗;已纠正不规范登记宗地3111宗;土地登记引发行政诉讼的40宗,败诉6宗,赔偿金额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不执行“五不登记”的4宗。主要是出让土地没有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属市本级3宗进行了土地登记(依据永州市文件对已交80的出让金的可以给予登记);对于这三宗国有土地,我们将通知各使用权者在年底前将剩余的出让金补交,否则将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给予处理;双牌县违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登记宗地1宗,已纠正。

不按土地登记程序办理的65宗。地籍调查时,调查人员对四邻签字要求不严,没有按照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城镇地籍调查规程》有关指界的规定,及时定界;注册登记时,特别是在土地他项权利登记中,没有在土地登记卡上做记载。这些问题主要出现在市本级土地登记中。

土地登记资料不齐全1434宗。土地登记申请资料不是很齐全,有些申请的法人没有盖章、没有申请书

、没有委托书等,通过此次检查已补正;土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不齐全,管理不规范,主要是道县和祁阳县两县,现已全部纠正。

土地登记表格使用及填写不规范的1550宗。大多数县、区没有建立土地归户卡;土地登记表格填写上有很多的漏项,特别是在建筑容基率、标地地价、申报地价、建筑限高、通讯地址等项上基本上没有填写或填写不完整,通过此次检查已全部纠正。

因土地登记引发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的40宗。因土地登记已引发的行政诉讼有40起,败诉6,引发行政赔偿万元,主要是土地遗产、土地登记程序不到位、交易的土地个别当事人没到场而引发的行政败诉。

土地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全市所有县、区、场都建立了相应的土地登记制度、目标责任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办事流程,有完善的考核办法。

土地登记公开查询开展及窗口办公情况。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部分单位还没有应用计算机系统检索,实现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仍然采用人工查询方试,但制定了土地登记公开查询制度。各县、区、场都创办高标准的政务中心,所有土地登记在政务中心审查后,转交给各股(科)室,各股(科)室在收到资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办结再转交给政务中心,申请人再从政务中心领取相应的证件。

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情况。土地登记人员均持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同时建立了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土地权属矛盾调处情况

  及时调解处理好土地权属纠纷,对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__年我市加强了土地权属矛盾[范文为网作者原创作品-转载请加网外部链接!]调处力度,积极利用地籍权属资料,调处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之间权属矛盾22起、集体土地所有权之间权属矛盾17起、国有土地使用权之间53起、集体土地使用权之间22起,从而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

(四)参与建设用地项目报批及土地开发整理等服务情况

  20__年全市地籍系统积极参与了200多个建设项目用地报批(不含农民建文房)及30多个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中的土地确权和地类、面积核定工作,保障了重点用地项目的及时报批和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规划修编基础数据确认工作

  为确保我市20__—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采用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权威性与准确性,根据湘国土资办发〔20__〕XXX号《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确认技术规范的通知》和湘国土资办发〔20__〕XXX号《关于加快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础数据确认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确认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要求,认真组织,科学规范地开展了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更新工作。

1、组织领导

  为确保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客观真实,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陈满喜任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于20__年9月3日召开了全市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基础数据确认工作会议,各县、区、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分管副局长及地籍股负责人参加,会上要求各县、区、场及时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和规范数据确认工作的领导,做好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审查与上报工作。

2、严格审查程序提高数据的有效性

(1)申报。各县(区、场)国土资源局写出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确认申请报告,将申请报告及分析报告统一报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审核。

(2)审查。地籍科依照《技术规范》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公正、客观的评价,提出审查意见,汇总后出具分析报告。

(3)认定。地籍科将审查意见及分析报告,报局务会审定后,及时报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

3、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我市共XXX个县(区)2个农林场,现阶段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础数据工作的八个县(区)、二个农林场(审查阶段),分别为冷水滩区、祁阳县(金洞林场)、东安县、双牌县、道县、宁远县、江华县、蓝山县、回龙圩农场;预期在11月30日前能完成的3个县(区),为零陵区、新田县、江永县。

  在此次数据更新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耕地普遍比20__年变更调查数据大,如江永县耕地增大万亩,祁阳县3万亩,东安县6万亩等,其主要原因为92年详查时,由于各县(区)、场考虑农业税的问题,大多人为的调整了耕地与林地土地面积,导致现在的林地少而耕地远远的大于20__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2)、土地总面积大于20__年土地变更调查面积。如蓝山县多万亩、江永多万亩、东安多万亩等。造成这些原因大多是接边及计算误差问题,现正在查找其原因。3)、由于林业部门的不配合及国土部门与林业部门对于林地地类的统计口径并不一致,故本次数据库更新的退耕还林面积比林业部门上报数据要小。

三、关于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我局及时转发国土资源部、省厅文件,督促和指导全市各县(区场)国土局(科)按照日常变更调查和土地变更调查有关规定,重点调查建设用地、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灾毁耕地及视为耕地的园地。按照新地类的要求,保证了土地变更调查的现实性和准确性,做到了“图、地、数”一致,及时掌握了我市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1、年末各地类规模和本年度各地类变化情况

  永州市20__年末总面积为.6亩,其中农用地为.3亩(其中耕地为.2亩,园地为.9亩,林地为.8亩,牧草地为.5亩,其它农用地为.9亩);建设用地面积为.2亩(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为.7亩,交通运输用地为.3亩,水利设施用地为.2亩);未利用地面积为.1亩(其中未利用地为.4亩,其它土地为.7亩)。

  与年初面积相比较,本年度农用地面积减少亩(其中耕地减少.9亩

,园地减少亩,林地增加.2亩,牧草地减少XXX亩,其它农用地减少。5亩);建设用地增加.4亩(其中居民点工矿用地增加亩,交通用地增加8XXX亩,水利设施用地增加亩);未利用地减少亩。

  2.耕地数量增减变化情况

  全市本年度变更内共减少耕地117XXX亩,其主要去向为:1)、建设共占用耕地亩,其中占用灌溉水田亩,望天田亩,旱地亩,菜地亩。以前批准本年建设占用亩,本年度批准本年建设的占用亩,未批先建占用亩。分析其原因有三,一是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大,加速了城镇建设的发展,全市建制镇建设占用亩,兴修公路、铁路占用亩;二是国家对民营经济的发展,兴办民营工业,发展地方经济,使独立工矿用地占用耕地亩;三是建设新农村的大力发展,兴村、修路、农民建房占用耕地亩。2)、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XXX亩。3)、20__至20__年林业部门下发的退耕还林数万亩,四年我市土地变更退耕还林.2亩,今年的退耕还林变更有.5亩,实变更数为.7亩,与林业部门的数据相差甚远,其主要原因,林业部门与国土部门衔接少、认定地类口经不一造成的。今年退耕还林的面积.5亩,主要是冷水滩和祁阳两县由于以往年林业部门不提供相应的资料,今年将20__年至20__年的退耕面积一次性做了变更调查。4)、今年上半年由于洪水的冲刷导致江永、芝山两县(区)灾毁耕地XXX亩。5)、其它耕地减少亩。主要集中在零陵区、江永县,由于农业税的减免,很多农村发展第二产业,修建水渠、机耕道、挖塘等用于发展副业占用部分耕地。

  全市耕地增加亩,主要是开发整理新增耕地。增加在冷水滩区亩、东安县亩、道县亩、宁远县亩、江永县亩、新田县亩、祁阳县亩。

  3.建设用地增减变化情况

  全市本年度变更建设占用土地面积.7亩,本年度新增建设用地.3亩。其中建制镇占土地.8亩,主要集中在道县、江永县、江华县;农村居民点占地亩,主要集中在道县、江华、祁阳县;独立工矿用地亩,主要集中在冷水滩区、东安县、双牌县、祁阳县。

  全市共减少建设用地面积亩,其主要去向为:一是将村庄空闲地、搬迁后的宅基地整理、开发,增加耕地亩,其它家用地亩;二是将位于山脚下,山体易于滑坡的民用住宅,整体搬迁增加林地面积亩;三是将河边易被洪水冲刷、淹没的居民房整体搬迁变成河流水面用地亩。

4、耕地总量及占补平衡情况

  全市通过统计数据分析,共减少耕地117XXX亩,增加耕地亩,扣除生态退耕.5亩,农业结构调整XXX亩,实际耕地减少亩,主要原因为以前变更遗漏的建设用地今年进行了变更调查。由于20__年耕地净增加亩,20__年耕地净增加亩,20__年耕地净增加亩,近四年耕地占补盈余亩。

四、关于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工作

  我市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已全面启动,新田县做为第一批试点县数据库成果已通过省级专家验收,并实施全局上下横向联网和土地登记对外公开查询;道县作为全省第二批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试点县,建库工作已完成,正申请验收;作为全省第三批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试点单位的冷水滩区、东安县及宁远县、回龙圩农场,已确定技术承担单位,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祁阳县、零陵区等其它县区正在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的支持,力争尽早启动该项工作。

五、20__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做好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

  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是土地登记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保证土地登记成果准确、有效的关键措施。对于严格土地管理,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土地登记公信力具有重要作用。我们将在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

2、大力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发证工作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通过非农业用地清查,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二十多年来,农村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相当数量的农民拆迁旧房、盖新房,或者另辟新址建了住宅,需要发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因为各种原因而没有及时登记发证。过去已经发放的土地使用证,也达不到现代土地管理的技术要求,迫切需要换发新的土地使用证。因此,开展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发放是土地登记发证全履盖的需要,也是加强土地管理的需要。我市将加大力度,积极开展工作,努力完成这一工作任务。

3、全面推进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工作

《湖南省地籍管理‘十*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全面开展地籍数据库建设工作。市(州)用二年时间,县(市)用三年时间,即到20__年底全面完成县城关镇以上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我市争取20__年完成冷水滩区、祁阳县、东安县、宁远县、回龙圩农场等5个单位的建库工作,全面启动余下的5个单位的建库工作,确保20__年底前全面完成县城关镇以上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

4、认真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开展土地变更调查,时刻保持土地家底清楚,积极为政府的经济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详实的数据,是我们必须常抓不懈的主要基础工作。我们将根据土地调控对土地数据的新要求,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学习,具体指导等多种形式培训变更调查骨干。切实做到“地动我知”及时变更,正确反映了建设用地和耕地占补平衡的真实状况,确保变更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现势性。

5、筹备并启动新一轮土地调查工作

  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从20__年开始,用5年时间,采用高新技术手段,全面查清土地资源家底,尤其是建设用地、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权属状况。建立不同比例尺土地资源数据库,为科学利用土地资源,建立基本农田登记制度奠定技术基础。我们将根据国土资源部及省厅的有关文件和要求,积极做好组织准备,人员准备和资金准备,做到及时开展工作,争取全部纳入省厅的第一批试点单位。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地籍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工作量大,任务重,日常管理工作和专项调查工作都需要一定的经费开支。由于地方财政困难,经费短缺一直是困扰地籍工作的一个主要问题。一方面需要提高地籍社会化服务水平,推进地籍产业化进程;另一方面需要理顺行政事业收费与服务性收费的关系,建立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促进地籍事业的自我发展。

2、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及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涉及面广量大,资金需要量大,单靠国土部门很难推动。建议省厅提请省政府行文,象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一样,明确各级地方政府责任,明确资金解决途径。

3、土地数据目前有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及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数据两套,前套数据已严重失真。建议省厅将两套数据融合成一套,以便更好地发挥数据库数据的效能和优势。

4、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方面,上级已下发多个文件,但各地操作起来还缺乏统一标准。建议上级部门聘请技术单位开发出相应软件并配备给各地,以便各地更规范更快更好地开展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国土资源地籍岗位职责共3

  XX年,国土资源分局地籍管理科在市国土资源局及分局党委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央xx大报告精神和我市“三个温州”及我区“和谐”建设的战略目标,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来统领地籍管理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自身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全区地籍管理工作呈现了新的局面。

一、业务工作方面

1、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努力做好地籍登记工作。

  随着新《土地登记办法》的实施,及按照省厅和市局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的要求,地籍科专门针对地籍管理业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各会议纪要,编订了区地籍管理资料汇编,并在3月份组织了一次地籍业务培训。同时,以每季度的文明所检查为契机,采取抽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对现实土地登记中的一些做错误做法进行纠正,进一步规范了土地登记行为,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2、做好地籍日常登记、发证工作。

  地籍科在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的同时,加大日常土地登记工作力度。一年来,共办理日常土地登记发证6382宗,其中集体土地使用权224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4001宗,遗失补证登记141宗,刊登公告52期,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复核验收185宗,办理土地使用证延期手续350宗,办理抵押登记1012宗,抵押注销登记435宗,查封登记24宗,抵押金额约90亿元。为支持我区经济发展需要,按照区政府要求,为强强集团等8家区重点企业办理土地使用证分割登记,极大的方便了企业融资等问题。

3、加强集体农用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及做好二次土地调查(城镇部份)工作。

  为了顺利完成我区的集体农用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科室在上半年专门召开了关于加快集体农用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速度的会议。在去年集体农用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基础上,要求各基层所按照辖区实际,制订了详细工作计划,至今共调查登记205个村,登记宗地303宗,调查登记率达85%,剩余36个行政村因土地权属纠纷暂缓登记。

  根据市国土资源局要求,我们开展了区二次土地调查(城镇部份)工作,制订了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准备。在新桥街道及梧田街道召开了动员大会,并在全区各街道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150条。截止目前,共完成了卷地籍档案内业整理比对工作,制作两表一图宗,内业比对改错宗。完成了全区街坊划分及试点街坊的外业测绘及权属调查工作并出具了成果,为我区开展二次土地调查(城镇部份)打下了基础。外业方面已完成景山街道、新桥街道、茶山街道、南白象街道、梧田街道共计40平方公里的地形测绘工作,开展外业权属调查余宗,涉及房屋调查户余户,房屋调查面积达平方米,数据建库平方公里。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一)、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落实责任制为龙头,齐抓共管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确保思想到位。

  为了使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能做好,我们从最基本的学习抓起,边学习边实践,逐步摸索搞好党建工作的办法,我们找来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原文带领科室干部职工进行学习,结合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教育活动,我们认真学习了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并且坚持周五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分局安排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内容,观看警示教育片,展开对典型案例的讨论与分析,做好工作笔记和记录,从思想上提高了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识,充分理解了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新形势下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进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制度,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化轨道的重大举措。通过加强学习,统一科室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增强一岗双责的责任感,为责任制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年初的工作安排中根据分局的要求,我们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科室全年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一年来,结合开展作风建设年教育活动,坚持“两手抓,两手都硬”的方针,坚持“制度、教育、监督、落实”的八字方针,把廉政建设工作贯穿到地籍业务工作的全过程,齐抓共管,责任落实,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各一个,科室还经常征求社会各界对科室及其人员的意见、要求。

2、掌握要求、分解任务,责任到位。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中,我们认真学习市局、分局文件,吃透精神,掌握要求,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按照科长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科长代表科室与分局签定了责任书,把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到位,建立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分工明确、任务具体的责任机制,用责任制度把反腐倡廉的每项工作都落实到责任人头上,使每个环节都贯穿着廉政责任。同时,根据科室的工作任务和业务特点,确定新的廉政要求内容,使责任制分解具体化、动态化、做到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解决好谁来抓,抓什么,达到什么目标,做到了把责任固定到人头,任务落实到岗位。

3、监督到位,严格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到位。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科室兼职监察员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严格进行考核,实行责任追究。除根据分局的安排统一进行考核外,平时科室也经常对干部职工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实行责任追究,通过全面监督,科室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

(二)、突出防范重点,加强管理过程中的廉政建设。

  根据科室的实际情况,我们经过认真细致的观察与分析,找出了在科室容易出现廉政问题的重点环节,进行针对性的加强制度管理,如地籍办证、抵押登记等问题,我们相应采取了办法,一是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服务。针对办事群众的不同情况,开展重点服务,特色服务,预约服务,以办事群众满不满意为标准,以是否有利于经济发展为标准,减少办事群众办证时间,同时实行科室成员外出登记制度,规定各环节办事时间。通过对这些重点环节的有效管理,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行业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

(三)、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和,促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

  根据分局的统一安排,科室开展了作风建设教育活动,经过宣传动员、学习培训、民主评议和整改提高等阶段的工作,在分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组的具体指导下,紧密结合科室的工作特点和党员实际,按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完成了作风建设年教育活动的各项任务,取得了教育活动的预定成效,有效地促进了科室党风政风行风的建设。

  科室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所做的一些工作,虽然使工作有了起步,但还存在着很大的不足,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还不强,工作落实还需到位。二是在平时的各项工作中执行廉政规定还不严格规范。三是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需形成制度和自觉的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四是责任考核评价体系还需科学界定,切合工作实际,有具体内容,真正发挥监督考核的效果。

  XX年的工作和努力,特别是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极大的促进了区地籍管理工作的发展,使之向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目标又迈进了一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发扬成绩、克服困难、凝心聚力,争取地籍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突破。

国土资源地籍岗位职责共4

  国土资源法规政策知识系列问答---地籍管理

1、怎样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1)土地权利人要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要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即向平昌县政务中心国土窗口提出土地登记的申请,并提供如下资料:

  A、《土地登记申请书》;

  B、《地籍调查表》;

  C、《土地登记审批表》;

  D、申请人身份证明书;(土地使用者是单位的,提交单位法人证明及法人代表个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凡是委托他人代理申请的,还必须同时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E、用地批文或土地权属来源相关资料。

(2)政务中心窗口接件后将以上材料装入档案,移送平昌县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队进行地籍调查。

(3)勘测规划队地籍调查结束后将申请登记的材料连同地籍调查结果一并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股审核。

(4)经地籍管理股审核符合颁证条件的,进行注册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政务中心窗口并说明原因。

(5)注册登记后,连同土地证书交县政务中心窗口统一办证,核发土地证书。

2、怎样办理土地抵押登记?

(1)土地权利人要求办理土地抵押登记须向平昌县政务中心国土窗口提出抵押登记的申请,并提供如下资料:

  A、《土地登记申请书》;

  B、《地籍调查表》;

  C、《土地登记审批表》;

  D、《国有土地使用证》;

  E、申请个人身份证明书;(土地使用者是单位的,提交单位法人证明及法人代表个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凡是委托他人代理申请的,还必须同时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和委托代理

  人的身份证;

  F、与抵押权人签订的抵押合同;

  G、土地价格评估报告。

(2)政务中心窗口接件后将以上材料装入档案,移送平昌县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队进行地籍调查。

(3)勘测规划队地籍调查结束后将申请抵押登记的材料连同地籍调查结果一并送平昌县地价评估事务所进行土地价格评估,出具土地价格评估报告。

(4)县地价评估事务所将土地价格评估报告及申请抵押登记材料报送平昌县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股审核。

(5)经地籍管理股审核符合抵押条件的,进行注册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政务中心窗口并说明原因。

(6)注册登记后,连同土地证书交政务中心窗口统一制证,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3、怎样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答、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程序如下:

(1)制定计划。由县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制定土地收回计划。

(2)权属调查。县国土资源局对拟收回的土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权属、面积、用途、四至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登记造册。

(3)方案报批。县国土资源局将土地权属调查情况报经县政府同意。

(4)发布公告。由县国土资源局起草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报县政府批准后公布。由县人民政府发文公告并注销公告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5)由县国土资源局依照县政府《公告》注销公告范围内原土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同时由开发单位依法补偿。

国土资源地籍岗位职责共5

  上半年以来,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各镇所、二级单位和各科室的大力支持下,在科室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市局中心工作,积极落实年初工作计划,按照局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地籍上的各项工作。现将2012年上半年地籍工作总结如下:

一、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

( 一 )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仙女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调查试点工作。

  本次试点调查的主要完成仙女建制镇建成区平方公里和覃家坡、屈店、九龙、鲁港、施店、施岗、向巷、赵家冲、张家湾、余家冲等10个村平方公里村庄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及潜力调查。通过调查,一是查清建制镇各类土地利用的现状与分布、闲置土地、建筑密度、容积率等土地利用状况调查;二是查清10个村庄内农村宅基地及各类土地利用现状与分布状况;三是编制城镇地籍图和村庄土地利用图件;四是分析建制镇和村庄内土地利用结构、空间布局、土地利用强度及土地现状的分析,分析土地利用潜力,提出土地利用潜力挖掘、开发和保护的方向与措施。于三月底完成,并上报成果,报请省、部验收。

(二)组织开展建制镇土地调查工作。

  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建制镇土地调查工作,对建制镇土地调查,完成一个乡镇,实时对建制镇调查成果检查进行一个乡镇的图形录入工作,现已完成三个镇图形入库。

二、日常的地籍管理工作

(一)按时、按质完成了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自查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土地登记规范化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检查方案》的通知(国土资电发[XX]184号)精神,上报了土地登记规范化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总结和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汇总表。

(二)配合土地执法监察大队进行XX年度全省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配合执法监察股完成全市土地权属纠纷的调处工作,上半年共调处土地权属纠纷2起,让土地权利人得到了满意的答复,调处率100%。

(三)协助信息中心搞好地籍信息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三、存在的不足

  上半年来,地籍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问题如下:一是在工作中,思想不够解放,创新意识、与各单位综合协调能力有待加强,办事效率有待提高;二是在城镇地籍信息系统建设上,管理水平有待加强。

四、下半年工作展望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科室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组织完成建制镇土地权属调查和数据建库建设工作,做好调查资料、成果的收集整理及检查验收工作,在此基础上,启动建制镇调查范围内网上审批工作。

三、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做好2012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及数据库更新上报工作。完成2012年地籍管理进度工作上报任务。

国土资源地籍岗位职责共6

  国土资源局2017年上半年地籍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展望 上半年以来,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各镇所、二级单位和各科室的大力支持下,在科室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市局中心工作,积极落实年初工作计划,按照局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地籍上的各项工作。现将20xx年上半年地籍工作总结如下:

一、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

(一)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仙女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调查试点工作。 本次试点调查的主要完成仙女建制镇建成区平方公里和覃家坡、屈店、九龙、鲁港、施店、施岗、向巷、赵家冲、张家湾、余家冲等10个村平方公里村庄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及潜力调查。通过调查,一是查清建制镇各类土地利用的现状与分布、闲置土地、建筑密度、容积率等土地利用状况调查;二是查清10个村庄内农村宅基地及各类土地利用现状与分布状况;三是编制城镇地籍图和村庄土地利用图件;四是分析建制镇和村庄内土地利用结构、空间布局、土地利用强度及土地现状的分析,分析土地利用潜力,提出土地利用潜力挖掘、开发和保护的方向与措施。于三月底完成,并上报成果,报请省、部验收。

(二)组织开展建制镇土地调查工作。

  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建制镇土地调查工作,对建制镇土地调查,完成一个乡镇,实时对建制镇调查成果检查进行一个乡镇的图形录入工作,现已完成三个镇图形入库。

二、日常的地籍管理工作

(一)按时、按质完成了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自查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土地登记规范化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检查方案》的通知(国土资电发xx]184号)精神,上报了土地登记规范化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总结和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汇总表。

(二)配合土地执法监察大队进行xx年度全省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配合执法监察股完成全市土地权属纠纷的调处工作,上半年共调处土地权属纠纷2起,让土地权利人得到了满意的答复,调处率100%。

(三)协助信息中心搞好地籍信息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三、存在的不足

  上半年来,地籍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问题如下:一是在工作中,思想不够解放,创新意识、与各单位综合协调能力有待加强,办事效率有待提高;二是在城镇地籍信息系统建设上,管理水平有待加强。

四、下半年工作展望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科室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组织完成建制镇土地权属调查和数据建库建设工作,做好调查资料、成果的收集整理及检查验收工作,在此基础上,启动建制镇调查范围内网上审批工作。

三、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做好20xx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及数据库更新上报工作。完成20xx年地籍管理进度工作上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