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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口号共6篇 篮球裁判口号

2022-06-29 12:20:54综合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裁判口号共6篇 篮球裁判口号,以供借鉴。

裁判口号共6篇 篮球裁判口号

裁判口号共1

  高庙王第一小学:

  尊敬的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

  鼓乐、彩旗与每个人脸上盛开的笑容交织在一起,伴随着矫健的步伐、整齐的方阵和嘹亮的口号,我们迎来了期待以久的高庙王第一小学春季运动会。在此,我代表全体裁判员对校领导及全校师生的亲切关切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全体裁判员将全心全意地为大会做好裁判工作,用裁判员守则要求自己,保证做到:“公平、公正、严肃、认真、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同时也请大家监督和支持。希望全校师生以饱满的激情,昂扬的斗志,勇于拼搏进取的信念,团结向上的精神投入到本届运动会中去。赛出成绩、赛出水平、赛出风格!用我们的行动去追求更高、更快、更强!

  最后,预祝运动会圆满成功!祝各位参赛选手取得优异成绩!

  2011年3月

  高庙王第一小学:

  尊敬的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 我们全体运动员欢聚一堂,要在本次中长跑竞赛上上展示自

  己,发扬奥运精神。

  虽然我们来自不同的班级,但我们是一个团结的集体。我相信,我们的运动员同学一定能在这次运动会上大显身手,充分展示自己平时刻苦训练的成果,我更相信,通过本次运动会,运动员们能从中学会健体、学会强身,以便为祖国奉献出自己的力量。

  运动场上每一个名次的取得,都是奋勇进取,顽强拼搏的结果,都是团队精神,协作精神,奉献精神的具体表现,让我们以优异的成绩,以顽强拼搏的精神,为高庙王第一小学争光添彩;

  在这里我代表广大运动员宣誓:我们一定在比赛中遵守比赛

  规则,服从裁判决定,坚持 “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赛出风格,赛出水平,为班级增光,我们会以“更快,更高,更强”为宗旨,弘扬体育精神,顽强拼搏,争创佳绩。

  最后的最后,让我们为祖国而骄傲,为她的未来而领跑!

  2011年3月

裁判口号共2

  羽毛球裁判规则裁判法复习题

一、判断题:

1.发球员的球拍击中球的瞬间,整个拍头要明显低于发球员的握拍手部。F.

2.在比赛过程中,球从网柱外飞行至对方场地内是允许的。F

3.在比赛中遇特殊情况,裁判长可以暂停比赛。F

4.如果教练员干扰了比赛或分散了对方运动员的注意力,则判“重发球”。如果教练员再次出现上述行为,裁判长有权要求教练员离开赛场。T

5.在比赛中,裁判员可以纠正司线员的裁决。F

6.发球时,球过网后挂在网上应判重发球。F

7.比赛进行中,球托与羽毛分离后球托落在界外,羽毛落在界内,应判界外。F

8.比赛中,球落在端线与边线的附近,两名司线员分别做出“界内”、“界外”的不同手势,裁判员应判重发球。F

9.球触及甲方球员球拍后没有向乙方场地飞行,此时乙方运动员触网,应判乙违例。F

10.裁判员可以根据运动员行为不端的性质,分别给予警告、违例和取消比赛资格的处罚。F

二、填空题:

1.如果发现运动员未按照规则的要求交换场区,一经发现,应在 死球时立即交换,已得分数 有效 。

2.一旦发球员和接发球员做好准备,发球时发球员的拍头做完后摆, 任何迟滞 都是延误发球。

3.在发球员的球拍击中球的瞬间之前,接发球员有脚步移动,应判 接发球违例 。

4.裁判员临场时所需要的用具包括 秒表、2支笔、挑边器、红黄牌 和夹板,记分表。

5. 裁判员 是延误比赛的唯一裁决者。

6.允许在比赛服上衣的正面、左袖、右袖、左领、右领出现广告,但不得超过 3 处,每处的面积不得超过 20 平方厘米

7.竞赛组织者要为比赛提供 3 种型号速度的比赛用球,裁判长在 每节比赛前 进行球速的测试。

8.团体双打比赛的宣报是:女士们先生们,在我右边A、W和X,在我左边B、Y和Z; A(国/队)W/X或B(国/队)Y/Z发球,Y/Z或W/X接发球 。

9.羽毛球的重量是 克 。

10.在羽毛球的式样、重量和质量不变的情况下,影响球飞行速度的客观因素主要有

  气候(温度)、湿度、海拔

三、简答题:

1.发球开始。一旦运动员站好位置准备发球,发球员的球拍头第一次向前挥动。 2.裁判员在挑边以后,应在记分表上做哪些记录(以双打比赛为例)。

  首先发球员和首先接发球员,左场区或右场区,双方的比分0:0,比赛开始时间。

3.双打的发球顺序依次是:

  首先发球员-首先接发球员的同伴-首先发球员的同伴-首先接发球员-首先发球员。

4.司线员的手势和术语。

“界内、界外、未能看清”和“界外”

  5.发球区错误的处理。

  如果发现发球区错误,(在死球时)应立即纠正,已得分数有效。

四、问答题:

1.在120秒的间歇期内,裁判员应该注意那些主要事项。 开动计时表,宣报,记录比分,检查计分器显示,交换场区,检查教练员的指导,检查摆放间歇标,清洁地板,检查场地及周边,记录下局比赛发球员和接发球员,宣报“20秒”,召集运动员、请教练员离场,检查运动员服装,宣报下一局比赛开始。 2.请列举出违例的几种情况(至少六种)。 不合法发球? ? 比赛进行中,球? ? 比赛进行中,运动员? ? 运动员严重违犯或屡犯。

  3.请说出六种以上的重发球。

  发球时,发球员在接发球员未做好准备时发球; 在发球过程中,发球员和接发球员都同时违例; 球被回击后,球停在网顶;球过网后挂在网上; 比赛进行中,球托与球的其他部分完全分离;

  裁判员认为比赛被干扰或教练员干扰了对方运动员比赛; 司线员未看清,裁判员也不能做出裁决; 遇到不可预见的意外情况。

4.在比赛时遇运动员伤病,裁判员应怎样处理。

(1)谨慎、灵活地处理比赛时运动员的伤病,迅速、准确地判断伤病的严重程度。必要时召唤裁判长。

(2)裁判长必须决定是否需要医务人员或其他人员进场。医务人员应对运动员进行检查,并告知伤病严重程度。如出血,应延缓比赛,直至流血停止或伤口得到妥善处理为止。 (3)裁判长应告诉裁判员,该运动员恢复比赛可能需要的时间。裁判员应监控所用时间。

(4)处理时,裁判员应确保不给对方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恰当地执行规则的延误比赛、指导和离开场地以及运动员行为不端的规定。

(5)由于伤病或其他不可避免的原因,造成比赛中断,应及时询问运动员:“你要弃权吗?”如果回答是肯定的,应宣报“?弃权”;“?胜?(比分)”。

5.对运动员的行为不端,裁判员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警告;

  对已被警告的一方判违例。同一方如此违例两次则被是为“屡犯”; 对严重违犯的一方判违例,并立即报告裁判长。裁判长有权取消其该场比赛资格。

6.裁判员在带领运动员入场前应做哪些工作。 检查裁判员用具。 检查记分表。

  与发球裁判员、司线员沟通。

  召集运动员,检查运动员服装、备用服装,球拍,饮料。提醒关闭手机。

  熟悉入场路线。

7.第一局结束后,运动员发生行为不端的现象,裁判员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两局间的行为不端的处理方法,与一局中的行为不端的处理方法相同。处理决定由裁判员在下一局比赛开始时宣报,先按局的比赛开始宣报,接着按行为不端处理的相应宣报,然后再报比分或换发球、比分。

8.比赛中裁判员发现塑胶场地接缝开裂,应怎样处理? 暂停比赛,开动计时表.招呼运动员在场边休息.请求帮助召唤裁判长。

裁判口号共3

  马立军裁判心得

在雅典奥运会篮球赛场,马立军用凝重的口吻对篮管中心主任、中国篮球男女队领队李元伟说:“在某种程度上,我们的裁判工作已阻碍了中国篮球的发展。”李元伟当即表示,

“你能这样说,我感到非常欣慰。”

马立军的上述这番话,绝对是发自肺腑的感言。在中国篮球赛场上,他是个响当当的执法官。他从事赛场执法22年,被批准为国际级裁判员也已经11年,执法过国内所有的大赛,多次荣获金哨、银哨和优秀裁判员奖,还曾执法过亚锦赛、亚运会、世界大运会。这次他又被委以重任,执法奥运比赛。看着奥运赛场精彩纷呈的比赛,体会着来自世界各国那些“名哨”们的判罚尺度,联想到国内裁判员的现状,使他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作为一名裁判员,能够主动站在中国篮球的高度反省自己的工作,实在是难能可贵。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不讳。他谈到了执裁奥运的体会,谈到了中国篮球裁判工作的误区以及今后的改进意

  见??

奥运哨:抓大放小

马立军谈到执裁奥运比赛的体会时说,现代篮球,越来越突出身 体的对抗,力量的对抗,速度的对抗。对抗越激烈,比赛越好看,越能吸引观众,也越能吸引赞助商。为此国际篮联2002年对规则作了修改,2004年再次进行了修改,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求掌握好“有利无利”的判罚尺度,使比赛激烈、精彩、流畅、好看。在本届奥运会的执裁中,他们就很好地贯彻了这一新规则的精神,具体地说,就是提倡合理的身体接触和对抗。其基本原则就是“抓大放小”。所谓抓大,就是不错判漏判,甚至反判,对于那些小动作、坏动作、故意伤人的动作决不放过。所谓放小,就是对于那些不妨碍对方利益的身体接触,可以不予理睬。例如:凶狠的贴身防守、拼抢篮板的对抗、进攻中的掩护、无球队员的抢位、对投篮人的封盖,只要没有推、拉、打过份非法动作,就允许合理的身体接触。如果这时候吹一方犯规,实际上就等于人为地扼杀了精彩,破坏了比赛的流畅。

由于坚持了“抓大放小”的原则,奥运比赛中大家可以看到,常常有两名无球队员在抢位时双方的手臂缠到了一起;凶狠的贴身防守,常常逼得对手东倒西歪;拼抢篮板球时,常常有人摔倒在地??但哨子没有响,比赛仍在紧张地进行。一场比赛,有十几人倒地,那是很正常的事,即便是欧美强队也是如此,这就是强对抗,这就是奥运比赛。马立军说,奥运会篮球比赛,之所以如此精彩激烈,一方面是参赛各队水平出人意料的高;另一方面,也与裁判员在执裁中正确贯彻新规则精神密不可分。据统计,男篮阿根廷对意大利一役,全场仅吹49次犯规,奥运会男篮比赛最少的一场只吹了37次犯规。

中国哨:吹毛求疵

在反思中国裁判员的执裁情况时,马立军说,我们的裁判员在理 解和执行国际篮联新规则中,与欧美一些国家相比,显然有明显的差距。尽管去年甲A联赛开赛前,篮管中心主任李元伟和竞赛部部长王玄在裁判工作会议上一再强调,联赛中要倡导强对抗,允许合理的身体接触,执法裁判员一定要把握好“有利无利”的尺度,但我们在具体判罚中还是存在不少误区,具体表现在:

一、投篮人不能碰,一碰就吹防守人犯规,往往有些好的盖帽也被吹成了犯规。

二、持球队员与防守队员发生身体接触时,往往总吹防守队员犯规,持球队员占便宜。

三、弱者占便宜。比赛中,有些身体不壮的队员经常因摔倒而获得利益,个别人甚至用“假摔”来达到目的。因此 CBA赛场上也出现了“假摔专家”。

四、明星球员占便宜。当明星球员与非明星球员发生对抗时,被判犯规的大多是后者。

五、迎合观众的喜好去吹。 由于上述误区存在,我们在理解和执行新规则时,判罚尺度就出现了偏差。马立军在分析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时,认为主要有两点:一是我国裁判员的专业水平欠缺,尤其是抗干扰能力不够,对于来自主场球迷、俱乐部、球队、教练的巨大压力,考虑过多,生怕出事,所以产生了“宁严勿松”的思想,有一个吹一个,只要比赛顺利结束就算完成任务,无法考虑精彩、流畅的问题,因此判罚太细、太苛刻,甚至是吹毛求疵,显得不大气,不宽容;二是对新规则的精神学习不够,认识不到位,观念落后,没有研究出统一的判罚尺度。

后遗症:软弱可欺

奥运会比赛,大家都看都到了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中国男篮的队员们不能适应高强度对抗的比赛,在攻防对抗中,几乎完全处于劣势地位,一方面,对对手凶狠的紧逼和贴身防守,显得束手无策,频频失误;另一方面,在防对手凶悍无比的进攻面前,一碰就倒,显得软弱可欺。据统计,在12支奥运男篮队伍中,中国队总投篮命中率、两分球命中率、场均得分、场均助攻均排在第11位,抢断和盖帽分列第12和第10,而失误和犯规却分列第一和第二位。从上述这些数据,足以说明中国队的对抗能力了。因此,有媒体评论,12支男篮队伍,中国队是惟一一支不会打现代篮球的队伍。马立军说,中国队在奥运中所表现出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裁判工作方面总结,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由于我们的判罚尺度存在误区,从某种意义上讲,客观上是制约了中国篮球的技战术发展,这种影响力绝不能低估。国际篮联技术委员会主任科德里曾两次来到中国,他也曾明确指出,中国篮球水平不高跟中国裁判有一定关系。欧美裁判对新规则精神理解透彻,并落实到了临场的每一声哨,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也推动了本土篮球水平的提高。奥运会上欧美球员的上佳表现就说明了这一点。尤其是阿根廷队,1996年奥运会上曾负于我们,8年后的今天,却一举夺得了奥运冠军,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我们的队员为什么这样软弱可欺,道理很简单,因为他们在国内的赛场上不允许合理对抗,不允许身体接触,所以他们从识意上、身体准备上、训练上、技术结构上、战术安排上,都欠缺很多,使中国篮球的技战术在不知不觉中陷入了一个误区,偏离了世界篮球发展的轨道。因此,我们的队员在奥运会的激烈对抗中显得无所适从也就不足为奇了,摔倒了还非要跟裁判理论一番。结果等你理论的时候,人家已攻到了你的篮下。人家欧美球员就不是这样,即便是对方犯规没有吹,就算是倒地也没有关系,爬起来继续战斗。除此,由于裁判员的哨子,在某种程度上也导致了CBA联赛激烈、精彩、流畅程度下降。据统计,我们的CBA联赛场均犯规60多次,最多的场次达到80多次,而与奥运会最激烈的冠亚军决赛的49次比,与最少的37次比,落差太大了。一场比赛中断80多次,还怎能激烈、精彩、流畅。当然,犯规多,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队员的基本功不扎实,非法动作太多,这方面也需要认真总结。

借契机:立马矫正

马立军说,通过奥运会,使我们看到了自己的差距,这是件好事。 我们要抓住总结奥会比赛的契机,明确今后中国篮球发展的方向,有问题,马上就解决,尤其是裁判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越快越好。新赛季CBA、WCBA联赛马上就要开赛了,最好从本赛季开始就有明显的改变,这实际上就是为备战2008年北京奥运会抢时间。马立军对如何改变我国裁判员现状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是举办各种培训班,尽快提高裁判员的业务水平。裁判员应该了解世界篮球的发展趋势和特点,改变执裁工作中的观念,执法中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和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召开专门的会议,认真学习国际篮联新规则,领会精神实质,在如何倡导合理的身体接触和对抗方面,提出较为明确和系统的罚尺度,使所有的裁判在临场执法中有法可依,使我们的执法尽量与国际接轨。

三是上下一致,即从主管部门到技术代表、裁判员,对新规则精神有统一的认识,这样才能将新规则精神真正落实到每一声哨上。

四是作为我们的教练、运动员,也要懂得新规则,知道哪些动作可为,哪些动作不可为,并在赛场上坚决服从判罚;在这次奥运上,欧美球员的素质很高,包括邓肯在内的这些世界级大腕,即便裁判员错判,也都是服从,人家是全力以赴地投入比赛。塞黑对意大利一役,就因为裁判员对最后一球的反判,导致了以2分之差败北,但错了就错了。输了球心里也难过,但他们不是过多地找客观原因,而是从自己身上找问题。因此,整个奥运会篮球比赛,没有发生一起因判罚所引起的纠纷。

五是我们的广大球迷及媒体,对新规则精神也应有所了解,充分理解裁判的判罚。 六是评价裁判员,不应仅看他一场有几次错误,而是应该看他处理问题和控制场面的综合能力。这样更有利于裁判员临场大胆执法。

  结束语:快速行动

在采访完马立军后,正值2004~2005CBA、WCBA联赛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上,篮管中心的领导在谈到奥运会的体会时说,加强对抗,是发展中国篮球的“核心环节”,因此对裁判工作的重要性提到了一个非常高的高度:“如果我们的裁判员不改变吹法,不及时和国际接轨,我们的技战术就无法提高,完成2008年奥运任务就是一句空话”。为此,要求新赛季裁判工作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国际篮联新规则精神,反复强调在临场执法中,要提倡合理的身体接触和对抗,使比赛更加激烈、精彩、流畅。竞赛部部长王玄要求大家要形成新的观念,即身体接触在比赛中是经常发生的,也是比赛的一部分,是合理的;即便有非法的接触,但造成身体接触的一方没有获利,而被侵犯的一方也没有吃亏,裁判员根据有利无利原则,根据比赛流畅的需要,就可以不吹;如果形成了快攻和已经过了人就不吹,只有那些非法的接触使对手不利了才吹。近期,联赛委员会已举办裁判员培训班,认真研究加强合理对抗的判罚尺度。另外,还委派资深国际级裁判员给各队的裁判员和运动员上规则课,运动员如缺席,将按身体测试不及格论处;如教练员缺席,将受到停赛5场的处罚。上述措施,目的就是要使教练员按规则教,运动员按规则打,裁判员按规则吹,以便形成统

一、形成合力,以求中国篮球更快的发展和提高。

摘抄自中国篮球裁判网

裁判口号共4

(2012)浦刑初字第3879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2-10-30) (2012)浦刑初字第3879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吴某某,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2年6月6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2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某某区看守所。

  指定辩护人陈某,上海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指定辩护人齐某,上海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刑诉〔2012〕361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某某犯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于2012年9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卫祖建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吴某某,辩护人陈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一、信用卡诈骗罪

  2011年5月起,被告人吴某某向某某银行申领卡号为****4牡丹信用卡一张,从2011年7月10起至同年9月,其持该卡恶意透支,用于本人取现和消费,合计人民币98,元,经某某银行多次催款,被告人吴某某拒不偿还。被告人吴某某因诈骗犯罪事实被侦查期间,公安机关发现其另有信用卡诈骗的犯罪事实。经讯问,被告人对信用卡诈骗事实供认不讳。

二、诈骗罪

  2010年8月至2011年10月期间,被告人吴某某谎称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骗取被害人张某人民币944,800元,后将赃款挥霍殆尽。

  2012年6月5日,张某将被告人吴某某扭送至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金杨新村派出所。

  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关证据。据此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

(四)项、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吴某某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信用卡诈骗的罪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可以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对其处十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被告人吴某某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数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应当数罪并罚。

  被告人吴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信用卡诈骗的事实和罪名均没有提出辩解;认为在实施诈骗犯罪时没有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进行诈骗,而是以借款为由从张某处取得钱款。辩护人提出在诈骗犯罪中被害人有过错;在信用卡诈骗犯罪中有坦白情节;被告人吴某某系初犯,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

一、诈骗事实

  2010年8月至2011年10月期间,被告人吴某某谎称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先后多次从张某处共骗得人民币944,800元,后将钱款挥霍殆尽。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被害人张某的陈述笔录,证实吴某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多次骗其钱款,除经催讨归还部分钱款,共被骗上述钱款。

2、证人吴某某的证言笔录,证实曾经帮助吴某某归还张某部分借款。

3、被告人吴某某、被害人张某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及相关的借条、收条,证实吴某某向张某借、还款的部分情况。

4、被告人吴某某的供述笔录,证实其虚构做生意需要资金,多次向张某借款,钱款被挥霍,除归还部分外,尚有上述钱款未归还。

二、信用卡诈骗事实

  2011年5月,被告人吴某某向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一支行申领卡号为****4信用卡一张,从2011年7月10日起至2011年9月持该卡恶意透支,用于本人取现和消费,2011年9月最后一次还款,累计拖欠该行本金合计人民币98,元,经银行多次催收,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

  2012年6月5日,被告人吴某某因诈骗犯罪被被害人张某扭送至公安机关,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诈骗犯罪事实;在侦查期间,公安机关发现被告人吴某某有信用卡诈骗犯罪事实,经讯问,其如实供述了信用卡犯罪事实。

  上述事实,被告人吴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经庭审质证属实的被害银行的报案材料及信用卡申请材料、交易明细、催收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案发经过表格”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关于被告人吴某某辩解在实施诈骗犯罪时没有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进行诈骗,而是以借款为由从张某处取得钱款的意见。经查,被告人吴某某到案后多次供述其以虚构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向被害人张某借款,并得到被害人的印证。故被告人吴某某的辩解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本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已构成诈骗罪,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被告人吴某某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

(四)项、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被告人吴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信用卡诈骗犯罪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对被告人吴某某从轻处罚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某犯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被告人吴某某犯诈骗罪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告人吴某某应当两罪并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责令被告人吴某某退赔违法所得,发还被害者。被告人吴某某的罚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缴纳。本院为保护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金融管理秩序,根据被告人吴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吴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2年6月5日起至2025年6月4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向本院缴纳。)

二、责令被告人吴某某退赔的违法所得分别发还被害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陆红源 审 判 员 石耀辉 人民陪审员 戴雨珍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陈 洁

(2012)温瓯行审字第345号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12-10-26) (2012)温瓯行审字第345号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申请执行人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瓯海分局,住所地温州市××海路××号。组织机构代码证-7。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局长。

  委托代理人林某,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瓯海分局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陈某某,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瓯海分局工作人员。

  被申请人浙江金陆家具有限公司,住所地温州市××郭溪街道××号。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章某,负责人。

  申请执行人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瓯海分局于2012年10月2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温某某商处[2012]97号行政处罚决定,本院已于2012年10月23日依法受理。申请执行人请求本院强制被申请人浙江金陆家具有限公司缴纳罚款元及逾期履行加处的罚款。

  本院经书面审查,未发现上述处罚决定有《中华某某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不予执行情形,该处罚决定具备执行效力,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提交的材料符合《中华某某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照《中华某某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申请执行人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瓯海分局作出的温某某商处[2012]97号行政处罚决定,准予执行。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陈圣国 审判员

  黄良聪 审判员

  薛三豹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刘赛蓉

(2012)浦民一(民)初字第1367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212-3-6)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2)浦民一(民)初字第1367号

  原告李xx,男 。

  委托代理人章x,上海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xxxx专业合作社 。

  法定代表人陈x,社长。

  委托代理人徐xx,男,上海xxxx专业合作社工作。

  原告李xx诉被告上海xxxx专业合作社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1月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xx及其委托代理人章x、被告上海xxxx专业合作社之委托代理人徐xx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xx诉称,原告自2009年12月起在被告处担任蔬菜推销员,并被安排在xxx联洋店工作,2010年5月13日原、被告补签了《劳动合同》,约定原告每天工作时间自6时至20时30分,做一休一,每月工资人民币1,600元(以下币种相同),被告并为原告缴纳社保金,合同期限自2010年5月13日至同年12月31日。因招不到人,应被告要求,原告工作时间调整为全年无休,实际每月工资3,800元,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2011年1月23日被告在xxx联洋店的摊位撤出超市,与原告解除劳动雇佣关系,并让原告自行找工作。被告撤出xxx联洋店时,由案外人上海yyyy专业合作社(以下至判决主文前简称yy合作社)接替被告进驻xxx联洋店,原告与yy合作社签订的劳动合同虽然起始日为2011年1月1日,但原告实际系2011年1月23日起为yy合作社工作,yy合作社仅支付了原告2011年1月几天的工资,社保金也没有为原告缴纳。根据原、被告签订的《劳动合同》,x确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本市劳动合同条例建立雇佣关系,被告应按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但被告从未支付过原告加班工资,也未给原告缴纳过社保金,且2010年12月被告只发给原告该月工资462元,少发3,338元。2011年11月原告申请仲裁,要求被告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因被告主体不适格,未予受理。现诉至法院,要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即一个半月的工资5,700元;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2010年12月少付工资3,338元;

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2010年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2,元(春节3天、元旦1天、清x节1天、端午1天、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中秋节1天,共计11天×1,600元/月÷天×300%);

4、判令被告支付原告2011年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元(元旦1天×3,800元/月÷天×300%);

5、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办理健康证费用120元;

6、判令被告支付原告2009年12月至2011年1月的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3,640元(260元/月×14个月)。

  被告上海xxxx专业合作社辩称,原、被告之间的劳动合同至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合同并未约定任何经济补偿金,期满后合同自然终止,故被告无需支付原告经济补偿金。2010年10月被告退出xxx联洋店,由yy合作社接替被告,原告继续在xxx联洋店为yy合作社工作,并不需要重新找工作,yy合作社接替被告前,被告从未拖欠过原告工资,接替后被告没有发放过原告工资,实际由yy合作社发工资给原告,故不同意支付原告主张的2010年12月少付工资3,338元。虽然劳动合同系2010年5月13日签订,但原告于2010年3月起即在被告处工作,由被告安排在xxx联洋店做果蔬推销员,双方自2010年3月起建立劳动关系,至2010年12月合同期满,仅包括2010年清x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共计7天的法定节假日,不包括春节、元旦,故同意支付原告2010年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为1,600元/月÷天×7天×300%=1,元。对社保费用,基于上述理由,同意支付2010年3月至同年12月的费用2,600元(260元/月×10个月)。原告主张的2011年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元,该节假日并不在合同期限内,不同意支付。对办理健康证费用无异议,同意支付。

  经审理查x,2010年5月13日原告(乙方)、被告(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一份,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合同期限自2010年5月13日至2010年12月31日,??工作内容xxx蔬菜理货员,工作地点xxx联洋店,??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货币,乙方的月工资为1,600元,??甲方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2011年11月15日原告向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被告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未予受理。2012年1月,原告提起本案诉讼。

  以上事实,由原告提供的《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仲裁通知书等证据及当事人的当庭陈述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根据原、被告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均确认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签订该合同,此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应按约履行。关于原告主张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期满,被告应支付原告经济补偿金。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原告主张2009年12月起即在被告处工作,且实际工资3,800元/月,但就此并未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x,本院不予采信,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5,700元,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被告自认原告自2010年3月起在被告处工作,本院予以确认,则至合同到期日2010年12月31日,原告在被告处工作未满一年,且合同约定月工资为1,600元,故被告应支付原告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1,600元。关于原告主张的2010年12月少付工资3,338元,被告自认2010年10月yy合作社接替后被告未付过工资,故本院认定被告未支付原告2010年12月的工资。被告主张接替后由yy合作社发放原告工资,则2010年12月工资应由yy合作社发放,然原告予以否认,被告对此亦未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x,本院不予采信。原告自认收到被告2010年12月工资462元,本院予以确认,然基于前述理由,月工资应为1,600元,而非3,800元,据此本院认定被告少付原告2010年12月工资为1,138元,应支付给原告。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少付工资3,338元,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关于原告主张的2010年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于前述理由,春节、元旦并不在原告为被告工作的劳动年限内,故对原告该主张,本院难以支持。被告对该项请求之主张,与法无悖,本院予以采纳。关于原告主张的2011年法定节假日元旦的加班工资,该期间亦未在原告为被告工作的劳动年限内,本院不予支持。关于原告主张的社会保险费用,基于上述理由,原告主张自2009年12月起算,依据不足,本院难以支持,被告对该费用之主张,并无不当,本院予以采纳。被告同意支付原告办理健康证费用,本院予以照准。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上海xxxx专业合作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xx经济补偿金人民币1,600元;

二、被告上海xxxx专业合作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xx2010年12月少付工资人民币1,138元;

三、被告上海xxxx专业合作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xx2010年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人民币1,元;

四、被告上海xxxx专业合作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xx办理健康证费用人民币120元;

五、被告上海xxxx专业合作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xx2010年3月至2010年12月的社会保险费用人民币2,600元;

六、驳回原告李xx的其余诉讼请求。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2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51元,由被告上海xxxx专业合作社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 储刘明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书 记 员 丁 叶

裁判口号共5

  您是运动场上正义的化身,

  您是比赛场中公证的使者,

  您手中挥动的令旗,

  为比赛增添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我们为你高歌,

  我们为你欢唱,

  我们衷心地道一声:“辛苦了,敬爱的裁判。”

裁判口号共6

  纳税浅谈作为一名“合格”的裁判员

  应具备的若干能力与素质

  关键词:合格裁判员,能力,素质

  虽然偶尔看足球比赛,但对于足球的一些规则并不是特别了解,以前在绿茵场上的狂奔,只是在放松,一种心灵的释放,一种征服欲的使然。而在这学期的足球裁判鉴赏课上,我学得了好多东西,足球的基本规则,还观看了很多场精彩的足球比赛视频,学会如何去欣赏一场精彩的比赛。通过对这门课的了解学习,学习到许多以前不知道的知识,对体育,尤其是足球裁判员的这个职业有了更新的了解,我认为作为一名裁判员应该具备以下的能力与素质。

  裁判员是比赛的执法者、管理者和服务者。他的职责是为双方球队提供一个公正、公平的比赛环境,促使双方严格地遵守比赛规则精神,保证比赛的公平、有序、精彩、激烈的进行。随着赛事竞赛水平和比赛激烈程度的提高,对裁判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裁判员的基本能力素质也会直接决定比赛水平的高低。因此,从裁判员所要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着手,在此基础上探讨如何提高临场执裁能力是非常必要的。

  我认为一名合格的裁判员应该有自己的职业道德,要做到公平,公正,可以正确的划清合法与违法、是与非、轻与重的界限,做出客观正确的判罚,避免出现黑哨、假球等等,从而提高裁判工作的质量。其次,应该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我们知道,在整个比赛过程中,裁判员和运动员一样,根据情况积极地奔跑,合理的选位置,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这样才能适应快节奏的比赛要求。所以说良好的身体条件是必不可少的。然而反应能力和广阔的视野范围也是很重要的,裁判员必须及时捕捉到犯规或者其他信号。如今比赛速度之快,对抗性之强都令人难以想象。所以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裁判员必须做出正确的判断。裁判员主要以视觉传递信息,这就充分说明裁判员宽广的视野范围和重要性。因此,一名合格的裁判员应该视觉敏锐,利用余光仔细观察,全面了解场上情况,有助于减少漏判和错判。最后,我认为除了裁判员必须具备的素质外,还要培养裁判员的综合能力,如今国际性的比赛越来越多,尤其对于中国的裁判员来说,掌握一门外语是必要的,如果裁判和球员之间不能很好的沟通,也许裁判会出现错判,从而

  导致裁判与球员的纠纷。

  作为一个裁判,不仅要有专业的知识能力,更要有一个裁判该具有的素质,在赛场上,裁判和球员共同是主角,只有做到该做的,做好该做的,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裁判。

  下面,我谈一谈学习了足球裁判鉴赏课,我对欣赏足球比赛的一点心得体会吧!

  首先,我们应该弄懂比赛规则。比赛规则是我们观看比赛还有裁判评判的标准,没有的规则,就没有比赛。

  其次,我们应该学会从不同角度去欣赏足球比赛。足球比赛精彩异常,战术变化繁多,球星表演引人入胜,教练员临场指挥斗智斗谋,裁判员执法如山,阵型布局捉摸不透,如此这般,一场高水平的足球赛,将给球迷带来全方位的享受。怎样从各不相同的角度去品味足球比赛,里面确实大有学问。

1、看双方排出的阵型,这对了解双方的攻防意图、整队的实力及战术风格大有好处。

2、看球星的表演。一场比赛开始后,静静地去欣赏一下球星的高超球技,那种感觉是非常绝妙的。四年一度的世界杯之所以有那么大的吸引力,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每每有足坛的新星涌现出来。意识极强,球技出众,作风过硬,风度倾人。贝利、贝肯鲍尔、马拉多纳、普拉蒂尼、米拉等,无不是在世界杯上大放异彩的。世界杯造就了球星,为球星提供了表演舞台;球星塑造了世界杯,为大赛增光添彩。

3、看教练员的临场指挥水平。一个球队的实力和好成绩的取得,与教练员的水平有极大的关系。教练员在比赛中的指挥,从某种意义上讲,比主力队员在场上的作用还要重要。因此,衡量一名教练的水平,临场指挥能力的高低是一个重要参考依据。

4、看裁判员执法是否合理。一场比赛能否顺利进行、双方的技术和战术水平能否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裁判员的水平高低和执法是否合理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一名高水平的、执法公证的裁判员,他应是一名善于处理赛场复杂情况的能手,他能控制双方的过激情绪,及时惩罚那些严重违章的队员,而不管你的名气有多大。在对关键球,特别是有争议的球的处理上,果断、准确,手执清晰,

  语言简洁,让人心服口服,经得起推敲。可以说有一名好的裁判,比赛就成功了一半。另外,他还应该是一名心理学家,能及时洞察犯规队员是有意还是无意,在制罚的同时,会使用自己的魅力去征服球员,收到红、黄牌所达不到的判罚效果。球迷在观察的时候,不要忘了观察一下裁判员的执法是否合理,起到一个舆论监督的作用。

  最后,当然我们也应该学会做出自己的评价,以提高观赏水平。欣赏足球比赛,观看比赛的精彩场面固然是一种奇妙的享受,而赛后如能融入自己的观点去品味、评论它,却同样能使你陶醉其中不能自拔。有人曾说:真正的球迷,足球给他带来的乐趣,三分之一在赛前,三分之一在赛中,还有三分之一是在赛后。一场激烈、精彩的比赛结束后,对成、败双方得失的因果关系作出自己的判断,对双方技战术特点谈谈自己的看法,那会使我们观察的档次提高。

  通过这门课的学习,老师幽默风趣的语言和形象的肢体动作,使我对足球裁判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人生犹如足球,不仅要遵循规则,而且要遵守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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