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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3篇(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评议范文)

2022-11-05 23:42:05综合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3篇(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评议范文),供大家品鉴。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3篇(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评议范文)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1

  2010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纪委、工会、团委:

  为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党员的宗旨意识,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医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就做好2010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争创五好党支部活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对照党员标准、党员先进性和岗位要求以及在突发事件和公益活动中的表现,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查找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民主评议,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发广大党员的表率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推进各项工作。

  二、时间、方法和步骤

  自2011年1月17日开始至2月底前结束,各总支、直属支部结合具体情况作好安排。

  1、民评动员。1月17日起进行民评动员。各总支、支部书记布置民评工作,并进行支部工作报告。以党小组为单位,对党支部的工作进行评议。

  2、组织学习。自1月31日前,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学习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并联系实际开展讨论。

  讨论题:(1)在2010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创五好党支部等主题实践活动中,在思想和工作上有哪些进步和提高,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

(2)2011年党支部(党小组)、党员如何在医院建设与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民主评议。2月10日至2月25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召开一次民主专题会议,结合各总支、支部的实际情况,通过“自己找、群众提、相互评、组织点”的方法,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定整改措施。每个总支评出一个先进党支部,直属支部评出一个先进党小组,在考核定格为优秀的基础上,各总支、支部按党员总数5%评出优秀党员。

  4、公示、审批。2月25日至2月28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党委审批。

  三、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为组织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本总支、支部的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2、坚持标准,突出重点。机关职能科室、后勤党员要围绕如何服务医院发展、如何加强管理,如何服务临床一线进行评议,引导党员端正服务态度,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促进机关、后勤作风转变;临床、医技、门诊各科室要围绕如何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保证医疗安全、促进科室和医院建设发展等方面作贡献进行评议。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的各环节要求开展评议活动。

  3、认真总结,按时完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注意总结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好的做法、先进典型和民评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民评工作结束后,各总支、支部要将民评总结于2011年3月5日前报送院办公室。

  附件:

  1、先进基层党支部(小组)的基本条件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3、不合格党员的基本标准

  二○一一年元月十五日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2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

  党章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其具体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2、对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关心支持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3、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政治核心作用和对企业发展的政治引导作用。

  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和支部党员大会,传

  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部署工作。

  2、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群众的思

  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

  3、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

  报告工作。

  4、支持支部委员和业主工作,协调企业与

  群团组织和有关部门的关系,充分调动

  各主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

  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 员的集体领导作用。

  6、带领支部成员积极完成上级党级组织分

  配的工作任务。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1、建好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播放

  点,配备必要的党报党刊学习资料和影

  碟电教设备。

  2、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法

  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和业务技能。

  3、加强党员电化教育,科学确定内容,制

  定专人播放,做好播放记录,分析播放

  情况,检查播放效果,确保党员电化教

  育收到实效。

  4、党员学习教育做到有计划,学习有

  笔记,活动有记录。

  党支部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负责召集

  支部组织生活会。

  2、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了解积极分子情况,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负责对入党积极

  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办理接收党

  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3、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

  党支部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

  党员开展政治学习。

  2、负责组织开展党组织活动,活跃职工文

  化生活,提高职工科学文化素质。

  3、总结推广党员在生产经营中的典型和经

  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非公企业主支持党组织开展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自觉接受

  党组织的政治引导和政策监督。

  2、积极支持党组织开展工作,在经费、场

  所、时间和人力上为党的工作创造条件。

  3、在聘用员工、培养骨干,要优先考虑素

  质较好的党员。

  4、切实维护党员员工的合法权益,对能胜

  任本职工作、遵守规章制度的党员,不随意解雇。

  5、注意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热情邀

  请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讨论与决策。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3

  乡镇基层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基层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在组织生活会上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为确保全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民主评议时间:8月中旬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上进行。

  二、民主评议范围:全乡各村党支部。

  三、民主评议步骤: 调查摸底

  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之前,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全面摸查摸底,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摸清党员组织关

  系,摸清党员日常表现,摸清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缴纳党费等情况,摸清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并进行汇总造册,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界定标准

  衡量一个党员是否合格的基本依据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差”党员是指《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除违纪外,“差”党员其行为主要表现在政治意识淡薄、理想信念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涣散、道德行为失范等方面。“差”党员的具体标准,由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制定,报上级党委审批,在召开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民主评议

  对党员的民主评议工作,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召开支部大会的形式,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层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评议重点看党员日常表现、关键时刻和危机关头。评议结果为好、一

  般和差三个格次。

  1、开展“三评”。结合党员先锋创绩、设岗定责等工作,采取自评、互评和测评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格次对党员进行评议,形成初步评议结果。评议过程要注重群众参与,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

  2、调查核实。对被初步评为“一般”和“差”的党员的,党支部要逐一进行调查、取证、核实,形成调查核实材料,提出初步处置意见。上级党委认为需要时可以直接调查核实,提出初步处置意见。

  3、党委预审。党支部将初步评议结果和对“一般”、“差”党员的初步处置意见及其调查核实材料等报上级党委预审。对拟作出劝退、除名处置和党员自行脱党的,还需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预审。预审意见应以书面形成反馈。对去年民主评议为基本合格、“差”的党员做好复评复议工作,复评复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连同这次评为“差”的党员基本情况上报县委“活动办”。

  支部决议

  经预审同意后,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通报民主评议党员有关情况,将民主评议结果和对“一般”、“差”党员的初步处置意见提交大会讨论,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对“一般”和“差”党员的处置决议,需报上级党委审批。支部大会讨论时,到会表决权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形成决议。会前要通知拟处置党员到会,会上本人有权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不能到会的可提供申辩材料。处置决议原则上要由本人签字,对拒不签字或其他原因不能签字的,党支部要在有关材料中予以说明。审批公示

  党支部将“一般”和“差”党员处置决议,连同相关材料一并上报上级党委审批。上级党委集体调研后提出审批意见,在一个月内书面回复。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要及时通知被处置党员,并通过支部大会或其他方式予以宣布、公示。本人对处置结果有不同意见的,有权按

  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教育帮扶

  对受到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党支部要帮助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通过分类施教、结对帮扶、实践锻炼等方式,促其在实践中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员意识,赢得党员群众认可。教育帮扶实践一般不超过一年,限期改正期满,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大会,根据其表现作出相应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对连续两年被评为差的,要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对作出劝退、劝而不退除名处置的和自行脱党的,党支部要定期回访,采取谈心谈话、关心帮扶等方式,做好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在内的相关工作;他们以后提出入党要求并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立卷归档

  处置工作结束后,党支部要做好上级党委批复、支部大会处置决议、调查材料、测评和表决票等相关材料的立卷归档工

  作。对做出劝退、劝而不退除名处置和自行脱党的,要将其相关材料报上级党委保存。

  四、民主评议标准 农村党员评议标准

  1、“好”党员评议标准

  符合《党章》规定,并能根据农村党员的特点和要求,能模范履行好党员八项义务的,在工作生活中能主动联系服务群众,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一般”党员评议标准

  基本能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基本能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但主动性、自觉性较差,组织观念不强,不能坚持经常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在工作、生活中不能自觉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差”党员评议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差”党员: 理想信念动摇。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经常散布、传播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思想观念落后。在工作、生产和各项社

  会活动中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的。

  党性意识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交纳党费的;或者在转移党组织关系过程中,超过6个月不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的。原则立场不强。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对坏人坏事不制止、不揭发,甚至包庇纵容。在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水灾、火灾、车祸和犯罪分子侵害等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的。组织纪律松弛。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反映情况和问题,煽动或参与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组织群众闹事、非法集会等;在选举、发展党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组织或参与非组织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道德品质败坏。参与黄、赌、毒活动,或为他人赌博等非法活动提供场所;不遵守社会公德,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

  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生活作风不检点,造成不良影响的。

  廉洁自律松懈。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群众反映强烈的。宗族观念浓厚。利用宗族势力,挑拨是非,制造事端,影响稳定和团结的。封建思想严重。信仰宗教,参加非法组织,或经常参加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或以封建迷信为业骗取钱财,经教育不改的。

  法制观念淡化。妨碍国家公职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拖欠国家、集体、民间资金,有偿还能力而不偿还;不按期兑现经营承包合同;私占宅基地,违章建房;违反村规民约,影响恶劣的。

  机关、社区、企业党员评议标准

  1、“好”党员评议标准

  符合《党章》规定,并能根据本行业、本岗位的特点和要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政治素质优秀、道德品质高尚、工作成绩突出,在遵纪守法、弘扬新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带头作用发挥

  明显,群众评价较高。

  2、“一般”党员评议标准

  基本能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有一定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比较安心本职工作,基本能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机关单位党员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在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社区党员不能坚持经常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能主动、自觉地交纳党费,在支持服务中心工作中消极被动的;企业党员不主动亮明身份,不积极在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发挥作用的。

  3、“差”党员评议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差”党员:

  理想信念动摇。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经常散布、传播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思想观念落后。在工作、生产和各项社会活动中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

  落后于一般群众的。

  党性意识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交纳党费的;或者在转移党组织关系过程中,超过6个月不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的。原则立场不强。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对坏人坏事不制止、不揭发,甚至包庇纵容;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水灾、火灾、车祸和犯罪分子侵害等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的。

  组织纪律松弛。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反映情况和问题,煽动或参与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组织群众闹事、非法集会等;在选举、人事任免、发展党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组织或参与非组织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道德品质败坏。参与黄、赌、毒活动,或为他人赌博等非法活动提供场所;不遵守社会公德,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生活作风不

  检点,造成不良影响的。廉洁自律松懈。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群众反映强烈的。

  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但不构成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的;或其他丧失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除上述外,机关单位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差”党员: 工作业绩较差。工作中不思进取,业绩平庸,在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工作责任缺乏。不按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办事,给国家和集体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胜任不了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因失职、渎职产生重大损失或发生重大事故的。

  工作作风漂浮。对上级决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着不办,致使某一方面工作遭受一定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服务态度恶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拖拉推诿,刁难群众,不按政策规定办事,有索、拿、卡、要行为,或乱摊派、乱

  收费、乱罚款、乱集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个人主义严重。不执行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作出的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利用职权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

  存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为家庭成员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社区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差”党员:

  思想品德不好。社会公德意识差,不爱护小区环境卫生;不遵守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封建思想严重。信仰宗教,参加非法组织,或经常参加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或以封建迷信为业骗取钱财,经教育不改的。

  法制观念淡化。妨碍国家公职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拖欠国家、集体、民间资金,有偿还能力而不偿还;不按期兑现经营

  承包合同。

  企业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差”党员:

  工作责任缺乏。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法制意识淡薄。弄虚作假,偷税抗税,拒交规费,拖欠国家、集体资金或农民工工资,有偿还能力却拒不归还;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造成恶劣影响的。组织观念淡薄。组织企业职工聚众闹事,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封建思想严重。参与邪教组织,参加宗教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五、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评议过程中,要打开情面,不包庇、不护短,要克服和纠正畏难情绪,坚决抵制“领导不重视、支部不认真、党

  员无所谓”马虎了事的状况,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用整风精神认真开展评议工作。各基层党委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活动。县委“活动办”要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督导,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党组织进行通报、处置。

  2、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评议重点。各级党组织要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本地本单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合理组织民主评议工作,确保工作稳妥推进。各级党组织要努力在提高评议质量、增强评议效果上下功夫,要把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作为这次评议工作的重点。通过评议,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在理想信念、根本宗旨、组织纪律、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严格坚持标准,把握政策界限。一方面,在民主评议工作中,要坚持《党

  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评议标准,对党员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另一方面,在评议处置“差”党员时,要把握好五个政策界限:一是把腐败分子、违纪党员同“差”党员区别开来,对“差”党员不能用纪律处分代替组织处置,对违犯党的纪律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要按程序移交纪检机关处理,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纪律处分;二是把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同反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区别开来;三是把由于党组织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地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不愿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四是把主观上为了搞好工作,但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有限,在工作中发生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行不好,以权谋私,损害人民利益区别开来;五是把因有实际困难一时无力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同组织观念淡薄、革命意志衰退,不发挥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4、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出口”力度。各级党组织要把处置“差”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建立健全“差”党员即评即处、帮教转化、考核督查等长效机制。对“一般”、“差”限改党员,要建立帮教目标责任制,采取专人帮教、集中教育帮教、领导谈心帮教、亲友情帮教等措施,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帮教期满后要及时进行复评复议重新定格;对“差”劝退、除名处置的党员,要做好结对帮扶和思想稳定工作;对腐败分子更要坚决地清除出去;对“三不”党员,在严格区分五种界限后,该限改的限改,该劝退的劝退,该除名的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