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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公正执法,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3篇(严格规范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

2022-11-04 18:14:40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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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公正执法,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3篇(严格规范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

规范公正执法,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1

  加强道德建设,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

  信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提出了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忠诚、公正、清廉、文明”这八个字,言简意赅,寓意深刻,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是检察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是对长期以来检察职业实践的系统总结,体现了检察官的职业特征,反映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

  规范的本质要求,符合中央关于提高执法公信力、建设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检察队伍的精神实质。各级检察机关应当坚持不懈地抓好以

“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指导检察官在本职岗位上确立崇高的工作目标,培养良好的职业习惯,为推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一、以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

  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就加强政法、检察干警职业道德建设作出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今年2月,我们启动了“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官以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为目标,通过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提高检察人员职业道德水准,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维护人民检察院的良好形象。

“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主题实践活动,是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形式,总的目标要求是

  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从检察职业道德方面来讲,就是要使检察人员的职业道德品质进一步提高,具体表现为:一是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守职业信仰,强化职业责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二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进一步增强。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坚持检察工作主题,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和首要价值追求,牢记职业使命,提升职业素养,把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件事情的处理都当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努力做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三是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提高。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珍惜职业荣誉,遵守职业纪律,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以严格依法办案、模范遵守法律的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尊重和认同,不断提高

  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通过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切实增强执法信誉度、社会认可度和人民满意度,全面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

  二、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大力弘扬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职业道德

  检察人员要准确把握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精神实质,在自觉参与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活动中,使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使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要求真正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要始终保持“忠诚”的政治品格。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于人民检察事业的政治本色;坚持检察机关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法律监督属性的统一,牢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要始终保持“公正”的价值追求。要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一个保障,四个维护”的根本目标,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重视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使人民群众享受法律的公正;崇尚法治,客观求实,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守检察官的客观义务,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维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要深入推进检务公开,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得公信;要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讲原则、守纪律,秉公办

  案,公正执法,让违法者依法受到惩处,让守法者依法得到保护,真正做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要始终保持“清廉”的职业操守。要严格遵守法纪,模范执行有关廉政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或检察官的声誉及影响,为自己、家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淡泊名利,克己奉公,坚守正确的职业价值取向,不以权谋私、以案谋利,一身正气,严格自律,自尊自重;要筑牢拒腐防变、廉洁从检的思想防线,从细节做起,把好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规范八小时以外的言行,约束检察官业余活动,切实维护检察队伍的荣誉和尊严;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12全文查看

规范公正执法,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2

  加强规范执法 树立执法公信力

  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和现代资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涉警事件被媒体曝光。近年来频繁见诸报端的“躲猫猫”“洗澡死”“喝开水死”等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折射出我国执法机关仍存在着对在押人员刑讯逼供、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放纵牢头狱霸等不公平、不文明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在执法环节和执法理念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媒体面前被无限放大,执法机关的公信力遭到严重质疑。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树立执法公信力迫在眉睫。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关键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是规范执法行为的前提。要培养民警对法律忠诚的信念,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是规范执法的内在力量,要把道德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范畴,结合队伍管理和执法实际,从点滴抓起,逐步形成对法律忠诚的信念,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平和、理性、文明、规范、公正执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要转变错误执法观念。要让执法人员认识到,在打击违法犯罪时,必须始终把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作为立足点和落脚点,不仅要保护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被打击对象的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发生执法不公、执法扰民、执法犯法、设置法外障碍等现象。要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老百姓最担忧、难办、期盼的事放在心里,抓在手上,做在实处,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执法质量。

  三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落实执法责任,是减少随意、无序执法,杜绝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一个重要执法保障。要按照职责分工,合理划分执法人员执法权限,逐步建立起逐级负责的执法责任制。尤其是要针对不同的执法部门和岗位,按照不同的职责权限,明确执法工作在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的执法责任,对工作中出现的执法过错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过失。

  四要规范规章制度建设。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是改进执法工作的关键。要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有效防止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要认真总结执法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执法过错举报制度、执法回告公示制度,切实按照规定公开执法依据、制度和程序,做到公开裁决、公开调解。

  五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大警务公开力度,真正赋予社会各界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知情权”,方便社会各界监督;加大内部监督力度,法制、纪检、督察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对检查中暴露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从严查处;加大外部监督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加快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借助信息化网上办案系统,实行网上受案、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实现对民警执法办案全程监督,确保案件办理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

  规范执法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公安的神圣职责,不容许肆意践踏。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任重而道远,需要执法部门的努力,同样也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监督和参与。

规范公正执法,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3

  探析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主要途径

  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是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是中央和高检院的明确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是解决当前检察工作中突出问题的客观需要,是在全社会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根本举措,是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必须认真面对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提升

  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应当通过以下六个方面来实现:

  一、强化履职,以严格执法树公信力

  依法履职、严格履职,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加强,是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的核心任务。各级检察机关必须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在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碰硬、攻坚克难,通过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树立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一是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前提。检察机关必须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依法准确、有力地打击各类犯罪。坚持“严打”方针,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监所检察等职能,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以及“”等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和其他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严厉打击盗窃、抢劫、聚众哄抢、破坏国家重点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设备,绑架、伤害、敲诈勒索企业投资经营者等刑事犯罪,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和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依法打击各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危害农业生产的犯罪活动,保障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同时,积极参加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积极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依法及时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切实解决检察环节涉法上访问题,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有效化解和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二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切入点,坚决查办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检察机关要更加关注民生问题,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司法等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经济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执法司法等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破坏市场法治环境,侵害投资经营者权益,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的犯罪案件,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廉洁从政。依法查办和预防国有企业、金融机构改革改制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挪用等犯罪案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大打击严重行贿犯罪的力度。依法追缴赃款赃物,积极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特别是要积极查办和预防能源水电、原材料基地、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建设,老工业基地振兴、高新技术产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发生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田水利、电网及饮水改造、村村通公路、义务教育、合作医疗、村庄整治、移民安置、土地整理、退耕还林、扶贫开发等领域发生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同时,还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部署,围绕履行检察职能,发挥检察机关办案和监督的治本作用,抓好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深入分析职务犯罪的发案状况、原因、特点和规律,坚持检察机关专门预防与社会预防相结合,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三是以维护公平正义为着力点,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也是社会健康发展的保证。检察机关必须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监督措施,创新监督机制,提高监督实效,构筑守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坚固防线。要依法行使刑事立案监督职能,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有罪不究以及滥用刑事追诉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违法立案等问题;依法行使侦查活动监督职能,追捕追诉漏罪漏犯,监督纠正违法冻结、查封、扣押款物、违法取证、刑讯逼供、滥用和随意变更强制措施等问题;依法行使刑事审判监督职能,重点监督纠正重罪轻判、轻罪重判、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等裁判不公问题;依法行使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职能,重点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超期羁押、侵犯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等问题;依法行使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重点监督纠正因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司法腐败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而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依法查办司法和行政执法不公背后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索贿受贿、侵犯人权等职务犯罪案件,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树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威。

  二、强化管理,以规范执法树公信力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检察机关如果执法不严格,工作不规范,执法公信力就会大打折扣。必须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基础性工作,积极探索和构建科学的检务运作模式,以规范促公正,以规范树形象。一是建立健全质量保障机制。(1)建立案件质量评

  价标准体系。规范办案行为,科学管理检察业务工作,制定标准是关健,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以保证法律监督任务的完成。(2)建立完善案件质量控制系统。案件质量管理作为一种长期性的工作,应当设立专门的案件质量监督机构,直接监督各业务部门的案件质量,将案件监督工作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3)建立案件质量考评制度。案件质量考评应包括事中监督检查与事后监督检查两个方面。事中监督检查,即通过案件管理系统对检察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进行跟踪审核,审核的重点是程序制度的落实、案件效率等,从而确保案件程序与实体的公正;事后监督检查,即通过对案件事实的认定、适用法律及法律文书质量的审查来发现问题,并与目标量化考核相结合。(4)完善质量问题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和确定各业务部门的执法责任、错案范围、追究程序,以确保案件质量,提高诉讼效率,杜绝和减少案件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二是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着力推行侦查、逮捕、起诉工作相衔接工作机制,把内部制约工作前移,在加快办案节奏的同时确保办案质量;认真落实重要执法活动集体研究制度,坚持对重大执法活动实行党组会、检察委员会集体决策;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的规定;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有效固定证据、依法保障人权、确保办案安全;积极开展“三个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完善自侦案件安全防范工作规范、探索实行扣押、冻结款物网络动态管理等,有效治理和防范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问题。三是建立健全检务督察机制。进一步完善检务督察制度,明确检务督察的原则、职责、权限以及督察的主要内容、方式。坚持定期督察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专项督察与综合检查相结合,书面督察与现场督察相结合,日常督察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方式,积极开展“以纠正违法办案,保证案件质量为中心”的案件督察,“以执法作风、工作作风为主要内容”的检风检纪督察,“以上级和本院重大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决策督察,不断强化检察人员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规范意识和效率意识,保障检令畅通、检纪严明、执法高效。

  三、强化服务,以务实作风树公信力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检察机关只有主动了解、掌握、顺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与支持,树立检察机关公信力。因此,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在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依法积极办案,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的同时,把检察职能向社会延伸,把检察工作向老百姓贴近,加强对民生诉求的检察服务,着力开展“六进”活动:一是进社区。积极构建检察官社区服务网络,建立“检察官社区服务站”,了解社情民意,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以案释法,开展法制宣传,增强法治意识;开展社区治安调查,掌握社区治安动态,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促进“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建设;加强与社区矫正办公室的经常性联系,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二是进机关。深入开展“反渎职侵权,促依法行政”专项活动,提升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加强与党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的联系和沟通,通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实效。三是进企业。坚持开展“一案一预防”,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口头或书面检察建议,协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预防职务犯罪发生;拓宽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交流研讨等形式,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观念;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强化预防职务犯罪效果。四是进工地。掌握重点建设项目的进度情况和法律服务需求,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破坏重点项目的黑恶势力、打“五霸”等专项活动;结合办案开展综合治理,协助有关部门化解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种社会治安问题,维护工地正常的施工秩序。五是进校园。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教育课、法律知识竞赛、观摩刑事案件开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认真做好对不起诉未成年人的帮教、转化工作,建立青少年维权工作档案,收集、归纳典型案例、经验成果,为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建设与发展提供有效依据,努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六是进农村。深入乡、村,采取开通“检察服务流动车”、面对面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村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针对容易使农民利益受损的征地赔偿、房屋拆迁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群众关注的热点民生问题,受理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举报和民事行政案件申诉;进一步完善依法处理涉农上访问题的长效机制,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稳定工作的水平,保障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针对新农村建设改造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对策建议。

  四、强化公开,以阳光检务树公信力

“阳光检务”是社会各界了解检察工作的窗口,是展示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也是提高执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一是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向社会公开有关检察机关的性质、地位的法律、立法解释,强制措施和办案、羁押期限、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的规定,检察工作纪律,检察工作程序、国家刑事赔偿制度等内容。大力推广电子检务,设置电子显示大屏幕、自动触摸屏,在检察外网上开通“检务公开”、网上举报专栏,便于社会各界和公众查询,保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建立案件办理查询机制。为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在检察环节的合法权益,增加检察执法办案透明度,建立健全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以方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处于检察环节案件办理情况、诉讼权利和监督渠道的查询。三是建立听证制度和法律文书说理机制。对拟不起诉的刑事案件、不提请抗诉的民行申诉案件、重大疑难信访信件,实行公开听证和审查,增强检察文书的说理性,充分阐明处理的过程、事实、理由和根据,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四是建立“下访巡访”机制。定期深入到街道、社区、基层单位开展巡访,通过服务热线电话开展预约下访等方式,随时随地接受群众投诉,现场接待群众来访,并妥善解决。五是建立“检察开放日”制度。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机关,促进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拉近检民距离,增强检察工作的公开性、亲和力和透明度。

  五、强化责任,以接受监督树公信力

“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不仅是一种观念,而且是检察机关的责任和义务。只有进一步健全完善接受外部监督的机制,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使社会各界、人民群众都能了解、监督检察工作,才能更加有效地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执行重大事项、重大部署、重大工作报告制度,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建立健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经常化和规范化工作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二是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在确保对“三类案件、五种情形”的监督基础上,积极拓展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的新途径。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对职务犯罪嫌疑人宣布逮捕、搜查活动的现场监督,参加执法检查、案件评查、信访接待和对自侦案件的回访考查等活动,扩大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三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通过建立健全涉检信访工作机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开展检务公开、“检察开放日”,召开公开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使人民群众、新闻媒体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

  六、强化素质,以优良形象树公信力

  检察队伍是确保公正执法的主体,是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关键。必须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努力建设一支思想政治坚定、执法能力过硬、素质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提升执法公信力。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主线,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体检察人员头脑,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始终保持检察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着眼于提高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加大培养选拔检察业务专家以及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等检察专门人才力度,为检察官的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形成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推进正规化分类培训和岗位练兵。通过全员培训、集中学习与分类培训、固强补弱相结合,理论学习、课题攻关与岗位竞赛、实战练兵相结合,关门学习、学历教育与外出交流、检校互动相结合,不断提升检察人员职业素养。三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提升检察队伍的职业素养和职业形象。以“忠诚、公正、清廉、严明”为核心,深入开展检察职业道德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崇高的职业使命和毕生的价值追求,努力提高检察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加强检察人员礼仪规范教育,将检察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融入到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中,落实到检察人员的言行举止上,建立统一威严、文明友善、健康向上的职业礼仪规范,展示检察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职业素养、职业形象和精神风貌。四是加强廉政勤政建设。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检察工作的整体格局,与检察业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狠抓廉政教育,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形式,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狠抓廉政制度建设,坚持以领导班子成员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为主要对象,以制权、管人、用钱为重点,建立健全统一、全程、严密、高效的监督制度体系;狠抓廉政监督,认真落实“一案三卡”、“执法档案”、重要执法活动集体研究、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重大经费开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制度,确保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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