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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经典案例题3篇 司法考试行政法真题案例

2022-10-25 11:22:27综合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经典案例题3篇 司法考试行政法真题案例,供大家赏析。

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经典案例题3篇 司法考试行政法真题案例

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经典案例题1

  专题四 宣告失踪 宣告死亡 民法通则

  母法条

  20,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时间从战争结束日起计算

  23,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两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民事诉讼法

  167,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两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厉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168,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相关法理:

  宣告失踪是对一种不确定的自然事实状态的法律确认,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的饿利益,兼及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宣告死亡旨在解决因失踪人生死不明而引起的民事关系的不确定问题,重在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属于非诉的特别程序

  知识点: 1,宣告失踪

  条件:失踪事实+持续满两年

  下落不明的次日起算/意外事故发生之日/战争结束之日

  程序:利害关系人申请:近亲属及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者

  无先后顺序

  受理与宣告: 失踪人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公告期三个月

  效力:指定财产代管人,近亲属,亲友,无先后顺序,按有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的原则指定

  无能力/不宜

  代管人可从失踪人的财产中为必要支付,支付失踪人所欠债务,税款,也可向失踪人的债务人主张债权

  直接以自己名义参加诉讼

  怠于履行职责或侵犯失踪人财产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其他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2,宣告死亡:下落不明四年/意外事故两年/意外事故证明不能生存

  程序:同宣告失踪,但申请人有先后顺序之分(在前者不申请,在后不得申请)

  公告,一年,证明不能生存的三个月

  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中已明确确定其死亡日期的,以该确定为准

  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中未明确确定其死亡日期的,以判决本身宣告之日为其死亡日期

  效力:被宣告死亡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

  婚姻关系自然解除

  个人合法财产变成遗产开始继承

(以自然事实状态为准)死亡宣告被撤消的效力

  配偶尚未再婚的,自行恢复/已再婚的不得自行恢复

  子女被依法收养的,不得主张无效,但经收养人,被收养人同意例外

  继承财产返还原物,无孳息要求

  原物不存在 的适当补偿(非相应补偿)

  被第三人合法(不要求有偿)取得的,无返还义务

  此时原继承取得者应付返还原物(种类)或适当补偿(特定)义务

  3,关系

  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申请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不得宣告死亡(不告不理)

  同一顺序申请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应宣告死亡

  同一顺序申请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宣告死亡

  子法条

  21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25,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适当给予补偿

  民通意见

  25,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申请撤消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28,宣告 失踪的案件,由被宣告失踪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最后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9,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厉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应当宣告死亡

  30,人民法院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应当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的原则指定,没有民通21规定的带观人,或者他们无能力做代官人,或者不宜作代管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公民或者有关组织作为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的,其监护人即为财产代管人

  32,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提起诉讼的,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向失踪人的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的,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36,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判决书除发给申请人外,还应当在被宣告死亡的人住所地和人民法院所在地公告

  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其相抵触的,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

  37,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字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法院撤消,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消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38,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消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39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返还原物及孳息外,还应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40,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请求其返还财产,其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返还,但依继承法取得原物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或者给予适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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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费资料内容

  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模拟试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10分;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答题纸上所选答案的字母涂黑)

  1.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才能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

  年年年年

  2.民事行为的有效条件包括()。

  A.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行为人有意思表示

  C.行为内容不违法

  D.行为的形式为书面形式

  3.最长诉讼时效可以适用()的规定。

  A.中止B.中断

  C.延长D.中止、中断和延长

  4.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式包括()。

  A.添附B.买卖C.拾得遗失物D.善意取得

  5.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

  A.不动产B.枪支弹药

  C.毒品D.货币

  6.一方委托他方从事研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在协议未作约定时,其专利申请权归()享有。

  A.委托方

  B.受委托方

  C.双方共同

  D.专利主管机关指定的人

  7.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

  年

  年

  C.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

  D.不受限制

  8.商标权的有效期为10年,自()起计算。

  A.商标使用之日

  B.商标注册申请之日

  C.商标核准注册之日

  D.公告之日

  9.无需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遗嘱形式为()。

  A.代书遗嘱B.录音遗嘱

  C.口头遗嘱D.自书遗嘱

  10.正当理由是一般侵犯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之一,包括()。

  A.自助行为B.不可抗力

  C.意外事件D.受害人的过错

  二、判断题(本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10分;正确的打√,错误的打×,填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

  1、甲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向债务人行使了履行债务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断。

  2、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是:抵押权以不动产为标的物,而质权则以动产为标的物。

  3、债权转让的,债权人必须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转让无效。

  4、违约方依约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已支付定金的守约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双倍返还定金。

  5、出租车在马路上待客空驶是要约,乘客打车是承诺。

  6、下大雪清扫路面,避免行人跌伤,构成无因管理。

  7、继父母虽非亲生父母,但只要尽了抚养义务,即可继承继子女的遗产。

  8、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区别之一是:前者违反的是法定义务,而后者违反的是约定义务。

  9、李某的未成年人儿子在学校将他人打伤,李某与学校虽无过错,但应承担民事责任。

  10、强制许可也可以适用于外观设计专利。

  三、名词解释题(本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满分1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

  1、物权法定主义

  2、隐私权

  3、同时履行抗辩权

  4、防御商标

  5、代位继承

  四、简述题(本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满分2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

  1、简述法人的成立条件

  2、保证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五、论述题(本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满分3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

  1、试论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用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试评析该条法律规定,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

  六、案例分析题(本题1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

  1995年6月,A市某食品公司经理刘某委托去B市办事的某个体商行负责人张某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盖有该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交给公司驻B市办事处的王某。张某到B市后,因事务缠身一直未将营业执照副本和空白合同书交到王某手中。同年7月2日,张某从朋友处得知B市某粮油加工厂欲购买玉米,便持营业执照副本和空白合同书与加工厂签订了供应300吨玉米的合同。7月4日,加工厂按合同约定将30万元定金汇入A市工商银行张某指定的帐户。后因种种原因,张某组织货源不成,致合同无法履行。加工厂便找到刘某,要求食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刘某以该合同不是本公司人员所签,且定金未汇入本公司帐户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双方争执不下,加工厂诉至法院。请回答:

  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试作简要分析。

  2、食品公司是否应对张某的签约行为承担责任?为什么?

  3、本案应如何处理?

  政法干警考试民法模拟试卷答案

(一)作者:京佳教育 添加时间:2011-06-17 09:28:13

  免费资料内容

  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模拟试卷答案(一)

  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 ? ??? ?? ?? ?? ?? ?? ??

  二、判断题

  1.对 2.错 3.对 4.错 5.对 6.错 7.对 8.对 9.错 10.错

  三、名词解释

  1.物权法定,是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物权的类型、内容都需要法律的规定。这是因为物权是绝对权,具有排他性、优先性的效力,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影响甚巨。与此相应的是物权放任主义,即物权的类型和内容可以由当事人自由设定,这已为各国立法所不采。

  2.隐私权是人格权的一种,指保证自己私人生活的秘密不为他人知悉的权利。

  3.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他方当事人未履行对价义务而请求其履行时,有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属延期抗辩权,而非永久抗辩权。

  4.防御商标是指同一所有人将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分别申请注册并核准的商标,其目的是防止他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其商标。

  5.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制度。

  四、简述题

  1.答:(1)依照法律规定设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答:(1)保证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2)保证是以保证人的信用为基础的担保方式,属于人的担保。(3)保证具有从属性和补充性。

  五、论述题

  1.答:一般侵权行为的要件是:损害后果;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过错。

(1)损害后果。损害后果是指由一定的行为或事件而造成的他人人身或财产上的不利状态。损害后果是侵权民事责任的首要条件。

(2)加害行为的违法性。造成损害的行为必须有违法性,才称得上侵权行为,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任,否则即使有损害事实,也不能使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民事责任只有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能成立。

(4)过错,指行为人在实施违法的加害行为时,其对该行为将导致的后果所抱的一种心理状态,包括故意与过失。

  2.答:(1)该条法律是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2)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对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3)该条的立法意义在于规定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有利于发挥不动产的效益。

(4)相邻关系具有如下特征:1)从主体上看,相邻关系的主体是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2)从客体上看,相邻关系的客体是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财产利益和其他利益。3)从内容上看,相邻关系一方相邻人有权要求他方提供必要的便利,他方则应当给予必要的便利。

  六、案例分析题

  答:(1)本案涉及:

  1)A市某食品公司与张某的委托法律关系;

  2)食品公司、张某与B市某粮油加工厂之间的表见代理法律关系;

  3)食品公司与B市某粮油加工厂的合同法律。

(2)食品公司应对张某行为承担责任。因为张某持有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盖有该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粮油加工厂有理由相信张某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

(3)法院应判定:

  1)食品公司向粮油加工厂承担违约责任,应双倍返还定金。

  2)张某构成不当得利,应向食品公司偿还食品公司支付的60万元违约

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经典案例题2

  2014年安徽省六安市政法干警民法经典案例题

  政法干警民法考试中,案例分析题主要考察考生对民法的实际应用,是否具有清晰的解题思路,力戒思维粗躁,下面中公政法干警考试网就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政法干警民法考试案例分析题,供大家参考学习。

  案例一

  读小学的赵勇在市教委组织的儿童绘画比赛中获得了一等奖。市教委下属的一家美术杂志社闻讯后即来信表示,他们将出一期儿童作品专刊,希望赵勇能寄来几幅作品供他们挑选。赵勇的父亲赵量收信后给杂志社寄去了三幅作品,但之后一直没有回音。第二年6月,赵量在该杂志社的期刊上发现有赵勇的两幅作品但没有给赵勇署名,便立即找到杂志社,质问为何不通知他作品已被选用,而且既不支付稿酬也不署名。然而该杂志社称,赵勇年仅8岁,还是未成年人,还不能享有著作权,因此没必要署名;杂志社发表赵勇的作品是教委对其成绩的肯定,没有必要支付稿酬。

【问题及解析】

  1.根据我国法律,赵勇是否有署名的权利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

  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10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因此,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著作权是一项民事权利,它包括作者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赵勇完全享有著作权,也当然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

  2.杂志社发表赵勇作品的行为是否为教委对赵勇成绩的肯定?

  该杂志社虽然为教委下属,但它是教委下属的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是教委的工作部门。《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因而杂志社在没有得到教委授权的情况下,其行为仅代表自己的意志,不能代表教委,它必须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杂志社与赵勇之间的关系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关系,适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杂志社选用赵勇的作品,就应该依照我国《著作权法》为赵勇署名并支付报酬。

  更多信息查看:安徽人事考试网 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经典案例题3

  政法干警考试是什么? 政法干警是什么?政法干警考试具体是什么?很多第一次接触政法干警考试的考生都会有的疑问,下面中公政法干警考试网就具体为大家介绍政法干警考试相关问题。政法干警是什么?

  政法干警是指法院、检察院干部和法警,公安民警,司法所干部及狱警。经过基层政法干警招录考试,被录取后到所报考的院校进行为期两年的学习深造并在毕业后被授予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然后分配到相应的岗位任职的一种政法类公务员录取的新程序,包括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所工作人员等。

  政法干警考试是什么?

  基层政法干警考试参加全国举行的基层政法干警考试,依据定向岗位和培养协议,到所定向县(区)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基层政法干警是政法类与干警类的招考,主要针对应届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的考试,是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的,一般招考的是监狱,基层的民警,司法警察等。

  我们从中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第一,政法干警考试并不是考上以后就能进入政法机关工作,而是要有两年的的学习深造期,政法干警考上是指成功进入培养院校,内蒙古自治区的政法干警考试一般培养院校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内蒙古大学、中国刑警学院、内蒙古警察学院等。第二,政法干警深造结束以后会授予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和普通的本专科、研究生教育同等待遇。

  第三,深造结束以后必须回到相应的岗位上工作,不得自主择业,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且一般要求服务期不得低于五年,无论你是本科还是研究生,都要在基层呆五年。第四,政法干警考试包括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系统,不仅仅是公安系统,而且近几年来检察、法院系统招的政法干警比例在增大。

  本文摘自:福建政法干警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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