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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保险公司是否理赔3篇 饮酒后驾驶保险公司是否能赔偿

2022-10-20 17:36:38综合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酒后驾车保险公司是否理赔3篇 饮酒后驾驶保险公司是否能赔偿,欢迎参阅。

酒后驾车保险公司是否理赔3篇 饮酒后驾驶保险公司是否能赔偿

酒后驾车保险公司是否理赔1

  备材料”、“备观点”是申论备考的重要环节。公共安全问题,诸如食品安全、生产安全、药品安全、环境安全、网络安全等问题,一直是国家和地方公务员申论考试的热点焦点内容。2003年和2006年国家公务员申论考试、2004年和2005年山东公务员申论考试、2008年天津公务员申论考试都涉及到这一问题。今年的经济安全(“力拓间谍门”事件)、交通安全(治理酒驾)无疑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联创世华公考研究中心特对治理酒后驾车问题进行了梳理,以助广大应试者一臂之力。

  一、背景

  2008年12月14日,成都长期无证驾驶的孙伟铭在醉酒驾车追尾逃逸途中,严重超速并撞向反向正常行驶的4辆轿车,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2009年7月23日,成都中级人民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证酒后驾车的司机孙伟铭死刑。

  2009年1月21日夜,河南灵宝宝马车主醉酒后驾车连撞一辆桑塔纳、一辆摩托车和多名行人,造成6人当场死亡、6人受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2009年5月7日晚,20岁的在校大学生胡斌驾驶红色三菱跑车在杭州闹市区飙车,将走在斑马线上的26岁青年谭卓撞死。一审获刑三年。

  2009年6月30日晚,一名醉酒司机在南京撞上路边西瓜摊,随后沿途撞倒9名路人,并撞坏6辆路边停放的轿车,造成5人死亡,其中还有一名是临盆的孕妇。

  2009年8月4日晚上,杭州29岁的司机魏志刚酒后超速驾驶保时捷越野车,将正在过马路的16岁女孩马芳芳撞死。在事故现场的不远处,是当地首条“爱心斑马线”。

  2009年8月5日,鸡西某夜市一路虎越野车连撞26人,死亡2人,8人住院治疗。2009年8月6日晚间,上海市嘉定区霜竹路上一辆宝马轿车司机酒后驾车,先将一名4岁男孩撞飞出50米远,接着又撞上一辆别克车,导致男孩伤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别克车上3人骨折。

  二、酒后驾车判定标准、处罚法律依据

(一)酒后驾车与醉酒驾车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2004)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

  大概喝多少酒会达到这个标准?有关专家大体估算了一下: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酒后驾车原因

  第一,我国对于酒后驾车的处罚规定过轻,同时对酒后驾车的判定标准起点过高,是造成目前酒后驾车,并且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我国认定酒后驾车标准的起点是%,相比瑞典为%,德国为%,日本为%,我国认定酒后驾车标准的起点显然放得有些宽。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车者和醉酒驾车者的处罚较轻,根本就是形同虚设。而在国外,比如美国,酒后驾车一经查实,即上铐逮捕,并列入个人档案记录。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则以醉酒驾车论处。除了罚款之外,还可判处坐牢。有的州将醉酒驾车视为“蓄意谋杀”定罪。在瑞典、澳大利亚、日本、丹麦、法国、瑞士等国,对于酒后驾车一般都是终身吊销驾照,甚至判处监禁。第二,驾驶者在思想方面认识不足。

  一是对酒后驾驶的危害性认识不到位。驾驶人饮酒后判断操作能力降低。对声、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触觉会比平时迟钝,不能及时准确地判断行车的距离和速度,不能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和方向盘,不能正确地处置突发情况。

  二是安全意识不强,并自恃酒量大、驾驶技术高超,认为少喝点酒不碍事,往往酒后驾车来炫耀自己,常常酿成大祸。

  三是存在侥幸心理。自认为以前饮酒驾车从来没有发生过事故,也没有被交警抓到和处罚过,于是便酒后驾车,往往酿成车祸。

  四、各方出台措施

(一)公安部专项行动

  中国公安部自8月15日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调集优势警力,针对高发区域和高发时段,高密度部署勤务,提高拦查频率,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车辆和驾驶人严格检查。

  对酒后驾驶的,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从严处罚,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公安部表示,对酒后驾驶,无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要一视同仁,从严处罚,绝不允许开口子,绝不搞下不为例,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公安民警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不处罚、从轻处罚或者为酒后驾驶违法人说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二)南京制定六项措施

  南京交管部门,针对酒后驾驶,与其它部门联合研究制定六项措施:

  一是会同市文明办、市廉政办把酒后驾车、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与全市文明单位评比和单位、个人评先评优挂钩,凡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醉酒驾驶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协调保监会、银监会等部门,与车辆保险费率和银行个人诚信体系挂钩,凡酒后驾车发生重大事故或醉酒驾车的,提高车辆保险费率,纳入银行个人不良记录。

  三是对酒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同桌劝驾驶人饮酒或同车明知驾驶人酒后驾车不及时主动劝阻制止的,通报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予以内部处理,媒体公开曝光并视情追究连带责任。

  四是对领导干部、公务员以及“黑名单”驾驶人等重点人群,宾馆、饭店、酒吧等重点场所以及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督促提醒驾驶人严禁酒后驾驶。

  五是设立禁酒举报热线,对举报查实的,视情予以适当奖励。

  六是定期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宣传。

  五、对策建议

  一是继续严格查处酒后驾驶行为。在现行法律法规范围内和公安部专项整治活动部署下,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不间断地开展酒后驾驶整治,对酒后驾驶的,做到“四个一律”。对酒后驾驶者,要一视同仁,从严处罚,绝不允许开口子,绝不搞下不为例。公安民警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不处罚、从轻处罚或者为酒后驾驶违法人说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除了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检查之外,要形成全面覆盖的检查网。改进查处方式方法,创新查缉手段,应用新式测定血液酒精含量的科技装备,提高查缉效率,减少因查处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拥堵。

  二是不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等平台宣传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在重点区域,如酒店和娱乐场所门口悬挂酒后驾驶危害性宣传标语,在酒店餐桌上放置不酒后驾驶的提示卡,号召全社会共同关注道路交通安全,使更多的群众自觉参与到抵制酒后驾驶行动中来。最终在全社会形成“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的社会公德和反对酒后开车的社会氛围。

  三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会同文明办等单位把酒后驾驶、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纳入文明城市测评和单位内部管理考核,与全市文明单位评比和单位、个人评先评优挂钩,凡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醉酒驾驶的,实行“一票否决”。协调保监会、银监会等部门,与车辆保险费率和银行个人诚信体系挂钩,凡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事故或醉酒驾驶的,提高车辆保险费率,纳入银行个人不良记录。

  四是加强立法调研。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借鉴国际通行做法,修订酒后驾驶的认定标准,细化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加大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的惩戒力度。一是酒后驾车判定标准要降低;二是酒后驾驶并肇事本身定罪要重;三是处罚要重,加大罚款力度,坐牢期限,引入终身禁驾制度;四是实行责任倒查制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连带责任。五是加强社会监督。建立酒后驾车群众举报程序,情况属实的要给予一定奖励;发挥家庭、社区在监督中的作用;可实行在重点场所设立监督员或信息员,或督促服务人员对酒后驾车的驾驶人进行劝阻或及时向交警部门报告驾驶人饮酒信息。

  六大力提倡正规的代驾服务等业务,以解决酒后代驾业务的需要。国家要规范汽车代驾行业的合同条款,对服务双方进行权益保护。

酒后驾车保险公司是否理赔2

  酒后驾车被撞死 保险公司是否该赔偿

  来源:中律网 作者: 时间:2009/02/11 推荐交通事故律师:都燕果律师 李博律师 2003年12月20日,谭女士向某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价值10万元为期一年的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该保险的被保险人是谭女士的丈夫李某,受益人为谭女士。2004年12月6日晚,被保险人李某因交通事故受重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谭女士于是向某人寿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该

  2003年12月20日,谭女士向某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价值10万元为期一年的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该保险的被保险人是谭女士的丈夫李某,受益人为谭女士。

  2004年12月6日晚,被保险人李某因交通事故受重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谭女士于是向某人寿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该人寿保险公司认为李某饮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属于合同约定的保险人免责条款,故拒绝理赔。最后,谭女士只好将该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

  谭女士:根本原因是另一肇事者

  在法庭上,谭女士认为保险公司称李某酒后驾驶属于免赔范围,与实际不相符,因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认定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是另一肇事者梁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梁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虽然李某是酒后驾驶,但是与该事故造成其死亡没有直接关系,不承担此次事故的责任。

  因此,被保险人李某酒后驾驶与其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且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并未就免责条款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作明确说明,所以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不能成立。谭女士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向其给付死亡保险金10万元。

  保险公司:酒后驾驶属免责范围

  保险公司则辩称:首先,被保险人李某酒后驾驶,属于保险条款第四条第一款第5项责任免除范围,根据该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是可以免责的。另外,保险公司已经就相关保险条款内容向谭女士作了详细的说明,不存在没有明确说明而导致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况。

  其次,被保险人李某酒后驾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李某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知道酒后驾驶是违法和危险的行为,李某在可以预见的情况下,仍然违法酒后驾驶,也属于过错方,所以其对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

  判决书

  法院:拒赔理由不成立

  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保险公司将双方当事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理解为只要被保险人存在酒后驾驶的情形,保险公司都可以免责是不恰当的,也与法律规定不符。本案中,《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条款》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上述条文中表明的“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明确免责情形要与被保险人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此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只要被保险人存在酒后驾驶的情形,保险公司都可以免责。

  其次,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不能成立。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已对本次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形成原因及当事人责任或者意外原因进行了陈述和认定,并明确记载:“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虽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但其违法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该认定是交警部门处理事故的证据,证据形式、来源符合法律规定,且本案各方当事人对此都没有异议。同时,被保险人死亡属他人交通肇事所造成的意外伤害事件,符合《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的条件,不属于合同所约定的免责范围,因此,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不成立。

  此外,对于保险公司在庭审中主张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认为,本案属一般保险合同纠纷,保险公司的主张显然属于另一法律关系,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因此对保险公司的该主张不予采纳。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死亡保险金10万元给谭女士。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提出上诉,保险公司也已向谭女士如数支付了保险金。

  车辆被盗 按何种价格索赔?

  法院判决:不定值保险按出险时实际价值理赔

  本报讯(记者钱亚平、黄文生 见习记者黄国金 通讯员梁珊)梁某为其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了5万多元,但在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只按发生保险事故时的市场价格计算赔偿金额,双方协商不成,对簿公堂。日前,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依法驳回梁某追索保险金的诉讼请求。

  案件回放:车辆为不定值保险

  2004年5月,梁某为其所有的微型普通客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双方约定:“新车购置价元,车辆盗抢保险的保险金额/责任限额为元。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一个月后,该车在恩平市被盗抢,梁某遂向某保险公司索赔.40元。保险公司认为保险事故发生时该种车的实际价值为元,只同意赔付.68元。2005年1月12日,梁某在赔款收据上注明了“暂时领取.68元,本人有不同意见,将通过律师追讨保留法律追诉权利”的字样。此后,梁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该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72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对涉案车辆委托评估,价值为.25元,原、被告对此均无异议。

  焦点:不定值保险如何计付?

  梁某在法庭上认为,双方约定了保险金额,自己也按照该金额支付了保险费,履行了合同义务。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也应该按约定的保险金额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保险公司则辩称,梁某所投保险金额是赔偿的最高限额,实际赔偿额应按发生保险事故时的市场价格来计算。且该车的新车购置价为元,保险金额元为超值保险,超过该车实际价值的部分保险金额无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在车辆盗抢险合同关系中只约定保险金额,而没有约定保险价值,故属于不定值保险。不定值保险是按照保险标的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进行理赔,因此涉案保险赔偿金应按投保车辆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计付。在计算投保车辆出险时的价值,必须经有资质的价格认证中心所评估的价值为依据予以理赔,但被告仅凭其自行的市场调查而确定涉案车辆的价值实属欠妥。涉案车辆经评估价值为.25元,小于被告原来自定元的价值,即被告已实际多付3000多元给原告,但被告表示对多付之款不予追索。综上所述,法院判决驳回梁某的诉讼请求。

  司机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乘坐人是否担责?

  作者:佚名

  时间:2012-1-5 20:58:39

  来源:交通律师事故网

  点击: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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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张红明与李小强是高中同班同学,2009年11月24日,两人在吉安县城相遇。几年不见张红明已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上个月刚买了一辆新车,可以说得上事业有成。此时遇到老同学李小强,俩人特别高兴。中午,张红明叫了几个相好的朋友,找了一家餐厅,众人一起喝了三瓶白酒,张红明经不起大伙的戏酒,也喝了四两白酒。饭后,张红明提议开车送李小强回家,李小强并未拒绝。当车行至吉安县永阳镇时,因避让行人,车子侧翻至路边沟内造成李小强脑部重伤,经吉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红明酒后驾驶机动车,在会车时操作不当,致使车辆驶出公路,侧翻于右侧沟下,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系张红明一人的过错导致,张红明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现李小强向法院起诉,要求张红明赔偿全部损失共计万元。

[分歧]

  司机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乘坐人是否担责?

  第一种意见认为:张红明对此次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李小强的赔偿请求合法合理,张红明应该赔偿李小强全部损失共计万元。

  第二种意见认为:虽然张红明对此次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但李小强也存在着重大过失,张红明不应该对李小强的损失负全部责任,对自己的损失李小强应承担一部份责任。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乘坐人李小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不得醉酒驾驶”。张红明酒后驾驶机动车,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是,李小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与张红明一同喝酒后,明知张红明酒后驾驶机动车,在乘车极具风险的情况下,既未劝阻,更未拒乘,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采取放任态度,故李小强存在重大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尽管张红明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应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但由于李小强存在重大过失,故应适当减轻张红明的民事责任。

  郑律师认为,交通事故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既有紧密联系,也有区别。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虽无责任,但对损害有过错的,同样适用过失相抵的原则,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根据本案情况,由张红明承担事故80%的民事责任,李小强承担事故20%的民事责任为宜。

酒后驾车保险公司是否理赔3

  酒后驾车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私家车越来越多,而这意味着,车祸发生频率会提高,而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酒后驾驶。贺某是江苏通州某驾校教练,今年2月20日中午,贺某与几位学员练完车后在饭店聚餐,喝了点酒。席后,贺某觉得自己还比较清醒,抱着侥幸心理开着二轮摩托车回家。途中,被交警拦下,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检测,贺某为醉酒。后经抽血鉴定,贺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9mg/100ml。4月27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教练酒驾案进行公开审理,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贺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而贺某显然属于酒后驾车。

  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犯罪客观方面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显然贺某构成危险驾驶罪。

  2011年5月1日起施行酒驾新规定,具体规定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这也意味着,今后凡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旦被查获,将面临着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其性质也由过去的行政违法行为衍变为刑事犯罪行为。

  希望人们以此为戒,不要再酒后开车了

  Drunk drivi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there are more and more private means that car accident occurred frequency will improve, and one of the important factors is drunk is a driving coach of Jiangsu Tong Zhou, on February 20th midday, afther practicing car the coach and a few students went to a hotel to have dinner and a table, the coach still felt awake, holding fluky(psychology)mentality and driving motorcycle the way, he was stopped by the traffic , he was for drunkenness after the alcohol soon after blood identification, the coach was detected blood alcohol content for 159 mg / 100 27th, in Nantong, Jiangsu Tong Zhou district people's court for the coach drunk driving case for a public trial, to dangerous driving sin sentenced to criminal detention is a royal a month and shall also be fined RMB one thousand Yuan.(April 27th, Jiangsu Province, Nantong City, Tong Zhou District people's Court on a coach of drunk driving case public hearing, with dangerous driving and sentenced to a criminal detention, a month, fined one thousand Yuan.)

  A drunk driving personnel refers to the blood alcohol content than or equal to 80 mg / 100 ml driving a royal is clearly drunk driving.(The constitution of a crime of dangerous driving)

  Dangerous driving of the crime of composition:

  The objective element of a crime is that On the road racing drive motor vehicle driving chase, if the circumstances are flagrant, or on the road of the motor vehicle driving a drunken subject of a crime is natural subjective element of a crime is , he constituted a crime of dangerous May 1,2011,carrying out the new regulations of drunk the specific provisions are for: “on the road after motor vehicle driving competition drive, if the circumstances are flagrant, or on the road of the motor vehicle driving drunk, detention, and shall also be fined.” It also means that things in future path of the motor vehicle driving drunk, once be seized, it will face the highest half a year of criminal detention nature of the past administration and evolvement of illegal activities as a criminal offence

  I hope that people will learn a lesson, and don't drive after drivi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and economy, the increasing number of private cars, which means, accident frequency will increase, and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factors is drunk is the Jiangsu Tong Zhou a driving instructor, this year in February 20th at noon, a greeting and a few student finished car in the restaurant meals, drinking dinner, He Mou feel more awake, hold fluky mentality driving two wheel motorcycles the way, was stopped by the traffic police, the breath alcohol tester test, a greeting for the blood identification, greeting blood alcohol content for 159mg / 27th, Jiangsu Province, Nantong City, Tong Zhou District people's Court on a coach of drunk driving case public hearing, with dangerous driving and sentenced to a criminal detention, a month, fined one thousand driving is the drivers of vehicles in the blood alcohol content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80mg / 100ml driving He Mou clearly belong to drunk driving crime objective aspect of crime: drive a motorized vehicle on the road, chase compete drives, vile, or in the way of drunken driving motor is a dangerous criminal, if people drive a motorized vehicle on the road, chases race driving or in the way of drunken driving motor, constitutes a subject of crime, the natural aspect of crime, he Mou constitute a dangerous May 1, 2011 wine driving the new provisions, this also means that all future on the road, drunken driving motor vehicles, once discovered, will be faced with the highest half detention its nature to the past administrative illegal behavior evolves as a criminal the amendment of the “road traffic safety law” the ninety-first regulation, drives a motorized vehicle after drinking, located on six months of motor vehicle driving license, be in one thousand yuan of above two thousand yuan that people take warning, drink and don't drink and drive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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