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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合同模板6篇 经典施工合同通用范本

2022-11-15 19:20:00合同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关于施工合同模板6篇 经典施工合同通用范本,供大家参考。

关于施工合同模板6篇 经典施工合同通用范本

关于施工合同模板1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一、 工程名称:家庭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以下简称“地暖系统”)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工期:

  四、 工程价款与结算方式:

  1、工程造价:乙方以每平方米元为甲方进行实际面积方米的地暖系统安装,工程总价元,包括地暖采暖系统咨询、设计、系统安装、实验、调试、售后维修。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乙方首付备料款,余款在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3、甲方在施工期间对所超出合同约定的工程材料款项,双方应立补充合同并在工程合同结束后一并付清。

  五、工程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地面辐射供暖应用技术规程》JGJ142-20xx。

  2、地暖材料组成:

  (1)威能地暖采暖管材采用耐高温交联聚乙烯(PE-Xa),管材型号16*2.2;

  (2)分水器:阿尔波特(Arbet)纯铜制分水器;

  (3)保温层:挤塑板或苯板,2cm厚,承压20kg;

  六、注意事项;

  1、安装地暖前卫生间要先做防水;

  2、安装地暖前强、弱电线铺设完成,不可走地暖层上;

  3、甲方一定要先将房间地面找平后提供给乙方,以保证乙方施工;

  4、地暖安装完毕后,避开在上面钉钉、钻孔;

  5、地面上铺设瓷砖效果最好,依次为实木地板、复合地板等;

  6、铺设地暖的地面每平方米不可置放超过1吨的重物;

  7、甲方应按乙方施工要求配合乙方及时进入现场,由甲方办理施工手续并协助乙方正常施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及时进入现场或施工,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8、甲方应在乙方工程完工后及时验收,验收期为工程完工并通知甲方后三日内进行,如甲方未按期验收视甲方验收合格。

  七、乙方工作说明:

  1、安装设备:保温板、反射膜、铁丝网,卡钉、分水器、管材、水压打压泵;

  2、技术准备:熟悉房屋结构,进行条理分析,确定分水器位置及地暖环路走向;

  3、人员准备:威能公司专业熟练技术工人;

  4、安装程序:铺设保温层—铺设反射层—铺设铁丝网片—安装分水器—地暖管环线铺设—连接分水器—打压试验—前期施工验收—安装壁挂炉并系统调试—完工验收。

  八、主要工程材料及验收标准:

  1、主要工程材料:德国威能壁挂炉,德国阿尔波特分水器及阿尔波特地暖管;

  2、每组分水器回流负担供热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3、系统验收以地暖盘管安装完毕后一次打压为准,系统打压指数为0.6-0.8Mpa,压力实验正常达标要求:打压后半小时内系统压力下降不超过0.05Mpa

  4、管材间距180-200mm。

  5、乙方所提供采暖管材在供水温度不高于60度,压力小于0.6Mpa的条件下保证正常使用50年,并由保险公司进行质量保险,如由乙方安装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按照实际损失赔付。

  6、乙方质保期为施工验收合格后,主机设备威能壁挂炉执行工厂质保条款,两年免费保修,终生维护。控制系统及管路由本公司负责质保,三年免费保修,终生维护。

  九、其它约定事项:

  1、地暖安装完毕后严禁在上面钉钉、钻孔;

  2、如果供暖压力不够可以安装循环泵。

  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关于施工合同模板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 月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 月__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 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__万元,分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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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的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的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的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经办建设银行 建筑管理部门 鉴(公)证机关

  (盖章) (盖章)(盖章)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施工合同模板3

  编号: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在原合同签定的总价基础上新增加装修项目。新增加项目由甲方在现场确定,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原合同条款规定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新增加工程概况

  1、 新增加工程名称:2、 新增加工程地址:3、 施工内容:甲方现场决定要求乙方增加装修项目内容。(附:增加装修项目清单)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5、 开竣工日期:根据原合同签定的日期增加(即开工日期: 年 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 新增加装修工程价款

  1、新增加工程价款:¥,详见《增加装修工程项目报价》。

  第三条 新增加装修项目事宜

  1、乙方应按原有合同条款内容规定施工,保证施工工期、工程质量。

  2、新增装修项目内容中甲乙双方责任、义务应按原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3、甲方现场要求增加的装修项目,经双方现场确认,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付新增加装修项目工程款。

  4、甲方要求乙方现场增加装修工程项目,乙方应保质保量严格施工,不得拒绝执行。

  5、全部工程完工,乙方向甲方提交新增装修项目清单,甲方确认;现场增加装修项目是甲方要求乙方施工的,甲方不得在完工后拒绝承认。

  6、新增装修项目中的材料、工艺要求、技要标准、验收标准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第四条 争议解决

  双方如发生因新增装修项目有关的任何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工程完工后,双方对新增装修项目内容有争议,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应向原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争议后,双方应首先对已完成新增装修项目工程量进行登记并盖章确认,如不能就已完工程量达成一致,双方以原合同附件(装修工程报价清单内容)为基础现场确认增加装修项目内容。

  第五条 合同生效

  1、 增加装修项目合同和附件是原合同补充,与原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 新增加装修项目合同附件与新增加装修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

  附件内容与合同正文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文为准。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

关于施工合同模板4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村)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

  │ 付 款 时 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 对预算设计认可 │

  ├─────────────┼─────┼──────┼─────────┤

  │签订合同之日 │ │元 │ │

  ├─────────────┼─────┼──────┼─────────┤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天 │ │元 │ │

  ├─────────────┴─────┴──────┴─────────┤

  │施工过程中 │

  ├─────────────┬─────┬──────┬─────────┤

  │工期进度过半 │ │元 │ │

  ├─────────────┼─────┼──────┼─────────┤

  │竣工验收当天 │ │元 │ │

  ├─────────────┴─────┴──────┴─────────┤

  │增加工程项目│

  ├─────────────┬─────┬──────┬─────────┤

  │签订项目变更表│ │元 │ │

  └─────────────┴─────┴──────┴─────────┘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一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一、《装饰施工内容表》(略)

  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略)

  三、《主材料报价单》》(略)

  四、《工程质量验收单》》(略)

  五、《工程项目变更单》》(略)

  六、《工程结算单》》(略)

  七、《工程保修单》》(略)

  l

关于施工合同模板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施工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20xx),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排水顶管施工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六安市凤凰苑小区

  第三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污水顶管约320米,按图施工,包工包料和路面、绿化的恢复以及土方外运等。总造价: 乙方不提供任何税票和税务金额,现金结帐。

  第四条、合同工期:

  在本工程开工时,如没有遇到阴雨天和电源耽误情况下,30个有效工作日完成本工程。

  第五条、付款方式:

  本工程完工后,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80%。在本工程结束后30天内甲方应组织相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移交甲方后,

  第六条、甲方责任:

  1、负责协调水电接口、乙方负责施工期间水电费用。

  2、现场技术、安全交底。

  3、负责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监督。

  4、负责按双方确定的顶管施工时间安排乙方进场。

  第七条、乙方责任:

  1、按图纸要求质量标准,合同工期及总价所含的全部内容,保质保量完成合同内的施工。

  2、按照确定的时间组织方案中承诺的管理人员,劳动力及机械设备准时进场。

  3、严格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并按六安市的文明施工要求及安全施工要求组织施工。

  4、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做好清场工作。

  第八条、质量标准:

  1、在施工过程中,沉井、接收井每道工序需设计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如乙方不按图施工所造成后果均有乙方自负。

  2、按照图纸设计要求,符合相应国家及六安市工程验收标准。

  3、甲、乙双方在顶管施工过程中,共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安全生产:

  1、乙方在施工中应遵守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 组织施工,在施工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尽量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现场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2、因本小区业主已入住,施工范围内必须做好施工围挡,防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因安全措施不到位所引起的一起责任及经济损失。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关于施工合同模板6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项目建设及岳府阅20xx第126号文件精神,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任务。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相互配合协作,共同完成本建设项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文等。

  第二条 施工依据

  2.1甲方给乙方的项目开工通知(计划任务书)。

  2.2甲方提交的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清单等基础资料。

  2.2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①《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乙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及委托书。

  3.2甲方委托事务所对项目合同造价核审的报告。(详见市财政评审办委托岳金审(20xx)第081号审计报告)

  3.3甲方驻工地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订的技术要求和工程量签证。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及施工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4.1工程名称:岳阳市青年路太子庙道路工程;

  4.2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附件;

  4.3合同金额:壹仟壹佰陆拾捌万贰仟伍佰零柒元叁角陆分(¥11682507.36;(注:已下浮8%)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开工前提供全套施工图3份 。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及时间。 开工前三天,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第七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7.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7.2实行监理的总监姓名及其监理范围。

  第八条 乙方驻工地项目负责人

  第九条 工程期限

  9.1本合同全部工程自20xx年12月27日开工至20xx年4月27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时间计划。

  9.2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以顺延工期。

  (1)由于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使工程被迫停工;

  (2)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使工程不能继续施工;

  (3)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图纸(包括水准点),及时解决施工纠纷等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对此,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并通过书面表式确定顺利期限。如因乙方责任延误,造成施工困难和施工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施工准备

  甲方工作:完成征地、拆迁;办理工程开工手续;保证三通;向乙方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组织施工、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提供地下(上)管线的保护要求,线路资料等。

  乙方工作:组织有关人员了解和熟悉图纸,踏勘施工现场: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现场平面布置,搭建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或订购构件等一切施工准备。

  第十一条 对乙方的有关要求

  11.1对工程分包的要求; 不得分包。

  11.2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遵守施工规范。

  11.3对特殊施工工艺的要求;

  11.4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环境卫生的要求; 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实施。

  11.5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11.6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包括进度报表、资金计划、工期要求等)。

  第十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及造价

  12.1合同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施工,单价采用清单报价,清单内未涉信的增补工程项目现场签证后按岳阳市“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下浮8%计算。严格按照岳金审(20xx)第081号审计报价执行。

  12.2无单价包干的项目按清单进行结算,无定额子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总价(单价包干除外)按8%下浮。

  12.3招投标项目按中标价和有关协议的结算方式结算。

  第十三条 工程付款

  13.1工程进度款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每月底上报本月完成的工程量,累计计算,扣除累计已完工程量,经监理单位审核后交甲方审查,根据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在三十天内付给乙方(或作说明),工程进度款最高支付额度为已完成工程量造价的50%;

  1 3.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总价在12个月内分期拨付,具体为工程竣工验收拨付工程款的60%,按时办理竣工决算资料后累计拨付至工程款70%,同时乙方必须100%结清民工工资,余款待终审后一年内付清(不计利息)。留5%的资金款作为工程保质金,待工程保修期满,达到质量要求,按有关规定结清。

  第十四条 施工和工程质量

  14.1乙方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全部工程应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14.2工程建设和使用中如发生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重大事故,由乙方及主要责任人负终身责任。

  14.3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工程和设计变更按有关规定办理。

  14.4乙方订的工程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必须时甲方可随机抽样检查,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因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4.5对隐蔽工程乙方必须在工程隐蔽前二十四小时以书面道知甲方、监理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经检查合格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后乙方方可继续下道工序。如乙方不按程序办理,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等单位届时未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对此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事后提供重作检查,符合要求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符合要求其由乙方负责。

  1 4.6工程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无偿保修。

  第十五条 竣工验收

  1 5.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竣工验收时,乙方应提供以下竣工资料:

  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证录等施工技术资料。

  ②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提供竣工图纸。

  15.2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方,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另订验收日期。

  15.3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十天内由乙方向甲方(或指定单位)移交完毕。如不能按时接受,致使己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不得因有经济纠纷拒绝交付。

  15.4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搞好工程结算,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15.5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五天内将竣工工程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进行审定,甲方接到上述资料后,应在一个月内审定完毕。如到期末审定完成或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结算。

  第十六条 附则

  16.1合同正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备案实施办法》规定,向有关部门备案。

  16.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尾数后失效。

  16.3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订附款。

  16.5有关承包合同的其它问题,均按照《建筑工程合同条例》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其它

  1、在设计与经评审的清单范围内,工程量按现场监理实际工程量计算。

  2、本工程合同价为合同控制上从,超出清单外工程量及上限总价,需事先拿出方案,报请甲方审查认可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不予计价。

  3、施工过程中,乙方无条件接受市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对可能影响工程造价明关因素进行的监督。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工程部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地址: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