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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工厂租赁合同3篇(工厂房屋租赁合同)

2022-11-07 08:53:00合同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有关工厂租赁合同3篇(工厂房屋租赁合同),供大家品鉴。

有关工厂租赁合同3篇(工厂房屋租赁合同)

有关工厂租赁合同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及其合伙人,以下简称承租人。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 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厂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不改变原来的政、税收渠道。

  第四条 厂租赁经营后,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法令。

  第五条 厂的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 行业的点和发展规划。

  第六条 厂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法人。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七条 厂租赁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条 厂共有财产 元,其中:固定资产 元,流动资金 元。租给承租人自主经营。

  第九条 租金定为 元,分 年缴纳。

  其中:

  年度 元;

  年度 元;

  年度 元;

  第十条 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三十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一条 出租人为了 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 %的折旧基金和%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四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 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承租人的.权利

  第十五条 承租人是 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第十六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第十七条 承租人对 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第十八条 承租人对 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1.机构设置权;

  2.人事任免权;

  3.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

  4.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奖金分配权。

  第十九条 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第二十条 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承租人的生活费用,可以按月预支,预支的标准不超过企业职工平均收入的%,剩余部分留作承租人的风险保证金,待租赁期满后一次(或分期)提取。

  预支每年结算一次,如果预支总额大于承租人收入时,用扣减下年度预支额度弥补。

  第二十一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二节 承租人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第二十三条 承租人必须按期如数缴纳税金。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第二十五条 承租人必须保障 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 承租人应当有价值 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出租人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出租人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第二十八条 出租人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第二十九条 出租人有权监督 厂的产品方向。

  第三十条 出租人对 厂有财务监督、审计权。

  第三十一条 出租人对 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第三十二条 出租人有权维护 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 出租人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出租人应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十四条 出租人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十五条 出租人不得平调 厂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十八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指国家与企业分配方面的变化,影响企业留利比例的变化),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十九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四十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租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二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三十日,承租人将 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四十三条 租赁期满后, 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四十五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 支付滞纳金。

  第四十六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四十七条 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 %的违约金。

  第四十八条 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 %的违约金。

  第四十九条 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承租人代表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五十一条 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

  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 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三份,出租人、承租人、 市公证处各执一份。

  副本若干份,报 市经济委员会、 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市财政局、劳动局、税务局、审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 市分行有关部门备案。

  出租人代表: (签字)

  承租人代表: (签字)

  签约日期:

有关工厂租赁合同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_______ ,租赁建筑面积为 _______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_______ ,_______ 结构。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 _______ 个月,自 _______月 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 月_______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止。租赁期_______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_______元。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年租金为_______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_______ 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有关工厂租赁合同3

  _________租赁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与_________工厂(以下简称承租人)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1.出租人同意租出,承租人同意租进附件所列的设备;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租期为_________年,从承租人验收设备之日起算。

  3.总租金为_________元,从承租人接受所租设备之日开始计租。在租赁期内,月租为_________元,应于每月_________号前交入_________银行的出租人账户。

  双方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减租。如果承租人不准时交租,则应向出租人交付比该行长期利率多_________%的利息作为处罚。

  签约后_________个月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保函,担保承租人按合同规定交租。

  4.出租人必须按cif_________条件在附件规定的时间内把所租设备运交承租人。

  5.出租人应于装船后把合同号码、品名规格、件数、毛重、净重、发票总值、载货船名、预计到达时间和目的港以电传通知承租人以便提货。同时还要向承租人航寄下列单据:

  a.提单正本_________份

  b.发票_________份

  c.装船单_________份

  d.出租人的厂家出具的关于所租设备的品质、数量检验证_________份。

  6.货到_________港后,承租人要委托_________检验机构检验所租货物。如有品质、规格、数量等与合同规定不符,承租人有权在货到_________天内凭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向出租人提出索赔;或者要求出租人自费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零件或机器。

  7.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必须办理必要的保险;保险应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使在事故中,遭受损失和伤亡的其他有关方也可受益。

  8.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应免费提供租后服务,包括所租设备的安装、运转、修理和保养。承担人必须妥善爱护所租设备,保持经久耐用。如果由于承租人员的错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修理费应由承租人承担。

  9.出租人应按优惠价格向承租人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10.在设备到达厂房_________个月内,出租人要派出_________名技术员到_________指导所租设备的安装,然后培训承租人的技术员和工人,使他们能达到掌握有关操作、修理和保养所租设备的技术。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同意付给每人月薪_________元;其他一切费用则由出租人承担。

  11.为达到第十条所述的目的,有关安装、调试、检查、修理、操作和保养的技术资料应由出租人免费提供承租人。

  12.出租人的技术人员每季至少要对所租设备检验一次以确保设备正常开动。承租人则要给予他们必要的协助。

  13.如果承租人涉及第三者的专利权纠纷,出租人应对其后果负责。

  14.没有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设备转租给第三方。

  15.当合同期满时,承租人可以采用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a.继续再租_________年;

  b.改签融资租赁合同租用更长的时间;

  c.按照双方同意的优惠价格直接购买设备。

  16.如果一方受到不可抗力的阻挡而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执行合同的时限应作相应的延长。

  17.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的一条条款并在_________天内未作时,另一方可提前_________天向违约方提交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违约的一方应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方所受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18.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该按照国际商会的调解和仲裁规则由一个或几个按该规则指定的仲裁员最终仲裁解决。

  本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