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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范文5篇(广场时代的蟋蟀的读后感)

2022-07-09 09:30:00读后感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初一《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范文5篇(广场时代的蟋蟀的读后感),供大家参阅。

初一《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范文5篇(广场时代的蟋蟀的读后感)

初一《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范文1

  迎着徐徐的微风,聆听着自然的乐音,我不禁想到了一本书——《时代广场的蟋蟀》。

  这本书生动描写了一只蟋蟀柴斯特从没离开过自己的家乡,可它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豪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市侩的塔克老鼠和憨厚又忠诚的亨利猫,并相互成为不离不弃的好朋友。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马里欧。蟋蟀不仅用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还帮助马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震惊纽约、家喻户晓的演奏家!然而柴斯特却并不快乐,因为它非常思念家乡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家乡。

  读完这本书,浓郁的思念家乡的情绪占据着我的心,我也非常思念我的家乡,那里有外公外婆温暖的爱,有可爱的大黄狗,有漂亮的莲花池,还有……

  像书中的蟋蟀柴斯特一样,不管我们走了多远的路,也不管我们身居何处,总有一个地方让我们深深的眷恋,时时的牵挂,那就是我们总想回去的家乡。它就像有根无形的线始终牵引着我们,不需刻意的想起,但它已经烙印在我们的心里。

初一《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范文2

  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书的作者是美国儿童文学作家—乔治?塞尔登?汤普森。这本书是1960年由美国纽约德尔出版公司出版,1961年获得纽约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书的内容主要讲述了一只叫切斯特的蟋蟀,从美丽的乡下,来到了时代广场,成为了名声鹊起的歌唱家,并和马里奥一家、猫咪哈里和老鼠塔克之间的温暖经历。

  切斯特是康涅狄格州乡下草场的一只蟋蟀,它拥有无比美妙的歌声,活的无忧无虑。有一天,香肠的迷人香味把它引了过去,它跳到一群野炊人的篮子里大吃特吃,吃到昏昏欲睡,醒来时又被一块夹心面包压住了,于是阴差阳错的被人从乡下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到了时代广场,虽然它因有美妙的歌声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大明星,一切都很美好,却再也不能像在草场上那样,无拘无束、无忧无虑的生活,这令它很痛苦和烦恼,而它的朋友马里奥和塔克也感受到了它的不开心,虽然舍不得它,却很支持它,于是它义无反顾的放弃了这种生活,重新回到乡下的草场,开始了自己向往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我深深地体会到友谊很重要,友谊可以带给我们很多的快乐和幸福,可以帮助我们战胜困难,同时也教会了我们,人与人之间要互敬互爱,要懂得换位思考!

初一《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范文3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他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乔治·塞尔登。

  文中主要讲的是蟋蟀柴斯特和他的小伙伴们的故事。

  柴斯特原本生活在康涅狄洛州的小乡村里,因为贪吃误打误撞来到了大城市纽约。这里不禁让我联想到了我自己,也是远离家乡跟随父母来到了千里之外的杭州生活。

  来到纽约以后,柴斯特认识了三个朋友,老鼠塔克,亨利猫,小男孩玛利欧。蟋蟀、老鼠、猫、小男孩,真是一个神奇的组合呀!

  柴斯特天生有个爱好,那就是唱歌。而且歌声优美动听,于是玛利欧把柴斯特推荐给了他们的顾客,著名音乐家—史麦德利先生。这位先生听完之后连连称赞,不仅如此还把它刊登到了报纸上。于是柴斯特的广告满大街都是,一瞬间成为了纽约街头人人皆知的大明星。

  虽然在纽约过得很风光,成为了人人追捧的大明星,但是柴斯特的内心还是最想念在康涅狄洛州那个小乡村里无忧无虑的日子。

  读到这里我又想到了我的老家—那是一个温暖而又充满回忆的镇子。

  文章最后柴斯特最终放弃了大城市繁华选择了宁静的乡村。让我想起了一句俗语,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草窝。

初一《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范文4

  今天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后,觉得这只蟋蟀很了不起,内容很精彩。就让我来讲讲吧:一只1961年间的蟋蟀,偶然搭错了车从康涅狄格州乡下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当许多人类歌星.舞星.画家.艺术家都在为生存所迫,在广场街头卖艺卖唱的时候,不知怎么,这只蟋蟀竟鸿运当头.福星高照,一不小心,竟在一夜之间成了地铁车站里的演奏明星!

  这只蟋蟀在一只叫塔克的老鼠和一只叫亨利的猫的帮助下才成为明星。有一次,它歌唱时,七百八十人的心被感动了,停下步伐听歌而耽误了上班时间。后来它成了纽约市里唱得最动听,拉得最好听的音乐家。它一唱,就能使整个喧闹的纽约市安静下来,让人们屏息凝视,陶醉在这优美.动听的音乐声中。最后,蟋蟀非常想念家乡,就乘上了回家的列车。我读着读着,眼眶里含着泪水,一时流不下来。因为蟋蟀要辞职了,回家了。我想:它能乘车到金华来,在我家,那该多好阿!

  让中国人和外国人听,成为世界上最有名的音乐家。

初一《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范文5

  最近,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时代广场的蟋蟀》。它是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的成名作品,这本书主要讲了乡下的一只蟋蟀,名叫柴特斯,它拥有极高的音乐天赋。它因为太贪吃,掉进野餐篮,就这样,他被人们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铁站――时代广场地铁站。在陌生、热闹的环境里,柴特斯认识了善良的塔克老鼠和亨利猫。最后,柴特斯有幸被小男孩玛利欧收留,养在报亭里。柴特斯和它的两个好朋友常常在夜里约会,他们唱、跳、玩各种有趣的游戏。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柴斯特不小心咬破了两元钱,原本它可以逃走的,但它没有这样做,而是勇于承担一切责任。小主人玛利欧愿意为它多打几份工来偿还,塔克老鼠拿出了自己所有的积蓄替朋友还债。还有塔克老鼠不小心打翻了火柴盒,引起报亭失火,柴斯特勇于承担责任,甘愿替朋友受罚也不愿意逃跑,它努力地唱歌以减少对小主人家造成的损失。最后的送别晚会更是让人伤感,塔克老鼠和亨利猫依依不舍地挥手告别、小主人玛利欧愿意给柴斯特更多的自由,让它回到乡下,只希望它能快乐地生活……泪水禁不住流了下来,我深深地被柴斯特和朋友们真挚的友情,以及它的强烈的责任心而感动。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纯真友情的美好,也教我懂得了要用心对待朋友。我们应该多关心自己的家人、老师和朋友,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