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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辞职报告直接走人共5篇 辞职报告递交当天就走

2022-06-18 16:03:01辞职报告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递交辞职报告直接走人共5篇 辞职报告递交当天就走,以供参考。

递交辞职报告直接走人共5篇 辞职报告递交当天就走

递交辞职报告直接走人共1

  员工没有提交辞职报告走人怎么办

  导读: 首先,就员工不辞而别的现象,从法律角度是如何规定的

  员工不辞而别,是指拟离职员工未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辞职的,应履行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而不辞而别的行为恰恰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对不辞而别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其次,员工不辞而别的,企业该如何应对

1、劳动关系的终结

  劳动关系的终结需基于法定事由或一方(含双方)的意思表示,在劳动者没有明确作出终止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用人单位也没有做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劳动关系并不当然终止。此时,对于不辞而别应理解为职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在实践当中,不辞而别的员工一旦反悔,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缴纳期间的社会保险等,用人单位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规定,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擅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送达劳动者或者进行了公告,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擅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既未履行法定程序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劳动者或者进行公告,劳动者主张予以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律师建议

  单位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应积极履行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以避免可能发生的争议和风险。

2、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发工资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非法克扣工资或者拖延支付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劳动者已提供劳动部分对应报酬不应被剥夺。若用人单位有条件支付剩余工资的,应及时足额支付,如员工的银行卡并未销毁。只有存在工资支付障碍的前提下(无工资卡、无法联系本人),用人单位可以暂缓工资支付。

  律师建议

  从风险控制角度,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劳动者前来领取工资,若劳动者未按通知前来领取,用人单位不承担工资拖延的责任。

3、用人单位是否应及时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

  续。劳动者不辞而别,用人单位因通知障碍,导致后合同义务无法履行的,依法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但仍应以用人单位履行通知义务为前提。

  律师建议

  企业应制定全面的规章制度,遇见此类事件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如若没有相关制度,企业应该在第一时间通知员工,说清楚相关事实,并要求员工说明未到岗的理由。员工如果未回应,企业便可以以旷工理由辞退。在此期间企业为员工多缴纳的社保金额,企业可以依法扣回。如果不足,企业可以起诉追回员工个人部分。

  最后,对于员工不辞而别,企业该如何预防

1、如何解决通知障碍问题

  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相关通知义务,故通知文本是否能有效送达成为关键。许多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用人单位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败诉。故建议用人单位在《入职登记表》或《劳动合同》中要求劳动者明确“法定通知地址”,作为用人单位送达相关文件的合法途径。劳动者填写地址错误的,自行承担送达不能的责任。未履行地址变更后的通知义务的,亦自行承担责任。在明确告知法定通知义务的,亦自行承担责任。在明确告知法定通知地址以及相

  关法律责任的基础上,出现员工不辞而别且无法联系的情形,用人单位不承担通知障碍的法律责任。

(1)如果企业能够联系到员工,可以要求员工递交一份书面辞职报告,或者由企业为其提供辞职报告,写明“本人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年×月×日”,然后,由员工签字确认,这样就能免除企业在法律上的潜在风险。

(2)如果企业联系不上员工,可以视作旷工处理。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一般都会规定旷工多少天属于严重违纪,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严重违纪,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应给员工发出一个书面通知,通过EMS快递送达员工处,从而免除后顾之忧。

2、如何解决损失赔偿问题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损失赔偿责任,但用人单位为此提起诉讼,显然不具有现实意义,因为诉讼成本与诉讼收益不成正比。另外,员工不辞而别又不属于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故用人单位亦无法通过设定违约金来制约此种行为。根据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对用人单位而言,提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损失计算办法及大致数额并不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抵触,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未提前通知单位擅自离职的,根据应通知日期折算单位损失,此作为单位寻人顶岗的费用,双方协议约定在末月工资中扣除。此种做法并不与现行规定相悖,也符合企业操作实际。

3、如何解决服务期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问题

  员工在擅自离职前曾与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则存在该协议是否继续履行的问题。劳动者擅自离职,未履行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追索违约金。

  而关于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并不因劳动者不辞而别而免除。劳动者一方仍需遵守竞业限制约定,违反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但用人单位拟放弃敬业限制义务的,应向劳动者履行告知程序。

  对于员工不辞而别的现象,用人单位应及早防范,在日常管理当中加强规章制度培训,提示相关风险,同时,规范自身管理流程,减少员工擅自离职的概率及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4、工资发放结算问题

  有的用人单位由于实行当月工作当月结算的方式,这样就造成某些员工在领取当月工资后不辞而别,给单位接续工作造成很多麻烦。

  事实上用人单位完全可以改变上述工资发放日期,采用当月工作,次月发放的方式(一般都采用次月月中前发放),而且制度上完全可以规定,对于辞职员工当月剩余工资采用现金结算和个人签字领取的方式。这样用人单位对不辞而别的员工也有了一定的经济约束。

5、规章制度交接程序问题

  用人单位还应当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辞职后的交接程序及相关要求,特别应规定全部交接程序走完才可最后结算工资,这样用人单位对该问题处理就有了制度上保证和依据。

  用人单位还应当在制度中规定,员工离厂时应交还借用的办公用品、工具及工作服装(领取时务必做好原始记录),否则,用人单位可以按未归还物品的金额或折旧价向劳动者索赔。 【员工没有提交辞职报告走人怎么办】 1.员工提交的辞职报告 2.员工提交的辞职报告 3.提交辞职报告 4.提交辞职报告 5.怎样提交辞职报告

6.员工入职向公司提交的承诺书 7.时间在走人在变 8.走人生之路作文

  上文是关于员工没有提交辞职报告走人怎么办,感谢您的阅读,希望对您有帮助,谢谢

递交辞职报告直接走人共2

  职 员 离 职 申 请 表

(附件一)

  职员离职工作交接表

  公司各部门:

  员工 即将离职,请各部门协助做好各项移交手续。

  签发人: 日 期:

  注:

1、本表仅作为办理手续用,对离职人违约及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损失保留追诉权。

2、本表作为离职人员自愿与本司解除劳动合约,与本司无任何纠纷,离职人员在此表交接人签名栏签名视为确认。

(附件二)

  职员离职办理清单

■ 财务部接到此单复印件,确认各部门签字完成后可结算工资; ■ 所属部门有责任协助行政部做好办公物品回收工作;

■ 直接主管及各个环节经手人务必确保手续完成,否则,引起的损失将追究相关责任。 篇2:员工辞职申请及交接单 篇3:员工辞职表及工作交接表

  员工离职申请表

  填表日期:

  表单编码:qz-l4-16 附注:

一、凡员工辞职、留职(资)停薪、退休、离职等均应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有特别情事者,得指定代理人代为办理,但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二、离职人员应将经管之公文、公物、公款全部缴清,如有借用公有财物均应一并缴回,否则视为未办完离职手续,如有拒不移交、交待不清、虚伪、漏报、使公司蒙受损失等情事时,应负责赔偿并得依法追究。

三、本表手续未完成即行离职,视为未办完离职手续。

  表单编码:qz-l4-17篇4:经理人离职交接报告

  工作 交 接 报 告

  交接人签名及日期:

  接收人签名及日期: 篇5:员工辞职没交接

  员工辞职没交接,造成公司损失应如何处理?

  人力资源管理同仁们都知道,劳动关系管理中比较重要的是员工的辞退和辞职管理,一般的企业中都有完善的员工管理流程,这个流程中就包括了员工的辞职流程,其中有一条就是工作交接。但是,很多hr都没有把这个细节看重,而导致了公司的经营的风险。我们一起看一下这个案例,然后一起聊聊自己公司的辞职流程。

  小赵是公司从事资料管理工作的主管。在工作过程中因沟通没有做好,与公司的主管领导有不少的摩擦,这一天他一时生气就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交了辞职书,并于当天就离开了公司。公司接受了他的辞职申请,并在公司贴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但经公司多次联系,小赵不愿意回到公司做工作交接,其中,由小赵保管的公司资料因未能及时交接,直接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转,在业务上损失了超过3万余元的损失。新上任的人力资源总监认为这个事件影响重大,于是要求小赵承担赔偿责任,并把小赵上告到法院要求。

  讨论:在这个事件中,公司出现了什么问题?公司是否有权把小赵上告并索要赔偿?如果您是公司新上任人力资源总监,您会如果去改进这个公司的员工辞职流程?

  知识点:离职交接管理,是从员工正式提出离职申请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完毕的整个过程。从员工的角度而言,正式员工应提前一个月申请,获批准后,按公司的《离职管理的办法》进行离职交接。从公司的角度而言,要做好人员的招聘和交接工作,确保人员到位以及工作和文件的交接。如员工确实无意在公司工作,应该安排

  交接手续,并签字确认交接的工作和事项。

  案例解析:

  本案例中,公司如果能证明其损失由小赵所为造成,就有权索赔。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劳动者和单位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拒不交接相关手续,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为了确保劳动者能够按时交接工作,可以与其约定相关的经济补偿金等都于交接完毕时支付。在此要注意:如果双方约定了办理工作交接的时间,劳动者没有按照约定办理,此时,用人单位自然可以对抗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相关法律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1、责任在小赵,需要配合企业完成这项工作。

2、很多企业面临这样的问题,员工自离后的工作交接问题。

3、企业内部机制的设计中需要关注到这个环节,轮岗制、替岗制或许可以杜绝这样问题的发生。

4、每个重要的岗位或者是特殊的岗位需要有备案,资料也需要有备以防万一。主管和领导处也需要有备案材料,而非是保管人员那里有。

5、上下监督机制要完善。

递交辞职报告直接走人共3

  辞职报告递交

  从工作单位辞职离开总是有各种因素,但是不知道怎么组织语言写报告,可以参考下这里的模板哦。

  篇1: 辞职报告尊敬的领导: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

  来到公司也已经两个多月了,在这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得到了公司各位同事的多方帮助,我非常感谢公司各位同事。正是在这里我有过欢笑,也有过苦恼,更有过收获。公司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或许这真是对的,由此我开始了思索,认真的思考。

  但是最近我感觉到自己不适合做这份工作,同时也想换一下环境。我也很清楚这时候向公司辞职于公司于自己都是一个考验,正是考虑到公司今后发展的长久性,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为了不让公司因我而造成损失,我郑重向公司提出辞职。

  我考虑在此辞呈递交之后尽快离开公司,并渴望有新人尽快选来填补因我离职而造成的空缺,同时我也能够协助您对新人进行入职培训,使他尽快熟悉工作。 能为公司效力的日子不多了,我一定会把好自己最后一班岗,做好工作的交接工作,尽力让项目做到平衡过渡。离开这个公司,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很舍不得,舍不得领导们的尊尊教诲,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

  在短短的两个多月时间里,我们公司已经发生了巨大可喜的变化, 1 我很遗憾不能为公司辉煌的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我只有衷心祝愿公司的业绩一路飙升!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 月 日

  篇2: 辞职报告尊敬的领导:

  来到这个新环境,开始感觉还不错,真是想好好干下去。事实上也是如此,我很久没在一个公司干过这么长时间。我原来有很多项目,本想拉到公司来做。但是公司很多事情和你的行为让我感到失望。我以为,跟随一个英明果断、有人格魅力的领导打工,我才有发展和前(钱)途。

  在私企干了这么久,我非常了解老板之辛苦,老板也很难,所以我有利益上的不满很少说。当我无法忍受的时候,就辞职。但我觉得有些事情不得不说给你听(我不说没有人会说给你,这也是我要辞职的一个原因):

1.作为老总,有些琐碎之事,你不该过问。老总就应该做一些比较大、有水平的事情,整天盯着下边的员工毕竟让人不舒服。例如,哪台计算机给谁使用,怎么又迟到早退啦,关于报销之类的事等等。小事虽小,却使老总形象毁于一旦。 我从没有见过老总亲力亲为计算每个员工的年薪,并亲自发到每个员工的手中。——这也太平易近人了吧?

2.纠偏过正。办公开支是应该节省,网是不能无限制地上,车是不能随便地打,话费是不能随便地报,出差费用是不能太高……但是

  2 不要太过,否则员工会怨声载道的。

3.要讲公平。迟到扣钱,那么加班呢?工作要讲效率,而不能光看工作时间,能不能完成工作要看自觉性,何必非要上下班打卡呢?准时上班我却打瞌睡,有个屁用!比如你自己,迟到多少回了,能说你上班没努力吗? 你给我上保险,我很高兴,但这件事情你干得没水平。为什么每个人的待遇不一样,有的人上,有的人却没有(也许我是不知好歹)?这对别人是不公平的,你怎么能够留住人心呢?这种小幻术完全是个人行为,而不是公司行为。

4.说话要算数。我来的时候,阿毛明确说过:今年年薪按照一年算。但阿毛走了,也无据可循,你记得不记得我就更不知道了。我来公司已经卖了力气,交给我的工作我都完成了,而且×××的项目我已给公司赚回了我的年薪,而且今年会有更多的项目(但你也许认为很小)。公司网络和布线方面没什么利润,和我没有任何关系。居然年终没有双薪和奖励,而且扣钱,这使我决定走人。

5.用个人行为来管理公司,认为公司是我的,管理公司可以说是随心所欲,公司管理得一塌糊涂,全凭一个人说了算,狭隘的私有财产心理在作怪,典型的小农经济思维方式。

6.我比较喜欢自由的工作,没有束缚,喜欢有施展自己能力的空间,公司不适合我。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 月 日

  篇3: 辞职报告尊敬的厂长、总监:

  3

  二位领导好!我是××车间的xx。下面是我的辞职报告。

  我就要离开公司了,在此说声对不起,不过请领导批准我的辞职申请。

  这做人呐,清醒容易糊涂难!我比较耿直,做事太认真,不犯错也不行了。我曾想为公司留住优秀的员工;也曾想使公司在改革中,少走一点弯路,不至于出现这么大的损失。为公司尽到自己一份微薄的力。这些,我都没有做到。心有余,力不足。 现在的我在公司生活的极不如意,有工作上的,更多的生活上的,毕竟我不是一个人,无牵无挂的,我还有家人,我还需要养活他们,我只好辞职离开。 到现在,我连最基本的生活都无力维持。骏马能奔驰,犁田不如牛!这自荐上门的,不值钱。有心出力又如何?与其在这里虚度时光,不如去进修,学习自己喜欢的课程,多学一点实用知识。

  我生来笨拙,学什么东西都比别人慢一拍。不管有多难,总还有学会的时候。但要弄虚作假,我=实在学不会。心里也憋的难受。我常常问自己:为什么不可以象别人一样?反正公司的钱,不赚白不赚!谁嫌钱多了扎手? 人人都说我傻。随别人如何评价,我自己心中有一条底线:做人,就得挺直了腰!只是这腰挺直了,肚子却饿扁了。我做事,素有军人作风。但回头一望,看看自己,却不是一个合格的军人。当年的拼命三郎哪里去了?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我为告诉做了些什么事?细细一想,没有一件能提的起来。惭愧的头都抬不起来。 请二位领导不要单独挽留我了,我知道领导的事情很多,不值得为我一个小员工费心,我会自行离开,不带走一点涟漪,因为我压

  4 根就没有什么影响力!

  最后祝愿公司的明天会更好,祝愿二位领导笑口常开,家庭幸福!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年 月 日

  篇4: 辞职报告尊敬的**:

  时候过得真快,转眼间我已经在**工作了整整一年了,但是今天由于我自己的原因我不得不提出辞职。

  首先,极度感谢这一年来**对我的信任、关心、照顾、认可、教训和培养。但是以后我无法再为公司服务了,也无法再陪伴于**的身边,在此我感到极度的遗憾。 认真回顾过去的这一年,我在**学到了很多东西,无论是专业妙技还是为人处事方面都有很大的提高,我也极度热爱我的这份工作。此外,我也非常感谢我的同事们,感谢他们一直以来对我的帮助和关怀,以及大家在一路的那份和睦,那份团结一致。

  一直以来我非常珍惜这份工作,也非常想尽自己的最大的努力继续做好这份工作,但是很多事情并不是跟自己预料的那样,我现在必须向公司领导提出辞职,在此我表示深深的歉意,并希望能得到公司领导的准许!

  辞职人:**

  日期:xxx年3月5日

  篇5: 辞职报告亲爱的老板:

  昨天外面下了一场雨,这让我想起我国著名诗人汪国真的诗句:

  5 “总有些这样的时候,正是为了爱,才悄悄躲开,躲开的是身影,躲不开的,却是那份,默默的情怀,范文之辞职报告:台湾企业员工的辞职报告。

  领导你看,他写得多好啊,我一边读他的诗,一边吃冷面,结果醋都没放就吃完了,领导你说,要是我们也能一直这么好上,该多好埃。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呀,我要走啦,我要挥挥手地走,不带走一片云彩,领导你看这是不是也很有诗意呢。 回想当初,当我第一眼看到你时,我就被你吸引了,你坐在老板桌后,像一台英国产的大笨钟般庞大结实,你说要来工作就要先爱这个公司,因为爱了公司才会爱工作,我也没怎么明白,反正爱不爱的都是耍嘴皮子扯淡,你能给我多少钱才是正经你说是吧。 你报了个天杀的低价,按照这个工资数,我能在一月内把它均匀地花在每天的三包康师傅方便面上,还能多出一元钱,买个鸡蛋什么的滋补滋补。你见我不乐意,就说爱字当头,工资无价。我呢当时也正缺钱,想爱就爱吧,反正爱上你这个台湾人开的公司,也算是给海峡两岸的安定团结做出一份九十年代酷一族应有的贡献。

  在你的公司里每天早上不但要打卡,还有排好队听你训话。我最爱听你训话了,就想我从小爱听我姥姥吃豆打屁一样,但见你在队伍前面唾沫四溅,很快地板就湿了一层,拖地板的阿姨回回都高兴地说:有你在,她能活到九十九。 我们都要在你伟大的光辉的正确地领导下,每天加班加点到很晚,像我吧,是负责公司粮草运营司的,听上去这官很大,其实就是管订盒饭,你说加班是给公司做贡献,所以公

  6 司为了报答员工,就要免费给每位加班的员工订盒饭,盒饭标准是一盒两元,当时那做盒饭的店家很不开心,说除非全盛着饭才这个价。没想到你听了很高兴,说对呀对呀就光订饭嘛,人是铁来饭是钢,钢铁以外废菜包。你还说,员工应当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吃了你的盒饭(还真是没菜,盒里全是个饭),所以加班费就不必发了。我们当时大家都很感动,有些女员工当场就流下了激动的眼泪,大家都说:在社会主义的大家庭里,能碰上你这么一个老板,真是我的福气埃。

  但我真的要走了,唉,其实不想走,其实还想留,想留下来好好揍你一顿,真的,打是疼来骂是爱,我对你疼得要死,爱得要命,所以要是能胖揍你丫一顿,该多好啊。 噢,对了,除了这份辞职信以外,桌子上还有张我给劳动仲裁委员会寄去的状纸复印件,你看看,顺便帮我挑挑错别字,别到时法院的人来找你时,人家会因你手下的人文化水平低而看不起你。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篇6: 辞职报告敬爱的公司领导:

  您好!我因为诸多个人原因,经过深刻冷静的思考后,郑重的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

  首先,在贵公司工作的这五个月以来,我收获良多,在领导以及同事的帮助下使我学到了很多在其他地方学不到的知识,开阔了眼界,增长了阅历。

  其次,公司的工作气氛很好,同事们工作都很努力,领导也很体

  7 谅下属。使我在公司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无奈之下提出辞职,客观原因是我想发展自己的特长,让我学有所用,我想接下来的时间好好在家看书学习,到年末要参加各种考试,加强我自身的能力。除了客观原因外,主观原因则是我觉得自己的能力有限,有时候顾前就顾不了后,因此给公司造成的诸多不便还请谅解。也许是天资愚钝,我对于公司的工作操作方式很难跟上节奏,因此为了不再给领导添加负担与麻烦、拖同事们的后腿,我特此提出辞职。最后,祝公司生意兴隆,发展越来越好。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篇7: 辞职报告尊敬的总经理:

  你好! 首先无可非议的要郑重感谢贵厂提供了近一个月的工作机会。 本人承诺的工期是一个月,因此在迫不得已要走之前必须留下一个条理清晰,言之有理的辞职信,交待提早离开的原因。很简单的一个意外。

  我所经历的意外首先一个是工作分配方面,我是从来没有一个当搬运的心理准备,理所当然的缺乏生理准备;无论从多方面考虑,我都不是一个很适当的人。当然具有慧眼的厂长在开始的几天里就断言我的诸多缺陷,比如说不够力。同在搬运的都能一次性的搬起四个以上的花满月,而我很遗憾的只能是一个;这样的失败,在几个所谓的装车高手看来显得很不力,觉得人事部请来的是个垃圾,连搬五箱都不会。当初被众人奚落以及玩弄了一番,觉得特别无奈。不过很快就

  8 进步了,现在大嵘华都能提六箱。不过这样的进步让我觉得自己在很附庸和很弱智,唯一的证明就是原来自己原来也不缺乏做搬运的资质,也就是说我也能搬。但我深谙如此的低俗的体力提升长远来说对自己并没有怎样大的好处,加上工作量巨大,与仓管缺乏默契,没有任何的工作经验导致在工作过程当中十分十分的被动,经常莫名其妙的受到仓管的责备。适应工作27日来,许多时候不能揣摩管理层的旨意,工作仍然时常碰钉。当然的,当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其实是很显而易见的就是我的身体太不健壮,刚从学校走出来,经过两年高三的备试,正如某同事说的不能胜任耗大的体力劳动,因此愈做愈碍手碍脚,懵懵懂懂。 另外的一个意外是本人读书方面。由于录取结果不理想,所录取的学校通知书的到来,我必须马上辞工,返校。 我很内疚在工作期间有几次迟上班的表现,由于起居交通等等原因,迫不得已。虽然现象在组内很普遍,我依然深感歉意。另外与小组内的人缺乏交流沟通,不很合群,工作十分消极。 但是可以肯定一点,那就是我很用心做,我有时候是不会做,而决非不愿意做;能搬五箱繁华锦秋月的,我绝对搬,但是我不行;所以有时候是一边站着等有能者搬之。无可口非,我是很蠢。 我会承诺倘若再有机会的话,我会义不容辞回来工作。很快我就要回校,专心从事自己的网络工作.希望批准我的辞职申请,我衷心感谢,衷心感谢。祝公司蒸蒸日上!祝各位领导同事工作愉快!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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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8: 辞职报告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看我的辞职报告。 经过深思熟虑,我决定辞去我目前在公司所担任的职位。此时我选择离开,并不是一时间的心血来潮,而是我经过长时间的考虑之后才做出的决定。我也相信您一定会在看完我的辞职报告之后批准我的申请。现实中有很多的无奈,每一人都会遇到这样情况。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事实就是这样,因为某些个人的理由,我不得不向公司提出申请,我需要换一个环境,换一种心情继续工作下去。我会尽早完成工作交接,最大程度上地减轻对大家工作的影响,希望公司能体谅我,并希望能与今年月日正式离职,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 感谢您对我的能力的信任,在我工作的这段(1年)时间给予我的支持与鼓励!我在这只能说,我令您失望了!离开公司的这刻,我衷心向您说声谢谢! 祝愿公司在往后的发展中更上一层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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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辞职报告直接走人共4

  员工没有递交辞职报告,也没有办理工作交接,就突然离开企业,失去了联系,企业面对不辞而别的员工应如何应对。有朋友看过后说对于操作方法已经明白了,但是,这种类型的员工工资应该如何支付呢?通常企业会停发工资、停缴社保,然后,就不再理会。实际上,这种处理方式是错误的,今天,法务小编就来介绍这种类型的员工工资如何支付? 首先,就员工不辞而别的现象,从法律角度是如何规定的?

  员工不辞而别,是指拟离职员工未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辞职的,应履行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而不辞而别的行为恰恰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对不辞而别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其次,员工不辞而别的,企业该如何应对?

1、劳动关系的终结

  劳动关系的终结需基于法定事由或一方(含双方)的意思表示,在劳动者没有明确作出终止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用人单位也没有做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劳动关系并不当然终止。此时,对于不辞而别应理解为职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在实践当中,不辞而别的员工一旦反悔,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缴纳期间的社会保险等,用人单位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规定,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擅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送达劳动者或者进行了公告,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擅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既未履行法定程序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劳动者或者进行公告,劳动者主张予以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律师建议

  单位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应积极履行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以避免可能发生的争议和风险。

2、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发工资?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非法克扣工资或者拖延支付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劳动者已提供劳动部分对应报酬不应被剥夺。若用人单位有条件支付剩余工资的,应及时足额支付,如员工的银行卡并未销毁。只有存在工资支付障碍的前提下(无工资卡、无法联系本人),用人单位可以暂缓工资支付。 律师建议

  从风险控制角度,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劳动者前来领取工资,若劳动者未按通知前来领取,用人单位不承担工资拖延的责任。

3、用人单位是否应及时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不辞而别,用人单位因通知障碍,导致后合同义务无法履行的,依法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但仍应以用人单位履行通知义务为前提。 律师建议

  企业应制定全面的规章制度,遇见此类事件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如若没有相关制度,企业应该在第一时间通知员工,说清楚相关事实,并要求员工说明未到岗的理由。员工如果未回应,企业便可以以旷工理由辞退。在此期间企业为员工多缴纳的社保金额,企业可以依法扣回。如果不足,企业可以起诉追回员工个人部分。

  最后,对于员工不辞而别,企业该如何预防?

1、如何解决通知障碍问题

  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相关通知义务,故通知文本是否能有效送达成为关键。许多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用人单位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败诉。故建议用人单位在《入职登记表》或《劳动合同》中要求劳动者明确“法定通知地址”,作为用人单位送达相关文件的合法途径。劳动者填写地址错误的,自行承担送达不能的责任。未履行地址变更后的通知义务的,亦自行承担责任。在明确告知法定通知义务的,亦自行承担责任。在明确告知法定通知地址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的基础上,出现员工不辞而别且无法联系的情形,用人单位不承担通知障碍的法律责任。

(1)如果企业能够联系到员工,可以要求员工递交一份书面辞职报告,或者由企业为其提供辞职报告,写明“本人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年×月×日”,然后,由员工签字确认,这样就能免除企业在法律上的潜在风险。 (2)如果企业联系不上员工,可以视作旷工处理。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一般都会规定旷工多少天属于严重违纪,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严重违纪,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应给员工发出一个书面通知,通过EMS快递送达员工处,从而免除后顾之忧。

2、如何解决损失赔偿问题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损失赔偿责任,但用人单位为此提起诉讼,显然不具有现实意义,因为诉讼成本与诉讼收益不成正比。另外,员工不辞而别又不属于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故用人单位亦无法通过设定违约金来制约此种行为。根据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对用人单位而言,提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损失计算办法及大致数额并不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抵触,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未提前通知单位擅自离职的,根据应通知日期折算单位损失,此作为单位寻人顶岗的费用,双方协议约定在末月工资中扣除。此种做法并不与现行规定相悖,也符合企业操作实际。

3、如何解决服务期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问题 员工在擅自离职前曾与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则存在该协议是否继续履行的问题。劳动者擅自离职,未履行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追索违约金。

  而关于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并不因劳动者不辞而别而免除。劳动者一方仍需遵守竞业限制约定,违反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但用人单位拟放弃敬业限制义务的,应向劳动者履行告知程序。

  对于员工不辞而别的现象,用人单位应及早防范,在日常管理当中加强规章制度培训,提示相关风险,同时,规范自身管理流程,减少员工擅自离职的概率及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4、工资发放结算问题

  有的用人单位由于实行当月工作当月结算的方式,这样就造成某些员工在领取当月工资后不辞而别,给单位接续工作造成很多麻烦。事实上用人单位完全可以改变上述工资发放日期,采用当月工作,次月发放的方式(一般都采用次月月中前发放),而且制度上完全可以规定,对于辞职员工当月剩余工资采用现金结算和个人签字领取的方式。这样用人单位对不辞而别的员工也有了一定的经济约束。

5、规章制度交接程序问题

  用人单位还应当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辞职后的交接程序及相关要求,特别应规定全部交接程序走完才可最后结算工资,这样用人单位对该问题处理就有了制度上保证和依据。

  用人单位还应当在制度中规定,员工离厂时应交还借用的办公用品、工具及工作服装(领取时务必做好原始记录),否则,用人单位可以按未归还物品的金额或折旧价向劳动者索赔。 律师建议

  规范人事管理非常重要,在员工普遍高度自觉的情况下,这些管理看似没有什么太大的作用。但是,一旦特殊情况出现,而公司没有去实施相应的管理,将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

  劳动律师超详干货:员工不辞职也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破?

  最近很多HR朋友们咨询有员工企业通知其续签劳动合同,而他在《通知》上就是不签字,有意造成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状况,为将来向企业索赔双倍工资创造条件,HR应该怎么办呢?今天法务之家小编为您支招。

  企业在运作过程中,还存在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企业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明确表示拒绝签署。经企业多次通知签订合同拒绝签订,对于企业书面《通知》拒绝签字,企业最终也没有办法,往往得过且过,结果等项目结束,员工离职了,反过来告企业未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对于员工不与企业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是有法可依的。

  根据《劳动法》有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其次,对于员工不与企业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有催告的义务,保留相应的证据。

  但在实践操作中,有的员工由于个人原因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法律法规也赋予了企业因此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企业依然要尽到及时催告的义务。否则,如果企业HR处理不当的话,将承担不利的后果。导致由于企业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员工要求支付二倍工资(在北京地区,未续订劳动合同,企业自续订当月起支付员工二倍工资,最长为12个月),并且,以此为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处理与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续订的程序不要违法,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因此,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企业要提前两个月做出是否续约的决定。如果续约,应提前30日通知员工,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决定不续约,也应提前30日通知员工,并签订书面终止劳动合同及办理相关离职手续,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最后,对于员工不与企业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在实务操作中要按部就班。

1、完善入职前的相关信息

(1)《员工名册》,如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由员工在核实名册内容后签字确认,并存档留存备查。且明确“本人保证提供的信息等资料真实,如有虚假,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

(2)《员工入职信息登记表》,如户籍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以及紧急状态下联系人的通讯地址与电话,由员工签字,存档妥善保管。并在《劳动合同》中也将此信息作为必备条款,且明确“上述三个地址为本企业向员工送达各类法律文书或工作文书的送达地址”,企业以EMS方式向上述地址快递文件,即视为该文件已向员工本人送达。

(3)《规章制度》里明确约定,“员工要限期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公司企业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拒绝签订”。

2、如何设计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通知》是非常重要的,如果《通知》写的不好,反而会弄巧成拙。比如,企业通知员工签署劳动合同,一般都有回执,回执中如果仅仅有收到通知的内容,将来员工在庭审中会说,“我们去签署合同,但是,企业拒绝与我们签署”,法庭仍旧会根据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要求企业举证,证明是由于员工的原因而非企业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署。这就需要我们在《通知》中要用心设计,将举证责任转移到对方身上。

(1)《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内容可如下:

  单位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届满,单位决定继续与你续订劳动合同,如同意续订合同,请于____月____日上/下午____时到____(部门)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如不同意续订合同,请于____月____日前以书面方式答复单位。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2)《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可如下: 各位员工: 你们好!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凡是本公司的员工,请于**年**月**日前到各服务中心办公室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手续。过期未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者,将视为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责任自负,公司将按有关劳动法规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3)《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内容可如下: ***** 您好!

  自 年 月 日收到《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未于 年 月 日前以书面方式答复单位,视为你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鉴于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截止至年月 日,请您于 年 月 日前将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并到人力资源部结算工资。

  同时,也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人力资源部门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各执一份。

**********有限责任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3、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应对措施

(1)要在劳动合同信息管理中加入合同到期提示,可以设置提前一个月提醒。 (2)企业一定要将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据资料予以保留,并且保留期限不得少于员工离职后的一年,防止员工离职后的一年内随时主张双倍工资。

(3)企业可以召开全体员工会议,以会议的形式通知全体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并将会议记录由每位参会员工进行签字确认,特别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做好备案。同时,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以公示的方式通知全体员工续订劳动合同。

(4)对于拒绝接收《续订劳动合同通知》的员工,可以采取EMS送达的方式进行通知。在快递送达的备注栏目中明确写明“书面送达签订合同通知书”的字样,以备将来进行诉讼时可以有回旋余地。这也使得为什么要最前面,用大量的文字来阐述完善入职相关信息的重要性。

(5)企业也可以同步的采用面谈的方式与员工协商续签劳动合同事宜,同时,在这个过程中要录音录像,保留相关证据。

(6)建议企业对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最好是解除劳动关系。只有这样,企业的风险才可以将到最低。当然,因为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仍旧需要支付劳动报酬,但是,企业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7)通知过其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同时,在通知中明确要求其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如果不续签,请于收到该通知之日起第四个工作日前往公司相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 (8)企业采取EMS的方式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至员工。 (9)留存所有EMS送达回执单,作为企业日后有利的证据。

递交辞职报告直接走人共5

  篇1:散伙的艺术:递交辞职信后的一个月该做啥 散伙的艺术:递交辞职信后的一个月该做啥

  每年,常常有那么几个离职高峰期,于是那段日子里,我们几乎每周都收到数个不同风格的告别邮件,隔几天中午就得安排不同告别午餐。席间大家以茶代酒,举杯齐眉,拍着胸脯相约纵使以后各为其主,同袍之谊莫逆之深,苟富贵勿相忘。由于每年都有这样的戏码,我们早就学会了各种体面的迎来送往招式。甚至把汪伦踏歌相送那套也学来,喧宾夺主地把送别会办成自己的个唱会。

  对于那些要离职的人来说,终究是有或多或少说不出来的苦。

  根据调查,职场人跳槽的主要原因中,对于现工作的不满比对于未来工作的向往要更高。但任何关系的决裂都不是按掉开关那么简单。按照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信的行业惯例,从提出离职到真正离开原公司、单位还有极其微妙的一个月的时间。这一个月的业绩考核往往不再是业务,而是如何展现散伙的艺术。而此种艺术的精髓,常在于对三种距离的拿捏。搞清楚自己跟公司的距离是其一,不要把自己当外人,也不要把自己当内人。

  所谓\"不要把自己当外人\"无非是继续遵守公司里面的各种规章制度。离职是可以舒一口气,但不是在提交辞呈之后马上生效的,要谨记自己正式的离职日期。在此之前,还得该遵守的遵守,该服从的服从,以免落人口实。

  至于\"别把自己当内人\",就是当离职的信息已经发出,公司就不可能真正当你是自己人了。别打那些最后捞一笔的小算盘。比如说那些原来已经安排好的公务考察、出国培训之类的美差,哪怕领导不开口,也请自动退出吧,省得背脊成了马蜂窝。另外,真正关于公司核心决策的那些会议,尽量可免则免,避免弄得个瓜田李下相互不自在。 再是重新审视与领导和与同事们的距离。

  在离职前的一个月,作为\"内外不是人\"的角色的好处是,你可以开始怀抱\"天下为公\"的理念了。以往在办公室,不免按照职位高低和利益远近把周遭的人分成三六九等。领导永远在金字塔的上方,为了领导的利益和喜好,得罪一两个不同利益集团的同事当然是不在话下的。 然而在这最后的岁月,众生该是平等了。因为根据统计学概率分析,你以后跟这些老领导老同事山水有相逢的概率是平均,再也没有必要因此失彼。特别是那些曾经结下的怨气和梁子,好好利用这种离别的哀愁约个咖啡共个饭,一笑泯之,求个清清白白地来,干干净净地走。 最后是提防和人事的距离。

  中国人相信所谓\"人之将走其言也善\"。于是不少的公司都有让人事采访即将离职的员工的那一套。原则上是为了了解对公司组织架构和各种策略的真实想法,却往往能套出不少其他的秘密。

  在跟人事进行这种最后的交谈之前,请自己想清楚,事实上离职以后这个公司的一切与你已经不再相关了。所谓给公司提出最后建议的想法是天真的。如果真的如此这般要为公司好,大概也不至于要出走。更别说你认为对的意见是不是真正能帮助公司了。况且为了佐证你说的情况,还得提出一大堆例子,免不得要牵着出一大群人。这样的话,之前那些善始善终的努力就都白费了。

  想象一下这种最后的谈话同理发生在情人间的分手时刻,你语重心长地说:\"我现在要跟你分手了,为了你以后更好,我给你提三个改进的意见。第一......\"想到这里,你大概已经可以同时幻听到\"啪\"的一声,和感觉到脸上火辣辣的痛了吧。何必呢。篇2:职工提交辞职申请后不再上班该如何确认劳动关系 职工提交辞职申请后不再上班 劳动关系该如何确认

一、案情简介:

  张某系某有限公司职工,2010年7月26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称,\"本人现提出辞去在公司的所有职务和工作\",后不再到单位上班。2010年7月29日,某有限公司作出《关于解聘张某职务的通知》(鲁××发[2010]128号),送达张某。某有限公司仍一直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张某于2012年1月9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元、2010年7月至今的工资元。公司辩称: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超过仲裁时效,应当驳回;申请人于2010年7月26日提出辞职报告,系主动辞职,申请人申请所依据的事实是错误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已经因申请人主动辞职而解除,申请人主张经济补偿和工资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二、焦点归纳: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张某递交书面辞职后即离开公司,其本人未遵守劳动合同法关于提前三十日书面辞职的规定,而公司在其离开公司后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这种情形下,张某的辞职行为能否产生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 对此,主要有两种观点分歧:

  一种观点认为:2010年7月26日,张某虽然在递交的辞职报告中载明,辞去在公司的所有职务和工作,并不再到单位上班,但其未遵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关于\"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其辞职行为应当无效。且张某递交辞职报告后,某有限公司仅解聘了其工作职务,并没有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仍一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据此认定,某有限公司不认可张某的辞职行为。双方的劳动关系可按待岗处理,某有限公司的答辩理由不成立。

  第二种观点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张某2010年7月26日提交的辞职报告载明,辞去在公司的所有职务和工作,便不再到单位上班。其后公司也未通知张某回单位上班,双方劳动合同应于2010年8月25日解除。张某应于该日知道其权利被侵害。其未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请求已经超过了仲裁时效。 三、焦点辨析:

  张某系行使法定权利主动辞职,未严格遵守提前三十日之规定,在权利行使过程中确实存在明显瑕疵,有违法的嫌疑,但如果因此直接得出劳动关系未解除的结论,则某有限公司应继续负有为张某支付工资或生活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张某会因自己的违法行为而受益,出现这的结果,有违法律应有的价值取向。另一方面,某有限公司未及时作出解除张某劳动关系的决定,并一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能是由于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不够规范、严谨,也可能是由于该公司并不同意其辞职,以此种方式执意挽留张某。但无论如何,只要张某没有主动收回辞职报告的意思表示,张某的辞职权利就不应受到公司意思表示的约束。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辞职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只要依法行使,用人单位批准与否并不能影响到辞职的效力。 如前所述,劳动者辞职,负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在劳动者未忠实履行该义务的情况下,其辞职行为是否就一律有效呢?笔者认为,不能一概而论。一种情形是在劳动者提出辞职报告后的三十日内,辞职能否生效应取决于用人单位的态度。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既可以认同劳动者辞职行为生效,而豁免其提前三十日的义务;也可以认定其行为构成旷工,违反规章制度,而主动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还可以持放任态度,继续维持双方的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做了后两种选择,劳动者的辞职行为会因法定条件尚未成就,不能生效。另一种情形是在劳动者提出辞职报告满三十日后,劳动者已经以旷工的形式,消极地履行了提前三十日的义务,辞职行为应当生效。用人单位因未在三十日内主动做出选择,而丧失了选择的机会。如果此时仍肯定用人单位的选择权,则劳动者辞职权的行使就受到了用人单位的束缚,这在法理上与宪法关于公民就业权利的规定相违背。实践中,没有用人单位愿意为一名长期旷工的职工,继续承担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缴纳义务。所以,这种假设在生活实践中也站不住脚。综上,本案中双方的劳动关系应于2010年8月25日解除,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张伟泉 潍坊市寒亭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0536-相磊 潍坊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0536-)中国劳动2012第12期篇3:别轻易提交辞职信 别轻易提交辞职信

  如果老板想要与你解除劳动关系,进而让你递交辞职报告,这时候,你可千万不可草率听从而轻易提交辞职信。因为这决定着劳动关系存在或解除,并进而决定着劳动关系解除后用人单位要不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

  辞职信是员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用人单位的同意,表明双方已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经协商达成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两条规定,即第24条和第28条。根据第24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说明员工辞职信和用人单位的同意表示可以发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8条则区分了两种不同的协商解除情况,即用人单位先行提出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员工经济补偿金;员工先行提出的,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谁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员工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的关键。而辞职信则意味着劳动关系的解除是由员工先行提出来的,根据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许多情势下,即使员工不写辞职信,如果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不能再维持下去,用人单位也是会找理由辞退员工的,如提出员工不胜任工作或者是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等。无论用人单位以哪种理由辞退员工,用人单位首先必须提供支持这些理由的证据;其次,还必须向员工支付补偿金。除非员工确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过错,用人单位才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些过错包括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人在职场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因此提醒大家:如果不是你自己真的想辞职,而是与单位有不同意见,或是单位想与你解除合同,你千万不能经率地递交辞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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