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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管理措施3篇(危险品罐区管理制度)

2022-10-30 20:19:05综合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管理措施3篇(危险品罐区管理制度),供大家参阅。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管理措施3篇(危险品罐区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管理措施1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静电预防对策

  静电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可以说是无处不在,人走过化纤地毯产生的静电大约是伏,翻阅塑料说明书产生的静电大约7000伏,最高时产生的静电甚至达几万伏。在生活中,静电能使人体受到伤害;在化工行业中,静电能引发火灾爆炸事故,造成损失。静电引发的储罐火灾占全部火灾爆炸的10%以上。在日常安全检查中,我们发现许多企业不重视危险化学品储罐区静电的防治,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果惨重。本文通过对静电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预防措施,用以指导企业加强储罐区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一、储罐区静电产生的原因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生产作业的过程,通常包括易燃、可燃液体的装卸、输送、调合、采样、检尺、测温及设备清洗等各种环节。易燃、可燃液体贮罐(槽)车、汽车罐(槽)车,鹤管以及设备、管线等设施都需要重点加强静电防护。

(一)危险化学品的电阻率影响静电产生

  据有关资料介绍,液体的电阻率在1010~1015??m时,能产生危险的静电,而在1013??m是产生的静电最大。高于1015??m以及低于1010??m时,静电的产生和积聚小到可以忽视的程度。特别是电阻率在106??m以下时,对静电来说就等于是导体的作用了,这时可以不考虑静电问题。

  原油、重油的电阻率是109~1010??m,产生静电的危险性小;汽油、煤油、清油、喷气燃料等的电阻率为1012~1013??m,是最容易产生静电的物质,需要特别注意。比较产生静电的倾向,煤油>喷气燃料>汽油。

(二)装卸危险化学品方式造成静电

  装卸危险化学品方式可分为两种:一种为底部装卸法,另外一种为上部装卸法。这两种方法相比,后者产生静电量更大。不但因液体分离而产生新的电荷,更主要的是电荷没有充分的时间驰张,所以表层电荷密度较高,同时还因危险化学品冲击至罐壁造成喷溅飞沫而产生静电。上部灌装所产生的静电量远远大于下部灌装的静电量。所以使用下部灌装可以有效的减少静电的产生。

(三)不同危险化学品相混合会增加静电的产生量

  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之间混合,不但会造成化学品之间发生一系列的化学反应,同时,由于化学品的密度和颗粒性质各有不同,导致输送或混合的时候,化学品颗粒之间发生摩擦,更易导致静电的产生。例如某厂用管线向罐中输送航空煤油,同时又使用另一管线向同一罐中输送危险化学品,后者管线中有残留的残渣也被送入罐中。当时流速虽然仅有2m/s,但却因引起了重大的爆炸事故,损失达50余万元。

(四)罐底的沉积水会增加静电电量

  如罐底有沉积水,底部装入危险化学品方式会搅起沉积水,从而产生很高的静电电位。水是静电的良导体,但当少量的水掺杂在危险化学品中,因为水滴与危险化学品相对流动时要产生静电,反而使危险化学品静电量增加。

  例如,某油船向岸上直径40英尺的油罐输送煤油时,开泵后1分钟,油罐内引起爆炸,将罐顶炸飞。事故的原因是这条管线在输送煤油以前,曾经输送过汽油,因此要用水来清扫管线;同时与这个管线相连接的汽油管线有微量的汽油泄漏,致使形成爆炸性混合气。这样,清扫时残留的水分与煤油被一起送进油罐,尽管流量不是很大,但已经产生了大量的静电。

(五)静电逸散时间因素

  危险化学品储罐在注入危险化学品过程中,从停止注入到大液面产生最大静电电位,往往需要经过一段时间,这个时间通常称为延迟时间。为了安全,当需要直接测量液位或危险化学品液温时,应该躲过罐内静电荷的逸散时间。罐的容量越大,静电逸散时间越长。一般规定在3~5min以后再进行测量比较安全。不同类物质所需要的静止时间见表3所示。

  二、静电的危害

  危险化学品在管线输送中,虽然有静电的产生,但由于管线中充满危险化学品而没有足够的空气,不具备爆炸着火的条件。当把带有电荷的危险化学品装入储罐,则因电荷不能迅速泄掉便积聚起来,使液面具有一个较高的电位,这时若液面上部空间形成了爆炸混合气体,就可能发生火灾爆炸。另外,静电放电会造成计算机、自动控制装置等电子设备的故障和误动作。在储罐区,静电所引起的电击虽然不会致人死亡,但是往往会导致二次事故,因此也要加以防范。

  三、静电危害的消除措施

  消除静电的主要途径有两条;一是创造条件加速静电泄漏或中和;二是控制工艺过程,限制静电的产生。第一条途径包括两种方法,泄漏法和中和法。接地、增湿、加入抗静电剂等属于泄漏法,运用感应静电消除器、高压静电消除器、放射线静电消除器及离子流静电消除器等均属于中和法。第二条途径就是工艺控制法,包括材料选择、工艺设计、设备结构及操作管理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针对储罐区的特点,静电的预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静电接地:接地是消除静电灾害最简单、最常用的方法,主要用来消除导体上的静电。为了防止静电火花造成事故,应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采取正确的接地措施。

(1)储罐内的各金属构件,尤其是金属浮体如果接地不良,容易形成孤立导体。当带有静电荷的危险化学品注入储罐时,它将收集聚电荷,对地形成电位,在一定的条件下,极易发生火花放电而导致危害。例如在高电位情况下,静电放电可以引起火花,长度可达20~30cm,5OOV静电产生的火花可使苯蒸气着火。某化工厂在使用管道输送甲醇时,由于未采用金属浮顶油罐,使液体表面产生并聚集大量静电,造成高压放电引发火灾。

(2)金属取样器及检尺工具必须可*接地,也是为了防止形成孤立导体。操作平台上设置的接地端子应避开气体排放口。使用导电性绳索的取样器的接地方式见图3所示。在取样器端也可使用焊接。接地线的安装是在作业开始前进行,作业结束后方可拆除。作业过程中最好使用具有防静电性能的材料制成的工具。

(3)大于50m3,直径以上的立式罐,应在罐体对应两点处接地,接地点沿外围的距离应不大于30m,接地点不要装在进液口附近。

(4)为防止静电感应而带静电,浮顶储罐的浮顶应与储罐本体(外壁)之间进行跨接。一般是采用25mm2的铜芯软绞线,沿斜梯敷设至罐壁。防风雨密封的储罐壁一侧的端头应使用导电性橡胶材料制造。浮顶的一侧尚应用10mm2的铜绞线每隔3m跨接一次。

(5)危险化学品其电阻率一般在1011??m以上属静电非导体。带电体上电荷的消散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称为逸散时间),因此当罐壁使用防腐涂料时,只要涂料的电阻率小于被储介质的电阻率就不会妨碍电荷的逸散。

(二)增湿 提高空气中相对湿度有利于消除现场存在的静电。提高空气中相对湿度就是提高空气中水蒸气的饱和程度,在物体表面会吸收或吸附一定的水分,从而降低了物体表面的电阻系数,有利于静电电荷导入大地。当然,用增加空气湿度消除静电也有其局限性,它应以不损害人员健康、不损坏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品的质量为原则。在实施增湿消除静电时,一般相对湿度在70%左右,静电积累会很快减少。

(三)添加抗静电剂

  抗静电剂具有较好的导电性或较强的吸湿性。因此,在容易产生静电的高绝缘材料中,加入抗静电剂之后,能降低材料的体积电阻或表面电阻,加速静电泄漏,消除静电危险。

  化工行业中多采用酸盐、环烷酸盐、铬盐、合成脂肪酸盐等作为抗静电剂。国产抗静电添加剂有3个组分:烷基水杨酸铬、丁二酸二异辛酯磺酸钙和“603”的共聚物。前两种组分是改变危险化学品导电率的基本成分,后者是稳定增效剂。抗静电剂的使用可采用涂布法、浸渍法、喷雾法或采用混合在原料中,以降低内部电阻及表面电阻,提高物体的导电性能。

(四)工艺控制法

  危险化学品在管道中流动所产生的静电量,与危险化学品流速的二次方成正比。降低流速便降低了摩擦程度,可减少静电的产生。所以当储罐输入危险化学品和输出危险化学品的时候,控制危险化学品输送流速是减少静电电荷产生的一个有效方法。2000年10月31日,河南某石化厂机修车间一名女职工提着一带塑料柄挂钩的方形铁桶,到炼油三厂开手阀放汽油不久,油桶着火。原因是由于阀门开度过大,汽油流速快而导致静电积聚,产生火花放电而引发的事故。

  在容器内灌注液体时,应防止产生液体飞溅和剧烈搅拌现象,应从底部装卸危险化学品或将危险化学品管延伸至接近容器的底部。一般规定,在鹤管没有被危险化学品浸没之前,流速只能限制在1m/s以下,以免产生静电。当入口管浸没200mm后可提高流速,最高不得超过6m/s。甲、乙类液体经过添加抗静电剂,或有专门静电消除器与静电报警仪同时具备的,流速可为6m/s。易燃液体灌注结束后,不能立即进行取样等操作。应经过一段时间,待静电荷减少后再进行操作,以防静电放电火花引起着火爆炸。某些危险化学品需要经过多道过滤,而过滤器会导致更多静电的产生,同管线相比是更大的静电源。因此,从过滤器出口到贮器应留有30s的缓和时间。管道出口前有过滤网(网的目数大于100目)或过滤器(过滤精度高于30μm)时,应使过滤器出口至管道出口的流动时间大于30s。

(五)消除静电产生的附加源

  危险化学品含水或者不同危险化学品相混合并通过压缩空气时,静电的发生量将增大。危险化学品中含水5%会使电效应增大10~50倍。危险化学品通气调和也是十分危险的。因此,危险化学品的灌装和输出要避免危险化学品与水,空气混合以及不同危险化学品相混合。

  危险化学品罐或管道内混有杂质时,能产生较多的静电,因此要注意清除杂质。例如装危险化学品前应将储罐底部积水和其他杂物清除干净。带电物中,严防不接地的金属物出现。

(六)消除人体静电

  人体静电的消除,可以利用接地、穿防静电鞋、防静电服等具体措施,减少静电在人体上的积累。泥土、砂石、水泥等地面,电阻都不会超过106?,都是静电导体。在储罐区,应穿防静电鞋,其电阻必须在(×105)~(1×108)?之间,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手套、帽子。穿防静电鞋时,必须考虑所穿袜子的导电性能,应穿可导电的防静电袜,以保障人体的静电能顺利通过防静电鞋导入地下,同时也要注意不能在防静电鞋的鞋底贴绝缘胶片。

  在工作中,尽量不做与人体带电有关的事情。如不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在工作场所不穿、脱工作服。在有静电的危险场所操作、巡检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品,如钥匙、硬币、手表、戒指等。例如某化纤厂纺丝甲班休息室发生一起用汽油搓洗工作服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爆炸事故,烧死2人,烧伤9人。

  上罐前必须采用人体触摸接地的方式进行人体放电。上罐入口端的接地体可另设金属棒,横装在入口处,挡住人员登罐,必须推开金属棒完成放电后才可上罐,其安装较为麻烦。另一种方式是可利用一段扶梯(约lm长),不涂防腐涂料,供人体放电用。金属棒的安装示意见图6。也可以采用佩戴先进的防静电腕带等办法去除静电。

(七)管道的连接

  储罐区输送管道较多,必须做好防静电措施。一般管道法兰连接四个螺栓以下的需要跨接,四个以上的不需要。法兰间连接时,如用绝缘垫片做密封,需要跨接;用金属垫片的就不要静电跨接。使用螺纹连接时,螺纹内用密封橡胶时要跨接,金属管直接连接的不要跨接。接卸管道必须用防静电软管。夹层内衬金属丝的塑料软管是普通加强塑料软管,并不是防静电软管。需用专门防静电软管,管内金属丝要检测是否贯通,同时与金属管要良好接触。装车鹤管的转动节头应加装跨接线,跨接线一般用不小于8毫米的圆钢焊接或用扁金属以螺栓压紧。活动的接地或跨接软线应采用铜线。导线的连接最好采用焊接。用螺栓加弹簧片压接的应增加重复接地,并注意避免油脂污染和锈蚀。某化工厂生产车间,在生产环乙烷过程中,因输送产品的管道及储存产品的储液池采用塑料制品,使大量静电积聚,造成高压放电,引发火灾。

(八)注意接卸环节

  易燃液体装桶时,铁桶应放置在导电地面上使之自然接地,禁止铺设非导电橡胶垫。对于橡胶、塑料等绝缘材料的输油管,应在管道表面缠金属丝,并接地。用夹钳(类似电池夹子)连接的临时接地,要注意没有油漆、树脂、油脂污染。连接点要离开装料口、卸料口等有可燃蒸汽的地方。

  四、小结

  总之,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要充分重视储罐区的防静电工作,加强对员工的防静电安全知识培训,正确运用预防和减弱静电危害的措施,才能保障储罐区的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发生和财产的损失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管理措施2

  2018年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厅港航局决定自2018年5月起开展2018年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该项工作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是深化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管控。各市港航局进一步核查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明确管控措施,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时组织开展港区内高危化学品排查,6月底前建立港口危险化学品高危化学品分布情况档案。二是深化港区内危险化学品储存专项整治。全面实行“三个一律”,6月底前涉及光气、液氯、液氨等物品的经营企业储存场所与周边安全距离不满足规定的,一律停止使用;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紧急停车功能的危险化学品罐区,一律停止使用;未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未设置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一律停止使用。三是全面开展诊断评估和专项整治。各市港航局对储存企业评估诊断定级,实施分类监管。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反“三违”、罐区、特殊作业、安全设计诊断和自动化改造,加强安全仪表系统管理,严格规范承包商等第三方安全管理。四是配合做好港口危险化学品装卸仓储企业评级行动。各市港航局5月底前组织港口危险化学品装卸仓储企业进行自评;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评级工作,9月底前建立问题清单,分类提出处理意见;12月底前实施“三个一批”即:关闭转产一批,限期整改一批,提升规范一批。五是深化港口危险化学品区域风险管控。各市港航局实施总量控制,督促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人完成在役储罐定期检测,实施储罐分类监管,对罐区实施重点监控;建立重点监控区域和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定期组织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清零行动,切实纠正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六是深化港区内危险化学品作业安全管控。港口经营人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强化对每一个环节、每一道流程的严密监管;重点加强硝酸铵、硝化棉等易燃易爆、剧毒高危化学品装卸作业的管控;严格执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环节“一书一签”要求;逐步推行动火作业全过程视频监管措施,视频资料存档备查等。七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各市港航局以危险货物港口装卸、仓储企业为试点,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设立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台,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八是提高港口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化水平。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预警系统与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督促企业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信息系统,实时记录危险化学品作业基础数据;建立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企业大数据库。九是提高港口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修订完善港区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时效性;危险货物港口履行应急预案备案手续,并与总体预案有效衔接。积极推广岗位现场应急处置卡,提高岗位人员事故初期应急处置能力。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管理措施3

【摘 要】 简述了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和登记工作的意义。概括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等。归纳并分析了目前登记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了解决登记中相关问题的对策措施。最后,从登记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出发,进一步阐述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几点措施。笔者认为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危险化学品从源头到废弃的全程监管;健全技术支撑体系;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建立完整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等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

【关键词】 危险化学品登记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监管

  0 引言

  危险化学品是一类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腐蚀性特点的特殊化学品,在现代社会中,它在发展生产、改变环境和改善人民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同时也因其固有的危险性,易引发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及物质财产损失等事故,且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往往很严重,甚至会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所以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具有其特殊的复杂性。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以及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不容疏忽的安全隐患。这一现实情况,使得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既需要纵向的层层监管,又需要横向的跨部门、跨领域、跨学科的广泛协作,既需要政府的重视与管理,也需要企业与大众的关注[1]。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安全管理、制定行业政策、加强技术支持等都是形成科学完善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手段和方法。

  1危险化学品登记简介

  危险化学品登记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到指定部门(一般为“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对所生产、使用或储存的化学品进行申报,明确其职责和义务,并按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进行系统的危险性鉴别分类。

  对危险化学品,应编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同时有关部门要审查申报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基本条件,并指导其制定预防和控制化学品危害的措施,颁发登记注册证书。

  危险化学品登记是国家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化学品危害的基础工作;是我国化学品管理与国际管理体系接轨,保护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项系统工程。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对国家危险化学品的宏观管理、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网络的建立、对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对打破国外化学品贸易壁垒及促进经济发展等都具有重要意义。2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

  我国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已建立了从法律、法规、条例到国家标准的多层次管理体系。

  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相关法规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3)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6号);(4)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6)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7)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第170号公约);(8)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建议书(第177号建议书);(9)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5号);

(10)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11)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7号);(12)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13)危险货物运输规则;(14)易燃易爆化学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5)农药安全使用规定;(16)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办法;(17)化学工业毒物登记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相关标准

(1)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2)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6944-86);

(3)危险货物命名原则(GB/T 7694-87);(4)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90);(5)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92);(6)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A57-93);(7)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GB/T -94);(8)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95);(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999);(10)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2000);

(11)重大危险源辨识(GB-2000);(12)危险货物品名表(GB-2002);(13)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

  3登记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1、部分企业对于登记工作积极性不高

  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是一项告知性备案工作,缺乏有力的制约手段。登记工作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进行。在登记开展过程中,很多企业积极性不高,认为登记工作进行与否对企业的影响不大,不能积极响应和认真配合。究其原因是企业没有理解国家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目的,没有认识到登记工作对于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监管,对于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等的积极作用。

  2、企业不知道产品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及是否应该登记

  登记过程中,企业经常咨询某种产品不在《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中,是否需要登记。这些产品通常为混合物,包括复配农药、涂料、树脂、胶粘剂等。在《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中它们通常作为笼统的一大类列出。这时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我们通常建议企业登记该产品并进行危险化学品鉴别分类。

  3、国内外危险化学品分类标准不同

  登记企业中有很多外商独资企业,企业有的产品直接采用国外的配方、说明书和标签,产品也多用于出口。在登记中时常会出现按照中国和国外的分类标准导致UN号、危规号不同。特别是涉及到出口产品,归类引起差异后在标签上体现最为明显,给运输及报关带来困难。例如:发泡级聚苯乙烯,国外分类标准中是杂类,而按照我国的《危险化学品品名表》(2002)版中则是第类易燃固体。所以迫切需要有一个相对合理的在全球范围内适用的分类标准。

  4、农药产品的安全标签格式各标准要求存在差异

  对于农药的标签,农业部在2002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农药产品标签通则(NY608-2002)。2005年10月10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药产品标签通则》(GB-2006),该标准规定了农药产品标签设计制作的基本原则、标签应标注的基本内容和其他要求,适用于商品农药产品的标签设计和制作,不适用于出口农药以及属农药管理范畴的转基因作物、天敌生物产品的标签设计和制作。

  农业部标准和国标对于农药的标签设计都有专门的规定。在登记过程中,企业产品安全标签的格式和内容究竟遵循哪个标准?登记中就出现企业为了登记制作一个标签,销售时贴的又是另外一个。登记中我们要求企业尽量兼顾农业部标准NY608-2002、国标GB -2006的要求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999)的要求,将几者的要求较好的融合在标签中。

  5、缺乏多部门共同认可的权威的鉴别分类机构

  在登记中,时常有企业咨询,称危险化学品鉴别分类机构(例如: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已经出具产品不是危险化学品的鉴别分类报告,在运输过程中道路交通部门不予认可。例如醇酸树脂,改进了工艺后没有采用易燃溶剂作为溶剂,闪点为90℃,且鉴别分类报告结论为非危险化学品。但运输中交通部门却认为只要产品名称在《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中即认定为危险化学品,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在《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中危规号、和、等所代表的涂料、树脂及其他某些类别的易燃液体的判断标准,首先是化学品要含有一级或二级易燃溶剂,其次再看闪点。当前一点不成立时,则显然不能称作危险化学品。

  不仅是道路运输,包括2008年登记工作中将开展的危险化学品的鉴别分类,国内仍缺乏各地各部门认可的权威的鉴别分类机构。铁路、公路、航空、航海等部门一般都有指定的鉴别分类机构,而超出这些指定机构则鉴别分类结果就难以被承认。而企业实际运输或将来的登记过程中,考虑到地域性、危险化学品的类型、企业的生产规模等,迫切需要国家认定一部分权威的鉴别分类机构。

  6、监管部门不同,信息交流困难

  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企业需进行登记。实际过程中,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名单一部分掌握在安监部门手中,还有一部分为公安部门所掌握。实际登记过程中就有一个互相协调、沟通及资源共享的问题。

  4搞好登记工作的对策措施

  1、明确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长远目标。

  危险化学品登记的近期目标是通过3年一个周期的登记工作,完成全国生产单位、储存单位、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单位的登记,建立全国危险化学品基础数据库,健全危险化学品基础管理手段。危险化学品登记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核心,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一件长期工作。通过危险化学品登记,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状况,建立起国家的危险化学品动态数据库,为预防与控制化学品危害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提供重要的信息与技术支持。同时,为我国化学品安全管理与国际接轨,降低化学品国际贸易成本发挥重要作用[2]。

  2、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使登记单位主动、规范地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

  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重要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目的、意义和法规。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登记工作的认知程度,加大政策引导力度,营造有利的社会舆论环境,扩大社会影响,使登记单位能了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重要作用,主动、规范地执行登记工作。在每一类型的企业登记开展之前,扎实认真的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培训工作。

  3、争取登记工作与安全生产许可、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救援等工作结合开展。

  由于登记工作缺乏有利的制约手段,所以如果争取登记工作与相关的行政审批、与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等工作相结合,有时则能达到事半功倍,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强化监管的良好效果[2]。

  5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对策措施

  危险化学品登记是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基础和有效手段,但也只是危险化学品全面监管工作的一小部分。面对当今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迫切需要国家制定更完善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建立更完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依法严管的力度,推行现代化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同时企业应具备先进的安全意识和明确的主体责任,以做到安全生产为基础,促进企业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

  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经济发达国家政府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主要做法,就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立法,严格执法。我国也已经有了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但仍需进一步清理、建立、健全。除了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外,原化工部、交通部、农业部、环保总局等部门都有对于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而这些规定和标准之间存在着互相不协调甚至矛盾的问题,使得企业无所适从。

  所以,根据我国目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现状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吸取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及国际惯例,与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接轨,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使得执法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可操作性强和较强的实用性,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修改,消除法律、法规、标准滞后于实际情况的弊病[3]。

  目前,我国迫切需要建立不在《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的申报登记制度;完善新化学物质申报制度;在危险化学品鉴别分类技术、危险化学品限量标准、重大危险源鉴别标准、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等方面需加强研究;在危险化学品分类制度、标签和标志、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标准上,需进一步和国际通行做法接轨。

  加强危险化学品从源头到废弃的全程监管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建立后应保证积极贯彻落实,加强监管。

(1)建立新化学品的申报登记制度,确定相关的职能部门。

  我国对农药、药品及首次进口的化学品都已建立了申报登记制度。但实际生产中,有很多化学品不在国家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05版中),危险化学品登记中企业一般只登记在名录中的产品,所以迫切需要建立企业实际生产且不在名录中的这一大类化学品的登记申报制度,确定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技术上指导和行政上的管理。

(2)做好新化学品的鉴别分类工作。

  建立我国化学品鉴别分类的管理体系,建立不同类别化学品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的鉴别分类标准和实验方法;确定在全国范围内各职能部门认定、公众知晓、数据准确可靠的权威的鉴别分类机构。

(3)继续大力推行化学品登记制度,从法律形式上固定下来。

  进行化学品登记管理是各国加强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行作法。国外绝大多数工业发达国家及一些发展中国家,如欧盟、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和韩国等,都制定或实施了化学品登记制度或新化学品申报制度。

  我国应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作为一种行业准入凭证和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入市场的首要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和储存条件的企业,将不能通过登记审核,也就不能领到证书。没有证书的企业,可以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商登记证等,可以取消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或储存等工作的资格。

(4)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的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处置安全是安全生产、经营、使用的延伸,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环节。中国是固体废物产生大国,但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处置不易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的法规、标准、政策;建立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理处置许可证制度。应针对中国主要的危险废物,确定和评价适合中国危险废物特点和条件的危险废物处置技术与装备,包括填埋、焚烧和能源回收利用,及危险废物专用运输设备,建立示范工程,为中国建设区域性集中处置场、焚烧厂提供可以直接应用的范例和信息库。要重视处置危险化学品的专门机构、设施的建设;严格控制源头,加强生产废弃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安全管理;面向大众,进行危险化学品处置安全的宣传;规范废品收购市场秩序;加强综合监管,预防危险废弃物处置过程中的无序流动,杜绝事故的发生[4]。

(5)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物流管理。

  应明确规定货物代理与承运方的责任; 建立严格的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监督机制; 对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完善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无论是安全法规还是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都应该加大对危险品物流安全管理的奖惩力度。

(6)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依靠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进一步加强专项监察检查和执法工作,并加强跟踪监督,对非法和存在严重隐患的从业单位坚决取缔;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及不符合有关资质要求的单位,要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异地搬迁和关闭措施进行整顿;严厉打击利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5]。

  加强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健全技术支撑体系

  危险化学品种类繁多,生产工艺错综复杂,专业性很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应加强安全科学技术的研究。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制订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把安全生产中亟待解决的技术难题列入科研攻关计划。应加速培养安全技术研究人员,整合现有的安全技术研

  究队伍。需进一步深入开展城市重大危险源安全规划、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应急救援、化学事故预防等基础性和关键性技术研究,并积极进行推广,加快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步伐 [6]。目前,急需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网络平台的建设。各地可以通过危险化学品登记、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重大危险源监管等工作建立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数据库和动态统计分析系统。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间可建立实时监控的剧毒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的管理平台。政府、企业或相关组织可建立信息网站,发布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和信息;介绍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提供化学品危害预防与控制的常识;提供信息查询、资源发布、在线咨询等服务。应该使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网络成为沟通政府和企业的桥梁;成为政府高效监管的有利手段和工具;成为企业安全生产与管理的良师益友。

  应加快国家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的建设及资质认定工作。应按国家化学品管理规范建立我国统一的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标准及实验室系统。各主管部门应认真组织、调查、评估科研机构的检测检验实验室,研究并确定一批国家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保证化学品安全数据测试结果的可靠性和相互可接受性,以满足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研究、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危险性不明化学品的鉴别分类、企业运输中化学品的检测鉴定等相关的需要。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我国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多,素质参差不齐;中小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对薄弱;企业管理者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所以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就显得尤为重要。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应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部门都应根据企业特点、部门职能、产品特性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学习;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都要接受定期的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应有较强的针对性。例如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既要学习管理上的知识,更应加强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和更新;对实际操作人员,要安排上岗前的培训、在岗时的教育等。各职能监督管理部门也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及时掌握新的政策法规、技术知识等,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应作为监督监察的重要内容。

  建立完整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应急救援工作应注重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完善预案体系、开展风险分析、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科技术水平和开展全社会的应急教育。应急救援指挥应当实行国家集中管理、统一指挥的基本原则;国家应大幅度地增加应急体系建设的整体投入;中央和地方政府要确保应急救援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不可替代的位置:应急救援的主要基础是全社会总动员。各部门应协调一致,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减少内耗[3]。

  目前,我国已成立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开通了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

  0532-,但仍需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中要求生产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都要具有24小时应急服务电话,以便发生化学事故后,现场人员通过拨打企业印在标签和说明书上的24小时应急咨询电话,了解到相关的应急处理措施。还应学习发达国家,使运输商承运过程中也必须具备24小时应急电话。

做加强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

  危险化学品涉及的部门多、行业多、环节多,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显著特点,因此各部门的协调、合作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顺利进行的关键。环保、经贸、公安、交通、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生产、运输到废物处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7]。

  企业应加强安全管理、自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由于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相关职能部门在监管中还存在疏漏,企业重效益轻安全等,使得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特别是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频发。目前,迫切需要企业重视安全、加强管理、依法自主经营、自我约束、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企业应从本质安全、控制隔离、保护环境等角度出发,危险性大的企业应远离市区、人口密集地区、水源地、军事设施等重要场所;应尽可能采用先进的、无害的设备、原料、工艺;厂房和车间应满足防火防爆、通风采暖、防雷防静电等的要求;对危险部位和关键部位应加装安全报警设备、安全警示标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加强对排放的废气废水的净化处理;积极配合政府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危险化学品登记等工作。结语

  随着科学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化学品的种类越来越多且被广泛应用于生产和生活,但其固有的危险性所带来的安全、健康和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责任重大、涉及面广、技术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遏止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已成为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应综合运用法律法规、行政监管、科学技术、培训教育等手段,总结和借鉴国内外的成功和先进经验,开拓思路,大胆实践,大力推进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孟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在化学品供应链中的整合研究[D].北京化工大学硕士论文,2004.12

[2] 张广华.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推动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J].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2006,4:10~12

[3]苏大勇,耿继原,耿志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2006,25(6):13~15

[4]李合林.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和废弃中安全问题及对策[J].石油化工安全技术,2006,26(6):10~13

[5]韩丹琦,范礼彬.浅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机制[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2006,1:15[6]高建明,曾荣明.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现状与对策[J].中国安全生产技术.,2005,1(3):52~55

[7] 胡志鹏,向群.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情况综述[J].上海化工,2004,6: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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