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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采购合同10篇(片石采购合同样本)

2022-09-30 16:18:00合同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石采购合同10篇(片石采购合同样本),供大家参阅。

石采购合同10篇(片石采购合同样本)

石采购合同1

  甲方:

  乙方:

  因 工程需要用虾红色斜纹状重凿面花岗岩路缘石,现甲方委托乙方采购、凿面、运输等相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范围

  《 》工程图纸及补充图纸和变更联系单确认范围的虾红色斜纹状重凿面花岗岩路缘石(含每隔15米设置一块景观石)和采购、凿面、运输等相关事项。

  二、工程质量

  乙方提供的虾红色斜纹状重凿面花岗岩路缘石的质量,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达到优良,同时满足业主、监理方对质量方面提出的相应要求,满足设计图纸及变更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包括石材的石质、色彩、路缘石的尺寸、凿面质量等。若达不到上述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样本参照监理办门口样板、乙方先送2车到工地经业主甲方监理认可后,乙方按这2车认可的发货)。

  三、石材规格及单价(单价不含税)

  景观石因目前式样未定,做景价格另议。

  四、工程进度

  本工程设计数量约5000 m3,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计划工期从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底,乙方要按总量和工期要求均衡安排。甲方因特殊要求,需乙方较大调整供货计划的,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若乙方不能按上述的总量和工期要求供货的,甲方有权另选他人供料,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

  乙方提供路缘石及人工费总共达到30万左右的工程款,甲方支付给乙方20万元工程款,以此类推,乙方供货完成后两个月内付清。

  六、安全责任

  乙方在石料采购、凿面、运输等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双方签字后生效,款项结清后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日月

石采购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供应甲方水洗中粗砂、碎石达成一致,其条款如下:

  一、产品名称及质量要求:

  产品名称:水洗中(粗)砂,碎石。

  质量要求:

  1、水洗中(粗)砂的规格:0.076-5mm,满足中(粗)砂的级配要求,细度模数3.0,含泥量1%;

  2、碎石的规格:20mm-40mm。

  二、产品数量及单价:砂暂订 m3,单价为 元/ m3(大写: );碎石暂定 m3,单价为 元/ m3(大写: ),合同期内单价不变。

  三、结算方式:每月底结算一次,按当月砂石核定量计算确定的总款额的50%结付,余下的款额在完工后30日内一次性结付清。

  四、供应及验收计量方式:按照甲方的供应计划数量与时间,乙方运输供应至甲方施工现场的砂石堆料场,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途中的安全及其它费用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甲方砂石堆料场甲方派专人负责收料,甲乙双方共同量方以确定方量,材料数量以双方签字的由甲方出具的材料签收单为准。

  五: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的供应数量和时间达不到甲方计划要求,每出现一次则罚款5000.00元,累计出现三次则甲方可不予支付货款且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乙方供应的砂石的质量达不到要求,则甲方可拒收,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由于甲方工程变更或其它原因导致甲方工程所需的砂的数量达不到本合同所订数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此合同一经签订则不准向第三方转让,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可由甲方本部所在地仲载机构仲载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当甲方工程不需合同约定的产品,且双方各自履行完合同义务后该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采购合同3

  需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供需双方共同遵守。

  一、物资名称、型号、单价:

  供货标的物包括:一级沙、二级沙、三级沙、碎石料、公分石、石粉、瓜子石、土查石等建筑所需砂、石料。供货综合定价:________元/m³。砂石价格一次包干到供料结束。

  1.以上砂、石单价:包括砂、石的的原材费、运、卸、运输车空回、原材自检费等全部费用,含税金等相关的一切费用。

  2.以上砂、石的市场价格,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变化,合同中的价格始终固定不变。

  3.以上的数量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单认可的数量进行结算。

  4.在砂、石料的供应过程中,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二、质量要求:(以甲方试验室鉴定为准)

  1.乙方保证所供砂、石材料质量满足《西南地区技术规范》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符合建筑招标文件所需材料质量标准。所供砂、石材料符合技术规范及施工要求。

  三、交货地点及供货日期:

  1.交货地点:施工工地。

  2.供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方式:

  1.质量验收:砂、石料应提前送检合格,且供料与检验样品一致。甲方指派专人对所供砂、石料的外观质量、规格进行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砂、石料其它性能必须通过甲方二次检验或试验,达到该工程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供货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数量验收:

  ①砂石料进场前由施工现场监理、甲方材料员及试验员验收质量,甲方试验部门随机抽样,试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凡经现场甲方项目部或监理认定为不合格的,乙方须无条件退货,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供货车辆运达项目部指定地点由项目材料员拉卷尺测量,测量出的方量与小票量正负半立方之内以小票量为准,少于小票量超出半方时此车不计量。

  ②含水量超标时,应扣除超标的吨数。(界定含水量:砂≤%、碎石<%)

  3.交货时乙方应提供本厂开出的送料单。送料单一式两份,甲方签认盖章后,乙方留一份,交甲方一份。

  4.送料单的签收,必须是甲方指定的有效签收人。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

  汽车运输。车源由乙方负责组织,装、卸车、运输以及在此期间发生的所有风险和其他费用均已包含在材料单价中,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根据工程进度用量,应提前天向乙方报碎石或砂供应计划,注明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到货时间及地点。

  ②负责安排人员及时到现场做好验收工作。

  ③乙方如因产品质量、运输等问题不能及时供货,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另选其它供应商。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按照甲方提供的需要数量、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保证及时供应。如因供料不及时或因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所供材料符合合同要求,并配合甲方做好验收工作。

  ③必须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自行解决材料进入现场中的各种矛盾。

  ④运输车辆、运输途中所发生的安全纠纷问题由乙方自负。⑤必须保证在供货过程中遵纪守法,在甲方施工现场内听从指挥,遵守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并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⑥合同一经签认,乙方不得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否则按违约处理。

  ⑦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安全施工、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服从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不付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2.甲方每月末结算。乙方凭甲方签认的送料单,由双方每月25日核对确认数量无误后,甲方点收入财务挂账。如乙方按期不办理对帐结算手续或乙方未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甲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材料结算款在甲方收到业主付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帐支付,按实际验收合格的供应数量(以核对票据为准备)付款%,余款转下月,滚动操作。如因本工程业主计价滞后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时,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八、其它约定条款

  1.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材料供应单已明确的

  2.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常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砂、石供应质量不符合技术规范及施工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运走,如乙方不按时清场,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在未和甲方沟通的情况下提前送货到现场,甲方工地无处可存放该批材料,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砂、石供应数量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或砂、石供应未按甲方计划的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送货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甲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乙方均应承担全部的责任及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按规定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任何一项不能按合同履行,情节严重,造成甲方停工,甲方可以认定乙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甲方在通知乙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

  3、安全环保: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进出甲方施工场地的车辆必须慢行时速公里/小时且保持清洁卫生,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统一指挥,凡乙方疏忽大意、不听指挥而造成污染环境事件、酿成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开支费用。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业主的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本合同履行的除外。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合同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甲方所编制的材料用款计划及质量等方面的书面通知和文件及要求均作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甲方要求乙方停止供应材料后失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石采购合同4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采购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标的、数量、规格型号、价款等石材单价已包含开槽、倒角、切割、磨边、抛光、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等完成合同供货的所有费用。数量为暂定面积,具体结算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执行。

  第二条质量标准:供方所供产品必须同时满足或不低于以下全部项质量要求。

  2.1 供方提供石材样品,经采购方确认后封样。供方所供石材应与样品一致,有明显差异时,采购方有权提出异议。

  2.2 所供石材外观及质量必须按《天然花岗岩建筑板材》(JC205-92)优等品标准执行,表面光洁度达到90度以上。

  2.3 所供板材全部采用大砂锯进口设备加工,自动抛光机抛光。供货方应按工程实际测量情况,绘制施工排版图,并对所供石材进行严格的色差控制,保证整体饰面无明显色差。

  2.4 允许尺寸误差不超过以下标准要求:(1)厚度:±1㎜;(2)长宽度:-1.0~0㎜;(3)平面度:<1000㎜为±0.5㎜,>=1000㎜为0.8㎜;(4)对角线允许误差:0.4㎜。

  2.5 物理性能要求:体积密度不小于2500kg/m³;吸水率不大于 0.7%; 抗压强度不小于60MPa;弯曲强度不小于8MPa;

  2.6 其它技术要求及参数按照 执行。

  第三条 供货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供货方对所供石材免费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两年,并将本合同所供材料样品保存两年,如有质量问题,供货方负责重新供料、切割、安装,发生费用或损失由供货方承担。供方还应随货提供石材的进口证明等相关资料。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所有石材的包装必须以适合运输、搬运、保管和减少损耗为宜,每块板材必须在侧面(非装饰面)注明与施工排版图对应的编号及尺寸,饰面和角部则应予以保护。

  第五条 合同结算数量的计算:

  5.1 所供石材结算量均按上墙实际使用面积计算,并在此基础上,由采购方补贴供货方百分之零点五的运输、搬运、铺贴施工损耗,超出损耗部分由采购方工程部主持分清责任,由供货方或施工方承担。

  5.2 合同结算数量的确认: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组织各方人员进行本合同石材实际供货数量的最终确认,经双方确认的数量为合同的最终结算数量。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除去采购方5.1条款的损耗补贴外,其余所有损耗均由供货方承担。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 A 起转移,(A:收货验收合格;B:收货验收合格且支付合格石材总价价款80%货款时;C:其他: 。)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供货方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交货时间:

  8.1 交货地点:按序号 要求执行。A:采购方 项目仓库;B:采购方指定地点 。

  8.2 交货期限:按序号 要求执行。A:供方一次性完成供货,并于合同签订后 天内交货。B:分批完成供货: 前第一批石材到货,分批交货及完成全部供货时间须与工程进度一致,按采购方工程部要求顺序供货。

  第九条 货物的验收、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并按如下方式进行。

  9.1 收货验收:采购方须在货到后立即清点包装数量及在3日内验收以下内容:

  1)发货清单与收货数量是否相符。

  2)外包装是否破损,程度如何。

  3)收货规格是否与订货规格及箱单相符。若上述三项有不符之处,双方应立即确认,且供货方须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9.2 加工过程中的验收:若在加工或去除包装过程中,采购方(或施工方)发现供方所供石材或规格、数量与订货单不符或存在较严重的其它问题,采购方应立即通知供货方进行妥善处理,若由于供方处理不及时而导致工程延误,由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

  9.3 安装使用过程中的验收:对有些缺陷须在安装后方可进行验收或识别(如色差或性能或现场试验等), 若采购方(或施工方)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现这样的品质缺陷,则采购方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6小时内到达现场,在双方确认后,供方应立即无条件无偿提供补货,并负责重新安装。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每到现场 ㎡,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批材料款的80%货款;完成全部石材供应,并经验收合格,支付至全部材料款的95%;三期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壹年后,无材料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额5%。

  第十一条 权利保证: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标的物及标的物的任何部分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的指控。

  第十二条 风险转移:标的物自 C 起(A:货至现场落地时;B:收货验收合格后;C:工程竣工验收后。),标的物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采购方,运输途中标的物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供方承担。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约定对可能发生的诉讼事宜适用 (二) :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由采购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三)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禁止商业贿赂:

  (一)在双方业务往来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在谈判、签订合同及实际履行过程中,供方不得向采购方工作人员赠送物品、现金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给予采购方工作人员好处或利益。

  (二)若供方违反上述承诺,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签署的一切合同,因合同解除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负责全部赔偿。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15.1 供方派驻现场指导员,进行现场业务培训、配合货物验收、接洽供货时间等 ,服务费优惠不计。

  15.2 石材防护剂的使用与否由采购方指定。如使用则采用江苏润石牌,价格(含防护剂、人工费)为底面加四侧面 元/㎡(按底面积计算);表面保护剂为 元/㎡。

  15.3 采购方延期付款按延期支付部分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赔付供货方损失。双方约定:所有石材货款的受款单位为上海福泉石业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15.4 供方承诺:如因运输、原材料、加工生产等供方原因造成货物迟延交付,则向采购方支付壹万元/天的罚金;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罚金不足以抵付采购方损失的,则由供方承担因迟延交付或不能交付(迟延超过20天视为不能交付)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15.5 供货方须在合同签订后45个连续日历天内将本工程所需荒料全部运抵上海工厂,并按计划在一周内加工成工程板,否则需向采购方支付5000元/天的赔偿金。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陆 份,采购方执 伍 份,供货方执 壹 份。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采购合同5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采购合同。

  第一条 产品、数量、价格

  1.1 本合同石材采购价格为:¥ 300.00元/m³。

  1.2 本合同中的单价系甲方根据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所订石材的材料费、开采费、上车费、运输费(含保险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1.3 本合同中的单价为包干价,包干价包风险、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干单价不因材料价、人工工资等任何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变化。

  1.4 乙方货到工厂,需按要求堆放至甲方指定地点(运到现场由甲方负责卸货),并配合甲方验收质量、数量:

  质量:若石材开采质量出现问题,甲方有权拒收;

  数量:甲乙双方现场人员共同验方,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毛石收方起算点为整块毛石的最低点。

  第二条 供货时间 、期限

  2.1 甲方采购乙方所供石材,并承诺在乙方能保持甲方生产用量的前提下,不采购第三方所供石材。若需采购,需告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整。

  2.2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的供应甲方所需石材,若因乙方未能及时供货而造成甲方停产,甲方的一切直接损失都由乙方承担。

  2.3 本合同约定采购期限定为壹年,期满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若不续签,视为本合同终止。

  2.3 若甲方停产,视为本合同终止。

  2.3 若乙方生产被政府取缔,视为本合同终止。

  第三条 结款方式

  3.1 甲方收取乙方石材200m³作为质保金,待本合同终止之日,按合同约定单价结算,并支付给乙方。

  3.2 甲方收取上述200m³石材之后,按月结算并支付乙方供货货款,结算周期内乙方可向甲方预支货款,但不得超过已供货货款的50%。

  第四条 安全责任

  4.1 乙方在开采、装车、运输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都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己承担。

  以上条款,双方共同执行,不得违反。本合同一式两份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对合同条款有变更,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协商不成可诉至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采购合同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工程所需主要建筑材料交由乙方购买并负责运输到场,各类材料暂定价格详见下表:

  二.乙方材料的配送应紧密配合甲方工程进度,若乙方配送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

  三.乙方提供的材料须经甲方收料员验收,质量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方可签收,否则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砂石料应按甲方验收的质量要求配送,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签收,且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在购买运输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五.付款方式:乙方材料款达 30 万元,甲方按乙方材料的70%支付,余下的30%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六.砂石料以上所定价格为暂定价,如市场行情有波动,甲乙双方可协商重新定价。

  七.合同约定期限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0日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采购合同7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以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情况::

  说明:以上单价为含税、到购货方指定地点价,不含卸货;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按实际数量结算。

  二、产品质量及要求:

  1、乙方应随货提供石材相关材料的质检报告、合格证、国家法定机构出具的石材冻融性实验报告及石材弯曲强度。

  2、石材质量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标准要求。(如:金属与石材幕墙技术规程JGJ133-20xx、天然花岗岩石建筑板材标准JC205,以及其他的比重、硬度、抗压度、杂质等符合相关使用范围要求。)

  3、石材的包装:石材成品或半成品在制作完成后板块与板块之间用牛皮纸、瓦楞纸包裹或泡沫板隔离;根据是石材板块的大小,用5mm以上厚度的夹板及50*100木方制成木箱;在木箱底部及侧面垫厚的泡沫板。制作木箱应牢固、可靠,以免损坏石材。

  4、按要求选择石材,等级为优等品;同一品种的石材不能有明显色差,不能有裂纹、裂理、方解石脉或影响坚固性的伤痕;板材不得有缺棱、缺角、色斑、色线、坑凹、污染等质量缺陷。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一周内甲方预付三十万元定金给乙方,乙方开始备货,按甲方要求的先后顺序供货。石板合格产品数量每达到一千五百平方米(1500㎡)时,甲方一周内支付货款给乙方;雕刻

  石材合格产品数量每达到一百立方米(100m³)时,甲方付款价款80%给乙方,并在此后一周内结清该批次货款。以此类推,定金在每批货款中逐次扣除,在最后一批货款结算时可以全部转入结算货款。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乙方送货单作为甲乙双方石材款项结算凭据。在所有石材供应完的一个月内与乙方做出结算,余款在一个月内付清。

  四、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有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对于该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和修订必须经双方有权代理人协商一致,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成为该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乙方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石采购合同8

  甲方:

  乙方:

  为切实抓好全村小康寨项目建设财政奖补政策,根据县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该项目建设所需各类砂石材料采购事宜达如下协议:

  一、供货方式。所订购的块石、碎石、粗砂、细砂概由乙方负责运送到建设工地(运费由乙方负责);

  二、货物价格(含税价)。块石: 元/方;碎石: 元/方;细砂和粗砂: 元/方;大渣 元/方。

  三、款项结算方式。根据砂石料用量适当安排预付,其余款项待项目完工验收后,凭据砂石发送清单和砂石总发票结算尾款。

  四、其他事宜。项目建设开工后,乙方需按甲方用料计划及时保量提供砂石材料,不得有误,如若有误,则承担所误材料款的5%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采购合同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工程所需主要建筑材料交由乙方购买并负责运输到场,各类材料暂定价格详见下表:

  二.乙方材料的配送应紧密配合甲方工程进度,若乙方配送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

  三.乙方提供的材料须经甲方收料员验收,质量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方可签收,否则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砂石料应按甲方验收的质量要求配送,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签收,且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在购买运输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五.付款方式:乙方材料款达 30 万元,甲方按乙方材料的70%支付,余下的30%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六.砂石料以上所定价格为暂定价,如市场行情有波动,甲乙双方可协商重新定价。

  七.合同约定期限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0日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采购合同10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的铁矿粉,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铁矿粉

  技术指标:fe 64。5%(最小)

  水份: 10%(最大)

  二、交货期:款到交货。

  三、数量:5000吨(+/-10%)

  四、交货地点:卖方货场。

  五、价格及价格调整:

  1、单价:人民币____吨,开票干基单价(_____+10%)_____元/吨。

  2、价格调整:品位高于65%,按1%以10元/吨的比例奖励,低于64。5,按每1%以10吨的比例惩罚,如品位低于63。5%,买方则有权要求退款退货。

  六、品质、数量及结算依据:

  品质(理化)指标:提货时双方代表共同取样,每天制成一个均样,一分三份,双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为公证样;双方协商指定一家检验机构进行化验,如果此二份样的化验结果之差异在0。5%以内,最终结果以此二结果的平均值为准,如果其差异超过0。5%,双方共同执公证样在同一化验机构进行化验,其结果为双方所规定的品质数量均为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依据。

  七、付款和结算: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将全部货款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卖方在5个工作日内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13%)进行结算货款多退少补。

  八、货物发运:

  由买方以书面形式指定提货人自提。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违约及违约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5%作为补偿。

  十一、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通过传真签署同等有效。

  卖方: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