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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鱼塘租赁合同范文通用6篇

2022-04-05 08:12:19合同范文

私人鱼塘租赁合同该怎么写呢?在写的时候都需要注意哪些呢!下面是范文网会员投稿的关于私人鱼塘租赁合同的最新文章,供大家参考。

私人鱼塘租赁合同范文通用6篇

第1篇:私人鱼塘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电话:

  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座落、面积、用途

  出租土地、鱼塘位于西区原1村工字塘。

  双方同意出租土地、鱼塘可用于种植、养殖。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叁年。出租方从二0xx年一月一日起将土地、鱼塘交付承租方使用至二0xx年十二月三十日收回。注明(鱼塘水位以低于最低基面30厘米为标准,如高于标准造成其它损失或别人财产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租鱼塘户的塘基由承租户负责加固,如承租的鱼塘四周基地由别人承租种植的,承租鱼塘户应允许承租基地人在该鱼塘取水淋作物,承租基地户若想在别人承租的鱼塘搭瓜棚的,应征得承租鱼塘户同意方能搭瓜棚。水电设施费由承租方负责。)承租的土地不能建猪舍及其它建筑物,承租的鱼塘不能养殖埃及塘虱。

  三、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每年土地、鱼塘租金为(大写)壹万肆仟元整(¥元)。承租人应当在每年月日前交齐下一年度的租金。承租方应在签定合同前先付一年租金(即元)及一年租金的50%(¥7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承租人完整履行合同后,如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并按期按原状交回租赁物后十天内,由出租人无息退还。承租方每年使用前交纳当年租金,不得逾期。如逾期一个月,出租方有权收取当期租金30%的违约金,逾期两个月,则视为承租方单方解除合同,出租方有权收回土地、鱼塘,并追缴承租方的当年租金、违约金及履约保证金。

  四、违约责任

  1、承租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出租方有权收取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2、出租方中途解除合同,将土地另租给第三人,除返还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当年租金的二倍。

  2、如承租人出现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出租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如果造成其它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3、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达天以上;

  (2)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的;

  (3)擅自改造租赁物,致使租赁物严重背离原租赁状态的;

  (4)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存在违法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免责条件

  1、遇不可抗力造成的土地的损坏或灭失,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承租方应及时向出租方说明情况,不负修复或赔偿的责任,如土地已不适于继续履行合同,则双方可终止本合同。

  2、租赁期间如遇政策性或西区居委会及上级部门收回土地、鱼塘(出租方提前45天通知承租方),则本合同终止。被收回鱼塘、土地,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和赔偿。

  3、承租方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六、其他

  1、甲、乙双方是独立的两个经济实体,各自拥有财产所有权和债权,各自债务自行负责。

  2、租赁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居委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第2篇:私人鱼塘租赁合同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为搞活经济,充分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甲乙双方就承包鱼塘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承包项目

甲方提供村属的王家沟鱼塘,由乙方承包。鱼塘范围:

二、承包期限:从20年某月某日起至某年某月某日止.共贰拾年。

三、乙方支付承包费用事项

1.第一年,即20年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叁仟元,甲方作为补偿费付给原承包人 ;第二年、第三年,鉴于处于建塘阶段,乙方只付给甲方承包费每年伍佰元。从第四年即20年起,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承包费贰仟伍佰元整。

2.付款时间:每年三月二十日作为付款时间。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1.承包期间,如甲方法人更换,不得影响此合同的有效性。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推翻或修改合同。

2.如国家征用,按下列意见处理:

(1)承包期限(即贰拾年)内,乙方扩建、改善鱼塘所有投资而获得的赔偿费归乙方所得,土地赔偿费归甲方。

(2)乙方投放的鱼苗以及乙方增建的经营设施(简易房屋、所种的树、花草、开出的停车场以及所修的路等)的赔偿费,全部归乙方。

(3)贰拾年承包期限满后,如国家征用,甲方可享受乙方所有投资赔偿金的百分之叁拾(30%)。土地赔偿金仍归甲方。

3.承包期内,如乙方因重大特殊原因暂时或长期不能管理鱼塘,乙方有权委托直系亲属或按本合同条款转包他人,甲方不得阻止和干预。

4.乙方承包期问,如遇纠纷,属土地使用权引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属乙方经营等问题的,由乙方自行处理。

5.承包期满后,如鱼塘继续承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一个星期内将鱼塘交付给乙方。不能按时交付,每天赔偿违约金300元给乙方,从乙方付给甲方的承包费中扣除。

2.乙方在承包期限内,不能按时交纳承包费,遗期每天赔偿违约金200元给甲方。

3.如甲方违约推翻或单方面修改合同,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在乙方损失费用的基础上加百分之伍拾(50%)赔偿给乙方。

六、解决争议的办法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期限内发生争执,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向有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第3篇:私人鱼塘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租予乙方使用。

  二、 租赁期限:20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租赁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 租金支付方式:现定为每年元整,大写:元整。每五年支付一次,租金随行就市(五年为准),以双方商议为准。

  四、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第4篇:私人鱼塘租赁合同

  发包方:城乡方山村五社(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土地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经村社研究决定,将石城乡方山村五社集体所有的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养殖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位于,面积大约亩。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5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2、承包金乙方一次付清给甲方元,大写元人民币。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据。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甲方在农忙季节用鱼塘水时水位不得低于米。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鱼塘。

  2、因拆迁、征收、征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响享有补偿、赔偿的权利。

  3、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第5篇:私人鱼塘租赁合同

出租方: 县 镇 村委会,简称甲方

租赁方: 县 镇 村组,  ,简称乙方

为搞活经济,充分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甲乙双方就租赁鱼塘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租赁项目

1.甲方提供村属的黄泥窝鱼塘,由乙方租赁。鱼塘范围:东从马家住地小河口原张老石老坝,西至张老石原租赁界限为止;北从 村二组田坎下河埂,南至 村三组坎下河埂。(详见图纸)

2.从本合同签字盖章并公证后起,乙方自行投资扩建、改善现有鱼塘并在国家规定内经营有关项目,甲方不得干预。

二、租赁期限: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贰拾年。

三、乙方支付租赁费用事项

1.第一年,即   年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叁仟元,甲方作为补偿费付给原租赁人   ;第二年、第三年,鉴于处于建塘阶段,乙方只付给甲方承租赁每年伍佰元。从第四年即x方每年向甲方交纳承租赁贰仟伍佰元整。

2.付款时间:每年五月一日作为付款时间。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1.租赁期间,如甲方法人更换,不得影响此合同的有效性。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推翻或修改合同。

2.如国家征用,按下列意见处理:

(1)租赁期限(即贰拾年)内,乙方扩建、改善鱼塘所有投资而获得的赔偿费归乙方所得,土地赔偿费归甲方。

(2)乙方投放的鱼苗以及乙方增建的经营设施(简易房屋、所种的树、花草、开出的停车场以及所修的路等)的赔偿费,全部归乙方。

(3)贰拾年租赁期限满后,如国家征用,甲方可享受乙方所有投资赔偿金的百分之叁拾(30%)。土地赔偿金仍归甲方。

3.租赁期内,如乙方因重大特殊原因暂时或长期不能管理鱼塘,乙方有权委托直系亲属或按本合同条款转包他人,甲方不得阻止和干预。

4.乙方租赁期问,如遇纠纷,属土地使用权引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属乙方经营等问题的,由乙方自行处理。

5.租赁期满后,如鱼塘继续租赁,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一个星期内将鱼塘交付给乙方。不能按时交付,每天赔偿违约金 元给乙方,从乙方付给甲方的租赁费中扣除。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不能按时交纳租赁费,遗期每天赔偿违约金 元给甲方。

3.如甲方违约推翻或单方面修改合同,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在乙方损失费用的基础上加百分之伍拾(50%)赔偿给乙方。

六、解决争议的办法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期限内发生争执,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向有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镇政府一份、公证处一份。

附:鱼塘租赁界线图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年月日

公证机关意见

公证员:  (盖章)

年月日

第6篇:私人鱼塘租赁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县乡村组,以下简称甲方;

县乡村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料,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充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座落在鱼塘(河道、水库、湖面)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

(河道、水库、湖面)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办法及时间

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上交甲方鲜鱼(或承包款)公斤(或元),其中:一九年上交公斤(元),一九年上交公斤(元)……;在上交甲方的鲜鱼中,鱼占%,鱼占%,鱼占%……。上交时间均为每年月日左右(时间不超过前后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产的鲜鱼(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鱼(款)凭证。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间(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对社员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6.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完成国家派购商品鱼的任务(如果有)。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4.乙方每年捕捞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5.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6.承包期届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内不到规格的小鱼、鱼苗,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

7.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8.乙方抓住偷鱼者送交甲方处理,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9.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应偿付违约金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捞鱼,应按总承包款(商品鱼按市场价格折价)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届满时,乙方如捕捞小于规格的小鱼、鱼苗,应向甲方偿付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等)造成鱼塘(河道、水库、湖面)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第九条 其它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乡、村(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存一份。

甲方:县乡村组(公章)

代表人:

乙方:村村民(盖章)

年月日订

个人鱼塘承包合同范本2

发包方:x x县x x镇x x村委会,简称甲方

承包方:x x县x x镇x x村x组,x x x,简称乙方

为搞活经济,充分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甲乙双方就承包鱼塘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承包项目

1.甲方提供村属的黄泥窝鱼塘,由乙方承包。鱼塘范围:东从马家住地小河口原张老石老坝,西至张老石原承包界限为止;北从x x村二组田坎下河埂,南至x x村三组坎下河埂。(详见图纸)

2.从本合同签字盖章并公证后起,乙方自行投资扩建、改善现有鱼塘并在国家规定内经营有关项目,甲方不得干预。

二、承包期限:从x x x x年x月x日起至x x x x年x月x日止.共贰拾年。

三、乙方支付承包费用事项

1.第一年,即x x x x年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叁仟元,甲方作为补偿费付给原承包人x x x;第二年、第三年,鉴于处于建塘阶段,乙方只付给甲方承包费每年伍佰元。从第四年即x x x x年起,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承包费贰仟伍佰元整。

2.付款时间:每年五月一日作为付款时间。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1.承包期间,如甲方法人更换,不得影响此合同的有效性。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推翻或修改合同。

2.如国家征用,按下列意见处理:

(1)承包期限(即贰拾年)内,乙方扩建、改善鱼塘所有投资而获得的赔偿费归乙方所得,土地赔偿费归甲方。

(2)乙方投放的鱼苗以及乙方增建的经营设施(简易房屋、所种的树、花草、开出的停车场以及所修的路等)的赔偿费,全部归乙方。

(3)贰拾年承包期限满后,如国家征用,甲方可享受乙方所有投资赔偿金的百分之叁拾(30%)。土地赔偿金仍归甲方。

3.承包期内,如乙方因重大特殊原因暂时或长期不能管理鱼塘,乙方有权委托直系亲属或按本合同条款转包他人,甲方不得阻止和干预。

4.乙方承包期问,如遇纠纷,属土地使用权引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属乙方经营等问题的,由乙方自行处理。

5.承包期满后,如鱼塘继续承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一个星期内将鱼塘交付给乙方。不能按时交付,每天赔偿违约金x x元给乙方,从乙方付给甲方的承包费中扣除。

2.乙方在承包期限内,不能按时交纳承包费,遗期每天赔偿违约金x x元给甲方。

3.如甲方违约推翻或单方面修改合同,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在乙方损失费用的基础上加百分之伍拾(50%)赔偿给乙方。

六、解决争议的办法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期限内发生争执,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向有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 X镇政府一份、公证处一份。

附:鱼塘承包界线图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X X X X年X月X日

公证机关意见

公证员:X X X(盖章)

X X X X年X月X日

个人鱼塘承包合同范本3

甲方(发包方):

现地址:

乙方(承包方):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生产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甲方经研究决定,将鱼塘进行招标承包,乙方参加竞投中标。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承包鱼塘的土名:,鱼塘面积:亩分厘。

第二条 承包期限年月,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承包金额和缴交方法:鱼塘承包总金额为万仟佰拾元角分。鱼塘每年承包金额为万仟佰拾元角分,每年的承包金应于当年月日前一次性缴交完毕。

第四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承包的鱼塘需要用电必须服从电管站的管理,并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装上电表和漏电开关,才能用电,一切费用由方负责。电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

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第六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雇请民工强制拆除,所需一切费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条 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有关青苗补偿费归乙方,土地补偿费和其他补偿费归甲方。

第八条 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米。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八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2.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天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九条 风险责任: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有关农业税、水产税、特产税均由方负责,与方无关。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实行抵押承包的原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在天内按鱼塘承包款总额%作为承包押金给甲方,即押金金额为万仟佰拾元角分,作为履约的保证。承包合同期满,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退还抵押金给乙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承包押金万仟佰拾元角分。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万仟佰拾元角分。

3.乙方逾期缴交承包款,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拖欠承包款总额每日%计付违约金,若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第十二条 纠纷的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经鉴证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会计入帐一份,合同鉴证机关一份。

第十四条 其它条款: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