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写范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工作范文 > > 合同范文 > 正文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样本11篇 房屋租赁合同 深圳

2022-11-13 00:00:00合同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深圳房屋租赁合同样本11篇 房屋租赁合同 深圳,供大家参考。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样本11篇 房屋租赁合同 深圳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样本1

  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

  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个人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三)房屋委托他人代管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或者承租房屋的,受委托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四)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五)出租房屋用途为住宅的,须提供出租人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的《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出租房屋用途为住宅且承租人为育龄妇女(20至49岁)的,还须提供经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均提供原件留复印件)。

  (六)房屋租赁合同。

  以上(三)、(四)所提到的授权委托书均收取原件,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

  二、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条例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证明,到区主管机关办理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住宅)

  出租方(甲方):

  通信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通信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区

  ,房屋(间)编码为

  的房屋(以下简称出租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该建筑物共

  层。产权人或合法使用人为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

  有效证件为。

  出租房屋为(套、间),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每一延迟日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三条出租房屋月租金总额人民币元(大写:

  元)。

  乙方应于每月日(每季度第个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拖欠租金超过个月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向甲方支付(不超过三个月)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须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条件:

  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方式及时间:。

  甲方不予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情形: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房屋租赁涉及的税款、出租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支付出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费等因使用房屋所产生的费用。

  第六条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的用途,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居住以外的用途,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及其正常使用。

  出租房屋及其内部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应正常、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附属的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或附属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第九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与他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终止期不得超过原乙方的租赁期限,乙方并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得将转租房屋再行转租。

  乙方擅自转租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的各项义务,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单方依合同约定或依法律规定合法解除本合同的可以申请单方解除合同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本合同期满终止(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日内迁离出租房屋。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在逾期期间应加倍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如不在此房屋内居住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备案)机构调解或:□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一种,并在□里打“√”)。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以下通信地址为双方通知或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

  乙方送达地址:

  如上述地址未约定的,以双方当事人签署合同的通信地址作为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未经书面变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达地址邮寄视为送达。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十五条附页内容是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在签订后10日内到原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登记(备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登记机关执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

  (附页)

  特别提示

  1、签订合同之前,当事人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的内容作增删、选择、补充、填充、修改。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内容及当事人填写的内容(经当事人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视为本合同约定内容。本合同中的选择、补充、填充、修改内容以手写项的效力优先。

  2、在签订合同前,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拥有房地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以及能证明出租人身份或者法律资格的证明。房屋委托他人代管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出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3、当事人签订、履行合同均应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有关程序规定或从事违法行为。

  4、本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须按照双方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经法定或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5、合同中由当事人自行填写的内容,均应当使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用毛笔、钢笔、签字笔填写并签字或盖章确认。

  6、本合同文本部分条款中有空白处(以下划线标出),可供当事人约定;还有部分条款可供当事人选择(以口标出)。

  7、签订本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共同到房屋租赁管理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或备案。

  8、租赁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相互之间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各自持有至少一份合同原件。

  9、本合同内容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当事人应及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10、双方当事人可就租赁期满、解除合同后如何处置出租房屋内留置物品进行协商,在附页中约定。

  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

  责

  任

  书

  深圳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印制

  为贯彻执行《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房屋租赁安全责任,加强出租房屋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性用房(包括各类商品市场及其档位、柜台)、办公用房、住宅及其他房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为出租屋安全责任人。

  二、出租人出租房屋应当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出租的,业主应当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协议,约定各自的安全责任。房屋转租人、其他有实际出租行为的人和房屋出借人应当承担出租人安全责任。

  三、出租人应当保证用于出租的建筑物及其出入口、通道、消防、燃气、电力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有关行政部门规定的安全标准。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才允许出租的,出租人应当取得。

  四、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出租人应当要求其在开业前出示已办理消防手续的相关证明及工商业营业执照或者开业许可证书。

  五、出租人应当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出租房屋的安全使用情况和使用性质进行查看并做好书面记录,承租人予以配合并签字;因客观原因不能亲自查看的,应当委托他人查看。

  六、出租人查看发现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和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情况,应当向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七、承租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安全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性质;承租人发现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通知出租人,并同时报告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

  八、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出租屋使用功能,利用出租屋从事旅馆业、餐饮、娱乐、网吧、作坊等经营性活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禁止利用出租屋从事赌博、吸毒贩毒、卖娼、制黄贩黄、伪造证件、承印非法出版物、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窝藏犯罪人员、窝藏和销售赃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禁止利用出租屋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无照经营、无证开办诊所、非法行医和非法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等违法活动;

  禁止利用出租屋从事无证职介、婚介、培训、房地产中介等诈骗活动;

  禁止利用住宅出租屋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九、租赁双方应当协助和配合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对出租房屋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十、出租人或承租人未依法履行安全责任的,导致他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或承租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出租人:(签章)承租人:(签章)

  受委托人、管理人:(签章)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出租屋综合管理所:

  (盖章)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样本2

  出租方(甲方): 通信地址: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通信地址: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 区 房屋(总楼层为平方米。

  第二条 租期: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 年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第四条 甲方保证第三条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 租金、押金及其它费用支付:

  出租房屋的月租金总额人民币(港币) 元(大写)。乙方应于每月 日(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本合同规定允许押金担保。甲方支付出租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押金,即人民币(港币) 元(大写)。双方同意押金不能当租金使用,在租期届满且乙方不再续租,甲方在乙方结清水电等各项杂费后,将押金退还给乙方,否则甲方不退还租金。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六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房屋管费(本体维修基金)、水电费、卫生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煤气费。该房地产租赁产生的租赁税款及房屋租赁管理费由乙方支付(乙方交租赁税完税发票需交复印件给甲方保存)。

  第七条 乙方应按时交付各项费用(含租金),如因拖欠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就拖欠部分按日收______的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______天或拖欠各项费用(含租金)超过__________元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八条 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第九条 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做好防火防盗防煤气泄露等工作,并对该房地产及有关设施妥善保管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施。如因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损毁,应负责修缮或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乙方应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终止期不得迟于原乙方的租赁期限,乙方并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房屋再行转租。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租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日)人民币(港币)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交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甲方可不予退还押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面需拆除出租房屋;

  第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将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十五条 如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之规定单方解除合同时,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地产,没收押金,并向乙方追索拖欠之租金、杂费及其他损失,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约通知的两日内结清各项费用,移交房地产,并将自己的物品全部搬离该房地产,逾期办理的或欠租超过一个月又无法联络乙方的,甲方可以直接收回该房地产,并将房内未搬离的物品作废品处理。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及可预期的收益。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格式的条款如有增删,可在合同附页中列明,附页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后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合同登记机关执 份,有关部门执 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样本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 份 证: 身 份 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出租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 小区 栋 室,户型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简装,内部门、窗、锁等完好,附带基本家私(非活动性)、卧室门钥匙 把,大门钥匙 把,门禁卡 张。

  第二条:乙方租用房屋时间即自 20xx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乙方租赁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转租,不得收留或允许它它非承租人员留宿,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屋内设施,不得故意破坏或污损墙面,更换设施需经甲方同意。 第四条:该出租房的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整、大写。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房屋押金人民币,押金属乙方所有,如乙方违反规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租约期满结算后退回给乙方(不记息、不抵扣房租)。

  第五条:交租方式为每月交一次,人民币 号前交纳次月房租。乙方必须按时交付租金,交付方式双方约定,房租迟交不得超过5天,拖欠租金10天以上的,甲方可以提前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回所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另扣除押金。

  第六条:1、租赁期间,每月的产生的管理费元、水费/吨、电费元/度、煤气费、电视管理费及卫生费等实际费用均为乙方承担,乙方应按规定及时缴纳。

  2、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损坏甲方房屋设备,并交清所有费用后,甲方退回乙方人民币,如未打扫干净且协商后不愿再打扫则扣除50元清洁费。乙方如有需续租,须提前三十天与甲方协商。

  3、合约终止,乙方应交还门匙、当天内搬走全部属于乙方的物品以清手续,若合同期终止满五天,乙方物品仍未搬走,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4、租期未满,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在租期未满时解除合同,当事人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甲方违约,甲方双

  倍赔偿租房押金给乙方;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押金。 第七条:甲方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如墙体裂缝修缮等,房屋合同期间发生的损耗需由乙方自行负责修缮(包括但不限于:门、门锁、灯具、下水管道、洁具等)。

  第八条:乙方使用房屋和屋内实施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特区有关系列规

  定,严格遵守社会公德。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结构、设施。如故意或过失所造成毁损,应负责修理、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如发生不可抗力,政府或上级部门征用房屋或土地等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乙方损失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条:乙方租房期满迁出时,须双方共同验收房屋和设施正常使用情况无异议后,乙方将所有大门及房门钥匙如数交回给甲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所有人员签字,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签字(名)之日起生效用,均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在合同期间,需遵守蓝钻风景小区相关管理制度,爱护环境,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否则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xx年 月 日 20xx 年 月 日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样本4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 湖南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龙岗区 布吉 街道 南弯街道 南领村D 的房屋。建筑面积共 98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房屋用途 居住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赁房屋的月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交付当月租金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收取 个月(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房屋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甲方应于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按约定退出租赁房屋并交清各项费用后,将租赁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五条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2.煤气费;3.电话费;4.物业管理费;5.有线电视费

  6.________________ 7. 。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甲方提供设施如下:空调 台,热水器 台,电视 台,冰箱 台,床 张,电风扇 台,沙发 组,餐桌 张,写字台 张以及部分家具 。以上设施保证能正常使用,经乙方检验后认可签字生效。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损坏,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负责修理好并能正常使用交予甲方,否则按价赔偿。(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遇电器损坏由乙方自行修理。)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 乙方应正常、合法使用租赁房屋及内部的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内部结构;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不得妨碍邻居的正常生活。

  第八条 乙方在租赁房屋交付使用三日内,应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如实填报租住人员信息登记表。

  第九条 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房屋或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第十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

  第十一条 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未约定的、乙方拖欠租金十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作出以下任何一项选择: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 房屋租赁所 申请仲裁(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载明事项在附页另行依法约定。

  本合同书一式 两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样本5

  出租方(下称甲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下称乙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为调剂深圳经济特区房产使用的余缺,甲方愿意将在深圳经济特区的的房产出租,乙方自愿承组,双方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有关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风险提示:确定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租客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见踪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东,请检查房产证上的户名或查看购房合同。

  2、若出租人是二房东,则需要有房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

  3、若出租人是租客,则需要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房产建筑面积计____平方尺,租给乙方作使用,租期为____年,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风险提示:明确约定承租期限、续租优先权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

  注意,法律规定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

  二、乙方需缴纳每月租金_____币____元整,甲方应给回收据。每月租金在当月头五天内交清,交租方式以____支付,交租地点双方同意在_____。

  风险提示: 明确各项金额及支付方式

  租金、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纠纷。

  另外,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来支付租金及押金,可直接在合同中指明具体银行账号。如果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应尤其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

  三、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即时向甲方交租房履约金____币____元整,甲方应发收据。合同终止乙方已交清租金及其他费用迁出时,甲方应将履约金退回给乙方。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金中扣除。

  四、乙方依约交租,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可到深圳市公证处申请证明,则乙方不负迟延责任。

  五、出租房产的维修、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用由甲方负责;每月管理费、水电等杂费由乙方支付。

  六、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确需收回自用,必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并退回履约金另补偿乙方迁让的损失,补偿额为两个月的租金;如乙方确有事因需退房,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在通知期间租金照交,甲方不退回履约金。

  七、租赁期间,乙方如对房屋和设施故意或过失造成毁损,应负责修缮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乙方使用房产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不得贮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特区有关条例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乙方如需装修人墙,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经物业管理部门允许方能施工。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装人墙的格、窗、花、电器等在乙方迁出时可一次过折价给甲方,亦可拆回,但须负责修复原状。

  九、租赁期间,房产遭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灭,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房屋发生重大损失或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乙方可提出退房或代甲方修缮,并以修缮费用抵销租金。

  风险提示: 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十、在租赁期间,乙方不按时交租,甲方应及时发挂号催租通知书,如拖欠租金达一个月,或欠交管理费、水电等费达两个月为乙方违约,合同因违约而告终止,甲方应持催租通知书及有关函件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合同违约终止手续。

  十一、因乙方违约而合同终止,则甲方有权单方收回房产。甲方在收房时应凭公证处发给的因违约终止合同的证明,通知大厦管理处。

  如乙方不交回租赁房产的锁匙,甲方有权会同大厦管理处人员作证进入自己的房产内,将乙方存放在房内的物品清点拍卖,并用以抵偿欠租和其他有关费用,若有余则应交回给乙方。

  乙方表示保证履行合同规定,如有违约,完全自愿接受甲方作出的上述处理。同时保证绝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甲方将乙方存放在租房内的物品拍卖所得仍不能抵偿租金、管理费和有关费用时,该等款项应由甲方负责交清,而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至清偿为止。

  十三、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乙方必须依时迁出并将家私杂物全部搬走。若迁出后五天内仍留下箱柜等物不搬清,则作为放弃权利论,由甲方全权处理,报请物业管理部门派员到场作证,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风险提示: 明确转租程序

  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明确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还应明确转租的程序,以免因转租事项产生分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十四、合同期满,如甲方的房产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十五、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文字与打印的文字效力同等,自双方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提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十七、本合同共页为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____市公证处____份,均具同等效力。另由甲方交大厦管理处影印件____份。

  出租方(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承租方(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样本6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房屋______(间)编码为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出租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该建筑物共______层。产权人或合法使用人为____________,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为____________。出租房屋为____________(套、间),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每一延迟日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元)。

  第三条

  出租房屋月租金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日(每季度第______个月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拖欠租金超过______个月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向甲方支付(不超过三个月)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须向乙方开具收据。甲方向乙方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条件: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方式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甲方不予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情形: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房屋租赁涉及的税款、出租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支付出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费等因使用房屋所产生的费用。

  第六条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的用途,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居住以外的用途,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及其正常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乙方应正常、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附属的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或附属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第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与他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终止期不得超过原乙方的租赁期限,乙方并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得将转租房屋再行转租。乙方擅自转租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的各项义务,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单方依合同约定或依法律规定合法解除本合同的可以申请单方解除合同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期满终止(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日内迁离出租房屋。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在逾期期间应加倍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如不在此房屋内居住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备案)机构调解或:□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一种,并在□里打“√”)。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以下通信地址为双方通知或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

  如上述地址未约定的,以双方当事人签署合同的通信地址作为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未经书面变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达地址邮寄视为送达。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十五条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在签订后10日内到原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登记(备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登记机关执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_________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样本7

  出租方(甲方): 地 址: 《房屋租赁许可证》编号: 委托代理人: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 区 房屋(总楼层为 层)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 年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

  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第四条 甲方保证第三条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 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月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应于每月 日(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六条 甲方应于月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将合同有效期延长,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七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房产税、出租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房屋租赁管理费、 费;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 费。

  第八条 应当由乙方支付的费用,其使用的第一个月由甲方先行垫支,乙方在使用满一个月后的十天内交还给甲方。以后的费用应提前预交。预交标准为前一月份已经支付的数额,预交时间为每月 日(每季第 个月 日)前。前次预交款项在下次预交时结算。甲方给乙方结算费用时,应当出具有关凭证。乙方不预交费用满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进行督促。乙方欠款费用满一个月的,甲方有权停止其有关设施的使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第九条 本合同规定允许保证金担保。甲方支付出租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第十一条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代为维修。

  本条维修(包括乙方代为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经乙方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而协议。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乙方应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终止期不得迟于原乙方的租赁期限,乙方并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房屋再行转租。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面需拆除出租房屋;

  第十七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一)乙方拖欠租金 月以上;

  (二)乙方所欠各项费用达 元以上;

  (三)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出租房屋转租人。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交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甲方可不予退还保证金。

  第十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一)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保证金、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以及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将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日内迁离出租房屋,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一条 乙方拖欠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乘以月金的 ‰。

  第二十二条 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租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日)人民币(港币) 元(大写)。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及可预期的收益。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格式的条款如有增删,可在合同附页中列明,附页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后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任选一种,并在□“√”)。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以中文为正本文字, 文本为副本。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合同登记机关执 份,有关部门执 份。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登记人(签章):

  合同登记机关(签章):

  月日年 年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样本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______区,房屋____(间)编码为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_______ 。租赁房屋权利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第二条 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三条 乙方应于 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元)。

  第四条 乙方应于:

  □每月 日前;

  □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

  □每半年第 个月 日前;

  □每年第 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 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20xx年,超出部分无效。

  第六条 租赁房屋用途: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本合同登记(备案)机关备案。

  第八条 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十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 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第十二条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 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所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并及告知甲方。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个工作日内给予甲方回复

  租赁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屋;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 天( 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进行装修;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依据上述情形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一经合法送达,甲方有权申请单方解除合同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屋 天( 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租赁房屋的安全性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要求提前解除(终止)合同的。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一经合法送达,乙方有权申请单方解除合同登记(备案)。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 日内迁离并返还租赁房屋,并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屋的,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或依合同约定收回租赁房屋,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相当于双倍租金的赔偿金。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重新登记(备案)。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甲方提供的出租房屋应符合安全使用的标准和条件,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出租房屋的建筑、消防设备、燃气设施、电力设施、出入口和通道等应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出租房屋,并有义务保证出租房屋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须在变更协议成立后十日内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备案)。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房屋租赁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4 / 5页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合同登记机关执 份,有关部门执 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样本9

  出租方(下称甲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籍贯: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承租方(下称乙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籍贯: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为调剂深圳经济特区房产使用的余缺,甲方愿意将在深圳经济特区的的房产出租,乙方自愿承组,双方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有关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房产建筑面积计____平方尺,租给乙方作使用,租期为____年,从___年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乙方需缴纳每月租金____币___元整,甲方应给回收据。每月租金在当月头五天内交清,交租方式以___支付,交租地点双方同意在____。

  三、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即时向甲方交租房履约金____币__元整,甲方应发收据。合同终止乙方已交清租金及其他费用迁出时,甲方应将履约金退回给乙方。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金中扣除。

  四、乙方依约交租,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可到深圳市公证处申请证明,则乙方不负迟延责任。

  五、出租房产的维修、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用由甲方负责;每月管理费、水电等杂费由乙方支付。

  六、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确需收回自用,必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并退回履约金另补偿乙方迁让的损失,补偿额为两个月的租金;如乙方确有事因需退房,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在通知期间租金照交,甲方不退回履约金。

  七、租赁期间,乙方如对房屋和设施故意或过失造成毁损,应负责修缮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乙方使用房产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不得贮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特区有关条例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乙方如需装修人墙,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经物业管理部门允许方能施工。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装人墙的格、窗、花、电器等在乙方迁出时可一次过折价给甲方,亦可拆回,但须负责修复原状。

  九、租赁期间,房产遭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灭,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房屋发生重大损失或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乙方可提出退房或代甲方修缮,并以修缮费用抵销租金。

  十、在租赁期间,乙方不按时交租,甲方应及时发挂号催租通知书,如拖欠租金达一个月,或欠交管理费、水电等费达两个月为乙方违约,合同因违约而告终止,甲方应持催租通知书及有关函件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合同违约终止手续。

  十一、因乙方违约而合同终止,则甲方有权单方收回房产。甲方在收房时应凭公证处发给的因违约终止合同的证明,通知大厦管理处。

  如乙方不交回租赁房产的锁匙,甲方有权会同大厦管理处人员作证进入自己的房产内,将乙方存放在房内的物品清点拍卖,并用以抵偿欠租和其他有关费用,若有余则应交回给乙方。

  乙方表示保证履行合同规定,如有违约,完全自愿接受甲方作出的上述处理。同时保证绝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甲方将乙方存放在租房内的物品拍卖所得仍不能抵偿租金、管理费和有关费用时,该等款项应由甲方负责交清,而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至清偿为止。

  十三、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乙方必须依时迁出并将家私杂物全部搬走。若迁出后五天内仍留下箱柜等物不搬清,则作为放弃权利论,由甲方全权处理,报请物业管理部门派员到场作证,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十四、合同期满,如甲方的房产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十五、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文字与打印的文字效力同等,自双方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提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十七、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___市公证处壹份,均具同等效力。另由甲方交大厦管理处影印件一份。

  出租方(签字):______承租方(签字):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样本10

  出租方(下称甲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承租方(下称乙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为调剂深圳经济特区房产使用的余缺,甲方愿意将在深圳经济特区的的房产出租,乙方自愿承组,双方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有关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房产建筑面积计____平方尺,租给乙方作使用,租期为____年,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需缴纳每月租金_____币____元整,甲方应给回收据。每月租金在当月头五天内交清,交租方式以____支付,交租地点双方同意在_____。

  三、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即时向甲方交租房履约金____币____元整,甲方应发收据。合同终止乙方已交清租金及其他费用迁出时,甲方应将履约金退回给乙方。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金中扣除。

  四、乙方依约交租,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可到深圳市公证处申请证明,则乙方不负迟延责任。

  五、出租房产的维修、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用由甲方负责;每月管理费、水电等杂费由乙方支付。

  六、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确需收回自用,必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并退回履约金另补偿乙方迁让的损失,补偿额为两个月的租金;如乙方确有事因需退房,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在通知期间租金照交,甲方不退回履约金。

  七、租赁期间,乙方如对房屋和设施故意或过失造成毁损,应负责修缮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乙方使用房产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不得贮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特区有关条例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乙方如需装修人墙,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经物业管理部门允许方能施工。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装人墙的格、窗、花、电器等在乙方迁出时可一次过折价给甲方,亦可拆回,但须负责修复原状。

  九、租赁期间,房产遭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灭,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房屋发生重大损失或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乙方可提出退房或代甲方修缮,并以修缮费用抵销租金。

  十、在租赁期间,乙方不按时交租,甲方应及时发挂号催租通知书,如拖欠租金达一个月,或欠交管理费、水电等费达两个月为乙方违约,合同因违约而告终止,甲方应持催租通知书及有关函件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合同违约终止手续。

  十一、因乙方违约而合同终止,则甲方有权单方收回房产。甲方在收房时应凭公证处发给的因违约终止合同的证明,通知大厦管理处。 如乙方不交回租赁房产的锁匙,甲方有权会同大厦管理处人员作证进入自己的房产内,将乙方存放在房内的物品清点拍卖,并用以抵偿欠租和其他有关费用,若有余则应交回给乙方。 乙方表示保证履行合同规定,如有违约,完全自愿接受甲方作出的上述处理。同时保证绝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甲方将乙方存放在租房内的物品拍卖所得仍不能抵偿租金、管理费和有关费用时,该等款项应由甲方负责交清,而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至清偿为止。

  十三、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乙方必须依时迁出并将家私杂物全部搬走。若迁出后五天内仍留下箱柜等物不搬清,则作为放弃权利论,由甲方全权处理,报请物业管理部门派员到场作证,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十四、合同期满,如甲方的房产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十五、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文字与打印的文字效力同等,自双方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提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十七、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____市公证处壹份,均具同等效力。另由甲方交大厦管理处影印件一份。

  出租方(签字):___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样本11

  出租方(甲方):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承租方(乙方):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区 ,房屋(间)编码为 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出租面积共计 平方米, 产权人或合法使用人为: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

  第二条 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计 元)。

  第三条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四条 乙方应于:

  □每月 日前;

  □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

  □每半年第 个月 日前;

  □每年第 个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 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20xx年,超出部分无效。

  第六条 租赁房屋用途: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 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本合同登记(备案)机关备案。

  第八条 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条件:

  1、 2、 3、 □只满足条件之一。

  □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种,并在所选项□内打“√”)

  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方式及时间: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 2、 3、

  第十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 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 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第十二条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 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所

  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并及告知甲方。

  第十五条

  □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上述三款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给予甲方回复,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屋;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1、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

  □2、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3、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4、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上述四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但第3、4项不能同时选取;在相应□内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 天( 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 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进行装修;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依据上述情形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一经合法送达,甲方有权申请单方解除合同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1、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2、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3、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但第2、3项不能同时选取;在相应□内打“√”):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屋 天( 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租赁房屋的安全性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要求提前解除(终止)合同的。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一经合法送达,乙方有权申请单方解除合同登记(备案)。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 日内迁离并返还租赁房屋,并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屋的,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或依合同约定收回租赁房屋,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相当于双倍租金的赔偿金。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重新登记(备案)。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甲方提供的出租房屋应符合安全使用的标准和条件,

  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出租房屋的建筑、消防设备、燃气设施、电力设施、出入口和通道等应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出租房屋,并有义务保证出租房屋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须在变更协议成立后十日内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备案)。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房屋租赁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纠纷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选择一种,并在相应□内打“√”)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以下通信地址为双方通知或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 乙方送达地址: 如上述地址未约定的,以双方当事人签署合同的通信地址作为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未经书面变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达地址邮寄视为送达。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合同登记机关执 份,有关部门执 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