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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单范本15篇 建设单位工程变更单范本

2022-10-16 14:40:00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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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单范本15篇 建设单位工程变更单范本

工程变更单范本1

  X省水利厅:

  靖江市横港治理工程经省水利厅《关于靖江市横港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水计〔20XX〕86号)批复实施。初步设计批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河道27.5千米,加固堤防10.4千米,拆建挡洪闸4座、新建挡洪闸3座、闸站1座、涵洞1座。工程于20XX年12月12日开工,由于项目申报时间仓促,加之两岸地形条件复杂,单位工程小而分散,为保证实际施工更加符合实际情况需要,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靖江市水利局委托原初步设计单位对部分项目进行设计变更。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一、河道工程

  1、施工方案变更

  初步设计采用全线挖泥船施工。因部分河段挖泥机船无法通过,先夹港~界河段(21+300~27+500)采用泥浆泵进行河道疏浚。

  2、堤防变更

  桩号(0+000~0+800)段堤防需结合滨江新城开发建设实施,为避免重复投资,取消河道南北两侧堤防;桩号(14+700~16+300)、(19+000~19+200)、(20+600~20+700)河道南侧及桩号(3+700~3+900)、(14+700~14+900)、(15+300~15+500)河道北侧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取消堤防填筑。

  二、建筑物工程

  1、美人港北闸:初步设计为老闸拆建,由于老闸港西侧房屋密集,施工降水对房屋影响较大,为避免地方矛盾,闸址向南移约40米。考虑内外河道控制自如,对节制闸上游西侧需接长改造φ50cm涵洞一座。

  2、上四圩港北闸:节制闸上游东、西两侧原有φ60涵洞各一座,现状均无控制且已年久失修,新建节制闸后涵洞需接长改造。

  3、二圩港北闸:节制闸上、下游东侧原有φ60涵洞各一座,现状均无控制且已年久失修,节制闸拆建后涵洞需接长改造。

  4、下三圩港北闸:下游侧梅家圩门前φ80涵洞需接长至护坡外;节制闸拆建后西侧原有通村公路需恢复新建,水泥路路宽3.5m、厚15cm、长53m。

  5、东天生港北闸:为避免地方矛盾,闸址向南移约150m,闸门由平面直升门改为下卧门。考虑内外河道控制自如,节制闸下游东侧增加φ80涵洞一座。

  6、西天生港闸站:因“四城同创”要求,靖江市政府已要求靖江市水利局先行实施该闸站,且已完工并交付使用,因此本期工程取消该闸站建设。

  7、闸站顶高程变更:原初步设计为典型设计,经对每个节制闸具体工程实施位置处进行断面复测,为衔接拟建闸室两侧道路,闸顶高程有所变更,具体变更内容为:下五圩港北闸闸顶5.0m;三圩港北闸闸顶4.5m;美人港北闸闸顶5.0m;上四圩港北闸闸顶5.0m;东天生港北闸闸顶4.5m;下四圩港北闸闸顶4.5m;二圩港北闸闸顶5.5m。

  8、横港侧挡洪水位为3.4m,原初步设计节制闸翼墙及U形槽顶高程为3.5m,安全超高考虑不够,本次变更设计节制闸翼墙及U形槽顶高程根据规范加高为3.8m。

  9、为减少环境影响,在所有节制闸的管理用房外增加室外化粪池。

  10、节制闸供电费用:由于初步设计节制闸工程概算按拆建考虑,未列供电费用。为确保工程启闭和管理需要,实施时新增供电费用共计32万元。

  变更部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投资为1144.25万元,变更后概算投资为1145.79万元,超出原概算1.54万元。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泰州市水利局

  20XX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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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单范本2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3月29日签署的编号为GF--0325的《XXXXX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件汽车中间轴智能浇铸新建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工程变动及建设工程实际情况,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原协议第四项(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第1条内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将合同中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第四项(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第1条的工程原签约合同价下调7%(百分之七),投标清单中各子项目综合单价按以上比例作相应调整。

  2、本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协议未修改部分,按原合同执行,法律效力保持不变,原合同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本补充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协议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变更单范本3

  分析工程变更计量的论文

  一、概述

  在高速公路新、改建工程建设中,无论是桥梁、隧道、路基等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均存在或多或少的变更问题。所不同的只是变更原因不同而已,变更规模大小不同而已,变更数额多少不同而已。而工程计量则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以实际工程数量为准则,对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作有效的调控与动作。

  在具体的实施中,通常强调的除工程质量以外,而更主要的则是提出工程变更计量的问题。为什么业主、监理对工程变量计量提到如此高的程度,这固然有它的原因。因为,工程变更计量是控制整个工程项目进度、质量的双刃剑。

  工程变更虽然有它的申报、审核、审批程序,而工程计量也是有它的一套计量规则,但是归结到一点,工程变更、计量都是以各自不同的运作方式,以其严密审慎态度,对建设项目实施有效的监控,尽管采取的手段不同,而目的则完全是一致的。

  对此,笔者将对两者在工程建设中所处的特殊位置和作用以及相互间的紧密的内在关系进行一番分析,理顺变更计量当事人各方的职责和义务,为业主切实把好工程投资项目关。

  二、变更计量实施操作的内在关系分析

  工程变更计量实施操作的内在关系,可以从以下三点来加以论述。

  1.工程变更与计量似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仔细分析确实隐含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首先,工程变更不管以什么形式出现,而它都是要受计量规范所制约。比如,对某项变更,变更数量就必须准确,而工程数量不准确,则计量这一关就通不过。计量根据核实数量,有权作出修改。通常所说,设计数量(包括变更设计数量)并非是最终决算数量,而实际数量才是最终决算依据。然而,后者只能由计量工作来完成。由此又可看出,两者既是相互依赖,又是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的。

  2.工程计量则是对工程变更实施操作的一种引导。这也是不难理解的。试举两例说明,以三凯线挡土墙浆砌数量为例,挡土墙工程量清单中,以“m3”为计量单位。内容包括挖基土石方、实体浆砌及墙背回填等,单价反映的是一种综合单价。而挡墙加深加厚所引起的变更,则只能以浆砌“m3”来作为单位变更依据,则不能将其各个分项工程来进行分解。又如涵洞工程,不管是盖板涵、砼洪涵等等的不同的结构形式,工程量清单中均以“m”为计量单位,内容包括了:挖基土石方、基础浆砌(或基础砼)、台身砼、钢筋砼盖板、砼拱圈等,在涵洞工程变更中,不管涵洞结构形式及孔径大小如何,变更单位也只能以“m”作为单位,同样不能将其肢解。还有其它工程项目,也都如此,故不一一列举。

  通过以上两例足以说明,工程变更单位必须依照计量单位及内容来行事,而决不能摆脱计量规则的约束。

  3.工程计量亦需以工程变更为基础。这也是不矛盾的。众所周知,在新工地进场开始,即首先得进行“0”号变更台帐的建立,“0”号台帐是对工程设计数量进行完善的一种手段,本身也含有“变更”之意,这是整个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预算的基础。据此列出工程细目相应的工程量清单,经承包人申报、监理审核、业主审批后,则以此作为计量的依据。同时又从另外的一种角度进一步说明,不管什么项目,凡在工程量清单以内的,都不属于变更,凡是在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新增工程项目(包括缺项单价项目)均属工程设计变更,这也是对工程何为变更项目的一种明确的'界定。而工程变更计量两者一直是紧密相连的。

  三、工程变更与计量的异同点

  1.工程变更的完整性与一次性。一份工程变更,可以一次完成。某个部位的变更只能一次完成而不能在此部位进行重复变更。(除非不可抗力的因素以外)。

  2.工程计量的连续性和准确性。有个别重大变更工程量之大、项目之多、工序复杂、金额巨大,施工期限也长,如果待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给其一次性计量完成,那显然是不可能的。只有根据施工顺序,施工项目,分项逐次核实计量,需要多次计量才能完成。

  3.变更计量的同一性和统一性:

  变更计量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更好的控制工程投资,合理的运用变更资金完善工程在建项目的实施。

  变更计量的统一性。变更以工程量清单细目为准,变更设计中必须依据工程量清单对号入座,而变更项目没有的,则仍以工程量清单中的章节顺序排列,新增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则冠以“B”字开头,即表示变更设计之意思,即此达到一定程度的统一。

  4.变更计量相互间的互补性及两者结合的完整性

  从深层分析,工程变更计量确实隐含很强的互补性,从实施操作方法来看,从施工单位申报的方案报告及监理认可后所产生的完善变更,虽然通过了监理的层层审核,但多数工程项目数据确实可以作为计量实施,但也确实存在少数数据与现场核实不符。一句话,变更计量实施操作方法的共同点则是:力求清楚、完整、准确、有序。这是绝对不能含糊的。

  四、变更计量几个问题的探讨

  1.变更计量同属于新、改建工程项目中实施操作的两个概念,但仔细分析则有很多相近或相同之处,相近相同之处,变更计量的基点都必须是要求工程项目数据真实可靠,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而真正实施操作,变更数量确实起具体施工的主导作用,但具体操作中又受到了客观条件所限或客观情况不符而作适当调整。

  2.计量单位必须统一。在实施操作中,有些变更与计量单位确实不相吻合。如某边坡防护中的施工锚杆,不管其锚杆直径大小,全部以“m”为单位,而有的则以“kg”为单位,具体操作很不方便。变更估算金额本应以“元”为计量单位,而有的则也在小数点后保留三位,这显然是不符合计量规则的。

  3.拟采用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方法,仍需进一步细化。某挡土墙因山体滑坡,首先将得进行坍方清理,接着进行挖基并进行挡墙砌筑,挡墙砌筑完毕,则墙背形成很大的空缺,需要进行大量的土石方回填夯实,按照工程量清单规定,这是不能计量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不计墙背回填,可以接受。在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条件下所产生的墙背超填而不计入到变更工程量的范畴,确实有失“公正”“公平”。

  五、结束语

  工程变更计量,两者确实有其各自的属性,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工程变更主要根据原始数据的收集,以文图并茂的形式,通过当事人提出变更申请,监理审核,业主审批的一整套程序。而计量则以工程量清单及经业主审批的变更设计数量为依据,进行严谨的数量核实,而进行工程计量,以充分反映变更设计的真实程度,而二者之中缺一不可。在实施操作中,同时也进一步说明,二者之中无时无刻确有相互关联因素存在。所以,只有二者紧密结合,才能达到公路工程建设投资的有效监控。

【摘要】本文结合近年来高速公路工程变更计量问题中存在的某些不足,初步分析了工程变更计量在工程质量管理中的重要性,以及搞好工程变更计量的必要性;同时也进一步剖析了工程变更计量实施操作中的内在关系,为今后该项工作更加趋于完善和合理提提供了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变更计量内在关系分析及建议

工程变更单范本4

  建设工程合同变更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理解,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不仅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而且还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从狭义上理解,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由于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而且我国《合同法》将合同变更与合同转让进行了区分,因此这里的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是指狭义上的变更,即建设工程合同内容的变更。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包括法定变更与协议变更两种情形。法定变更即依据法律规定而变更合同内容。协议变更,即合同当事人在合意的基础上,以协议的方式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

  在合同变更中主要涉及发包人单方变更工程设计与建设工程合同变更的关系问题。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出于各种考虑变更工程设计是常见的现象,而且一般条件下也会得到承包方的同意。这里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发包人是否有权单方变更工程设计;二是如果发包人有权单方变更工程设计,那么这种单方变更工程设计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是什么关系?

  关于发包人是否可以单方变更工程设计,笔者认为是可以的`。其理由在于:

  其一,建设工程合同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我国《合同法》第258条规定:“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依此规定,作为承揽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的定作人有权变更承揽工作要求,只是应承担承揽人损失而已。我国《合同法》未对建设工程合同的设计变更作明确的规定,但是依《合同法》第287条关于“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的规定,发包人应有权单方变更工程设计,但要赔偿承包人相应的经济损失,

  其二,国务院颁布的《建设一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确需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应当由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经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修改单位对修改的勘察、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不符合建设强制性标准、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建设单位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此条规定得很明确,作为发包人的建设单位在“确需”的条件下,是有权变更工程设计的,只是这种变更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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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单范本5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论文

  工程变更的分类

  工程变更一般包含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两大类。设计变更,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洽商单两种。工程签证,是指承包商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由于施工现场的各种原因,出现了与合同规定的情况、条件和事实不符,需要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的,用于证实施工活动中某些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手续;如由于施工条件变化或无法预见的情况所引起的工程量变化。

  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工作是工程施工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因为它内容广泛,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发生时间较长,难以确定其造价。因此,施工管理人员应将其摆在重要位置上,重视和搞好这项工作是建设单位顺利推进工程建设、正确确定工程造价、严格控制投资的依据。

  工程变更的原因划分

  勘察设计工作粗糙,以致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许多合同文件、设计文件中没有考虑或估算不准的工程量,不得不改变施工项目或增减工程量。

  发生不可预见的情况,如恶劣的天气、社会动荡、自然灾害等。

  建设单位要求对某些工作加速施工或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某些工作工期延误,需加速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施工顺序的改变与调整。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相关工作施工技术方案的改变;监理工程师指令改变某些工作施工技术方案;承包商原因造成施工技术方案的改变。

  由于施工技术的发展,施工工艺改进产生变更,投标时采用的'施工工艺、技术、材料等可采用新型节约对应工艺代替。

  工程变更内容、结果、范围、原因不同,存在控制要求也不同,同时工程变更是进度滞后、投资超标、质量低劣的根源之一。作为工程项目的管理者,应将“最小变更控制”作为工程管理日常工作的奋斗目标,在施工过程中加以控制,同时以此为目标,制定相应的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工程变更管理措施,工程变更管理流程等,其最终目的,都是期望将工程变更对建设工程进度、质量、投资的影响减到最低。

  工程变更的相关方

  理论上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都有可能提出工程变更,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但实际工程施工阶段的绝大部分工程变更都是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很少提出工程变更,并且都要涉及增加投资、延长工期

  通常人们将工程变更描述为“设计变更”,但不是说只有设计方能提出工程变更,之所以称谓“设计变更”,是因为无论哪一方提出工程变更的要求,在技术上、实际中都需要设计单位进行确认,也只有设计进行了确认,各方特别是施工方才能合理的提出增加费用,延长工期。

  工程变更的程序

  工程变更控制的管理,应该遵循“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的原则,对工程变更的范围、工程变更的内容、工程变更的相关责任方进行必要的界定。

  同时,对工程变更的目标进行确认,对工程变更的技术性进行论证,对工程变更的方式进行优化,工程变更的费用进行权衡,对工程变更的工期影响进行评估,对工程变更所带来的风险进行预测。所以对工程建设相关各方提出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的内容、必要性、费用变化、工期影响、工程风险进行全面的论证;报建设单位进行审批,进行费用、工期、风险的最终核算,下发设计变更单,按变更单施工。

  在处理工程变更时,还应该充分考虑工程变更提出方的目的,往往提出工程变更的主体不同,其对工程变更所要达到目标是不同的,如设计单位是以相关规范及条文为变更底线进行基础性把关,但现在设计人员为了逃避责任往往在满足各种规范条例的前提下,做出非常保守的变更,相应地也增大了费用。而施工单位在提出工程变更申请时,往往是会无中生有,夸大事实,其最终目标是为了修改合同价格,增加工程费用。

  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建设单位代表及监理程师,应充分考虑到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及价值性。

  工程变更与造价

  工程变更与费用有着紧密的关系,有工程变更就必然有工程费用变化。而工程费用的变化一般是工程量、工程单价或者工程计费项目发生了变化,或者三者同时发生了变化。因此,若工程变更控制不好,必然会加大工程的费用投入,当这种投入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引起索赔或工程价格的变动,使工程费用超支,工程投资变化较大,超出预算。

  结语

  在实际的工程管理中,工程变更产生的形式及表现的形式呈现多样化,由于工程变更的复杂性,所以很多工程变更提出后无参照依据,造成工程变更费用胡乱制订,引起工程建设各方无法统一意见,形成不必要的矛盾。

  工程管理各方应分别工程变更的种类,制订不同的变更处理程序,采用合适的控制方法,进行有效的控制。同时加强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监理工程师是工程变更管理的第一方,一个知识全面、经验丰富的监理工程师可以很好的控制工程变更,可以将工程变更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解决好,将工程费用控制到最低。

  为了更好控制工程变更,应建立专业管理组织及一整套完善的管理系统,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在工程现场都应有自己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专人专职,完善各自的职能,提高管理水平,加强现场监管提高责任心和业务水平,严把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关,完善工程合同中对工程变更的定义、定价标准提高对工程变更的管理,最终实现工程顺利推进与投资控制相结合,真正体现项目管理水平。

工程变更单范本6

  发包方决定,将程发包给承包方施工,为确保双方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承包内容:办公楼内木作天棚、门套、窗帘盒、窗套、踢脚线与铝质天棚、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T型龙骨矿棉板、标准门制安、执手锁、门吸及卫生间隔板拆除、安装,涉及班组的全部清洁按发包方要求进行清除,做到工完场清。

  四、 工程承包方式:包所有人工单包方式。

  五、工程结算方式:按木作天棚( 元/㎡),门套( 元/m),窗帘盒( 元/m),窗套( 元/m),踢脚线( 元/m),铝质天棚( 元/㎡),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 元/㎡),矿棉板( 元/㎡),标准门制安( 元/套),执手锁( 元/把),门吸( 元/个),卫生间隔板拆除、安装( 元/楼层),付款方式按施工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全部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清工程款。

  六、工程开竣工时间:开工时间: 年 月 日,竣工时 间: 年 月 日,施工总日历天数: 天。

  七、工程违约责任:承包方必须在本合同约定工期内保质按期完成本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其中在施工中因天气和施工机具故障及其他任何原因影响工期均由承包方自行调节施工人数,加班加点完成所耽误的工期。发包方对施工工期概不顺延,均应由承包方负责。

  八、工程安全施工责任:承包方必须按照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工人施工,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杜绝违章作业,在正常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处理,如因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则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一概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九、其它事宜:若承包方中途由于施工人员不到位,经发包方给予限期完成施工任务警告后,承包方的人员仍未到位,拖延工期,发包方有权撤换承包方施工资格,承包方将无条件限期撤出施工现场。承包方所剩的工程款将用来支付发包方的损失。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完工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变更单范本7

  由我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南水北调中线漳古段35kv线路施工项目石鹿段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场地的地质和环境因素,致使工程难度增加, 工程费用增大,为保质保量完成该工程施工建设,现对影响工程施工的工程项目提出变更申请建议,申请项目如下: 一:变更增加工程

  1、35kv供电线路石鹿段鹿泉市区J68、J69、J70、J71、J72水泥电杆位于上庄分水闸和大宋楼桥之间的绿化带内。由于防洪堤坝宽度4米且绿化带内有大量积水,无法挖坑立杆。建议解决的方案是:“围塘填土”,修建防洪堤到坑位的吊车通行路。

  2、35kv供电线路石鹿段鹿泉市区J24(在洨河倒虹吸进口南约390米处干渠右岸)和石家庄市区D3(新华路南约100米干渠左岸)由于绿化带排水无法施工。建议解决的方案是:用两排直径500mm长21米的塑料排水管改道。

  3、35kv供电线路石鹿段鹿泉市区由于Y1—Y6铁塔基础在左岸施工道路上,现若挖坑打基础将会断路,影响土建单位施工。按工期的要求,现需新修绕行道路。

  以上建议均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希望监理单位,业主单位能够重视我方的建议,尽快予以批复为盼。

  投资变化情况表

  以上申报工程量均为估算工程量,结算工程量以工程量现场签证单上四方签认的工程量为准。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南水北调中线漳古段35kv线路施工项目部 20xx年9月22日

工程变更单范本8

  一、变更的项目名称:管道施工

  二、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1、内容:管道施工

  2、范围:桩号134+279.285-134+486.612之间,即五一路

  三、发生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焦作1段III标位于焦作市城乡结合范围,各种居民房屋及公共设施集中,拆迁难度大,拆迁量大,因此征地拆迁工作进行缓慢。直至20xx年 11月4日业主在交付我方施工用地时,地面上有房屋未拆除、翁涧河东不远处有线杆未拆除、墙南村有一小庙未拆、另外还有大量遗留的建渣未运走。为加快施工进度,依据《关于转发的通知》(黄河监理[20xx]文件046号)文件的精神,要求我部对总干渠永久占地范围内的建筑物基础进行拆除和清理。

  按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第六章 土石方开挖填筑及支护”以及进场后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第五章 渠道施工方案”内容可知,渠道开挖前只需进行场地清理。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条款3.2条规定可知:场地清理只包括植被清理和表土清挖。而结合目前现场实际情况,我方须进行专门的建筑物基础及地下构筑物拆除、清运施工,而且工程量达24.17万m3。很显然建筑物基础及地下构筑物等的拆除、清运施工属于额外增加的施工项目。同时根据技术条款“第三章 土方明挖”中的3.8.3条规定“土方明挖的单价包括土方的开挖、装卸、运输及其表土开挖、植被清理、边坡整治、基础和边坡面的检查和验收以及地面平整等全部费用”及 3.2.2.1条款对表土概念进行的定义

“表土系指含细根须、草本植物及覆盖草等植物的表层有机土壤……”等内容可知:建筑物基础及地下构筑物拆除、清运施工不适用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土方开挖项目计量范围,属于新增项目。同时根据20xx年1月29日《焦作I段工程变更设计相关问题专题会会议纪要》第1条“关于建筑物基础拆除及清运问题”的精神要求:建筑物基础拆除及清运按变更程序进行申报。

  上述情况符合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第39.1.(1).1)条“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及39.1.(1).7)条“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规定,属于变更项目。

  综上所述,我方建议将建筑物基础、地下构筑物拆除及清运按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第39.1.(1).1)条“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及39.1.(1).7)条“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的变更情形处理。

  依据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第39.2.(2).3)条“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可供参考,则由承包人根据投标报价的基础价格和取费标准编制补充单价,但不得重复计算摊销费,经监理人审核,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的原则,我方现将建筑物基础拆除及清运单价及费用上报贵部。

  四、技术方案、图纸等相关资料

  1、黄河监理[20xx]文件046号

  2、黄河监理[20xx]批复/水电七局041号

  3、水电七局[20xx]技案017号

  4、20xx年1月29日《焦作I段工程变更设计相关问题专题会会议纪要》

  5、1#渣场启用审签书、运距签认单及弃渣量计算说明表

  6、3#渣场启用审签书、运距签认单及弃渣量计算说明表

  7、4#渣场启用审签书、运距签认单及弃渣量计算说明表

  8、5#渣场启用审签书、运距签认单及弃渣量计算说明表

  9、6#渣场启用审签书、运距签认单及弃渣量计算说明表

  10、7#渣场启用审签书、运距签认单及弃渣量计算说明表

  11、8#渣场启用审签书、运距签认单及弃渣量计算说明表

  12、施工测量成果报验单

  五、变更估算工程量清单,以及变更引起工程合同价格的增减估算额对比表

㈠、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减少的项目及价格: 无

㈡、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增加的项目及价格 新增工程量及投资

  注:加权平均运距计算表:

㈢、申请变更增加金额:15194842元。

  六、对工程进度和总工期影响情况,必要时应提供施工方案、措施

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情况

  根据业主及监理要求,我部进行为期70天(其中阻工事件发生较多)的建筑物基础拆除及清运,清运量达到24.17万m3。由于该段渠道位于主关键线路,严重影响工程的进度和总工期。

㈡、对工期的影响情况 总工期延长70天。

㈢、必要时提供的施工方案、措施 暂无。

  请贵部给予审核批准为盼!

工程变更单范本9

  CB23 鹿泉干线段洨河出口闸节点绿化变更申请报告

(丹青园林[20xx]变申001号)

  合同名称: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防护林及绿化一期工程邢台市段、鹿泉市段及天津干线施工标

  说明:本表一式__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设计单位、发包人3方审签后,发包人、承包人、设计单位及监理机构各1份。

  附件

  关于洨河出口闸变更建议书

  一、变更的原因和依据

①洨河出口左岸长300m的绿化种植区域,宽度较窄,无法栽植设计的苗木,将该绿化区域的银杏、白蜡调整到台头沟、金河绿化区域,在数量、规格不变的情况下,将图纸上的苗木栽植到其他绿化区域。

  我方提出变更申请,请贵方审批。

  二、变更范围及内容

①洨河倒虹吸出口左岸,变更内容包括:桩号----中长300m的绿化区域,100棵银杏(规格R3cm)、100棵白蜡(R3cm),现合理分配栽植到台头沟、金河绿化区域,数量和规格不变。

  三、变更对工程进度和总工期的影响

  没有影响。

  四、是否可能引起的索赔情况

  否。

工程变更单范本10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办法

  为维护业主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工程变更处理程序和立项审批权限,理顺监理、设计、承包人、业主各方变更管理工作,加强合同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沧江公司)管理相关规定,结合糯扎渡前期筹建工程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总则

  1.1所有工程变更应符合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要求,不降低技术标准、工程质量和使用效益;以优化完善、经济合理、工程安全为前提,变更前要有详实的技术经济比较或论证。

  1.2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是指因设计方案修改或细化引起的合同清单项目或数量的变化;工程变更是指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项目变化和其他合同变更。变更包括工程量增减变更、工程项目的变更、新增工程等。

  1.3由于变更出现的新增工程项目,按其施工承包合同的性质划分为合同内新增工程、合同外新增工程、补偿费用三类: 合同内新增工程是指在招标工程本合同项目施工承包范围之内,因设计修改或监理变更指令而出现《工程量清单》未曾列示的工程项目。 合同外新增工程是指在本合同项目施工承包范围之外,由发包人采用委托施工或指定分包方式而追加给承包人的工程项目。 补偿费用是指承包人承受了超出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而要求额外支付或索赔的工程(或费用)项目。

  此外,还有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其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不能列为合同新增工程或索赔补偿项目。

  1.4承包人提出的变更属于合理化建议,经论证后被采纳的合理化建议,可列为合同内新增工程,并按有关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1.5严格审批制度,未按管理权限和程序报、批的变更,不充许施工和结算。但涉及工程安全、施工安全、防汛抢险、公共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时,不受此限,但承包单位和监理仍应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第二条 变更的内容及依据

  2.1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和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以下范围的变更,但下述变更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合同作废或无效。如:增加或减少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增加或减少合同清单工程量;省略工程(但被省略的工作不能转由业主或其他承包人实施);更改工程的性质、质量或类型;更改一部分工程的基线、标高、位臵或尺寸;进行工程完工需要的附加工作;改动部分工程的施工顺序或施工时间等。

  2.2变更的主要依据:(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其附件;(2)经监理人签发的施工图纸及其他设计文件;(3)发包人和监理人发布的有关指令、通知、会议纪要、文函、图表等。

  第三条 变更立项审批权限

  3.1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与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差异,若是测量和计算错误造成,不需按变更处理;监理、承包人、业主均有权提出变更,但正式变更指令均由监理工程师发布实施,即变更指令的出口在监理单位,业主提出的变更,亦由监理人发布变更指令;施工图设计变更修改,由监理审核后签发。

  3.2变更立项审批权限根据变更的性质和引起合同价格增加额度进行分级管理(暂定):

  单项工程变更估价(净增加额)在 3万元以下的合同内新增工程,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并报糯扎渡水电工程筹建处(以下简称筹建处)备案;

  单项工程变更估价(净增加额)在 10万元以下的合同内新增工程,由监理人和工程部项目工程师审定后,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单项工程变更估价(净增加额)在 20万元以下的合同内新增工程,由监理人和工程部项目工程师审定,工程技术部(副)主任审批后,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单项工程变更估价(净增加额)在 50万元以下的合同内新增工程,由监理人和工程部审定,筹建处领导审批后,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无论合同金额大小,凡是单项工程变更估价(净增加额)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合同内新增工程,由监理人和工程技术部审定,筹建处领导审核后,由筹建处主任审批,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单项工程变更估价(净增加额)小于合同额5%或小于500万元的变更,由筹建处负责立项审批,报澜沧江公司备案。

  合同内新增工程单项估价大于合同额5%或500万元及以上的变更,由筹建处上报澜沧江公司审批立项。

  3.3合同外新增工程:单项工程估价在1000万元以下的合同外新增工程由筹建处负责立项审批及施工招标(或委托施工);单项工程估价超过100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外新增工程由筹建处报澜沧江公司立项审批及招标工作。

  3.4重大技术方案调或重大设计变更项目,监理和筹建处做相关基础性工作并提出初拟方案报公司,由公司征集设计意见、组织技术咨询并审查批示。

  第四条 变更立项处理流程

  4.1参建各方提出变更的处理原则

  4.1.1设计方提出的变更指施工图设计阶段图纸及现场设计通知单等与招标设计内容不同引起的变更。设计变更文件(图纸、或设计修改通知单)经监理审核、签发至承包单位执行。

  4.1.2监理指示的变更包括监理人自己提出的变更、根据业主决定和意见的变更,以及经核准的'承包人提出的变更。

  业主明示的变更包括根据工程需要做出变更决定和向监理提出变更意见由监理完成变更内容两种:业主的变更决定,监理人应按业主的决定内容直接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令,未超过审批权限的不需报送审批,但筹建处工程技术、计划部门参与变更指令签发前的会签;业主的变更意见由监理人完成变更内容并签发变更令,若意见不宜采纳,应及时与业主方沟通,并提出更合理的解决方案。业主的变更决定和意见以书面文件为准。

  监理人可在审批权限范围内根据工程需要直接发布变更指令,同时报筹建处核备。

  承包人提出变更申请,其主要内容:a) 变更的原因及依据;b) 变更的内容及范围;c) 变更对原合同价格的影响分析;d)变更工程量估算;e) 变更项目组织实施方案;f)其他辅助资料及附件。

  4.2变更确认

  4.2.1设计提出变更的确认

  设计变更文件,涉及合同清单外的变更细目,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不需要再进行变更项目的审批。

  由承包人负责设计的总价费用项目的变更也要经监理人批准后才能实施,但不调整合同价格。

  4.2.2监理指示变更的确认

  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修改变更,由监理人审核签发执行,其他变更均以监理变更指令的形式通知承包人执行。

  监理人在指示承包人进行变更之前,需要对变更的具体方案作技术经济比较,按照合理、经济的原则迅速决策,还应预先估计变更所带来的影响。承包人提出的变更申请报告,监理人应从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造价变化等方面严格审查,明确提出变更处理意见。筹建处将不定期或随机对监理签发的变更进行抽查,若发现变更指令有悖合同内容,或不符合工程实际,业主有权责令停止变更实施和费用支付,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责任。

  4.3变更确认文件

  确认变更的依据必须是书面文件,包括监理人签发的设计图纸、设计通知单、监理人的变更指令、对承包人变更申请报告的批复文件,以及现场工程签证单五类。

  监理人的现场工程签证单主要用于1万元以内的现场零星变更项目,以及非乙方的合同责任和风险的现场额外投入,现场签证单的签证必须从严控制。估算价格超过1万元的现场签证,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现场签证单的格式由监理负责制定。

  4.4 变更处理程序

  4.4.1设计变更立项处理流程

  因前期工程存在现场设计需进一步明确设计方案、对设计进行修改、优化或调整改等,为确保及时规范地提供施工依据,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现场设计变更立项作如下规定:

  4.4.1.1设计变更类别

  设计变更根据金额及重要性分两类:以施工图纸为主,产生的设计变更;以设计通知单为主产生的设计变更。

  4.4.1.2施工图纸类变更的立项

  由监理人组织图纸核审(会审),对照合同清单(招标图纸)建立新增清单,由监理人主持施工图技术交底,编拟施工图技术交底会议纪要,由工程技术部审核后发放。设计变更立项流程及表格见附件。

工程变更单范本11

  依据五原县新公中项目工程施工现状,并与甲代、监理协商,在原工程总造价不变的条件下,对部分单项工程做以下调整,并就工程变更事项做出如下调整:

  核减工程量:核减衬砌渠道23米核减资金6390.36元核减衬砌渠道49米核减资金13050.05元。核减衬砌渠道49米核减资金12393.44元。核减衬砌渠道431米核减资金121806.90元核减方涵1米核减资金1075.87元。核减方涵1米核减资金1075.87元。核减0.8*1.0农渠进水闸(D800,4m带桥)1座核减资金7427.54元核减1.2*1.2节制闸1座,核减资金3875.05元核减1.0*1.2进水闸1座核减资金3182.68元。核减方涵1米核减资金1075.87元。金属结构购置工程共核减资金2807元。以上共核减资金-174160.64 元。

  增加工程量:增加衬砌渠道60米增加资金13567.63元;增加衬砌渠道2米增加资金590.11元;增加衬砌渠道400米增加资金107358.00元;增加D800x4m涵管桥2座增加资金6383.32元;增加1.0*1.2节制闸2座增加资金6237.78元;增加D500*4M圆涵桥1座增加资金4476.87元;共增加资金138613.70 元。 以上增加核减后投资共减少35546.93 元。

  附件:工程量增减表(明细)

  内蒙古兴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工程变更单

工程变更单范本12

  一、变更的项目名称:管道施工 二、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1、内容:管道施工

  2、范围:桩号134+279.285-134+486.612之间,即五一路

  三、发生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焦作1段III标位于焦作市城乡结合范围,各种居民房屋及公共设施集中,拆迁难度大,拆迁量大,因此征地拆迁工作进行缓慢。直至 11月4日业主在交付我方施工用地时,地面上有房屋未拆除、翁涧河东不远处有线杆未拆除、墙南村有一小庙未拆、另外还有大量遗留的建渣未运走。为加快施工进度,依据《关于转发的通知》(黄河监理[]文件046号)文件的精神,要求我部对总干渠永久占地范围内的'建筑物基础进行拆除和清理。

  按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第六章 土石方开挖填筑及支护”以及进场后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第五章 渠道施工方案”内容可知,渠道开挖前只需进行场地清理。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条款3.2条规定可知:场地清理只包括植被清理和表土清挖。而结合目前现场实际情况,我方须进行专门的建筑物基础及地下构筑物拆除、清运施工,而且工程量达24.17万m3。很显然建筑物基础及地下构筑物等的拆除、清运施工属于额外增加的施工项目。同时根据技术条款“第三章 土方明挖”中的3.8.3条规定“土方明挖的单价包括土方的开挖、装卸、运输及其表土开挖、植被清理、边坡整治、基础和边坡面的检查和验收以及地面平整等全部费用”及 3.2.2.1条款对表土概念进行的定义

“表土系指含细根须、草本植物及覆盖草等植物的表层有机土壤……”等内容可知:建筑物基础及地下构筑物拆除、清运施工不适用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土方开挖项目计量范围,属于新增项目。同时根据20xx年1月29日《焦作I段工程变更设计相关问题专题会会议纪要》第1条“关于建筑物基础拆除及清运问题”的精神要求:建筑物基础拆除及清运按变更程序进行申报。

  上述情况符合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第39.1.(1).1)条“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及39.1.(1).7)条“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规定,属于变更项目。

  综上所述,我方建议将建筑物基础、地下构筑物拆除及清运按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第39.1.(1).1)条“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及39.1.(1).7)条“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的变更情形处理。

  依据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第39.2.(2).3)条“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可供参考,则由承包人根据投标报价的基础价格和取费标准编制补充单价,但不得重复计算摊销费,经监理人审核,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的原则,我方现将建筑物基础拆除及清运单价及费用上报贵部。

  四、技术方案、图纸等相关资料 1、黄河监理[2009]文件046号

  2、黄河监理[2009]批复/水电七局041号 3、水电七局[2009]技案017号

  4、20xx年1月29日《焦作I段工程变更设计相关问题专题会会议纪要》 5、1#渣场启用审签书、运距签认单及弃渣量计算说明表 6、3#渣场启用审签书、运距签认单及弃渣量计算说明表 7、4#渣场启用审签书、运距签认单及弃渣量计算说明表

  8、5#渣场启用审签书、运距签认单及弃渣量计算说明表 9、6#渣场启用审签书、运距签认单及弃渣量计算说明表 10、7#渣场启用审签书、运距签认单及弃渣量计算说明表 11、8#渣场启用审签书、运距签认单及弃渣量计算说明表 12、施工测量成果报验单

  五、变更估算工程量清单,以及变更引起工程合同价格的增减估算额对比表

㈠、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减少的项目及价格: 无

㈡、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增加的项目及价格 新增工程量及投资

  注:加权平均运距计算表:

㈢、申请变更增加金额:15194842元。

  六、对工程进度和总工期影响情况,必要时应提供施工方案、措施 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情况

  根据业主及监理要求,我部进行为期70天(其中阻工事件发生较多)的建筑物基础拆除及清运,清运量达到24.17万m3。由于该段渠道位于主关键线路,严重影响工程的进度和总工期。

㈡、对工期的影响情况 总工期延长70天。

㈢、必要时提供的施工方案、措施 暂无。

  七、可能引起的索赔情况 保留合同相应权利。。

  八、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或资料: 无。

  请贵部给予审核批准为盼!

  附件:

  1、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黄河北—羑河北段(中线建管局直管项目)焦作1段第三施工标建筑物基础拆除、清运单价及费用计算书。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南水北调中线焦作1段第三标项目部

  年 月 日

工程变更单范本13

  BG20xx-04

  南水北调邢台市区外(内丘、临城)跨渠桥梁工程

  第一标段

(南宋桥1#薄壁墩厚度变更)

  设 计 变 更

  施工单位:河南省光大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邢台市地方道路管理处

  设计单位:邢台市华腾公路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河北德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xx年7月 30日

  目 录

  一、变更申请表 二、变更施工方案 三、总监办上报业主文件 四、工程变更申请报告 五、工程变更建议书 1、变更项目名称 2、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3、发生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4、技术方案、图纸及相关资料

  5、变更估算工程量清单及变更引起工程合同价格的估算 6、对工程进度的影响情况 7、可能引起的索赔情况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或资料 附件

  1、 设计变更通知单 2、 变更后工程量清单 3、 单价分析表 4、 桥型布置图 5、 桥墩一般构造图 6、 桥墩钢筋构造图 7、 钢筋变截面示意图 8、 工程量现场图片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邢台北段

(内丘、临城)跨渠桥梁总监办文件

  总监办字【20xx】B01-04号

  关于一标上报的南宋桥1#薄壁墩变更申请报告

  邢台市地方道路管理处:

  南水北调邢台北跨渠桥梁工程第一标段,合同工期为20xx年3月--20xx年11月,共计270日历天,由于南宋桥设计桥梁2#薄壁墩设计厚度变更我部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南宋桥1#薄壁墩变更申请报告》已进行审核。

  依据《通用合同条款》第23.1、23.2款中约定和《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B0602-)及《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B0603-2007),经审核同意变更增加金额为4.2347万元。核减9.7019万元

  特此批复,请业主审批! 附一标《南宋桥河北德鑫监理公司南水北调

  邢台北段内丘临城跨渠工程总监办 二〇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1#薄壁墩变更申请报告 》

  主题词:南宋桥1#薄壁墩 变更 请示

  关于南宋桥1#薄壁墩变更申请报告

  致:河北德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内容:1、我单位承建的南宋桥于20xx年7月25收到设计院下发的

《设计变更通知书》内容要求原设计1#、2#桥墩墩身后1.4米由于水头影响现将1#、2#桥墩墩身厚度变更为1.2m。我单位接到通知的同时南宋桥2#薄壁墩钢筋、模板已经制作安装完成,由此需增加二次钢筋制作安装和拆除,模板安装和拆除,特申请变更工程量。

  2、变更资金13.9366万元; 附件:工程量清单

  请领导核实批复

  河南省光大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南水北调邢台市区外内丘、临城跨渠桥梁工程

  一标项目部 20xx年7月 26日

  工程变更建议书

  一、变更的项目名称:南水北调中线干线一期工程总干渠邢台市区外(内丘、临城)跨渠桥梁工程一标段 二、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1、内容:

  二次钢筋模板拆除制作安装 2、范围: 南宋桥1#薄壁墩

  三、发生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1、 我单位承建的南宋桥于20xx年7月25收到设计院下发的《设

  计变更通知书》内容要求原设计1#、2#桥墩墩身后1.4米由于水头影响现将1#、2#桥墩墩身厚度变更为1.2m。我单位接到通知的同时南宋桥2#薄壁墩钢筋、模板已经制作安装完成,由此需增加二次钢筋制作安装和拆除,模板安装和拆除,特申请变更工程量。

  2、依据已审批工程开工报告,设计院下发的《设计变更通知书》 四、技术方案、图纸等相关资料 (一)工程变更申请报告 (二)施工技术方案

  1、 将薄壁墩1.4米厚的模板拆除改为1.2的模板; 2、 将薄壁墩?16箍筋拆除改为?18箍筋;

工程变更单范本14

  发包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社区 建筑面积约为 m2(竣工后按实际收方计算)。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1、设计方案中全部建筑工程;

  2、卫生间、外阳台现浇,第一层层高为2.5m,为预制板,二、三、四层层高为3米,全现浇楼面,屋面盖红机瓦。

  3、外墙为外墙涂料,面墙柱子为文化石墙砖。

  4、房内墙一粉一搓。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图设计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偷工减料。如需修改建筑方案则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申请设计部门下达修改通知书。

  五、合同造价:

  工程总造价:竣工后以验收测算面积计算房屋总造价。

  工程单价: 元/m2,不含契税。

  六、付款方式:

  1、建筑面积分4次付款,即第一次储藏室盖板按建筑实际面积平方付50%( 元/m2),一楼、二楼、三楼加屋面以此类推。

  2、内粉按建筑面积形象进度付20%。

  3、外粉按建筑面积形象进度付10%。

  4、余款验收后付清。

  七、承包形式:

  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

  八、甲方工作: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做到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即三通一平)。

  2、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它工作:甲方在乙方未进行房屋验收前,不得有房主进入干扰施工,除房屋布线外。房主及顾请人员进入时,出现安全问题由房主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概不负责。

  九、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更改。

  2、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和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部门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更改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超出原设计图纸范围,属增加工作,增加工程需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按原预算标准结算给乙方。

  3、甲方如需变更设计,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乙方才可以实施。

  4、甲方代表 同志,负责施工现场的验收签证工作,其签证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十、工程验收与结算:

  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2、工程施工中结构工程、地下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甲方须及时办理签证手续。

  3、在规定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十一、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1、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

  乙方遵循安全生产的原则,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承担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安全责任,包括施工期间材料运入途中的所有安全责任,安全事故都由乙方承担。

  十三、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时间:

工程变更单范本15

  工程合同价款变更补充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XXXXX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XX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3月29日签署的`编号为GF--0325的《XXXXX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件汽车中间轴智能浇铸新建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工程变动及建设工程实际情况,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原协议第四项(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第1条内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将合同中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第四项(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第1条的工程原签约合同价下调7%(百分之七),投标清单中各子项目综合单价按以上比例作相应调整。

  2、本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协议未修改部分,按原合同执行,法律效力保持不变,原合同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本补充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协议生效。

  甲方:XXXXX汽车零部件乙方:XXXX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 签字:

  20xx年4月23日 ?20xx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