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写范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综合范文 > 正文

防汛工作安排通知6篇 部署防汛工作的通知

2022-10-15 14:27:00综合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防汛工作安排通知6篇 部署防汛工作的通知,供大家赏析。

防汛工作安排通知6篇 部署防汛工作的通知

防汛工作安排通知1

  全校各班:

  为推进学校素质教育,丰富校园文艺生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展示沃西学子风采,在20xx年即将来临之际,我们用我们的方式或歌、或舞、或唱、或跳,向明天诉说我们的心声。为此,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举行元旦文娱汇演,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题:文明、创新

  二、节目要求: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短小精悍

  1、参演节目的思想内容紧扣主题外,还必须适合中学生的年龄特点,那些不适宜在学校传播的音乐和舞蹈均不得参加;

  2、参演节目的形式不作限制,声乐、舞蹈、器乐、戏剧和曲艺节目均可

  3、参演节目数量每班1个,时间一般不超过4分钟,不得少于2人;

  4、参演节目均要有较高的艺术水平,各班应认真组织和配好指导人员,确定主要负责人,把好节目的选材关,确立创新意识,严格挑选演员,精心设计动作,刻苦进行排练,搞好服装道具,力求参演节目有更高的艺术水平。

  三、汇演时间:20xx年xx月xxDDxx日12:30DD17:00

  四、设奖:取年段前五名发给奖状,且加所在班级考核分。

  五、各班请于12月3日前将本班的参演节目及节目介绍(20字左右)上交团委,以便编排。

  校团委

防汛工作安排通知2

  各位同学:

  在喜迎祖国六十华诞之际,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全体教师祝大家度过一个愉快的国庆假期。

  请大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以及严格按照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1、住校学生每日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卫生清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在校期间不到人群聚集的地方。

  2、按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工作流程和各学院要求,假期返校学生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宿舍。

  3、住校学生如有发热、流感样症状,及时向各自所在学院报告并到校门诊部就医。

  4、住校学生离寝外出时,关好寝室窗户,切断电源,门要反锁,保管好贵重物品,寝室不存放现金。

  5、假期住校学生若有事夜间不能归寝时,请与学院老师请假并提前到门卫处登记。

  6、注意防火、防盗,不使用热得快、电热锅、直板夹等加热器,不留宿外人,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门卫。

  7、应急电话:

  保卫处:8***0(内线5110)

  校内医疗急救:87****0((内线5120)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值班电话:87**7(内线5837)、87**7(内线3147)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20xx年9月27日

防汛工作安排通知3

  一、总体时间安排

  从20xx年3月1日开始至20xx年4月23日止为和各专业毕业实习时间,总体时间控制在6~8周;20xx年4月19~23日为学生返校时间,如学院有其它要求,可另行安排和通知。

  二、制定专业毕业实习实施计划

  学院要根据《XX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办法》(江财教务字〔20xx〕4号)和《XX财经大学普通本科生毕业实习手册》的要求,制订本院20xx届各专业毕业实习实施计划,并于20xx年1月20日前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各专业毕业实习实施计划的内容包括:实习的组织与领导;教学内容及日程安排;实习指导教师选派与聘用;实习单位落实与安排;考核标准及评价;纪律和安全要求等。

  三、抓好毕业实习的过程监控

  实习前期,学院要召开动员会,向学生阐明毕业实习目的、实习内容、成绩评定、以及纪律、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实习期间,指导教师要督促学生做好实习记录,指导学生完成任务;学院要组织实习工作的检查和对老师指导工作的督查,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实习后期,指导教师要检查学生实习工作完成情况和组织对学生进行鉴定;学院检查实习效果和质量,总结交流经验。

  四、做好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

  学院要求学生严格执行实习计划的安排,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期间不得请假,确需请假须经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领导的批准,无故或未经请假缺勤者,以旷课论处并记入实习鉴定,要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强调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就业相结合

  学院要求学生利用实习收集资料、数据,开展调查研究,为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提供依据;建议学生将毕业实习与就业联系起来,即注重自己选定的实习单位是否有意向录用自己就业。

  六、加强实习报告的规范和实习材料归档工作

  学生实习报告以实习具体工作为撰写内容,能总结实习体会,能体现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指导教师要认真评阅学生实习报告,评语、成绩评定要符合规范。

  学院认真做好实习材料整理和归档工作。收回学生的《毕业实习手册》,做好各专业毕业实习的工作总结,整理学生实习报告,汇总实习成绩。并将学生实习成绩汇总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于20xx年5月10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特此通知

防汛工作安排通知4

  蚕桑生产是我乡骨干产业之一,为进一步抓好蚕业经济的发展,抓住茧丝市场持续上涨的大好机遇,充分发挥蚕桑产业优势,实现蚕农增产增收,现将我乡20xx年蚕桑生产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1、发种产茧:全年发种1300张,产茧4万公斤。

  2、新栽桑树:0株

  3、推广纸板方格簇:5000片。

  4、推广回转簇架:800个。

  二、蚕种订购:

  1、订种方法:以村为单位订种、种款交蚕业站。

  2、蚕种价格:每张46.00元。

  3、订种截止时间:

  春蚕4月11日,夏蚕5月27日,秋蚕7月27日。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责任落实。

  书记、主任亲自抓,驻村干部督促抓,确保我乡蚕桑生产任务全面完成。

  2、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利用开会等形式大力宣传茧丝市场行情,发展趋势,让蚕农家喻户晓。

  3、科学养蚕,提高蚕茧质量。

  蚕业站人员走村串户指导养蚕技术,让蚕农养好蚕,增产增收。

防汛工作安排通知5

  导读:东莞市20xx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安排通知已经公布,新生报名时间为7月15日―20日,5184网上报考时间为7月15日―25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一、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在押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二、报名报考时间

(一)新生报名时间:20xx年7月15日―20日

(二)5184网上报考时间:20xx年7月15日―25日

(三)东莞市自学考试现场报名报考点时间安排表

  三、报名报考程序和方式

(一)新生报名。

  1、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进行预报名,并选择东莞市作为报名点。预报名成功后可得一个预报名号。

  2、新生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预报名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以上6个现场报名点进行摄像并确认报名资格。

(二)报考方式。

  1、现场报考。考生可以在现场报考期间到以上6个报名点办理报考科目手续。考试费按每科37元,统一用银联卡刷卡缴费。

  2、互联网报考。可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

  四、其他

  1、考生摄像必须到现场报名地点办理,同一次报考不能选择多地点、多方式进行。

  2、届时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现场报名点可办理合并准考证、转考、免考、考籍更正等业务。

  3、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补领准考证的考生,请在现场报名期间到各现场报名点登记补办准考证。旧生原12位号的准考证可继续使用。从20xx年4月开始,我省自学考试取消考生准考证时间有效期限的限制。

防汛工作安排通知6

  一、学习内容

  按照各类会计人员工作实际需求,以提升会计核算水平,规范单位资金管理,强化单位内部控制为目标,继续实行“菜单式”学习。各市、各部门应根据经济发展和行业需求,结合国家新发布的财税、会计等政策法规有针对性的选择,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学习其他内容。

(一)行政事业类

  1.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

  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3.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4.政府采购政策

  5.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策

  6.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

  7.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8.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二)企业类

  1.新修订或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及解释

  2.小企业会计准则

  3.中小微企业资金管理

  4.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5.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

  6.最新财税改革规定及实务

  7.《规范“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

  8.《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三)管理会计类

  1.战略管理

  2.预算管理

  3.成本管理

  4.营运管理

  5.投融资管理

  6.绩效管理

  7.企业管理会计报告

  8.管理会计信息模块

(四)法律法规类

  1.会计法

  2.资产评估法

  3.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4.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5.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二、学习方式

  今年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兼顾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不同需求面授培训的基础上,积极推广网络教育、远程教育方式,鼓励会计人员采用财政部门认可的其它形式完成继续教育。

  三、具体要求

(一)财政部门的具体要求

  1.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办理流程》(晋财会〔20xx〕1号)规定,认真做好各类型继续教育方式登记工作。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与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内容更新结合起来,对每位会计人员的学习结果要及时在会计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登记。

  2.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备案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公布本地区承担面授培训机构的信息,认真监督检查各机构培训情况。一旦发现培训单位存在只收费不培训或多收费少培训等情况,要严肃处理,不认可其继续教育结果,取消其继续从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资格。

(二)省直部门(单位)的具体要求

  1.由省财政厅直接管理的原铁道部移交地方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组织好本单位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并履行备案程序。对于不便集中的施工单位会计人员,应采取网上继续教育形式,做好相关宣传组织工作,确保继续教育学习效果。

  2.省直各部门(单位)应当遵循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支持、督促本部门(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学习条件。有能力且有必要自行组织本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省直部门(单位),要严格履行备案程序,认真组织好本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