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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3篇(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22-10-12 17:29:05综合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3篇(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供参考。

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3篇(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会议精神以及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根据省整顿和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局及时召开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会议,结合我市医疗器械生产情况布置整顿和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计划并提出要求。市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照部署按时进行了自查自纠,我局对部分企业进行

  了重点核查,对企业存在地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具体做法是:

  一、基本情况根据省整顿和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局于____年月日召开了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会议,布置整顿和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计划。提出工作目标是:

(一)通过对医疗器械注册环节的专项治理,要使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秩序进一步规范,注册申报质量进一步提高,弄虚作假违规申报行为受到严厉惩处。

(二)通过对医疗器械生产环节的专项治理,要使医疗器械生产行为进一步规范,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得以有效运转,保障医疗器械质量,杜绝不合格医疗器械流入市场。

(三)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上市后医疗器械不良事

  件监测体系,及时、有效反馈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

  按照动实施计划要求,各企业在_月__前,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写出来书面报告。我局在各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_家企业进行了重点核查,在这次核查中我局对存在问题的_家企业中,家下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整个工作在__月__日已经完成。

  二、存在问题

(一)、生产企业规模小,管理不够正规,制度落实不到位。

(二)、部分企业仓库较小,不能做到摆放有序。

(三)、部分企业无生产记录或生产记录不规范。

(四)、个别企业无灭菌记录。

(五)、个别企业的医疗器械未经全检出厂。

(六)、个别企业生产地址没有及时变更。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对存在问题企业的监管,限期改正。

(二)、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制度落实到位。

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

  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总结

  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总结

  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按照《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实施方案,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流通秩序,强化药械市场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一、认真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大力整顿和规范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行为。按照“两个确保”、“五个不放过”原则,有效的对全县药品市场进行日常监管,截

  止10月15日,检查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起,其中一般程序案件起,简易程序案件起,没收假劣药械批次,其中假劣中药,假劣注射液支,取缔无证经营行为起。有效的净化了药品市场,保证了广大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两次召开全县药品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会议,进行gsp认证、药品分类管理等知识的培训,使管理相对人进一步了解相关知识,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协助市局,对药品gsp认证过程中的企业存在的缺陷项进行督促整改,并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进行重点检查。开展药品分类管理专项检查,对全县49家零售药店开展了药品分类管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药品分类陈列、处方留存或记录,药学技术人员在职在岗、警告语或忠告张贴、分类管理规定、内部人员学习分类管理知识和分类管理政策规定的落实情况。检查中对8家药品经营企业下达了限期责令整改,并对

  药店经营负责人提出了批评、指导和具体要求。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购销秩序,对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人员进行备案登记。截至10月15日,备案企业家,备案销售人员人。对不按要求购进药品、购销记录不完整的案件进行查处,共查获案件241起。大力打击无证经营行为,取缔一起无证经营案件。对药品经营企业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行为,出租、出借柜台行为进行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对辖区内两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责令整改。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管,协助我县特药使用单位完成特药数据上报工作,定期对特药使用单位进行监测。对全县直接接触药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工作,共有514人参加体检。随机对药品进行抽验工作,共抽验了40个品种,已全部送检。已经检验完毕的品种中发现3个品种假药。

  二、大力开展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对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

  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欣弗”克林霉素磷酸脂葡萄糖注射液的经营、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销售、使用该产品。对2家医疗美容院进行了“纯金胶原高素能美容丝”专项检查,未发现此产品。对标示深圳“爱邦橡胶制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非法生产的橡胶避孕套,以及标示为青海、甘肃等省份生产的橡胶避孕套产品进行专项检查,未发现标示这些企业及省份的橡胶避孕套。全面清查药品经营单位销售狂犬疫苗情况。在我县境内未发现药品经营单位经营疫苗的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整顿和规范药品秩序过程中,对一些违法行为进行了打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

  1、药品分类管理政策实施仍存在一些问题。一些药店对销售的处方药,存在请诊所医生集中开处方的现象,违法行为比较隐蔽,对这类行为的打击尚存在一定难度。

  2、乡村中假借宣传名义卖药的行

  为仍然比较猖獗。这类行为活动时间、地点更为隐蔽,与监管人员玩捉迷藏游戏,现实监管存在一定难度。甚至一些非法卖药行为,受到村中不明真相的人保护,实际执法存在一定难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大力加强“两网”建设。按照市局要求,积极筹措药品信息员、协管员培训,使药品监督网络真正发挥作用,弥补监管人员不足。

  2、加强宣传,特别是利用“”法制宣传日等机会,上街进行宣传。由于监管人员比较少,打击假劣药械、规范药械市场单靠监管人员自身力量,很难取得更大成效,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依靠群众,使群众增强自身防御能力,自觉抵制假劣药械,才能更有效保障人民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3、继续实施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强对假劣药械的查处。

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3

  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两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建筑业“放、管、服、效”改革,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促进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持续向好,营造诚实守信、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有效提升我市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经研究,决定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两年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严厉打击建筑工程领域招标投标违法行为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等招投标市场主体的行政监督职能,对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纳入重点监管内容:

  1.招标人。招标人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通过肢解工程项目、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

  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组织形式、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等事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进行交易;未对投标人存在违法犯罪及不良信用记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的问题进行审查;存在歧视、限制或者排斥投标人的行为。

  3.评标委员会。评标程序和评标报告等事项不符合相关规定;评标方法、标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评委赋分、计分不符合评标标准,与审查意见不一致,存在明显不公平。

  4.投标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中标后将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5.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全面规范工程项目参建主体建筑市场行为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对建筑工程项目各方参建主体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职能,对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纳入重点监管内容:

  1.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肢解发包、违反法定程序发包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发包行为。

  2.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转包行为。

  3.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挂靠行为。

  4.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违法分包行为。

  5.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未依法按照合同履行派驻管理人员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活动,或派驻的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存在未到岗履职的行为。

  6.建设单位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施工过程结算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程款的行为。

  7.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有效落实劳务用工和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涉及建筑工程领域等相关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并纳入重点监管内容:

  1.本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筑工程项目要全部接入XX省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且覆盖率达到100%。

  2.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要全部纳入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范围,并建立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台账,台账须满足实名制管理相关要求,严禁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建筑工程项目要及时采集并上传施工现场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的人员信息,且人员信息采集率、上传率和更新率达到100%。

  4.建筑工程项目要及时采集并上传施工现场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的考勤信息,且人员考勤信息采集率、上传率和及时性达到100%。

  5.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要按要求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单位要配备劳资专管员并建立工人工资发放台账。建设单位要及时足额向总承包单位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人工资,总承包单位要及时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足额拨付工人工资。

  6.建筑工程项目领域因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转包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欠薪案件办结率达到100%。

  7.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2022年2月—2022年11月)

  1.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2月-3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建筑业管理科、质量安全科、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市工程质量标准事务中心(市建筑安全指导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两年行动的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局“两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确定联络人,明确治理重点、实施步骤、具体要求,并做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作。

  2.实施检查阶段(2022年4月-2022年11月)。从2022年4月开始,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所辖XX、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及时向市住建局上报工作成果。市住建局将两年行动列为“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督查内容,开展月度考评,对工作效果排名靠后的各县区列入全市重点检查地区,发现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全市通报。

(二)第二阶段(2022年12月—2022年12月)

  1.总结分析阶段(2022年12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两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针对第一阶段工作中发现的突出及共性问题,提出第二阶段推进的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

  2.巩固深化阶段(2022年1月—2022年12月)。自2022年1月开始,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两年行动”工作开展力度,巩固第一阶段工作成果,确保第二阶段执法检查提质增效。市住建局每半年组织一次市级督查,对工作推进落后的县区取消当评优评先资格,各项工作机制转入常态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对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发挥的积极作用,迅速动员部署,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市住建局将对各县区“两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建立考评机制,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月考核和排名,对工作推进不力,检查重形式、走过场的要进行通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要进行表扬,并总结推广经验。

(二)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工作效果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好XX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平台和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监管手段,重点对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考勤更新率低的项目,加大检查频次和惩处力度,有效提高监管效能。同时,加强与人社等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建筑市场监管力量,加大监管和惩处工作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记入建筑市场不良信息,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增加企业违法成本,注重监管实效。

(三)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事后公示,执法文书规范使用,音像记录重点环节记录,对所有行政处罚决定和其他重大处置决定必须经过本部门法制机构审核,从源头、过程、结果保证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确保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到位,保障行政执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