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公司体检通知3篇 关于公司体检的通知,供大家参阅。
公司体检通知1
通 知
为了员工的身体健康,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充分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爱及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公司决定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现将有关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时间
公司安排全体员工于2013年2月28日至3月1日两天在眉县中医院进行体检。
二、体检注意事项
1、早8:00在眉县中医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前一天请勿饮酒,忌食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保睡眠。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的准确性。
3、抽血化验早晨须空腹。
4、体检当日最好着宽松、休闲衣物,以便各种检查。
5、进行检查时,请务必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要漏检,以免影响最后的体检结果。
6、因员工本人要求进行体检增项的,所检项目费用自理。
7、为了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各部门安排1---2人值班,请各部门负责人统筹安排好工作,组织部门人员按时体检。
眉县天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2月25日
公司体检通知2
公司2015员工体检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增强企业凝聚力,构建和谐的企业环境,充分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爱及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公司决定为全体员工进行免费身体健康检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公司全体员工
二、体检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7:30-11:00)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请员工务必提前五个工作日拨打400-1688-188预约体检时间和机构,带好个人身份证按约定时间到体检中心体检。
2、体检前一天请勿饮酒,忌食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保证睡眠。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的准确性。
3、抽血化验早晨须空腹。抽血完毕后可以进食(体检中心免费提供营养早餐)。
4、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女性,请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体检当日请勿戴金属饰品,最好着宽松衣物,以方便各种检查。
6、进行检查时,请务必按体检内容逐项检查,不要漏查,以免影响最后的体检结果。
7、因员工本人要求进行体检增项的,所检项目费用自理。
8、员工应在体检日期内按时体检,有特殊原因不能在约定的体检期限内进行体检的,须于提前告知人事行政部,无故未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附:《体检项目》与《体检通知单》
人事行政部
2015年10月10日
公司体检通知3
体 检 通 知
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现公司决定为全体员工进行2012健康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检人员:XXX有限公司全体在册员工(具体名单见附件1。因部分人员已进行过入职体检,故不再重复体检)
二、体检时间:2012年 X月X日上午 7:00~9:30
三、体检地点:XX市第一人民医院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项目在医院体检中心。一楼领取体检单,抽血、血压、身高、体重、早餐,其余项目在二楼。凭停车卡到体检中心换取免费停车证。
2、抽血至9:00结束。为确保体检质量及秩序,请按时到院检查。若在约定时间内未检,需由公司联系人向医院领取《补检预约单》,凭《补检预约单》到体检中心重新安排体检时间。为了保证您的健康资料准确完整,体检不能替代。
3、抽血、B超需空腹(抽血需禁食12小时以上,体检前三天勿吃血制品、猪肝、菠菜),待抽血、上腹部B超检查完毕后,可以进早餐。
4、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请照常服药。晕血者抽血前告知,做好保护工作。
5、穿着宽松,勿穿连衣裙、连裤袜。避免胸前饰品及带金属衣服(影响X线判断)。
6、外科检查前请先排空大便,以便肛门指检。
7、大、小便标本可在家预留带来,小便留2/3试管(中段尿),大便留花生米大小即可。
8、女士注意:有妇检项目的,先做尿常规检查,再做妇科,最后做妇科B超。月经期,请勿留取尿液及妇科检查或妇科B超(体检结束后未检条码单自已保管、导引单上交),待月经结束10天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30之前来补检,补检后三个工作日出结果。未婚女士禁做妇检。
9、请主动向医生提供病史,如高血压、糖尿病、尿毒症等。
10、凡体检医生建议需进一步检查者,与二楼咨询预约台联系。
11、逐项完成导引单上查体项目及条码单,体检结束后,务必将导引单交到测血压处或早餐处,以便及时出体检报告,放弃检查项目需签字。
12、体检结束后的七个工作日,健康档案由单位统一领取。特殊情况及时反馈单位,由单位联系人通知本人。
13、凡联系人通知“大便0B阳性”复查者,请您素食三天后留取大便标本,门诊复查(拿医保卡)。其他事项请10:00后联系(避开上午体检高峰时段)。
14、在检查过程中遇到困难及问题,请及时与院方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X
五、体检当天,带个人身份证件以备需要,个人不必自行缴费。
六、体检结束后,请自行返回公司,下午照常上班。
七、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XXXXXXXXXX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