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写范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综合范文 > 正文

用电协议书共14篇(供用电协议书)

2022-06-29 01:37:02综合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用电协议书共14篇(供用电协议书),供大家赏析。

用电协议书共14篇(供用电协议书)

用电协议书共1

  临时用电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西藏顺通房产置业有限公司

  现乙方因施工需要,欲向甲方申请临时用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临时用电订立相关协议如下,共同遵守。

一、乙方用电需求地址为: 察古大道西交1-4路南处。

二、甲方允许乙方在其变电室内安装电表予以测量用电量,乙方受电工程自电源接入点至用电点架设线路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安装。

三、经双方约定,乙方用电容量为 120 KW,使用时间为 2个月 。

四、双方约定乙方预交 壹万 元 电费,用电结束时多退少补;

五、其它事项:

1、乙方负责临时用电安全,属乙方产权的用电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并由乙方承担因用电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

2、因乙方故障超协议容量用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供电,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 1

用电协议书共2

  用

  电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关于《西安****楼宇亮化》点亮工程,因市政供电暂未到位 ,现就《****》《****》《******》三个区域临时用电签订本协议。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电力使用和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使乙方安全、合理、有序地用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供配电设施,其产权分界点在用户计量表计处,即: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甲方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用电设施属乙方,由乙方自行运行维护和管理。

2、双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当遇到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违约用电、窃电、欠费时,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动或操作乙方的供电设备。

3、在乙方受电装置内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甲方负责管理、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可不定期对乙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予配合。

二、供用电设施安全管理责任



1、乙方对其所有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做好防触电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

2、乙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

3、乙方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禁止采用“一地一线”方式用电。

4、乙方发现有人触电,不要赤手拉触电人,应尽快断开电源。

5、乙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6、乙方漏电保护器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遇有异常现象应找甲方电工处理。

三、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接中止供电。

2、乙方临时用电应事先向甲方申请,电力设备安装、临时用电所需电线、配电箱、插座、开关应符号安全用电的要求;临时用电期间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3、乙方应根据甲方指定位置安全规范取电,禁止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由此造成的触电事故,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用电时间暂定为签订协议后用电 三 个月。(20**年元月份-三月份)

四、用电计量

1、乙方应按要求安装电能计量装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安装我这边及数量,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范,完成后向物业提供电表清单。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甲方向乙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2、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乙方计量装置应一律强制性周期检定,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

五、电费收取及其他。

  1乙方提前向甲方预交电费¥元(大写: 贰万元整)。

2、甲方按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在乙方预交电费中扣除,电费单价为 元/KWh。

3、乙方结束用电后甲方将结余电费于3日内返还乙方。

4、甲方收取乙方的电费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乙方出具正式发票。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用电协议书共3

  用电协议书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乙方提出用电申请,甲方同意向乙方供电。为了明确供用双方责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对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应遵守港区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供应用电设备为2台电焊机。

2、电源由铁路边配电箱直接提供,本着计划、节约、安全用电的规定,乙方如有改变用电容量,应提前向甲方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接入使用,否则以违章用电处理,甲方单方有权中止供电。

3、甲乙双方维护管理责任范围。甲方以配电箱进线为界,乙方自配电箱出线后,应自行负责维修保养,确保用电安全。对乙方责任范围内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4、严禁私自迁移、更改容量和擅自违章转让电能对外供电,若造成甲方用电设备的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5、用电量以计量电表抄度为准,双方确认后计量结算。电表的原始计量度数由双方确认后为准。电价和计量均按甲方对外统一每度元收费计算,电费每月底结算一次,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期限交付电费,如果逾期不交,

  甲方有权停止供电。今后电业局电价有变化,则甲方的电价也随之调整。

6、乙方用电前向甲方缴纳用电抵押金500元,协议终止后返回。

7、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用电协议书共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漳县余热发电工程

  工程地点:漳县工程现场

  起止时间:从乙方进场至分包工程结束。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99)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协助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若发现违章、隐患作业及时责令乙方停止作业并及时整改。

2、遇到需要停电的紧急情况,甲方应在停电之前12小时及时通知乙方。

3、制定现场施工用电管理制度,进行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二、乙方职责

1、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

2、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定西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3、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4、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6、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7、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部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 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0、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提 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因一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补充条款: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尽事宜按定西市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 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

  安全用电管理员:

  日期

  乙方名称: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用电管理员:

  日期

用电协议书共5

  用电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五原县供电机构,有完善的电网系统。乙方为五原县招商引资的牲猪屠宰企业,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达成如下供、用电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乙方受电地点:五原县荣丰工业园区

2、乙方受电容量:三相变流500千伏安,新增变压器一台。

3、合同期限:自2010年10月28日起至企业生产终止。

4、乙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均应向甲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5、乙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甲方应根据用乙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停止用电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同时应将电费结清。

6、乙方的冲击性负荷、不对称负荷和整流用电等对供电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有影响者,应采取技术措施消除影响,否则甲方可不供电。

7、乙方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主要电气设备损坏及因乙方的原因引起电网停电等事故时,应立即向甲方报告。

8、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用电工作督促检查,并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及乙方共同做好对乙方电工的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9、乙方应定期编制节约用电措施计划,完成节约用电任务;甲方应督促、检查、帮助乙方的节约用电工作。

10、乙方应积极采用节约用电的新技术措施,推广有效的节约经验。

11、甲方和乙方分工维护管理的供电、用电设备,未经分管单位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迅速通知分管单位。

12、甲方应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费。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对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加收迟纳金,并可停止供电。

1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2010年月日2010年月日

用电协议书共6

  安全用电协议书

  甲方:(以下称甲方)常德市中房建筑工程公司芙蓉观邸项目部 乙方:(以下称乙方)常德市安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和管理,使现场临时供电系统在额定容量下,运行在最佳状态,各种机电保护装置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发挥应有的保护功能,杜绝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省政府、市建委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甲方提供电源,乙方负责安装合格的配电箱(带电表),安装完成后请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配电箱以下的安全维护,乙方应配备相应的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乙方对作业人员在操作前进行书面和口头交底。所有作业人员均应按交底和部颁JCJ46—8

8、JCJ59—2011标准进行操作并执行甲方用电管理规定。

2、乙方在施工现场未配备或无能力配备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用电监管,无证人员不得从事临电操作。

三、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用电管理,乙方自备的开关箱、流动箱、专用箱、电力电缆、电动机具、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器具等电气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乙方在进场时和投入使用前,应会同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并经双方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如遇危及系统运行的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甲方备案,故障未彻底排出前,不得通电试运行。

四、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电源,接电源时,必须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线,不得私拉乱接;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l、乙方使用的所有用电设备、器具、机电不得直接在甲方供电箱(柜)内接线,必须通过自备或甲方提供的流动箱转接。

五、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系统由甲方负贡统一管理和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和变更甲方现场的用电线路和设备。确因工程需要,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应视实际需要及时给子书面答复。

六、乙方负责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用电协议书共7

  用电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乙方提出用电申请,甲方同意向乙方供电。为了明确供用双方责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对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应遵守供电局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供应用电设备为315KW电力变压器。

2、电源由甲方所使用

  直接提供,本着计划、节约、安全用电的规定,乙方如有改变用电容量,应提前向甲方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接入使用,否则以违章用电处理,甲方单方有权中止供电。

3、甲乙双方维护管理责任范围。以甲方所使用电力变压器进线为界,乙方自接线后,应自行负责维修保养,确保用电安全。对乙方责任范围内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4、严禁私自迁移、更改容量和擅自违章转让电能对外供电,若造成甲方用电设备的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5、用电量以供电局抄度为准,双方确认后计量结算。电价和计量均按甲方对外统一每度

  元收费计算,电费每月底结算一次,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期限交付电费,如果逾期不交,甲方有权停止供电。今后电业局电价有变化,则甲方的电价也随之调整。

6、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7、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乙方:(盖章)委托代表人: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用电协议书共8

  基站用电协议书

1、基站用电协议书

(站名站号)编号:

  甲方: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为进一步改善移动通信服务质量,扩大移动信号覆盖范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下称乙方)在(基站详细位臵,如:郑州市xx区xxxxxx)建立移动的通信基站。为了解决基站机房用电问题,经与(下称甲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使用甲方现有三相动力电源用于移动通信基站机房(功率15KW)供电。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电源接入位臵,电源线路敷设由乙方按甲方指定的走线路径区域自行设计施工。乙方新架设的线路和安装机器设备敷设的管线应当进行必要的固定。

三、协议期间,除供电部门中断供电、不可抗力引起的停电事故和乙方逾期不交纳电费外,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用电,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乙方用电。

四、乙方用电单独挂表计算,电费每【】个月为计费周期,由双方共同派员查抄电表,甲方应为乙方开具电费分割单及提供电费原始发票复印件向乙方收取电费。电费价格按【】元/度执行(在不超出供电部门价格的基础上,电费价格随供电部门调整而调整)。

五、乙方以转账方式支付电费,甲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联行号:【】

六、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到期后本协议自动终止(期间如甲方搬迁,协议自动终止),如需续约,甲乙双方可重新续签协议。

七、协议期间,乙方除保证按协议商定的电费价格和期限按时交纳电费外,不再承担其他费用。逾期不支付电费的,甲方有权加收所欠费用总额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协议。甲乙双方可重新续签协议。

八、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发生法定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甲方:

(1)地址:【详细通信地址,如郑州市xx区xxxxxx】

(2)联系电话:【】

(3)传真:【】

(4)电子邮箱:【】

  乙方:

(1)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与通泰路交叉口东南角郑州移动公司】

(2)联系电话:【移动责任人电话】

(3)传真:【】

九、协议终止后,如甲乙双方不再续约,则乙方需在合同终止后的十日内将设备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予以拆除。

十、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解决。合同签约地:郑州市北环路11号。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可重新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2、中国电信基站用电协议书

  甲方:荆州宁泰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地:沙市区红门路23号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

  住所地:沙市区江津西路283号

  根据乙方建设需要,甲方为了支持电信事业的发展,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用电方基站所在地:沙市区红门路23号飞腾数码广场

二、基站用电期限:自20XX年元月1号起至设备拆除为止。

三、用电方每年需交付伍仟圆整(5000元整)人民币为设备用电电费,供电方需要向用电方提供相应票据。

四、用电安全责任

1、属用电方产权的用电设施,应由用电方负责维护,并由用电方承担因用电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

2、供电方必须充分保证用电,用电方应装有可靠的保护装置,遇有故障时能迅速切断电源,因用电方故障或超协议容量用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电方负责;

3、用电方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供电方有权终止对用电方供电,并且因此带来的后果由用电方负责。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于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3、联通公司基站用电合作协议书

  甲方:同心港湾宾馆 乙方:中国联通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从20XX年8月18日开始,乙方在甲方南栋平顶建设通信铁塔基站机房设备,为保证乙方通信工程和基站设备运行的需要,乙方与甲方达成以下用电协议:

一、用电合作期限为叁年,与场地租赁期限同步,具体合作期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甲方同意按乙方要求提供不少于____KW用电需要。

三、甲方承诺在甲方有电源使用时,无论是用电力部门的电还是甲方自发电均不得无故中断给乙方用电,以保证乙方通信基站的正常工作。

四、如果因故(如检修)必须中断供电,甲方应事先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采取相应措施。

五、甲方同意按乙方要求,从甲方的总配电盒重新铺设乙方专用的三相四线电缆线到乙方使用安装设备的场地。所有该部分的工程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设备的用电性质属普通工业用电,乙方单独安装电表按实计量,费用由乙方负责。采用年预付的方式支付给甲方,每年度预付款为___元;每12个月各双方工作人员共同核实,根据电表产生的实际用量按多退少补的原则结算电费,电价按___元/度支付。甲方先提供有效收费凭证,乙方收到有效收费凭证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电费;

七、若电费迟交或未到帐可向合同联系人咨询核查。乙方到期不缴纳电费,甲方有权断电,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若乙方按合同规定缴纳电费,乙方无故断电,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若乙方按合同规定缴纳电费,甲方无故断电,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义务和责任,如一方违约,则应赔偿另一方实际经济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即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用电协议书共9

  安全用电协议书

  甲方: 住所地: 乙方: 住所地: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全面贯彻《安全法》,切实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实现我公司“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总目标,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电力使用和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使乙方安全、合理、有序的用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甲方责任):

1.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供配电设施,其管理权限分界点在用户计量表计处,即: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甲方负责运营维护和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用电设施属于乙方,由乙方自行运营维护和管理。

2.双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当遇到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违约用电、窃电、欠费时,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动或操作乙方的供电设备。

3.在乙方装置内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甲方监督负责管理、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甲方有权先行处置并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可不定期对乙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必须配合。

二、供用电设施安全责任(乙方责任):

1.乙方对其所有的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检修和试验,做好防触电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

2.乙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线。 3.乙方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禁止采用“一地一线”方式用电。

4.乙方发现电线松弛对地安全距离不够或段落时,任何人不得靠近,要远离导线危险点、段落点 8米,并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即报告电力单位处理,以免扩大事故范围。

5.乙方发现有人触电,不要赤手拉触电人,应尽快断开电源。 6.乙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私自解除已安装的漏电保护装置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装置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7.乙方漏电保护装置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遇有异常现象应找安装单位处理。

8.从协议日起(以协议上日期为准),如因乙方对区内消防设施进行修改、移位、改装等原因引起消防系统不能正常运作,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修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接终止供电。

2.甲方对乙方电气设备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乙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验收。

3.乙方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由此造成的触电事故,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未执行本协议或管理不到位,给甲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的,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乙方应按用电规范要求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供电单位向乙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6.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乙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每发现一次按最高用电设施负荷量的10倍移交供电单位进行处罚。

四、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属地仲裁单位进行仲裁或所在地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加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电协议书共10

  用电安全协议书

1、安全用电协议书

  单位名称: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全聚德前门店扩建工程

  施工队:重庆圣华劳务有限公司

  为了保证安全用电,甲乙双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规范、规程及本单位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服从行业管理,接受有关单位监督检查,经双方签订如下安全用电协议:

一、乙方进场后,甲方对乙方工人进行入场教育的同时,进行安全用电教育。

二、甲方根据施工任务,对乙方进行分项工程安全用电交底,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用电交底进行操作,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必须给用电人员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并督促用电人员正确使用。

三、乙方用电人员不得擅自动用和私拉乱接电气设备,搬迁和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甲方电工认可后方可进行。

四、乙方工人必须遵守项目部的一切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伤亡事故处理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六、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协议期满,工人全部退场后止。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2、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为确保工程项目施工顺利进行,保证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用电设施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临时用电协议,来约束双方共同坚持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管理好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用电安全工作,预防发生预想不到的安全事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协议条款,以确保安全生产。

  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循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XX)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的要求,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2、甲、乙双方均对各类施工人员和电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的义务,杜绝一切违章行为。

3、甲、乙双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相互采纳安全管理中先进经验和合理化建议,更好的保证施工安全。

(二)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必须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XX)提供合格、有效的a级配电箱,。

2、甲方安全管理的范围为,现场a级配电系统的用电配置,a级配电以下部分由分包单位自行按标准实施安全管理。

3、甲方严格检查标准,并有权对乙方区域一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配电设施和用电设施实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用电区域实行断电措施,或没收不符合安全用电的设施和设备,有停电权、处罚权和责令整改权。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行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工和不听指令的维修人员给予开除或撤换职务的权利。

5、甲方具有对乙方施工区域用电设施实行工程监控、检查、验收的职责。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XX)对用电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

2、乙方对临时用电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会同甲方对施工管辖区域内的

一、二级配电的管理和维护及检修。

3、乙方对二级以下配电设施和日常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负责,乙方自身加强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维修工作,每日检查,杜绝一切违章用电行为和违章接用电器设备、设施。

4、乙方必须从甲方安装的二级电箱内接用电源,现场一切用电设施都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都属违章行为。

5、乙方因工程需要,如增加二级配电箱和电源设施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指定的电源点接电,不得擅自借接,否则视为违章行为。

6、乙方自备的电气组件、用电器材、漏电开关、各类闸箱、线缆、用电设施、各类手动电器工具、用具、各类中小型机械在使用前必须申报总包安全监督部门对其进行安全验收,合格同意后方可使用,严禁擅自使用、否则视为违规。

7、乙方委派的电工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相应的技术素质。取得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录用。

8、乙方所有的用电设备均须达到三级控制,二级及二级以上的漏电保护,且末级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秒,漏电电流不大于30mA,各类线路均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各类闸箱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配置要求。

9、因乙方安全管理原因、安全管理失控未按上述条款执行,施工人员违章用电、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或违章指挥,违反甲方指令及拖延安全防患整改或经确认是乙方责任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主要责任。

3、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甲方(供电方):

  乙方(用电方):

  因原因,需临时搭线用电,为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电力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址:

二、用电方用电负荷:

三、临时用电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安全责任

1、电力线路及保护装置应根据用电容量配备。

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保护。

3、临时用电应装设配电箱(户外应配设防雨型),导线应绝缘良好,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

4、配电箱内安装的接触器、刀闸等电器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严重的烧灼现象。

5、配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一只漏电开关控制一只插座。

6、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在漏电保护开关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7、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8、供电点由甲方指定,供电点后的计量装置、动力线及保护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配备。

9、临时用电期间,乙方应设专人(姓名电话)负责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10、甲方有权依法对乙方开展用电检查工作,乙方应接受检查,并根据检查人员依法提出的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回答有关询问、协助提取证据。

11、乙方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供电,并且因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2、因乙方用电不当造成的人身、设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3、乙方临时用电期间需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并粘贴于配电箱内。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临时用电设施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4、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各类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甲乙双方应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B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4、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6、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3、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4、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5、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6、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码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7、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纪录。

三、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5、安全用电协议书

  甲方:北京XXXX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XX广场物业管理处(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和管理,使现场临时供电系统在额定容量下,运行在最佳状态,各种机电保护装置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发挥应有的保护功能,杜绝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市建委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每一项施工任务,应统一进行临时用电书面交底。

  l、具有一定规模的分项工程,乙方应配备相应的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乙方对作业人员在操作前进行书面和口头交底。所有作业人员均应按交底和部颁JCJ46—8

8、JCJ59—99标准进行操作并执行甲方用电管理规定。

2、乙方在施工现场未配备或无能力配备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用电监管,无证人员不得从事临电操作。

三、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用电管理,乙方自备的开关箱、流动箱、专用箱、电力电缆、电动机具、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器具等电气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乙方在进场时和投入使用前,应会同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并经双方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如遇危及系统运行的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甲方备案,故障未彻底排出前,不得通电试运行。

四、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电源,接电源时,必须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线,不得私拉乱接;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l、乙方使用的所有用电设备、器具、机电不得直接在甲方供电箱(柜)内接线,必须通过自备或甲方提供的流动箱转接。

2、在二级箱内接线:甲方应指定专用开关供电。乙方接线供电顺序为:开关箱-流动箱或专用箱-机具、用电器具。

3、在楼层电源箱内接线:甲方应指定专用开关或专用接口供电,乙方应自备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配电箱向负荷供电。

五、甲方有权检查施工区的用电安全,对乙方有私拉乱接、违章和严重违章现象下达书面隐患通知单(应双方签字),并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无正当理由拖延者,检查人员有权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罚款数额参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系统由甲方负贡统一管理和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和变更甲方现场的用电线路和设备。确因工程需要,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应视实际需要及时给子书面答复。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与乙方《安全施工协议书》有关条款执行。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九、补充条款:与正式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XXXX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XX广场物业管理处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乙方;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用电协议书共11

  用电管理协议书

  关于__________工地,对分包单位用电管理要求,应按照天津市建筑施工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JGJ46-2005,分包单位临时用电应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的管理规范,实行“TN-S”供电系统;“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严禁使用轴线供电方式,严禁设备带病运行,禁止乱接乱拉,操作时应配备合格的绝缘防护工具,设备控制箱应使用符合规范要求的闸箱,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分包单位电工应取得国家劳动部门核发的全国统一的安全技术操作许可证后方可操作,总包单位__________与分包单位__________签订用电管理协议书后,符合规范要求方可提供电源,由__________至__________闸箱处,由总包单位负责管理;由__________闸箱下火至_______闸箱处以及操作区域,应由分包单位负责管理、维护维修,不按规范要求执行者,因违章操作所造成的伤亡、触电、火灾事故及闸具的损坏,应有分包单位负全责,总包单位不承担一切责任。

  此协议一式两份,由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各持一份,签字盖章有效。

  总包单位(签字盖章):分包单位(签字盖章):

用电协议书共12

  安全用电协议书

  一. 安前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 现场施工用电严格按照(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范)的要求执行。

  三.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照明等必须规范化。密切配合项目部文明施工及安全检查等各项活动。气设备,所有的用电设备必须与依然物隔离开。

  四. 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零接地保护,配电箱要按规定设置,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

  五. 施工现场和宿舍内要按规定安装或架设用电线线路照明,插座等,严禁私拉乱接,不得使用电炉子,电风扇电饭锅和其它不合格电。

  六. 项目部,值班电工可随时拆除违规用电线路,设备,照明等,情节严重的应给予罚款处理。

  七. 对所出现的任何事故由你单位承担,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 施工现场的用电必须申请,不得随意乱接。

  九. 配电箱内应装设国家认证的电表进行计量,按月向项目部结算。

  用电单位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项目三部:

  怀建辰辉项目三部

  临电安全交底

  1. 认真学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按照具体的相关内容和要求进行落实。

  2. 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非电工不得操作。

  3.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操作时穿好绝缘鞋及其它劳动保护用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

  4. 高空作业时,要系安全带,并检查登高物的稳固和牢固性。 5. 电气焊作业时,要开动火证,配备灭火器和水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穿戴好防护用品,一人操作一人看火,并视察周围环境,远离易燃物和坠落物。

  6. 配电箱、照明灯具、插座安装和电缆敷设,应按技术要求进行,完毕后经检查方可按照规定的停、送电顺序操作。 7. 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不得使用电炉子和床头灯。

  8. 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严禁酗酒、斗欧、闹事和参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交底人:

  接底人:

  怀建辰辉项目三部

  2007年3月20日

用电协议书共13

  临时用电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用电地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办理用电申请

  乙方要写出用电申请(其中包括电压等级、容量和用电地址),经甲方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安排专业电气人员进行对接操作,接电地点由甲方电管组根据实际情况指定。

二、用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供配电设施,其产权分界点在用户计量表计处,即: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甲方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用电设施属乙方,由乙方自行运行维护和管理。

2、双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当遇到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违约用电、窃电、欠费时,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动或操作乙方的供电设备。

3、在乙方受电装置内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甲方负责管理、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可不定期对乙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予配合。

三、供用电设施安全管理责任

1、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2、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培训,制定专门人员联系供用电、停电事宜。须严格遵守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3、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4、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5、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6、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7、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部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 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9、乙方对其所有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做好防触电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发现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接中止供电。

2、甲方应对乙方电气设备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说明整改期限),乙方整改后,应及时报甲方进行验收;若乙方拒绝整改或到期未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接中止供电。

4、乙方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由此造成的触电事故,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乙方未执行本协议或管理不到位,给甲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的,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用电计量

1、甲方应按要求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甲方向乙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2、乙方安装的计量装置需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为合格后方可使用。

3、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乙方计量装置应一律强制性周期检定,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乙方应支付检定费用。

六、电费收取

1、甲方按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收取当期电费, 单价为

  元/千瓦时。

2、甲方每月25日抄表,乙方应在用电统计表上签字,电费将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或直接与甲方财务结算;若乙方拒绝签字、交费,甲方将直接中止供电,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3、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乙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每发现一次按最高用电设施负荷量的10倍进行处罚。

七、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拆除临时用电设施止。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用电协议书共14

  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贵州世纪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大建

  住所地: 遵义县松林镇干堰村

  乙方:遵义县松林镇银源矿石粉加工厂 法定代表人:陈伟

  住所地:遵义县松林镇

  为支持松林镇镇政府推荐的乙方在甲方三矿区二号硐处理渣场渣料。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电力使用和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使乙方安全、合理、有序地用电,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办理用电申请

  乙方要写出用电申请(其中包括电压等级、容量和用电地址),并在用电前向甲方缴纳用电保证金.00元。停止用电后归还。经甲方办公室和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由甲方安排专业电气人员根椐情况在合适的地方进行对接操作。

二、用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供配电设施,其产权分界点在甲方配电闸刀出线桩处,乙方加装计量电表。即: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甲方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用电设施属乙方,由乙方自行运行维护和管理。

2、双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当遇到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违约用电、窃电、欠费时,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动或操作乙方的供电设备。

3、在乙方受电装置内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甲方负责管理、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在恢复采矿生产后,首先保证甲方的生产用电,在超负荷时,甲方具有无条件停止向乙方供电的权利。

4、甲方可不定期对乙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予配合。

三、供用电设施安全管理责任



1、乙方对其所有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做好防触电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

2、乙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

3、乙方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禁止采用“一地一线”方式用电。

4、乙方严禁拾取断落的电力导线;发现电线松弛对地安全距离不够或断落时,任何人不得靠近,要远离导线危险点、断落点 8米 ,并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即报告电工处理;以免扩大事故范围。

5、乙方发现有人触电,不要赤手拉触电人,应尽快断开电源。

6、乙方应及时对可能危及受电线路廊道的树木、竹子进行修剪或砍伐。并作相应的赔偿。

7、乙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8、乙方漏电保护器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遇有异常现象应找甲方电工处理。

四、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接中止供电。

2、甲方应对乙方电气设备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乙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验收。

3、乙方临时用电应事先向甲方书面申请,电力设备安装、临时用电所需电线、插头、插座、开关应符号安全用电的要求;临时用电期间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4、乙方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由此造成的触电事故,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乙方未执行本协议或管理不到位,给甲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的,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用电计量

1、乙方应按要求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甲方向乙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2、乙方安装的计量装置需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为合格后方可使用。

3、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乙方计量装置应一律强制性周期检定,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乙方应支付检定费用。

六、电费收取

1、甲方按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收取当期电费, 单价为元/KWH。

2、甲方每月20日抄表,当月25日到30日向用户收取电费。用户拒付电费或逾期不交清电费者甲方直接中止供电,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不能按期足额向甲方缴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金,电费违约金按每日2%计算。乙方若无正当理由而拒缴电费及电费违约金,甲方有权中止供电并按法律程序追收电费、电费滞纳金。

4、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乙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每发现一次按最高用电设施负荷量的10倍进行处罚。

七、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对其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运输安全负全部责任。对涉及周边村民的纠纷等自行与村民友好协商解决。

八、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 2011年 11月 10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