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中学学生违纪学生处理办法3篇(名山中学赵荣博违纪处理结果),供大家赏析。
中学学生违纪学生处理办法1
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作者:加入日期:14-04-20
班级违纪处罚规定
一、学习:
1.预备铃响后科代表提醒同学上课,不摆出与本节课有关的课本、助学、记录本等,扣10分。
2.上课做与本节课无关的作业,扣10分。
3.上课老师提问不发言、发言不积极,扣10分。
4.抄袭作业、助学,不按时交作业等扣10分。
5.随意换位扣10分,报告班主任,并隔离安排位置。
6.迟到、随意交头接耳说话、下位、做小动作、不遵守课堂纪律,扣10分。严重者交班主任、级部、学校处理。
7.不按学校规定科目上早读、晨读、自习,扣10分。
8.上午休、第八节课、第三节晚自习有违纪现象,扣10分。
9.写字态度不认真、不经常练字、潦草应付,扣10分。
10.学习拖拉懒散、不积极、不刻苦、不勤奋、找偏理由、讲怪话,扣10分。
学习监督责任人:学习委员,各学科代表。
二、纪律:
11.上课上自习迟到、不请假而缺课、无故旷课离校,扣10分。
12.说投机话、说脏话、骂人、起外号、调戏女同学,扣10分。
13.打架、串班、结帮派,扣10分。
14.穿奇装异服、留长发、刻意打扮等,扣10分。
15.无故不参加课间操、不认真做操跑操,扣10分。
16.午休时间不午休、说话、弄动静、耽误他人休息,扣10分。
17.课间追逐、打闹、不文明走路,扣10分。
18.不爱惜使用公物、破坏公物,扣10分,并赔偿。
19.恶作剧、传虚假信息、挑拨同学关系,扣10分。
20.偷用、偷窃同学钱物,扣10分,损坏要赔偿。
21.不按学校规定去超市购物、并带零食饮料进教室,扣10分。
22.就餐站队不规范、说话、不坐正就餐、不文明就餐,扣10分。
23.集会站队不规范、说话、不坐正听会、扔垃圾,扣10分。
24.不按时就寝、不按时起床、就寝说话、打闹,扣10分。
25.不按规定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种有意义的活动,扣10分。
26.编造生病等理由随意请假,除核实不准假外,扣10分。
27.学校、级部处罚的违纪同学,班级加倍处罚。
纪律监督责任人:班长,副班长,文体委员,各寝室室长。
三、卫生:
28.不按班级规定参加值日、卫生大扫除任务,逃避劳动者,扣10分,并惩罚一周时间打扫卫生。
29.打扫教室卫生不标准、不彻底,除返工外,扣10分,并惩罚一周时间打扫卫生。
30.教室地面卫生保持不好,不及时清理拖扫,扣除所在位置同学10分,并惩罚一天打扫卫生。
31.擦黑板不及时、不干净,耽误老师上课,扣10分。
32.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丢垃圾、个人卫生差,扣10分,并惩罚一周时间打扫卫生。
33.图书橱、电教橱、放物桌、讲台讲桌不清洁,卫生工具摆放不整齐,扣除责任人10分。
34.分餐不均、分餐外撒、就餐外吐外丢、餐后不清理桌面、不整理餐具,扣10分。
35.不按时整理寝室内务、整理不标准、不值日、不讲卫生,扣10分,并惩罚一天打扫卫生。
36.不按规定穿校服,扣10分。
37.不提高生活自理能力、经常被动拖拉、生病请假,扣10分。
卫生监督责任人:卫生委员,生活委员,各寝室室长。
说明:
38.班级违纪处罚由各小组长计分、执行,详细填写“违纪量化统计表”。执行不力者惩罚小组长。“班级规范”中的好人好事,每项加10分,学校、级部表扬的加倍计分。
39.班级违纪处罚规定每周各小组统计1次,公布1次,每月总结1次。
40.期中、期末考试后,按比例加上学习成绩,作为评选优秀小组、优秀学生、优秀干部的主要依据。
初中班干部职责
作者:加入日期:14-04-20
班干部职责
一、班干部职责
班干部是班级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和协调者,是班主任做好班级工作的助手,当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品质优秀,团结同学,服务于同学,学习成绩优异,敢于同班上的不良风气作斗争,关心和帮助落后的同学。
1.班长:
①班长是班级的职权形象代表,是班级学生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同时是班主任的助手,可以代表班主任行使职权。
②班长以身作则,团结带领班委会其他成员,监督、维护、教育、处理班级各类违纪、不良行为习惯的现象或学生,代表班级正义和正气。
③联系班主任,搜集同学意见,做好班级日记,处理班级事务,组织开好班级周会。
2.副班长:
①协助班长做好班级全面工作,做安全班长。
②分管好女生学习、生活、纪律工作,监督、检查宿舍内务高标准、快速整理。
③全面负责班级团支部工作。
3.学习委员:
①负责班级学生作业完成情况的检查,督促班级学生按时完成作业,制止教育学生抄袭作业。
②积极与班主任联系,领导好班级学习的正常开展,对班级不正常的学习风气及时反映。
③领导各学习小组长、各科代表完成课任老师交办的任务。
4.卫生委员:
①领导、安排班级日常卫生工作,并检查、监督卫生大扫除情况,及时公布结果。
②安排劳动任务,奖优罚懒。
③监督、教育、制止班级学生的不良卫生习惯,督促全天保持教室的清洁卫生。
5.体育委员:
①领导、组织好本班学生体育锻炼,强有力地组织好体育课、就餐、集会、出行整队任务,维护好班级纪律。
②负责校运动会的各项工作,组织运动员训练;开展好体育特长生的兴趣锻炼。
③组织、监督、维护好课间广播体操、零距离跑操、眼保健操的正常开展。
6.文娱宣传委员:
①领导班级的文娱、宣传工作,组织办好班级墙报、小组园地、文艺节目等。
②组织好班级文化活动,活跃学习气氛。
③组织好校园广播稿件、征文活动。
7.生活委员:
①监督、检查餐厅就餐时各生活小组公平分餐、文明用餐、节约用餐,达到吃饱吃好、坚持不吃零食。
②监督、检查宿舍内务高标准、快速整理,讲究卫生,讲究公德,文明就寝,安静就寝。
③监督、教育班级学生的日常生活行为习惯。
二、小组长职责
负责收发、检查作业,并有标记;检查背书;预备铃响后提醒同学准备上课,摆好有关课本、助学、练习本等;带头回答问题;分配小组成员讨论回答问题任务,鼓励小组成员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完成班委会和老师布置的任务;详细记录小组内的好人好事和违纪事件;公正正确地填写量化统计表;小组成员相互帮助,相互谦让,团结协作,共赢共处。
三、科代表职责
预备铃响后提醒同学准备上课,摆好有关课本、助学、练习本等;收发、送交老师要求交的各科作业;协助任课老师组织好课堂教学;语文、英语科代表带领早读;记录作业完成情况,并及时向任课老师和班主任汇报;做好与任课老师的联系,及时反映学习情况。
四、班干部、小组长工作日记内容:
1.详细记录“班级规范”中的好人好事,周会公布表扬。一般加10分,好的酌情加20分。
2.详细记录班级违纪学生名单及事件,周会公布批评,严重者责令其写300字“违纪说明书”交班主任留档、检讨。一般扣10分,严重者扣20分。
3.对班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学学生违纪学生处理办法2
盘县第十一中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强化依法治校意识,建立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学习和生活秩序,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合格的建设人才,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具有盘县第十一中学学籍的学生,违反校纪(以下简称违纪),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学生违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给予通报批评或下列之一处分:
(一)警告或严重警告
(二)记过或记大过
(三)留校察看
(四)劝其退学(五)开除学籍
学生在校期间所受的处分决定(警告以上)必须依规定记入学生学籍档案。留校察看一般为一年,在留校察看期间对所犯错误有深刻认识,并有悔改表现的,可按期解除;有重大贡献或突出表现者,可提前解除;但经教育不改,或在察看期间,仍有违纪行为者,给予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毕业时未解除留校察看处分者,不发给毕业证书,按结业处理,等留校察看期满后,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对其表现写出考察意见,报请学校审查批准,依据学籍管理规定决定是否补发毕业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或加重处分:(一)违纪后,认错态度不好者。
(二)受过三次警告处分,第四次违纪时,给予勒令退学以上处分。受过两次记过处分,第三次违纪时,给予勒令退学以上处分。受过一次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第二次违纪时,给予勒令退学以上处分。
(三)违纪群体中的组织者、策划者。(四)纠结他人使事态扩大者。
(五)勾结校外人员作案者。
(六)威胁打击报复检举人和证人者。
(七)作伪证,给事件调查增加困难者。
(八)携带管制刀具等。
(九)其他应予以从重或加重处分者。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
(一)在违纪过程中,主动有效地制止事件(事态)发生、发展者。
(二)违纪后,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待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者。
(三)确系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较好者。
(四)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分者。第六条
凡受校纪处分者,并处以下附加处理:
(一)取消一学年内的各种评优及贫困学生助学金资格(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取消两年内的参评资格)。
(二)是学生干部的,撤销其学生干部职务。
第二章
处分
第七条打架斗殴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1)策划他人打架。
(2)纠集他人打架。
(3)持械打架。
(4)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
(5)动手打人者
(二)虽未动手打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
(1)挑起事端。
(2)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
(3)一旁助威。
(4)为他人作伪证,给调查增加困难。
(三)勾结校外人员到校殴打他人或聚众斗殴,引起事端或造成后果者,给予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打架事件终止后又报复打人造成后果者,给予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四)因打架斗殴致人伤者,除受以上处分外,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要负担受害人医疗、护理费等一切必要费用。
第八条
中学生不得吸烟、喝酒,若违反规定
(一)首次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第二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三)第三次,给予劝其退学处分。
第九条
中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外出上网,若违反规定
(一)首次者,给予记过处分。
(二)第二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三)第三次,给予劝其退学处分
第十条
一学期内无故旷课达到下列课时者
(一)1—3课时,给予批评教育。
(二)4—5课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三)6—10课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四)11—15课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五)16课时以上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第十一条 对不讲社会公德、行为不文明者,给予相应处分。
(一)不尊重教职工,如直呼其名,粗语顶撞,起哄戏弄者,给予严重警告的处分。
(二)辱骂教职工,给予记过处分,殴打教职工,情节恶劣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第十二条
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一)未经批准,私自调换或占用学生宿舍,在学校安排的学生宿舍以外住宿,给予记过处分。夜不归宿第一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夜不归宿第二次,给予劝其退学处分。(二)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人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如因校外人员留宿或让外人进入宿舍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三)因使用电热器、私接电源或点蜡烛,吸烟等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者,除按有关规定赔偿外,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四)中午和晚上熄灯后在学生宿舍内或附近吹、拉、弹、唱、喧哗打闹,不听劝阻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三条 对有偷窃、诈骗、抢夺、抢劫、弄虚作假等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作如下处理:
(一)有偷窃行为。
(1)作案价值不满100元,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作案价值100元以上(含100元)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多次作案累计价值不满100元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超过100元(含100元)者,给予勒令退学以上处分。
(4)为作案者放哨、提供信息、作案工具或进行掩盖、窝赃者等,与作案者同论。
(二)敲诈他人财物,或向他人索要钱物,或向他人借钱不还,视其情节,除返回钱物外,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情节恶劣者,予以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并报公安机关查处。
(三)有抢夺、抢劫行为,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一)学生有翻越、攀爬校园大门、围墙、栅栏等行为,所受伤害行为由学生负责。
(二)学生无学生证、准假证而出入校园,经教育不改者。(三)不请假外出,私自离校达半天以上者。
第十五条:凡给予警告处分的学生,扣班级量化积分10分,通知家长将学生领回协助学校教育5天;给予记过处分的学生,扣班级量化积分20分,通知家长领回协助学校教育10天;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扣班级量化积分30分,并通知家长领回协助学校教育15天;返校时写好保证书由家长送回。
第三章 处理程序与执行 第十六条
学生违纪处理程序
(一)报告情况
1.违纪事件发生后,班主任学校值班领导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要向公安机关报告。
2.较严重的或有可能导致为恶性事件的,要及时有效地制止和控制事态的不良发展。
3.及时调查取证,保存好相关证词、证物及文字资料。
(二)组织调查
违纪事件发生后,班主任应及时找违纪者谈话,调查了解情况,同时对违纪者进行批评教育;违纪者应写出违纪事件详细过程、书面检查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核备程序
学生违纪处分,由学校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第十七条
学生违纪处理的执行
(一)学生处分决定做出后,处分决定视情况可在全校学生大会或班会上公布。除对涉及法律规定不予公布的情况外,所有学生处分决定一律依权限进行公布,自签发当日起生效。
(二)学生违纪处分文件的管理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执 行文件查阅、文件进出程序。学生处分决定应存入学生档案,任何人无权擅自撤消档案中的 处分决定,违者依档案管理规定予以追究。
(三)被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学生在处分公布之日起当天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中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项。
第十九条
在施行中,本规定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冲突,则以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15年 月 日起施行
中学学生违纪学生处理办法3
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近几个星期,学生违纪现象频频发生,为整顿学风,严肃校纪,针对我们学生当中存在的严重违纪现象,特此规定:
1、顶撞老师;
2、无故旷课;
3、带手机到校;
4、抽烟喝酒;
5、打架斗殴。
以上几种情况如有发生,按以下规定执行:
初次:
违纪学生回家反省三天(写500字检查),手机没收(交班主任处,如不再犯,放假交给学生家长);当全体学生作检查。方可返校。
再次:
违纪学生回家反省一周(写1000字检查、保证书),记大过一次,在全体学生面前作检查,读保证书(家长陪同)。方可返校,返校后家长陪读一周。住校生不得再住宿舍。
两次以上:
违纪学生回家反省一周(写1000字检查、保证书),留校查看。没收手机并销毁。家长陪同当全体学生作检查,读保证书,并陪读一个月。并交安全保证金200元,如不再犯,毕业时全额退回,如有再犯,充入年级困难生补助。
此规定从宣读之日起开始施行。
陈区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