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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7篇 “租赁房屋合同”

2022-10-13 16:46:00合同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房屋租赁合同7篇 “租赁房屋合同”,供大家赏析。

房屋租赁合同7篇 “租赁房屋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1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首先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租赁协议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决定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如果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下面将对这些情况作出说明。

  对于租房者来说: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出现问题,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居住时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也就是说,如果租赁物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不管承租人是不是窒息的,承租人都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对于房东来说:

  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另外,《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的过程中一般涉及到出租者与承租者两方,所以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也要从这两个方面来说,因为不管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都有可能出现特殊情况而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茶楼)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乙方全权委托由甲方统一管理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装修、设施情况

  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重庆市永川区内环南路1080号伊卓酒店楼的房屋及配置设备设施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甲、乙双方提供证件

  甲方提供:营业执照

  乙方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并自行办理相关营业执照及行政许可。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双方协商一致且合作愉快的前提下,本合同自然继续生效年。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房屋保证金万元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月结,乙方每月日前以现金方式将下月租金支付给甲方。(遇到节假日或者国家法定假日,双方协商顺延)

  五、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乙方自行维修,如乙方需请甲方工程部维修人员维修,所需材料费用及人工费用应由乙方支付。

  3、乙方可在不更改房屋结构的情况下,遵循建筑法律法规规范对房屋进行装修规划,但装修方案需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对装修工程蓄意破坏。

  六、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若乙方违约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将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费用直接从房屋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负责清偿。

  1、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提高酒店茶楼出租率,增加经济效益;

  2、选派合格人员到茶楼任职

  3、按时提交经营方案和财务预算与决算;

  4、不断引进先进适用的经营方法和管理经验,并尽快培养及储备相关技术、管理人员

  5、负责编制和健全酒店茶楼的各项规章制度;

  6、利用酒店优势,在伊卓管理公司所属酒店内安排酒店员工的培训和实践;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承担所租赁营业场所的水、电、气、物管费、中央空调费等费用。

  2、若甲方违约或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遭受损失,乙方有权将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费用直接从租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应负责清偿。

  标准如下:

  (1)冷水及电、气费按照物业公司提供费用数据缴纳;

  (2)热水费用按照元/吨,由乙方交纳给甲方;

  (3)物业管理费用:合同第一年,乙方承担按照楼面积计算(以物管公司实际收取为准)后的%,第二年起按照楼面积计算(以物管实际收取为准);

  (4)中央空调使用费用:第一年乙方所承担楼空调能耗、维护分摊比例为整个伊卓酒店总数的%。第二年起根据以下公式计算收取(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楼空调能耗分摊比例=空调有效使用面积比例×使用率系数。

  (5)语音通信费及光纤使用费:语音通信费按电信标准如实收取,光纤使用费按照元/月。

  2、乙方统一使用甲方配置的电脑系统及人员管理,乙方可委派指定管理人员(:)进行对账和收银的监督工作,如客人消费需刷卡或挂房账的,可由甲方收银代收,每个月日前支付乙方。乙方人员若有变动,需向甲方提供书面人员变动书。

  3、乙方的经营活动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经营。

  4、乙方的服务员、收银员、领班可在甲方员工餐厅就餐,但就餐员工必须出示健康证,并向甲方按每人缴纳就餐费。

  5、乙方每月缴纳房屋租金时,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给乙方,乙方经营中所需发票自行解决。

  6、乙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清洁卫生及布草洗涤工作。

  7、乙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使用营业场所,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损失(包括罚款、停业损失等),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若乙方所经营的场所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除扣除乙方保证金之外,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所有的损失费及名誉损失费。

  9、甲方的客源分为业主、协议单位、积分会员、旅行社、金钻单位及个人等,乙方需遵守执行甲方提供各客户的优惠价格及政策。业主、协议单位、积分会员、旅行社在乙方享受执行价的8折优惠;金钻单位及个人在乙方享受执行价的7折优惠。

  10、有会员卡的个人及单位可按3%进行积分赠送,所兑换的礼品或现金先由甲方统一发放,乙方在次月将发放的金额交付甲方。

  11、甲方有客户需承包乙方经营场所时(大厅含两间机麻房),甲方提前三天告知乙方,甲方按500/天的价格支付给乙方。

  12、乙方若有对经营价格体系有改动,必须书面提出申请,报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九、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营业场所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2、在租赁期内,甲方承诺不得在酒店内设立第二家相同项目或者相似的项目,如有此事发生,甲方支付乙方赔偿金,每日按月租金金额的%计算。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万元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②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③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的。

  ④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

  ⑤乙方干扰甲方正常经营的。

  ⑥乙方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包括装修工程)。

  4、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终止与解除

  1、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届满后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2、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有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承租房屋或互换出租房屋的。

  (2)未经甲方同意或违反建筑法律规范,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或其他人原因等致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的。

  (6)逾期日不付租金的。

  十一、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并退还乙方保证金。

  十二、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企业正常经营,不得影响对方正常经营,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切后果的经济损失。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1、甲方出租的房屋位于: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总共为:XX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拥有该房屋的完全产权,乙方应提供转授权经营证明文件,包括被转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执照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等,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三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营业职场等用途。

  3、租赁期满前1个月,双方再协商租赁事宜,乙方有有限租赁权。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起算日为年月日。

  2、租金为每平方米元,月租金为元,大写:,个月租赁期的总租金为元,大写:。本租赁期内,租金不做调整,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续租,则租金单价上调15%。

  3、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方在20天内一次性支付个月的租金。

  4、甲方须提供国家认可的专用房屋租赁发票,在房屋租赁过程中产生的印花税双方各承担50%。

  第五条交房

  1、甲方须在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于乙方使用。

  2、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如无续租意向,乙方应在期满3个月前通知甲方,并在XX年4月24日前将房屋归还于甲方。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的缴纳

  水电费、暖气费等相关费用:按国家标准由甲方代收。(自甲方通知乙方三日内,乙方必须按时缴纳)

  20xx年标准如下:

  即:冷水费3、7元/吨(结算一次)计量器现读数:

  电费1、2元/度(结算一次)计量器现读数:

  暖气费4、8元/平方(结算一次)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2、甲方在租赁期内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维修

  3、甲方须按时将房屋交与乙方使用

  4、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租赁房屋期内,水、电、暖气等正常供应。

  5、甲方负责保证租赁给乙方房屋的安全保证,如发生被盗,甲方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自主经营权

  2、乙方在签订租赁协议的同时,必须遵守大厦管理的相关规定。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做好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房屋内设施和其设施的完好无损。

  4、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法违纪等行为,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装修,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如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甲方有权扣除押金,押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6、乙方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其他任何更改时,须经甲方同意。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甲方交房时的设备、设施在无损坏、清洁并适宜租用的良好状况下交给甲方。

  8、乙方可以在甲方指定的位置设立广告牌,但乙方必须提前办理好相关的城管等经营手续;乙方所做的广告牌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如出现因广告牌掉落等原因损坏车辆及伤及他人安全等事故,其责任一律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所做广告牌字样不能超过本大厦的广告牌字样。

  9、租赁期间,所租赁房屋内的水电暖等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维修。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权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该房屋损坏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移转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2、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损失。

  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整(贰拾万元整)。甲方如在合同期内将房屋转租给他人或收回,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整(贰拾万元整)。

  5、在租赁期,乙方不能向甲方及时缴纳房屋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经济赔偿责任。

  6、人力不可抗因素导致责任除外。

  第十一条合同期满

  合同期满,乙方如需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赁期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由甲方持有两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4

  餐饮店面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过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建筑地址:

  甲方将拥有合法所有权的位于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商业经营使用。

  二、房屋面积:

  1、甲方对其所有出租的房屋拥有合法出租权且无争议。

  2、该房屋的面积为_____平方米(以产权为证)。

  三、租赁期限:

  租赁为_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应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腾空交给乙方使用。

  四、定金:

  乙方应付的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租金:

  1、租金年度额数及支付日期,详细如下列表。

  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支付日期为____年___月__日。

  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支付日期为____年___月__日。

  第三年租金按附近同面积5家门面涨幅的平均价提升。

  2、支付方式:

  租金按______为一期支付,首期租金于____年___月__日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支付时间为上期租金到期前______天支付。

  六、保证金:

  1、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2、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在乙方将房屋完好的的向甲方交割清楚、并付清所有乙方应付费用后二天内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3、如乙方拖欠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或者租金,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予以扣除。甲方扣除后的保证金,乙方应在七日内予以补足。

  七、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八、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并确保水、电、气的正常使用,以及房屋内外结构、设施等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2、甲方提供的房屋设施如因质量原因、自然损害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3、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房屋。

  4、甲方应确保对该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份的转移,设定他项物权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事情时,甲方应保证所有权人、他项权得人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第三者,能继续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反之如乙方权益因此而遭受损害的,甲方应负全赔偿责任。

  5、甲方同意乙方租赁该房屋的经营使用性质为餐饮、钦食行业。

  九、乙方的义务:

  1、在入租时应检查甲方所配备的设施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负责修复和配置。

  2、甲方同意乙方在不破坏承租房屋整体格局的情况下进行适当的改装及装修。

  3、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4、乙方可以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将该房屋进行转租、分租、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但须提前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允许并提供相应配合动作性 并对承租的房屋及设施有爱护,保管的责任。

  5、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致使房屋及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十、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双方无违规行为,则按此条件继续续签3年合同涨幅按附近同面积门面5家的平均价。

  2、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章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中止。 十一、违约处理:

  1、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本合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则视为违约。

  2、心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其他乙方在终止合同前在甲方监督下做到地板,墙面,厦门,厨柜,主体的复原。

  2、甲方需提供给乙方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复印件(只能用于办理各类证件)。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普通住房房屋租赁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

  第四条付款方式

  租金付给方式:每月日付给元

  第五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七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建筑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建筑结构,不得损坏房屋设施。

  如实在需要改变房屋的某一设置,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6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在_____________,间数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质量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__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

  第三条租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电话费、卫生费及物业服务费。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维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______

  第九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_____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务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含水电费等)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7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