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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合同转让协议书模板3篇 简单的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

2022-09-10 18:27:00合同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有关合同转让协议书模板3篇 简单的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供大家参阅。

有关合同转让协议书模板3篇 简单的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

有关合同转让协议书模板1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出租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 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

  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接。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 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 元/天。

  乙方保证该转让门面为其合法所有,享有门面的出租权,并不门面转让。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出租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有关合同转让协议书模板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获国务院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重组(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依据中国法律成立了乙方。甲方向乙方注入重组前属于甲方及其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核心业务”)。根据重组,甲方对外合作勘探开发石油资源的业务无偿划入乙方,并获国家批准将其已签订的对外合作勘探开发陆上石油资源协议(详见附件一)的权益,转让给乙方。据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1条权益的转让

  1.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

  (a)甲方在此将其已经签订的23个并列于本合同附表的对外合作勘探开发陆上石油及天然气资源协议(以下简称“石油协议”)项下的,且按照该等合同和中国有关法律之规定属于甲方的全部权益(以下简称“转让权益),无偿转让给乙方;

  (b)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三十日内,将石油协议及其他一切有关文件交付乙方;

  (c)乙方在此按本合同之规定,接受转让权益,并承担与转让权益有关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2甲方继续作为石油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并根据国家授权继续行使石油协议项下由国家石油公司享有的权利(详见附件二),监督管理石油协议的执行。

  1.3石油协议所规定的需要向国家报请审批的文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要求后的三十日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该等审批文件。

  1.4甲方授权乙方

  (a)管理国内有关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和开发的对外合作业务。

  (b)负责石油协议执行过程中有关法律文件、转让合同、补充合同、石油协议终止合同、石油协议修改合同的谈判,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签约后执行。

  1.5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享有石油协议项下原由甲方享有的独立的经营权,并有权委派管理人员或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执行石油协议。

  1.6乙方在执行石油协议的过程中,有权根据石油协议的规定自主决定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就其经营自负盈亏。

  1.7乙方有权通过签订承包合同或其他类似合同再委托其子公司、地区公司、分公司或关联公司实施石油协议,但乙方必须就承包方或受托方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同时,该等合同不得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仍享有的权利的行使。

  第2条合同执行期限

  2.1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附表所列的全部合同执行完毕时止。如果国家法律、条例和法规另有规定,双方将根据法律、条例和法规之规定,对本条所述的合同执行期限进行相应修订。

  第3条双方的义务

  3.1甲方保证乙方不受因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而引起的索赔、诉讼或费用开支造成的损害。

  3.2乙方保证甲方不受因为乙方履行石油协议的义务和责任而引起的索赔、诉讼或费用开支造成的损害。

  第4条双方进一步的保证

  4.1甲方和乙方有义务采取进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为,包括签署其他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或文件,以确保实现本合同的宗旨和规定的内容。

  第5条变更与终止

  5.1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一方认为有必要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变更且另一方认为合理可行时,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变更。

  5.2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本合同应当终止,除非双方另有同意:

  (a)本合同期限届满,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合同,或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第6条资产所有权

  6.1本合同生效后,在石油合同有效期内该等合同项下所形成的全部资产(不包括资料、信息)归乙方所有。

  第7条双方的陈述与保证

  7.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a)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甲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甲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d)甲方签署本合同没有违反勘探开发合同中有关转让条款的规定。

  (e)甲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7.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a)乙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乙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

  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d)乙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第8条不可抗力

  8.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8.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8.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9条其他规定

  9.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9.2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合同,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合同、合约、理解和通信。

  9.3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有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9.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合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需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9.5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9.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10条通讯

  10.1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挂号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a)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b)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

  (c)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发件人应出示传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

  10.2若一方更改其通讯地址或传真号码,应尽快按本条规定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11条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1.1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11.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12条附则

  12.1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12.2本合同正本一式九份,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公章并呈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对外合作勘探开发石油资源协议清单(略)

  附件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保留的权利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其转让附件一所列的23个石油合同项下的权益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后,仍保留以下权利:

  1.所有上述23个石油合同中需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的重要条款的修改,事先需要报集团公司并转报原审批机关确认;

  2.油气田总体开发方案的报批,需经集团公司行文上报有关政府部门审批;

  3.协调对外合作油气田的跨界问题(不包括与股份公司所管辖的油气田的跨界问题);

  4.从石油合同开始执行之日起,在石油作业中所获

  得的资料的所有权归集团公司,资料的保密期由集团公司确定;

  5.批准勘探期的延长(不包括第一、二阶段的延长);

  6.确认面积撤销;

  7.石油合同项下的中方留成油

有关合同转让协议书模板3

  甲方(土地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正、互利的原则,就A120-0098、A120-0088、A120-0019、A120-0047、A120-0018五宗地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1、甲方现有五宗地A120-0098、A120-0088、A120-0019、A120-0047、A120-0018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广深公路右侧西部开发区,现状为平地。

  2、根据资料显示,甲方五宗地连成一片,于1991年10月11日已在深圳市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为“深规土规许字

  [1997]0052号,容积率1.6(见附件)并分别办理了房产证、深房地字第5000076803号,总面积22485平方米(见附件)。

  3、因地方欠下债务该土地所有手续已被法院查封,作为抵押债务。

  4、法院已委托其律师事务所办理该土地转让事宜。

  二、转让条件

  1、土地一口价为3000元/平方米,共计人民币

  22485X3000=67.455.000元人民币(含地价)。乙方一次性付款到甲方帐户。

  2、甲方负责将土地所有手续、房产证、建设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过户到乙方名下,在办理更改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该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时间是从1991年10月11日—20xx年10月10日,用途为商服、住宅。现时间已过去了18年,由甲方向乙方补偿相应费用价为100元/平方米。

  4、土地面上现有的杂物由甲方全部清理,时间是办理完手续前清理完毕,清理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操作流程

  1、该意向书是双方签订合同的基础,甲、乙双方在有诚意的情况下,在这意向书上签字盖章,达成初步协议。

  2、乙方向中介方签订中介费和承诺书。

  3、乙方出示资金证明染仟万元(70000000)人民币,有开发房地产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给甲方。甲方收到认定后,确定甲、乙双方面谈具体时间。

  4、建立共管帐户,甲、乙双方各拿出100万元人民币存入共管帐户共200万,如有一方违约,将违约方100万元作为补偿给中介

  费用。另一方则无条件退还。

  5、乙方开出资金保函给甲方(7000万元)。

  6、从签订法律成交合同当天起,甲方负责将该土地过户到乙方名下,包括房产证红本、建设许可证、国土规划许可证,时间一个月。如果超过一个月没有办好以上证件,则按每超过一天收5‰的违约金给乙方。超过第二个月30日为止视为不成功,按第4条执行。

  本协议签认后,一式三份,甲、乙、中介各一份,作为该项目行为基础,商谈中如有补充意见,待签订正式合同时再详细写明。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