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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车辆租赁合同长期11篇 长期租赁汽车合同

2022-10-26 00:00:00合同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旅游车辆租赁合同长期11篇 长期租赁汽车合同,欢迎参阅。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长期11篇 长期租赁汽车合同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长期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车包车协议如下:

  1、作为中介,甲方为乙方提供市场上可供包车的车辆。

  2、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_______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车辆,共计__天,总费用为_____元人民币。并在出车前付清全部车款。

  3、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型为___________,此车允许载人数为____人,乙方上车人数不应超过此规定之人数。

  4、司机姓名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5、双方商定,此次包车所行驶的线路为__________,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线路;若确实需要改变,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如由此增加费用,由乙方支付。

  6、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7、若需延长包车,需经甲方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8、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误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9、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

  10、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尽快的更换相应的车辆,或双方协商一致,退还剩余的费用,由甲方或司机在途中为其提供相应的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

  11、甲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驾驶员不听劝阻,乙方应立即举报并有权拒绝上车,由此造成之损失,甲方应尽全力协助乙方向驾驶员及所在单位追讨。

  12、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3、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车、非本车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则甲方承担所需费用的10%,乙方承担所需费用的90%,互不追究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14、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与车方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则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15、此次包车乙方____提供司机的食宿。

  16、如只包单程车,则返空车费也按返空时所需要的天数计算车费。

  1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18、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19、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长期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辆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甲方:承租方(X公司)

  乙方:出租方车主X公司、X车队

  一、租赁数量:X辆。车牌号:

  二、租赁期限:自20xx年9月10日开始,计划租赁至20xx年9月9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验收方法

  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四、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一万元,大写一万元整(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

  五、进出场及费用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六、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郑州仲裁机关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 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长期3

  甲方: 签订时间:200 年 月 日

  乙方:张家界中国国际旅行社 合同编号:000 号

  甲方自愿租凭乙方的旅游车辆,为保证租车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拟租凭乙方的旅游车辆,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租凭时签订本合同。

  2、甲方在确定租凭后,应交纳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3、如乙方取消租凭计划(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

  ⑴、要求乙方退还全部预付款,赔偿相应的损失;

  ⑵、要求乙方另行安排车辆。

  4、如甲方无故退租车辆,乙方可从甲方预付款中扣除业务损失费。

  车 型 :

  用车数量:

  用车时间: 使用起始日期: 结束日期

  营 运 模 式 : □ 一天包租 □ 多天包租

  租车行程说明:

  用车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费用合计: 支付方式:

  预 付 金: 支付方式:

  2 营运服务保证:

  车容干净整洁;准时准点;司机礼貌热情;服务舒适、方便、经济、快速; 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用车注意事项:

  1、机场接送有人同去加收50%

  2、市内包车为9小时110公里

  3、超时由第十个小时起计算

  4、超公里每公里按车型收取6至18元

  5、以上费用包括司机餐费

  6、车辆提前10分钟到达预定地点

  甲方: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长期4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汽车公司)

  为了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租车及旅游汽车公司的经营行为,共同维护甲乙双方和游客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旅行社条例》,《河南省道路旅游客运及旅游客运站管理暂行规定》,就三门峡市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制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务必共同遵照执行。

  1,本合同为格式合同,原则上“一车次一合同”,也可签订长期合同,但在每次租用车辆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司机食宿承担等。书面确认文件没有明确的内容,应以合同有关条款为准。

  2,乙方接到甲方承运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确认,双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如乙方没有约定要求车辆,乙方应当积极帮助甲方联系符合旅游客运运营条件的车辆。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运车辆应经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足额办理乘坐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经营线路的旅游客车。

  4,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应向甲方提供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但必须出具公司派车单和检验单。

  5,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并提前约定时间10分钟抵达约定地点等候。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6,司乘,导游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单程行程或一日内行程在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增加的费用应计算在包车费用之内。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0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行李)汽车不得超过90公里的限速规定。

  7,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承运车费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结算方式由双方自行协商。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结算单,发票等有关票据。

  9,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承运车辆,应提前 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支付约定车费 5%的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承运车辆,又不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 20%的违约金;在24小时内毁约的,应支付约定车费50%的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承运车辆,缺少的承运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承运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承运车辆,应提前 48小时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 5%的违约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承运车辆,又不在24小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 20%的违约金;在24小时内毁约的,应支付约定车费50%的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承运车辆,不使用的承运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甲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承运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3)乙方提供的承运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实际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应当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实际价款差额,并支付约定价款10%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乙方应支付约定车费 10%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承运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承运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6)乙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由于乙方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7)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甲方在使用车辆时,严禁超员。乙方有权提出异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甲方人员应引导游客文明旅游,文明乘车,如因游客原因造成车辆设施损坏的,由甲方负责。如游客发生疾病,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积极配合处理。

  (9)甲方如更改游程或乘车线路(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乙方有权另行收取合理费用。

  10,免除或减轻责任情况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前48小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如不可抗力是在该时限之后发生的,则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

  (2)损失是由一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3)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可能扩大的数额为限。

  1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三门峡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请求调解或向三门峡市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2,特别约定:。

  1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合同有效期自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x年xx月xx日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长期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本着互愿互利的原则,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车辆内容如下:

  车型_ 正座_______(不包括司机)加座_______;数量 _______辆; 暂定租用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使用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预计_______天,每天车费_______元,其中空驶费用_______元,停留费用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乙方需预付_______元给甲方,出发前再付车费的70%_______元。余款行程结束付清。乙方租车如需延期,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乙方有优先权续租;

  备注:司机食由____负担;宿由____负担外,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由_______负担。

  二、甲乙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A. 甲方保证提供证件齐全的车辆,并对所租车辆的司机进行统一管理,提供优质服务;司机应保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符合准驾型号。

  B. 甲方应在出车前进行检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如车辆因途中抛锚等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甲方两小时内不能将车修复正常,乙方应再等候两小时给甲方时间调配车辆或购买配件,等候时间总计不超过四小时。超过四小时以后甲方应立即安排搭乘出租车或搭乘其它车辆将乙方送至后一行程地点,费用由甲方支付,并安排车辆继续完成行程。若耽搁行程一天以上,甲方需向乙方赔付相当时间内的租车费用。

  C. 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车方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则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E.甲方车辆司机要积极配合乙方旅游行程愉快顺利,遵守旅游各项制度,相互团结,不 得酗酒打闹,保证做好服务接待工作,对客人要热情服务,保证安全行驶

  行车途中司机要遵守交通规则,否则引起的乘客和财物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 乙方责任:

  A.在出发后乙方应合理调配车辆,确保车辆在安全及可能行驶的路段行驶,避免司机疲劳驾驶,甲方不允许乙方任何人员擅自驾驶甲方车辆,如因此造成责任事故及经济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B. 乙方应保证甲方司机的正常睡眠,不要开夜车(以天黑为限)。(特殊摄影团除外需提前申明)

  三、付款方式

  1. 乙方于出发前支付70%租车费,余款于行程结束前由乙方付清。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对方违约金30%.

  五、特别约定:

  对行程内游览的景点顺序甲方征得乙方同意有权进行调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性调价等因素造成的增加费用,由客人自理;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

  六、其它

  1. 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自签协议之日起,自行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直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裁定执行。

  此协议价格不含税金

  如需接送机/火车,费用为100元/次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及传真: 联系电话及传真: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长期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格式条款合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旅游管理有关法规之规定,为保障旅游交通运输安全,顺畅,维护甲,乙双方及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合作,共担风险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本合同为旅行社代替旅游者租用旅游汽车服务公司或客运有 限公司客运车辆的主合同,即长期租车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一方注销登记或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即自动失效,主合同失效后再行签订的《旅游用车确认单》亦属无效,责任全部由过失方承担.每次用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以《旅游用车确认单》及附件为准,《旅游用车确认单》及附件为本合同的附件及结算依据.

  二,乙方不得私下与客运驾驶员建立承运关系,否则,所发生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甲方所属旅游客车必须具备有效的行车执照和运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证》,(旅游)包车标志牌等旅游客运营运手续,该客运车辆应按规定足额办理相应的保险{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位保险数额不少于10万元)}.

  四,甲方提供的旅游客车,客车驾驶员服务标准应符合交通部《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规定》(_)年第九号令)及国家旅游局《旅游汽车服务质量》标准(l/bt002—1995).从事客车驾驶员还需持有运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岗位职务培训指导委员会颁发的《旅游汽车驾驶员上岗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岗位职务培训指导委员会颁发的《旅游汽车驾驶员上岗证》等相关有效证件,所提供的旅游客车应车容整洁,车内音响等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五,甲方所提供的旅游客车必须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准时交付乙方使用,若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延误,如客运车辆本身出现故障,需要换车辆,影响正常行程,造成景点未游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用车程序是:乙方将团队行程以传真方式发给甲方,经协商确定后,双方签署《旅游用车确认单》.旅游团队行程结束后,客车驾驶员无服务质量投诉,凭本《旅游用车确认单》及附件和发票到乙方结算相关运费.双方应做到一车一团一清.乙方不得无故拖延支付约定车费,否则甲方可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有连续三次此类行为的反映,行业主管部门向乙方发出警示,超过五次则将乙方列为不诚信名单向社会公布.

  七,此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因故需要解除《旅游用车确认单》的,出入境团队应在72小时前,国内团队应在36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得到对方确认方可免责.否则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面向对方支付原定本团总运费的%作为违约金.

  八,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客车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技术,客车驾驶员应注定配合乙方导游做好服务工作,双方发生矛盾应协商解决并尽可能回避有课,甲方客车驾驶员无论什么原因不得擅自甩客弃团,否则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并列为不诚信行为向社会公布.

  九,在行驶过程中,双方应按合同约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程和线路,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负责,确需改变行程的,经双方计调,调度协商一致,即使补充变更记录并加以认可,连续驾驶4小时应安排驾驶员有所休息.

  十,因不可抗力,如塌方,泥石流,大风,沙尘,大雪,水灾,长时间堵车或交警部门限制通行等非本车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法律,法规规定免责除外),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十一,甲方的客车驾驶员和乙方的导游员在旅游团队的运行中,如遇到可能对游客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情况,应当向游客作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征得游客书面确认,按照旅行社的指示采取适当的安全保障措施,妥善保管好相关的证据.

  十二,行李物品的丢失如果是甲方客车驾驶员的责任,应由该车所属的甲方按每件行李800元先行垫付游客应急,由当事客车驾驶员,随车导游签字确认,有关行李赔付,应按相关保险程序由乙方协助游客办理相应赔付事宜,并折抵已垫费用.

  十三,为保障安全,乙方必须为甲方客车驾驶员提供并承担相应的食宿费用,其中住宿为普通标准间(乙方尤其不得在吐鲁番,布尔津,喀纳斯等地安排甲方驾驶员群住).

  十四,为保障导游安全带团,凡30座以上的大型旅游车辆,必须配备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执法总队监制的导游工作专座(即蓝色座套,早驾驶员背后外位).车门处座椅任何人不得乘坐.

  十五,散客拼团必须提前编排好游客的座位顺序,并预留1-2个空座位以备急用.乙方应明确告知甲方客车驾驶员和游客固定上下车地点,甲方保证提供的旅游车辆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十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因抢救游客所产生的先行垫资,视具体情况作如下约定:

  (一)事故的方式是由甲方客车驾驶员负完全责任,则由甲方全额垫付游客的医疗救助费用,乙方协助救助.

  (二)事故的放生是由第三方的原因所引起的,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则由第三方先垫付抢救游客的全额费用,若第三方无法兑现,则由甲乙双方先行分摊抢救费用,再向第三方索赔.

  (三)事故的发生时由甲方和第三方的原因所共同引起的,则由甲方和第三方按相关部门划分的责任比例或协商的比例垫付抢救游客的全部费用,乙方协助救助.

  (四)事故的发生是由乙方造成的,则由乙方全额垫付游客的医疗救助费用.

  以上所有的赔偿费用最终应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任命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所认定的责任方追偿.医疗救助及财产损失发生后,游客要求的赔付,由甲,乙双方与游客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应请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调解解决,解决无效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事故发生后双方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以获得相应的赔付.

  十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长期合作,风险共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也可由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人们法院起诉.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九,补充条款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或网络印章) (或网络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长期7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旅行社与旅游车队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就全年租用旅游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 甲方租用车辆时应当正式向乙方发出通知,明确租用车辆的车型、数量及租用时间、目的地。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就接团时间、行程、路线、报价等通过书面或口头加以确认。为防止出现纰漏,甲乙双方都应当保存传真或记录备查。如果临时改变租用合同,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更改。

  2、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车辆配备和服务上要达到旅游团标准和要求。甲方应注意保持车内整洁,不得破坏车上设施,否则负赔偿责任。

  3、 甲方有义务按照一月一结算的原则付清车费。结算日为每月20—25号,如乙方没有在规定日期内结款,当月车费累计到下月结算,依次类推。

  4、 甲方原则上不另付司机小费,游客自愿支付小费的除外。不提供景区门票和其他收费项目的费用(景点景区对司机有免费规定的除外),但提供合理的食宿费用。

  5、 甲方不得要求司机故意违规、违章操作。

  二、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合理调度车辆,并保作好相应的出车准备,保证准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乙方所派车辆要符合甲方要求,保证车辆性能完好,安全可靠,无故障运行,车辆内外清洁、卫生。

  3、 乙方派出车辆必须手续齐全,有营运证等,并保证参加车辆保险。如因车辆原因、人为技术原因发生人身、财产事故及违章而出现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并直接对游客负责。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乙方及游客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紧急情况时,甲方有权利代替乙方做紧急处置,事后及时通知乙方,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乙方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驾驶证,有职业道德。在用车服务过程中与甲方导游密切合作形成共同体,但不干涉甲方业务。乙方服务人员不得向导游及游客明示或暗示索要小费。如因车队和驾驶人员的原因与游客发生纠纷造成旅游团队投诉、扣款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5、 出车过程中,乙方司机有权拒绝甲方的违规、违章要求。

  6、 车辆因故障不能完成行程,预计在一个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乙方应及时另派车辆接送游客,必要时由旅行社自行安排,费用由乙方承担。

  7、 乙方因故不能履行租用合同,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妥善作好由此产生的问题,如因此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8、 乙方结款时,所持车费结算单上,无辽宁凤凰旅行社旅游接待中心团队确认章、计调签字、导游签字,视为无效!结款方式为现金和支票两种。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发票!

  三、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个保留一份。

  五、 本合同有效期从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长期8

  承租方:

  出租人:

  一、出租人将___辆___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

  二、租期为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长期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请求并承诺:

  1、 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个人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 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型、颜色为______________小轿车(面包)车 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 向甲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___月_____日_____结清。

  4、 租车时间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至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止。

  5、 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1、 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2、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3、 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4、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500—1000元处罚金。

  5、 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1) 违法、违规活动;

  (2) 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3) 盈利性运输;

  (4) 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

  (5)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10000—50000元的违约金。

  6、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 元

  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承诺: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租用车辆为每日24小时限驶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币。

  3、 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500—5000元罚金。

  4、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 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长期10

  出租方:

  承租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运输管理局   制定20xx年十二月

  术 语 解 释

  1. 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 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 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 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 租金: 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 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 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 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 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 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11.一级车标准:详见《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20xx)。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条款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 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 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 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 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 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 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 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 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 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 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 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照号码:

  保证人(签章):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长期11

  甲方: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汽车运输货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型_______汽车。

  二、 车辆数量:_______辆。

  三、 货物类型:______________

  四、 运输起、终点:起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终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运费:淡季______________元/车次(_______月-_______月);旺季______________元/车次(_______月-_______月),若支付同等金额的人民币,则汇率按_______计算。

  六、 运费的支付:每周星期_______为运费支付日,当日乙方将一周内使用甲方所有车辆的运费结清。

  七、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货物的装运,若乙方装运除_______以外的其它类型货物,甲方有权拒绝装运。

  2.若乙方装运货物超高超重,甲方有权拒绝装运。

  3.甲方车辆具有优先装运乙方货物的权利。

  4.在乙方保证甲方汽车运量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车辆再转租他人;若乙方的货物不能满足甲方汽车的运量,则甲方可另外转租其他货主。

  5.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装货车辆的管理。

  八、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甲方车辆维修期间、节假日车辆未及时到达口岸期间,乙方有权另寻其它车辆装运货物。

  2.在乙方货物较多而甲方车辆不足以满足乙方运输要求的情况下,乙方应保证首先装运甲方车辆。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汽车装运百货以外其它类型的货物。

  4.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必须在3日内办完所有的清关手续(遇节假日顺延)。

  5.乙方必须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的押金(_____辆车,每车_____美元),以保证甲方车辆的及时出关和车辆到__________后及时接车与清关,若因上述原因压车给甲方造成损失,损失部分甲方由此押金中扣除。

  6.在租用甲方车辆期间,乙方不得将车辆再转租第三方。

  7.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因乙方货物原因,造成甲方车辆毁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 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到期双方协商延期。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