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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3篇 一份简单的商铺租赁合同

2022-10-29 16:36:00合同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商铺租赁合同3篇 一份简单的商铺租赁合同,供大家参阅。

商铺租赁合同3篇 一份简单的商铺租赁合同

商铺租赁合同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

  第二十九条“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二)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三)预租的商品房。”第三十一条“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转租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转租房屋应当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第三十二条“房屋转租期间,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房屋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解除。”第三十四条“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最后租期期日。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房屋租赁纠纷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规定:在没有其他无效原因存在的情况下,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有效。因原租赁合同解除而产生的纠纷,如果出租人未将次承租人作为被告的,考虑到判决生效后的执行问题以及保护次承租人利益的需要,原则上可以追加次承租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如果次承租人人数过多,且各方的利益也不同,则不宜追加次承租人为第三人,可根据情况需要,由当事人另行诉讼。 次承租人要求承租人解除合同并赔偿装修等添附损失的,属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般无须追加出租人为案件的第三人。租赁合同解除后(转租合同也将同时解除),次承租人因此负有退房义务。次承租人逾期返还房屋的房屋用费参照数额一般有租赁合同的租金、转租合同的租金、市场租金三个标准。,我们认为,出租人就上述三个标准之一主张房屋使用费的,应当支持。

  综上所述,根据租赁商铺转租赁合同纠纷法律规定,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严格遵守此规定,以维护我们租赁双方的关系与利益,规定我们双方的责任。

商铺租赁合同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出租物坐落

  甲方将坐落于 的 柜台 出租给乙方进行 的经营;经有好共同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不同意续租。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确定,租金为: 元/年,租金每年缴纳一次,乙方应于租期内下一年度开始的前一个月向甲方支付下年度租金。乙方逾期超过 日未支付的,则乙方需按年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 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第四条 押金及保证金

  乙方一次性缴纳押金及保证金 元整,需在缴纳第一年租金时可以并缴纳。押金及保证金用于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的合法规范经营和相关设施正常使用;租约期满后,没有合同纠纷,甲方将在租约期满后 天内将押金及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五条 出租物及附属物的移交状况及返还要求

  甲方将上述柜台及附属设备设施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实地清点,出租物移交时状况如下表: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保证对上述所有承租物的完好状况均已知悉,其它附属设备设施及附属物外观均完好无损,经双方当面清点并实验,全部符合正常使用要求。乙方在接手上述物品后保证在承租期内妥善使用、保管、保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2、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将租赁的柜台、设备设施及附属物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双方当面清点,如发生损坏、丢失等,乙方按照租赁期满移交时新购买该物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第六条 租赁用途

  乙方承诺,承租上述柜台、场地及其附属物用于经营中药材(并仅限于经营中药材),不得转租他人(他单位),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改变约定的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租赁年租金并解除合同。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保证乙方能够正常经营。 2、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交由乙方实施。

  2、协助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教育。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承租范围内的安全、卫生等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 5、乙方承租期间所发生的正常水、电、暖气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得干涉其经营活动,但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遵守甲方的日常管理制度,并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

  2、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

  3、乙方必须合理使用并爱护配套设施,租赁期限内,如柜台及附属设备设施出现毁损的,均由乙方自费维修。

  4、乙方必须遵守公安、消防、城建、环卫、市政、工商、税务、药监、卫生等部门的管理规定。

  5、乙方不得对柜台及附属设施等进行改造。

  6、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火、防抢等工作,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7、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乙方承租期内不得将上述承租物转租任何第三人。

  8、乙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和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经营、犯罪活动或因任何原因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者被主管部门查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将追究乙方的全部责任。

  第九条 乙方保证合理使用租赁物的约定

  为保证店面良好工作秩序,乙方不得违反下列约定,否则甲方经二次书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1、乙方必须保证承租范围内整洁卫生,不得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及未经甲方同意的宣传标语。

  2、乙方不得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3、消防安全:租赁期间,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甲方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对于甲方配置的灭火器及相关消防器材,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限内,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如要求退租的,应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按违约处理,并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赔偿。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协议的,按约定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变更或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经甲方三次通知未改正的。 2、将场地及设备设施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 3、乙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出租物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因素致乙方不能继续承租的。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生效

  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章):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一、租赁房屋的地址、范围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

  2、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租赁房屋的具体范围见租赁房屋建筑平面图。租赁房屋用途为:

  二、租赁房屋的状况

  1、甲方对租赁房屋享有完全的产权。

  2、此租赁房屋不涉及债权债务纠纷。

  3、此租赁房屋已经通过各部门的.验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4、甲方交付租赁房屋应处于空置、可使用状态,所提供租赁房屋的设备和设施应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三、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租赁房屋及其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日或之前,保持租赁房屋设备完好的状态下交还甲方。

  3、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月;大写,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年;大写。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付,房屋租金每在每期房屋租金期满前五日支付下一期房屋租金,如乙方过期未付,须按日加租金0.5%作为滞纳金,超过十五日未付视作自动退租并按本合同违约条款规定办理。

  3、在合同有效期内,房屋租金不再调整。

  五、押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缴付个月房屋租金作为押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2、本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在结清所有由乙方消耗的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全部退还乙方。

  六、其它费用

  1、租赁期内,租赁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宽带费、及其它消耗性费用)按物业管理机构提供的交费通知单缴付。

  2、租赁期内,电话、宽带由乙方自行报装,费用按电讯局收费单缴付。

  3、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由支付,取暖费由支付。

  七、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为乙方正常使用租赁房屋应协助与物业的协调工作。

  2、租赁房屋内各项设施如上下水,暖气等设施损坏,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与该物业管理部门联系,并及时进行维修。如未能及时处理,乙方可自行修复,其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对租赁房屋设施进行维修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4、租赁期满前一个月,甲方有权在提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带未来承租方看房,乙方应予以配合。

  5、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乙方的商标、商号、名称等乙方的标识。

  八、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爱护租赁房屋及其设施,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负责赔偿。

  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储藏违法物品或危险品。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房屋现有的装饰和设施之外,乙方如要增加设备或其他装修须征得甲方同意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按时缴纳房屋租金及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各项消耗费用。

  5、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转借第三方。

  6、租赁期满后,如乙方在租赁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约定,且在与其它承租方条件同等的前提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九、设施提供

  甲方交付乙方的租赁房屋须具备必要的公共设施,包括水、电、消防等设施。

  十、房屋门头及广告位的使用

  甲方同意乙方对该租赁房屋门头、外墙面、门口等广告位的免费使用。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进行广告牌的设立。

  十一、营业执照的办理

  乙方独立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甲方应予提供与租赁房屋经营有关的文件,以便顺利办理营业执照,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注销或迁址营业执照。

  十二、违约及赔偿

  1、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租赁房屋,如甲方中途将租赁房屋收回,甲方除退还剩余房屋租金及押金外,应另补偿给乙方二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补偿金。

  2、甲方延迟交付租赁房屋,同时租期及免租期自动向后顺延。如延迟交付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无故退租,如乙方中途退租,则剩余房屋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

  十三、租赁房屋的交还

  1、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再续签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或解除日将租赁房屋交还甲方。

  2、房屋内的物品须在本合同期满后或解除日清理完毕,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全权处理。

  十四、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合同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

  2、甲方如因租赁房屋的产权、债权债务纠纷或抵押等问题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五、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另行补充,本合同及一切补充条款均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方存档一份,以兹信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