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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咨询合同范本范文实用4篇

2022-04-28 09:13:30合同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设计咨询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

设计咨询合同范本范文实用4篇

第1篇:设计咨询合同范本

本合同由委托咨询者 (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 上海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咨询方)为另一方,双方就

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提供的咨询服务,而咨询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1. 2咨询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范围包括: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服务。

第二条 合同的开始、完成、修改及终止

本合同从 签订之日起生效。

咨询方按本合同中所列要求表完成咨询服务。除非双方协定在商议条件下延长服务,本合同应在合同履行之日起 60 日后,或至服务全部完成时终止,先到者为准。在合同终止或期满时,双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终止。

任何一方终止本协议必须在终止日期之日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本合同由委托方提出终止,须支付咨询方项目终止之日之前所有工作的咨询费用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除非双方签署有书面修正意见,否则,不能对合同及其附件进行任何变动和修改。

第三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委托方应向咨询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报告及咨询服务需要的其他信息并给予咨询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特别是委托方应指定一名总代表以便能随时予以联系。

对于本合同项下咨询方所履行的服务,委托方将以本合同第四条中所提供的方法向咨询方支付。

咨询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咨询报告。

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咨询服务工作都应由“委托方”检查,并得到它的认可。咨询方要对咨询服务的工作量、正确和完整性负责。

咨询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咨询方因付出专业服务而已收到的合同付款之内,并将在本合同第条规定的保证期满后解除。

第四条价格与支付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币种) 元 (大写: )。

本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所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和培训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在其本地和委托方所在地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资料到委托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但不包括咨询方因服务发生的杂项费用,包括差旅,通讯,餐费,交通等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果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委托方向咨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过委托方所在地的银行以支票方式支付到咨询方的帐户上或现金支付。

付款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材料后

收到委托方的付款后,咨询方应在天内签发标明相应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

若委托方同意付款但未能按照上述条件付款,则咨询方对应付金额按每月1%的费率收取滞纳期费,并暂停后续阶段服务直至受到委托方上述付款。

如委托方拖延付款,咨询方有权延迟或终止合同剩余咨询服务。

如咨询方提供的服务与本合同要求不符,委托方应当立即通知咨询方,咨询方应在委托方指定的时间内重新进行服务,并不向委托方另外收取费用。咨询方对本合同的违约或未执行的责任应限于根据本合同己支付咨询方之酬金范围内。由于对咨询方的服务不满而终止合同时,委托方仍然必须按合同规定付清咨询方己提供之合格服务的酬劳。

第五条保密

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咨询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一方和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条保证

咨询方的保证义务在本咨询服务经最后一批款项支付后的

公正和信用。双方将公平地对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赋予的权利,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证本合同的实施。故双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间公正实施、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第七条 咨询报告的归属

所有提交给委托方的最终咨询报告属于委托方的财产,咨询方对该报告不应泄漏或利用。

咨询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条所指的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但未经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咨询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第八条 转让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委托方或是咨询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十条 争议及解决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司法裁决解释和执行。双方当事人应全力友好地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双方之间如不能友好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委托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

第十一条 语言和标准

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托方和咨询方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咨询方给委托方的资料、文件和咨询报告等均采用中文文字。

第十二条适用的法律

1本合同的法律含义、效力、履行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三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

1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合同用中文文字写成,如有出入,以中文合同为准。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设计咨询服务合同范本2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承担建筑设计咨询工作。为了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甲方需设计、咨询服务项目地址为,建筑面积平米现正式委托乙方进行建筑节能方案咨询及设计工作。

二. 付款方式

1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伍仟元整。其它70%节能方案设计咨询服务费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柒拾叁万伍仟元整,该项目节能验收合格后某日内付完全部费用。

2)因甲方不能及时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乙方有权停止设计、咨询服务工作。乙方延迟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每日支付总款额10% 的滞纳金。

3)以上款项不含税,甲方如需开工程发票应向乙方另行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总额的17%。

三. 乙方义务

1)乙方收到设计、咨询服务费定金第二日跟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建筑图纸及现场照片展开设计、咨询服务工作。甲乙双方约定,本阶段设计方案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

2)乙方负责对原节能设计(外墙内保温)部份,与原设计单位进行协调达到验收条件。

3)乙方需对甲方项目信息保密,因乙方泄密造成甲方损失,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 甲方义务

1)对该项目外墙玻璃部份与当地职能部门协调达到验收条件。

2)对该项目办公楼外墙内保温进行施工达到验收条件。

3)甲方负责节能验收过程中全部费用。

4)甲方需对乙方设计、咨询服务工作信息保密,因甲方泄密造成乙方损失,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 设计、咨询服务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后,甲方应按以上程序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乙双方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六. 如乙方未能于双方约定完成设计咨询服务工作,双方约定甲方根据乙方延迟设计咨询服务工作总额的3‰/日扣除乙方设计、咨询服务费。

七.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九. 甲方可以通过银行汇款 将上述各款项于指定的期限内支付到乙方下列帐户: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设计咨询服务合同范本3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行名称: 帐 号: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为 (项目名称)提供设计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合同。

1、 定义 本合同中

(a)“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双方根据合同第7条所作的任何书面变更的内容。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c)“ 咨询服务”指附件2(详见附件2)中订立的咨询服务内容,以及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附加咨询服务。

(d)“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和数据电文(包括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本合同中的“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本合同中的各标题仅作为参考之用,不得从任何意义上影响本合同的涵义或其解释。

2、 合同的完整性

甲方与乙方订立的合同条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备忘录、谈判、信函、会议纪要或讨论等书面或非书面的文件、承诺均为本合同所取代。

3、 文件效力

如果组成本合同的文件资料之间出现含混不明、或相互冲突的,以合同附件为准,但双方根据本合同第7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双方最近达成的版本为准。

4、 禁止转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转让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权利,也不得减少和豁免其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义务。

5、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项条件完成之后即时生效: 经合同双方共同签署;

甲方依照附件1(详见附件1)中的规定将预付款付至乙方的银行帐户。

6、 开始咨询服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时开始咨询服务工作。

7、 合同变更

双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弃,都必须书面进行,且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8、 合同终止

如不可抗力条件持续超过三十天,双方均可向对方发出通知书,然后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的期满或终止均不应损害或影响合同中任何一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9、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外,其有效期应持续至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时为止。

10、 额外咨询服务

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额外咨询服务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应当另签补充合同明确补充工作内容、成果提交时间、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用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等事宜。

11、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应按约定的期限(合同签订后某日内)向乙方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所需的有关数据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合同签订后某日内)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咨询成果的时间将相应顺延。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甲方变更委托咨询服务项目、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附件2(详见附件2)定义的服务范围和期限时,双方应视当时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相应延期工作日,并根据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协商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事宜。

甲方应按附件1(详见附件1)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延期支付的,则甲方应自约定支付期限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按该期应付而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支付。当甲方在约定付款日期满后三十日内仍然未能按照约定付款的(出现不可抗力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时除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务所对应的咨询服务费。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咨询服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在乙方按进度计划完成咨询成果的情况下,甲方应根据附件1(附件1)所约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阶段进度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或以月服务时间为一个阶段,不足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

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咨询服务的,甲方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和暂停期限,并按照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阶段的咨询服务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如拟定暂停或者实际暂停超过三十日,则乙方有权选择单独终止本合同。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违约金或赔偿金应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的项目代表为(如需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 职务: 手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2、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颁发的规范、规定,并恰当地运用先进科学的设计咨询技术,依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及附件2(详见附件2)约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并提交咨询成果。

1乙方应按附件2(详见附件2)约定的时间提交咨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承担该阶段合同费用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1乙方应按附件2(详见附件2)约定的咨询服务范围及时间期限,对咨询成果进行相应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款约定的情况外,乙方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违约金或赔偿金应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项目代表为(如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3、 免责约定

1因合同一方违约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合同另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4、 知识产权

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所有咨询成果的版权,在甲方按附件1约定付清咨询服务费用后,由甲所有。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最终咨询成果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项目,但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前提下双方均可用于企业推广、广告宣传等。

15、 保密约定

双方承诺,双方之间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交流信息都应当由接收方严格保密,除非为履行本合同所需,一方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对方获知的任何商务、技术、操作、工艺流程、市场信息等商业秘密,但下列情况除外:

a) 对方书面同意;

b)有关信息已为公众所知;

c)一方在对方提供之前已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该信息。

16、 通知、送达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正式通知须为书面形式,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发送至本合同规定的通讯地址,即当送达论:

1派人送交接收方指定的代表,对方须签字确认。

1经特快专递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接收方传真反馈信息。

任何一方以传真形式发送文件给另一方,另一方都必须签字确认收到文件,否则将视为拒绝签收。

拒绝签收对方文件是违约行为。

17、 合同语言

本合同所用语言为中文简体。

18、 适用法律及争端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和争端解决等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凡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 其他事宜或有特殊原因的,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说明和约定,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20、 本合同一式拾份,甲、乙双方各执伍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第2篇:设计咨询合同范本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设计工程概况

  1.设计工程名称:

  2.设计工程地点:

  3.设计工程面积约:XX平方米

  4.设计工程范围:

  二、 设计时间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为 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定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乙方收到定金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如乙方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2)甲、乙双方初步确定平面方案及初步确定设计概念后,同时支付首期设计费人民币 (按以上2(1)支付的人民币定金自动转为首期设计费)乙方收到设计费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主要立面图。

  (3)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即支付第二期设计费人民币,乙方收到设计费案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详细装修施工图及效果图。

  (4)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第三期设计费人民币,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5)工地开工后设计师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

  三、 提交成果

  序号

  图纸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1 装修设计方案图 1套

  平面、天花、主要立面、效果图、 20XX年 X月X 日前

  2装修施工图 2套

  平面、天花、立面、剖面、大样、 20XX年 X月X 日前

  备注

  1、《装修施工图》为AUTOCAD文件且应达到施工队依图施工之深度,效果图张数双方协商;

  2、上述设计成果应提交打印文档一份。

  四、 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将设计要求准确、简明扼要的告之乙方设计人员,并不得随意变更(除了合理的变更)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甲方应到乙方公司所在地提出设计要求、签定合同、看图定样、支付设计费。

  4.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图纸。

  5.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

  7.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

  8、乙方履行了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设计费人民币2000元。

  9、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 设计费金额、支付时间与方式

  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 元()

  2.支付时间:

  (1)双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 元。(-);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5)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支付方式。

  六。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后,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设计费,或乙方无特殊情况延迟交付图纸,均应视为违反合同约定。按每日100元予以处罚。

  2.合同生效后,甲、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以双倍定金赔偿无过错方(不可抗力除外)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出诉讼。

  七、 合同效力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设计工程峻工后终止 .

  甲方(签字盖章)

  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月 日

第3篇:设计咨询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甲方为乙方提供logo设计,服务内容如下:

  注:企业商标logo设计,可为文字、英文或图形设计 (文字和英文名称须由甲方提供),

  以上价格仅为满足其中一种设计要求的约定金额。

  为了使甲方为乙方提供更优质的在线设计服务,请细心阅读以下条款,这些条款规定了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一、 关于知识产权约定

  甲方对版权的理解和定义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为依据。

  1、甲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乙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乙方(需另行签订转让合同)。但甲方享有署名权并保留用于参展,评选,展示的权利。乙方付清所有设计费后,甲方不得把此设计方案交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2、乙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甲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甲方,乙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乙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甲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甲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结款后最终设计稿的一切版权(包括图案与名称)归乙方所有,甲方的设计师在为乙方设计过程中所设计的非最终设计稿(例如初稿)的稿件及其设计理念的版权,归甲方所有。

  二、关于初稿提供

  1 、所有的初稿都是通过且只通过互联网提供。在甲方与乙方达成设计协议后,并在收到乙方的总金额的50%(即 500 元,大写 伍佰元 整)时,甲方就会开始为乙方设计。在整个过程中,乙方均可以通过网络形式观看到初稿及修改稿,特殊情况下,如果乙方要求,源文件甲方也可以刻盘以邮寄方式送达但是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此外,甲方不提供其它形式制作的稿件(包括纸质或其它材料做成的稿件)。

  2 、在收到乙方的预付款后,甲方将会在设计套餐相应的工作日内完成初稿供与选择,如果甲方不能及时提供,甲方将无条件地将乙方的预付款全额退回。

  3 、根据乙方选择的设计套餐,将由甲方分配若干相应专业设计师专职完成你的设计任务,设计师分配的权利归甲方所有。

  4 、在收到初稿后的 10 日内(含第 10 日),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修订请求。否则,甲方视乙方默认甲方所提供的初稿已经无需进行修改,并且认为该设计项目已经完成。这时,乙方必须将余下的款项付清。

  三、关于稿件的修订

  1 、所有修改稿件都是通过且只通过互联网提供。甲方会提供1—3 个修改版本供乙方选择。双方同意,修改的目的是在初稿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完善。如果要作重大改变涉及到重新设计初稿(如由于乙方自己的原因,需要更改名称和其它重大修改),甲方保留每个加修 1000 元的权利。

  2、 当客户选定初稿后,又做重大改变(如由于乙方自己的原因,又想选择别的设计初稿进一步修改),甲方保留每返工一次加收 500 元的权利。

  3 、如果乙方在确认设计稿件最终完成后,没有在接下来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含第二十日)将余款结清,甲方保留通过法律程序向乙方索回余下款项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的权利。

  4 、如果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提供的不同稿件中的两个稿件时,第二个设计图须另加收设计费全款50%。

  5 、修改的周期视其修改的复杂程度及乙方要求的变化及设计计划而定,最多不超过 5 个工作日。

  6 、乙方在收到稿件的任何过程中,如果在 10 日内(含第 10 日)没有回应及再次作出修改的请求,这表明乙方已经确认了设计稿为最终样式,而甲方也认为这种设计项目已经最终完成。

  四、关于最终稿的提供

  1 、当乙方确认最终稿完成后,根据设计文件的类型,乙方将会得到设计源文件之一(AI、EPS、PSD);以及图片格式之一(JPG、GIF)。最终稿件的提供都是通过且只通过互联网提供。甲方会向乙方提供最终稿的电子稿件,不提供其它形式制作的稿件。源文件提供包括见相应的设计套餐。

  2 、只有甲方在收到乙方余下的款项后,甲方才会将最终稿传给乙方。如果在 7 日内,乙方没有对是否收到文件做出回应,甲方有权认为乙方已经收到该文件。

  3 、甲方不承担上述几种格式在乙方自己的电脑上支持或兼容中所涉及的硬件或软件的技术问题的责任,但乙方可以通过本网站所设的其它栏目或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得帮助。

  甲方不接受除了 LOGO 设计和甲方已经在本合同之外的其它要求。但对于乙方的某些特殊要求,甲方会尊重乙方的选择,并且尽量配合完成。

  五、关于违约责任

  协议在下述情形下可以解除: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已经展开设计工作,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设计定金,甲方不退还;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设计定金,甲方退还给乙方。

  (2)在甲方提交给乙方的设计初稿得到乙方认可后的时间里,甲方已经全面展开印刷应用的设计制作工作,乙方如提出终止协议,乙方需要支付甲方全额的设计费用。

  六、关于争议解决

  凡因订立,解释,履行本协议时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可由一方提交该方所在地法院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第4篇:设计咨询合同范本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2.广东省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J/T15-20-97)

  3.广东省标准《土钉支护技术规程》(DBJ/T15-70-20x)

  4.广州市标准《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GJB02-98)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20x)

  6.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土层锚杆设计与施工规范》(CECS:22:90)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20x)

  8.其它有关的国家及地方强制性规范和标准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合同书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广州新龙嘉禾现代医药销售物流中心——酒店项目基坑支护工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北侧,基坑面积约万平方米,开挖深度约。场地经回填较平坦,周边较为空阔,拟采用放坡等方式支护。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设计所需的总建筑图、结构图以及地质资料。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的成果及服务

   双方商定,本合同的基坑设计、施工方案通过专家审查总设计费为 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基坑支护期间的现场服务费用已经包含在设计费中。施工现场出现紧急情况,设计人必须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第八条 支付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广州市 仲裁委员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 6 份,发包人 4 份,设计人 2 份。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