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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范文7篇 最新运输合同范本

2022-10-26 12:40:00合同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运输合同范文7篇 最新运输合同范本,供大家阅读。

运输合同范文7篇 最新运输合同范本

运输合同范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1—3工区土方运输

  2、工程地点:挖方区—填方区

  3、工期:15天(有效工作日)

  二。工程量及单价

  1、土方运输总量约

  2、运输单价:三。结算方式

  1、甲方依据乙方每日的运头数,以三联单开出票据,待土方运输结束后,乙方凭三联单据按实结算。

  2、甲方在土方运输结束后的两天内,一次性付清运输费用。

  3、若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维修时,甲方可支付壹万元费用进行救急之用。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挖填方区的取土点和倒土点提前进行技术交

  2、乙方在完成土方运输任务后,有权要求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费用结算,若逾期一天,按总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

  3、挖方区的便道出现严重损坏时,甲方有义务及时进行维修。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休息时间安排。

  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施工计划实施,每天不少于10辆运输车,并不得随意调走,若发现一次,甲方有权按1000元/车进行处罚。(车辆发生故障除外)。

  7、若乙方在运输票据中弄虚作假,一经甲方查实后,假一罚十,并从结算总费用中扣除。

  8、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场,否则前期运输的费用按60%结算。

  五。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诉至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范文2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委托人:(甲方)

  运输代理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代理货物运输业务及相关服务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有效期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分别按不同的发、到站及交、接货人,不同的货物品名、数量及代理费用等具体内容,另行填写运输代理服务订单,所填订单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代理费用及结算方式

  甲方应于每批货物代理前的2日内按订单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代理运输货物的计量及运杂费,以运输企业出具的票据上记载的数量及金额为准,代理服务费由双方在订单中协商确定。双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代理费总额和订单规定的结算时间,按“多退少补”原则结算;结算完毕,由乙方向甲方开具运输代理服务专用发票。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于每批货物代理前1日内向乙方交付代理运输的货物和真实、完整的运输资料(国家规定应办理运输许可的货物,还需提交准运批文),与乙方办理验货和运输资料的交接手续;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将货物安全交承运人或送至交货地点;按合同的规定向乙方预付运杂费和支付代理服务费。

  2、乙方的责任

  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办理货物运输计划的提报或运输变更手续,组织、监督装、卸车(船),负责将货物安全交承运人或送至交货地点;代为保价(保险),代理领票、送票;提供运输咨询及技术指导,提供货损货差索赔咨询;根据甲方的另行委托,代理货物出险理赔手续(有关费用另计),向甲方预收运杂费和收取代理服务费。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擅自解除合同、擅自终止合同的履行,应按代理费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由于甲方的责任或者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在代理运输的货物中夹带危险品、爆炸品等违禁物品,导致乙方未能将所代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导致其他货物和运输工具、机械设备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的规定预付运杂费及支付代理服务费,应从结算时间起,按未支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五的比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要求,使货物错运到货地点,乙方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地点,并承担因货物逾期到达所造成的损失。

  5、合同履行期间,货物发生短少、丢失、变质、污染、损坏,属乙方责任的,比照运输企业的有关规定或者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五、免责条款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甲方或收货人的本身过错。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级别管辖的规定,向南宁、柳州的铁路运输法院或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起诉。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

运输合同范文3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货物需要使用运输工具配送至甲方的指定地点,乙方承诺有足够运力承运甲方货物,兹此双方订立本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之。

  第一章 运输工具

  一、运输工具数量、质量要求

  甲方货物交乙方运输,乙方提供运输工具为适合甲方货物运输的 _____________ 货车,共计 ________ 部车辆,车号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运输工具就保持整洁,以适合甲方货物运输品质要求及货物安全需求。若乙方运输工具质量不良致甲方货物受损,乙方应按货物预达目标城市零售价的一倍赔偿甲方损失。

  二、运输工具性质要求

  乙方承运甲方货物之运输工具必须是乙方自有或与乙方签署雇佣/租赁协议之运输工具。前述运输工具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责任。(不限于对甲方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三、运输工具合法性要求

  乙方用于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运输工具必须证照齐全,符合营运要求,且需向甲方提供其明细及相关资料或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相关资料包括行车执照,营运证,司机身份证等;除上述资料外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提供其它证明。乙方对承运运输工具的任何变更应提前一日书面通知甲方并附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释或白日做提供其它运输工具承运。

  第二章 承 运

  四、操作规范要求

  1。 甲方应在使用运输工具前由专人负责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准备。乙方接到前述通知,必须派专人负责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到甲方指定地点领取货单并签收确认接单时间,若非乙方指派专人领取,领取人必须持乙方出具书面证明方可领取。

  2。 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地点凭甲方提供有效出货单提取承运货物。乙方提货物时,应凭甲方出货单对交运货物品种,数量,规格等进行清点,拒绝破损货物装上运输工具。双方确认无误,后,在出货单上签上认后,乙方运输工具方可离开仓库。若签认后发现有破损,丢失,缺少,一律由乙方自己负责,且需按该货品市场零售价一倍赔偿。

  3。 甲方有权对乙方要求一部运输工具送多家客户。乙方按要求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接货地点。其它再次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支付。

  五、送货安全性要求

  1。乙方应保证货物运输途中的安全,如因意外事故和其他纠纷造成货物破损,丢失,乙方除承担全责任外,需按市场零售价一倍赔偿,且所发生的弄事,民事纠纷与甲方无关。

  2。 在运输途中一旦发生货运事故,乙方应在事故发生起半小时内通知甲方,乙方亦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过大,乙方应做好货损及事故记录并取得相关证明。

  3。 乙方不行以任何理由扣留甲方运输货物,否则即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原特或要求乙方按货物到达之零售价一倍赔偿甲方相应之损失。乙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留置货物,否则造成甲方损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特殊情况,如天灾,路坏,天气造成货物运输耽误,不予赔偿。

  六、送货的及时性,准确性要求

  1。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与收货人当面点清货物。如配送中发生异常,应立即与甲方联系,以便甲方及时处理,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处理意见办理。否则,因此而造成货物迟送或错送,乙方必须与甲方协商处理,可扣除当月运费10%作为处罚,扣罚余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2。 乙方在抵达目的地时,应确认收货人身份与甲方指定的收货相符并取得有效收费凭证。(收货凭证应有收货人签字盖章),因签收无效或有误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应明确货物的交费地点及有权收货人。

  3。 因乙方示按约定向甲方指定收货人,送货地以外的第三人或地点交付货物,臻使甲方之客户不能如期收回货款或其他款,货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并扣除当次运费的20%作为违约金。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4。 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把货物安全送至指定地点。若乙方逾期。乙方需在逾期后最短时间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且必须承担逾期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如收货人因逾期拒收货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扣除当次运费10%作为处罚,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5。乙方需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将收货人签收凭证交回甲方,否则甲方不予结算运费,若乙方逾期交回或将凭证丢失,破损所造成之甲方货款等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6。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之(运输车辆管理规范),前述管理规范为本合约之附件。

  日期:

运输合同范文4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第2条 本细则所指铁路货物运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运输部门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个体经营户、个人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国际联运,铁路与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3条 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应按照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计划、铁路运输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签订。在签订国家指令产品运输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逐级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货物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4条 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5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二、发站和到站;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重量;

  五、车种和车数;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7条 货物运单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二、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包装、标志;

  五、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六、承运日期;

  七、运到期限;

  八、运输费用;

  九、货车类型和车号;

  十、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8条 托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

  二、需要包装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专业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要根据货物性质,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按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笨重货物还应在每件货物包装上标明货物重量;

  三、按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货物,应出示有关证件;

  四、对整车货物,提供装载货物所需的货车装备物品和货物加固材料;

  五、托运人组织装车的货物,装车前应对车厢完整和清洁状态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进行装载,在规定的装车时间内将货物装载完毕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六、在运输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

  七、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八、将领取货物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领取货物;

  九、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费;

  十、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件价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货物或每吨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9条 承运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车种,拨调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货车;

  二、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装卸的货物,除特定者外,负责组织装卸;

  三、将承运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无损地交给收货人;

  四、对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将货车调到装、卸地点或商定的交接地点;

  五、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向收货人发出到货催领通知;

  六、发现多收运输费用,及时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10条 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缴清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和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

  二、及时领取货物,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

  三、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应当在规定的卸车时间内将货物卸完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四、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卸车完毕后,应将货车清扫干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进行洗刷消毒,

  第11条 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十千克价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

  第12条 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和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时候,都应进行交接验收。如果发现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货物装载状态、篷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记)有异状或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在承运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时,收货人应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收货人在验收货物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在专用线、专用铁道内装车的货物,按承运人同收货人商定的办法,办理交接验收。

  第13条 承运人在查找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除不宜于长期保管的货物外,从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内或从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起三日内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内提出处理办法答复承运人。超过期限,运输合同仍无法履行时,承运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的时候,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第14条 因自然灾害,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承运人应当采取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措施。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会造成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超过期限未答复时,承运人可比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15条 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

  第16条 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

  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变更到站。

  第17条 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18条 承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及商定的车种、车型配够车辆,但当月补足或改变车种、车型经托运人同意装运者除外;

  (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

  (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二、从承运货物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二)保价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按声明价格赔偿,但货物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除上述一、二两项外,均由承运人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铁道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

  (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合理损耗;

  (四)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

  四、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收货人,应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站,并交给收货人。

  五、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该批货物所收运费5%至20%的违约金。

  六、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至50%的罚款。

  第19条 托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旬间日历装车计划,致使承运人未拨货车(当月补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的安排,提出日要车计划;

  (二)收货人组织卸车的,由于收货人的责任卸车迟延,线路被占用,影响向装车地点配送空车或对指定使用本单位自卸的空车装货,而未完成装车计划;

  (三)承运前取消运输;

  (四)临时计划外运输致使承运人违约造成其他运输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运输工具或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一)匿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或货物重量的;

  (二)货物包装有缺陷,无法从外部发现,或未按国家规定在货物包装上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

  (三)托运人组织装车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装载规定,在交接时无法发现的;

  (四)由于押运人过错的。

  第20条 由于托运人原因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失,由收货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21条 货物运输合同遇有下列情况,承运人或托运人免除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铁路发生重大事故影响排空送车,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停电影响装车,超过二十四小时时;

  二、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停止装车时;

  三、由于组织轻重配装或已完成货物吨数而未完成车数时;

  四、由于海运港口、国境口岸站车辆积压堵塞,不能按计划接车而少装时。

  第22条 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一百八十日(要求铁路支付运到期限违约金为六十日)。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或退还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为车站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

  二、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十六日,但鲜活货物为运到期限满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货物运到期限违约金,为交付货物的次日;

  四、多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或补收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发生该项损失或少收运输费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条 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提出的赔偿要求,应自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内(跨及两个铁路局以上运输的货物为六十日内)进行处理,答复赔偿要求人。

  索赔的一方收到对方的答复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答复的次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第24条 对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附 则

  第25条 本细则由铁道部负责解释。

  最新货物运输合同范文三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teu。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1.乙方在甲方保证上述委托运输业务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优惠价向甲方结算普通干货箱包干定额费:

  自拖箱:人民币_________元/20箱人民币_________元/40箱货物运输合同报关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票

  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每票限一张报关单。如因报关内容较多需增加报关单,每张报关单增收电脑预录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报关后退关收人民币_________元。)

  2.海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舱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海洋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可以在委托书上标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确认价(应随附优惠协议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履行本协议第十一条之规定。

  八、费用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运费:

  a.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单。

  b.甲方于船开后_________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c.采用月结的形式,甲方垫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结清上月乙方已垫付的费用。

  2.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a.现金的付款方式;

  b.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

  c.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外汇海洋运费,双方另签定外汇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

  3.在甲方按时付款情况下,乙方按海洋运费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舱佣金给甲方,确认或协议净价的除外。

  4.甲方应当及时确认乙方之结算清单,若于收到结算单后七日内未予书面回复确认的,视为对于费用之确认。

  九、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十、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

  (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以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 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4)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

  (5)有权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同时,甲方对于拖欠之费用应当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权乙方代领提单或者其它类似权利凭证,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凭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具有合同的出质权利。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或检验规定,应提供所必需的有关文件,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预期利益不能实现,无责任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理。

  十七、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本协 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盖章):_____乙方名称(盖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币账号:_____________外币账号:_____________

  人民币账号:___________人民币账号: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范文5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任务:

  乙方承运甲方成品油(汽油、柴油)配送业务。

  第二条运输路线及时间: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情况提前一天告知乙方运输路线及时间,乙方参与承运甲方油品的车辆,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行驶,该路线必须符合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的通行要求。如果路线发生变化,则甲方应当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运费标准:

  乙方应本着双方长期友好合作关系,按照甲方运送需求的实际情况给甲方进行单车次的运输费用报价(本价格包含乙方运输过程中必须支付的通行费等一切与运输相关的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双方经协商确认运费价格后,由甲方通知乙方进行运输。

  第四条运费结算: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的结算方式为:运输结束当月一次性结算。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随时向乙方索取本合同附件一提到的有效证件,原件由甲方核对后退还乙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除外),加盖乙方公章的复印件保留存档备案。如果乙方所提供的上述有效证件发生任何变更,应于发生变更之日起的三(3)日内向甲方提交变更后的证件。

  2、乙方已充分知悉甲方及其客户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如乙方违反上述制度,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乙方在运输甲方成品油过程中发生的损耗,超出每车次10公斤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耗部分的货物价值,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运费中予以扣除。

  4、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临时变更送达行车路线,但是应当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本着双方互利互惠的原则,合理调配乙方参与承运甲方油品的车辆。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收货方验收货物后,收到乙方开具的运费收据,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运费汇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3、甲方要在运输任务执行之前1天,提供运输路线、装卸油地点,若运输任务在送达过程中需要变更运输路线时,甲方应当及时通知到乙方的承运车辆。

  3、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涉及服务的单位或客户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按本合同约定的事项要求支付运费的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参与运输车辆和人员必须配备完整有效证件,及相关保险,并且有义务提供给甲方备份,由于证件不齐全及无效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及相关国家部门问责,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货物发生毁损或灭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

  3、乙方所承运的车辆有义务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遵守甲方的规范化操作,以及甲方客户的规章制度。

  4、乙方所承运的车辆乙方有义务自行负责管理(包括车辆在停车场里的安全),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的运营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承运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人身、火灾、爆炸、污染等事故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解决。

  5、乙方承运的车辆将甲方的油品送达目的地后,必须主动配合甲方的购油客户做好计量和质量的验收工作。计量和质量验收程序按照甲方客户要求的程序办理。如果数量缺少或油品质量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变化,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要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在承担甲方油品运输中由于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甲方油品损失及因此所造成的公共损失,乙方必须承担赔偿及所有责任。

  7、乙方如弄错油品的到货地,应当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8、货物在起运地点被装入运输车辆后,直至其被运抵交付收货人之前,由乙方对产品负责。在此责任期中,如果油品发生毁损、灭失,乙方应按甲方货物当时的市场零售价格,向甲方做出全部赔偿,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实际损失额按照装入或者应当被装入运输车辆的货物数量与实际交付给甲方或其指定的接收方的合格的货物数量之间的差额计算认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到达时间向甲方或其指定的接收方交付货物的,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迟延交货达3日的,甲方有权认为货物已经灭失并解除本合同,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值以及甲方由此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等。

  2、上述约定外,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违约导致无法执行本合同的,则违约方应按照全额运费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七(7)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单方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方应履行书面通知对方的义务:

  (1)不可抗力事件持续7日,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各方均有权在书面通知对方后解除合同。本合同解除后,各自承担已经履行的合同义务与发生的费用,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其他情形:。

  第十条法律适用及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等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当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一)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二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上述争议发生期间以及协商、仲裁/诉讼期间,除与争议有关的事项外,本合同双方仍应当行使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1、根据本合同的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双方的文件往来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电子邮件以及当面送交(对方应当签收)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如以书信或以特快专递信的方式,寄往本合同所述的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或该一方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的任何其他地址,将被视为已送达该一方。任何寄出的通知,在寄出三(3)个工作日后,将被视为已送达收件人。邮政局出具的投送收据,证明该通知已送达收件人。以传真通知的,以发送传真一方的传真机发送报告为准;以电子邮件通知的,以电子邮件发送成功标识为准;专人递送或留置在该一方的法定地址或该一方在本合同所述的通讯地址,视为已经通知。

  3、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范文6

  ()海运计字第号

  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当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合同管理机关

  代表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

  ┌──────────────────────────────────┐

  │┌──────┐│

  │铁路局│包裹票号码││

  │├──────┤│

  │包裹托运单│││

  │└──────┘│

  │注│1.除包裹票票号及实际重量栏由车站填写外,其他各栏均由发货人填写│

  ││清楚。│

  │意│2.每件包裹最大重量不得超过60公斤,最小体积不得小于0.01立│

  ││方米。│

  │事│3.危险品(爆炸、易燃、自燃、有毒、腐蚀性物品等)和限制运输物品│

  ││。均不得按包裹托运。│

  │项│4.包裹的包装外部应写明发到站、发收货人姓名、单位、住址、电话。│

  ││5.个人托运人包裹,分为保价运输和不保价运输两种。按哪种方式运输│

  │,由旅客或发货人选择,并在托运单上注明。│

  │19年月日│

  ├───┬───────┬───────┬──────────────┤

  │到站│站│经由│站│

  ├───┼───────┴───────┴───┬──────────┤

  ││单位、姓名:│电话: │

  │发货人├───────────────────┴──────────┤

  ││详细地址:│

  ├───┼───────────────────┬──────────┤

  ││单位、姓名:│电话: │

  │收货人├───────────────────┴──────────┤

  ││详细地址:│

  ├───┼────┬────┬────┬────┬────┬─────┤

  │顺号│品名│包装种类│件数│实际重量│声明价格│记事│

  ││││││││

  ├───┼────┼────┼────┼────┼────┼─────┤

  ││││││││

  ├───┼────┼────┼────┼────┼────┤│

  ││││││││

  ├───┼────┼────┼────┼────┼────┤│

  ││││││││

  ├───┼────┼────┼────┼────┼────┤│

  ││││││││

  包 机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 运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1。包机人于____年 月 日 起包用 型飞机 架次担任(旅客、货物、客货)包机运输,其航程如下;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 ,停留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 ,停留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 ,停留____日;

  包机费总共人民币________元。

  2。根据包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包机人使用的最大载量为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3。包机吨位如包机人未充分利用时,空余吨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机人不能利用空余吨位载运非本单位的客货。

  4。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5。包机人签订本协议书后要求取消包机,应交付退包费____元。如在包机人退包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等费用时,应由包机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6。在执行本合同的飞行途中,包机人要求停留应按规定交纳留机费。

  7。其他未尽事项按承运人客货运输规则办理。

  包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范文7

  甲方:

  乙方:

  依照有关道路运输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己方工厂的原材料及销售的产品全权委托乙方承运,运输方式为公路汽车运输服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时,明确承运货物品名 、装货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货物到达地 :货物名称: 、件数:、重量: 、价值; 、卸货地址:、 货物运价; 、本次合计运费:

  三、甲方不得以隐瞒的形式委托乙方托运禁运物品,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指派 业务人员为办理甲方货运事宜的联系代表,代表乙方为甲方办理货物承运的相关事宜。

  五、甲方有权获知货物在运输途中的情况和预计到货时间。

  六、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甲方有权随时改变到货地点及收货人,但应当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它费用。 甲方有权对乙方及乙方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要求改进。

  七、每车装货完毕甲方向乙方提供装货重量、数量及货物清单,乙方出据〈货物运单〉,一车一单(运单一式两份,货主一份,随承运货物车辆一份),货物安全到达凭〈货物运单〉交付货物。

  八、货物运价商议方式:

  1、批量货物、重货类,甲乙双方按吨商议运费,以车装实际重量结算运费。

  2、轻货、杂物、怕损物品应按所需车型,甲乙双方商议运费,以整车、包车价承运,重量不得超出国家规定车载重量。

  九、运费结算方式:

  1、货物装车前预付30%运费,货物安全达到目的地,凭随车〈货物运单〉结清全部剩余运费,每车一结算。

  2、甲方需要乙方提供运输发票事宜双方商议,发票税金由甲方承担或增加运费,由乙方承担发票税金,双方商议并注明。

  十、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收货人验货前,乙方保证甲方货物外包装完好,并办理货物签收手续为交货完毕。

  十一、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丢失、破损,依《保险法》或是国家相关运输条例按下列条款赔偿。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甲方必须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投保,投保金额暂定:每车保险额为12万元,每车向甲方收取300元保险费,保额不足,依次类推,货物出险后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但赔偿金额依照保险公司的赔偿原则进行核定。

  2、甲方托运零担货物、散件货物,厂商长期货物托运,乙方可按货物价值3‰的保险投保或运费中含保,甲乙双方商议并注明。

  3、甲方未委托乙方承运货物办理保险,货物出险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向责任方追偿,乙方视己方应承担的责任而作相关的赔偿,但每票货物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十二、甲乙双方协议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相互遵守相关合同法,协议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货物交付其它货运部、信息部承运;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包给其它部门公司承运。十三、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二0xx年六月二日